《群書治要》陸、明辨——六、因果:356.惟上帝弗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爾惟德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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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陸、明辨——六、因果

群書治要

陸、明辨——六、因果

六、因果

356.惟上帝弗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弗德罔大,墜厥宗。

(卷二·尚書)

【白話】上帝沒有親疏貴賤的分別,所以賜福、降災沒有一定,對行善的人就賜給各種吉祥,對作惡的人就降給各種災禍。

你們行善修德不怕小,即使是小善小德,天下人也會感到慶幸;你們只要所行不善,即使不大,也可能導致亡國。

357.存亡禍福,皆在己而已。

天災地妖,弗能加也。

(卷十·孔子家語)

【白話】國家的存亡禍福,都決定於國君自己。

自然的災害怪異,是不能強加給人的。

由此可知,禍福皆由自身造成,天災地變是在警示我們,應當改惡向善才能轉禍為福。

358.故見祥而為不可,祥必為禍!(卷四十·賈子)

【白話】見到吉祥的瑞兆卻去做惡事,吉祥反而會變成災禍!

359.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弗可逭。

(卷二·尚書)

【白話】自然的災害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人棄惡揚善;自身造作罪孽,不知悔改,災禍就不可能逃脫。

360.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卷三十四·老子)

【白話】聖人待人守柔處下,就好像掌握左契,只給予人而不向人索取。

有德者待人如同聖人執左契一樣;無德者待人就如同執掌賦稅,只向人索取而不給予人。

天道毫無偏私,永遠降福給與而不取,完全合於天道的善人。

【註釋】1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契,契約。

古代借貸財物時所用的契券,竹木製成,劈為兩片。

左片叫左契,刻著負債人姓名,由債權人保存;右片叫右契,刻著債權人的姓名,由負債人保存。

索物還物時,以兩契相合為憑據。

責,責令、要求。

此句是說聖明的君主只是施惠於民,而不求回報。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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