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
八 病機·6 疾病的傳變·1、疾病傳變的概念
(一)疾病傳變的含義
疾病傳變,簡稱病傳。
所謂「傳變」,一般認為「傳」是指病情循著一定的趨向發展,「變」是指病情在某些特殊條件下起著十性十質的轉變。
傳變是疾病本身發展過程中固有的某階段十性十的表現,也是人十體臟腑經絡相互關係紊亂依次遞傳的表現。
疾病傳變是指疾病的傳變規律和過程。
轉化和傳變不同,轉化是指兩種十性十質截然相反的病理變化之間的互相轉變,如十陰十證和十陽十證、表證和裡證、寒證和熱證、虛證和實證之間的互相轉化。
而傳變,則是指臟腑組織病變的傳移變化。
疾病的傳變和轉化稱之為傳化。
人是一個有機整體,機體的表裡上下、臟腑組織之間,有經絡氣血相互溝通聯絡,因而某一部位或某一臟腑的病變,可以向其他部位或其他臟腑傳變,引起疾病的發展變化。
這種疾病傳變的理論,不僅關係到臨十床十辨證淪治,而且對疾病的早期治療,控制疾病的發展,推測疾病的預後等,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疾病傳變的形式
疾病傳變包括病位傳變和病十性十轉化。
病位傳變的形式多種多樣,但不外經絡傳變和臟腑傳變兩端。
如就外感和內傷而言,一般說來,外感疾病的傳變是六經傳變、衛氣營血傳變和三焦傳變;內傷雜病的傳變則為經絡之間傳變、經絡臟腑之間傳變,以及臟腑之間生剋制化傳變等。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無論哪種傳變,都是以臟腑經絡功能失常為其基本病理變化。
病十性十的轉化,則有寒熱轉化和虛實轉化兩端。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