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
八 病機·7 疾病的轉歸
一、轉歸的概念
疾病有一個發生發展的過程,大多數疾病發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終將結束,這就是疾病的轉歸。
疾病的轉歸,是指疾病發展的最後階段,即疾病的結局。
一般而言,疾病的轉歸,可分為痊癒、死亡、纏十綿、後遺等。
正勝邪退,疾病向愈:正勝邪退是在邪正消長盛衰發展過程中,疾病向好轉和痊癒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也是在許多疾病中最常見的一種轉歸。
由於患者的正氣比較充盛,抗禦邪氣的能力較強,或因及時地得到正確的治療,邪氣難以進一步發展,進而使病邪對機體的作用減輕或消失,人十體的臟腑、經絡等組織的病理十性十損害逐漸得到修復,十精十、氣、血、津十液等的耗傷也逐漸得到恢復,機體的十陰十陽十在新的基礎上獲得了新的相對平衡,疾病即告痊癒。
例如,由六十婬十所致的外感疾病,邪氣從皮十毛十或口鼻侵人人十體。
若機體正氣不虛,抗禦病邪的能力較強,則不僅能延緩病情的進一步發展,使病變局限在肌表和經絡,而且可在機體正氣抗禦病邪的作用下,驅邪外出,一經發汗解表,則邪去而營衛和調,疾病痊癒。
邪勝正衰,疾病惡化:邪勝正衰,是在邪正消長盛衰的發展過程中,疾病向惡化甚至死亡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
由於機體的正氣虛弱,或由於邪氣熾盛,機體抗禦病邪的能力日趨低下,邪氣的致病作用進一步發展,機體受到的病理十性十損害日趨嚴重,則病情因而趨向惡化:若正氣衰竭,邪氣獨盛,氣血、臟腑、經絡等生理功能衰憊,十陰十陽十離決,則機體的生命活動亦告終止而死亡。
例如,在外感疾病過程中,「亡十陰十」、「亡十陽十」等證候的出現,即是正不敵邪,邪勝正衰的典型表現。
此外,在邪正消長盛衰的過程中,若邪正雙方的力量對比勢均力敵,出現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邪去正氣不復等情況,則常常是許多疾病由急十性十轉為慢十性十,或留下某些後遺症,或慢十性十病持久不愈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轉歸的形式
疾病的轉歸是邪正十十交十十爭趨勢及其盛衰的表現:在疾病過程中,正氣與邪氣不斷地進行著鬥爭.產生邪正盛衰的病理變化。
種病理變化不僅關係到虛實證候,而且直接影響到疾病的轉歸:在一般情況下,正勝邪退,則疾病趨向於好轉而痊癒;邪勝正衰,則疾病趨向惡化甚至死亡。
病的轉歸除痊癒和死亡外,尚有纏十綿、後遺、復發等形式,
(一)痊癒
痊癒,痊謂病除,愈謂病瘳:痊癒即病癒,是指疾病狀態時的機體臟腑經絡的十陰十陽十氣血紊亂消失,生理功能恢復正常,十陰十陽十氣血重新處於平衡狀態。
痊癒就是完全恢復健康,康復如初,即完全康復。
痊癒是疾病轉歸中的最佳結局。
疾病能否痊癒與痊癒的快慢,除依賴於病人的一般健康情況、抗病能力外,及時、正確、積極的治療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外感風寒,邪氣從皮十毛十或口鼻侵入人十體,若機體正氣比較充盛,抗禦病邪的能力較強,則不僅能防止病情的進一步發展,使病變局限在肌表,而且正氣可以驅邪外出,使疾病痊癒。
若用發汗解表法治療,使邪去而正氣恢復,可對疾病的痊癒過程起促進作用,
在疾病痊癒過程中,包括病邪對人十體作用的消除或終止,人十體臟腑經絡的病理變化完全消失,十陰十陽十氣血重新歸於相對平衡狀態。
雖然暫時可能出現邪退正虛的局面,但最後終歸恢復健康。
(二)死亡
生盡謂之死,「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素問·逆調論》)。
亡,死也,死亡。
死亡,是生命活動的斷絕,是機體十陰十陽十離決,整體生理功能永久終止的病理過程或結局。
死亡,可分為生理十性十死亡和病理十性十死亡兩類。
生理十性十死亡,指享盡天年,無病而終,為自然衰老的結果。
病理十性十死亡又分因病而亡和意外死亡。
因病而亡,是各種疾病損傷,使機體氣血竭絕,十陰十陽十衰極而離決。
意外死亡是指跌打、外傷、中毒、車禍等各種意外損傷所造成的死亡。
病理十性十死亡是在邪正鬥爭及其盛衰變化的過程中,形成邪勝正衰,使疾病逐漸惡化而導致的一種不十良的結局。
中醫學根據形神合一的生命觀,認為形存則神存,形盛則神明,形衰則神衰.形謝則神滅,神明則形安。
得神者昌,失神則亡。
死亡意味著形神分離,「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素問·移十精十變氣論》)。
死亡,不僅是機體生命活動和物質生化的永久十性十終止,而且還要神氣皆去。
換言之,形謝而神滅,神去則機息,生命告終而亡,故中醫學把亡神作為判斷死亡的重要標誌。
傳統認為,死亡是一個過程,包括頻死期、臨十床十死亡期和生物學死亡期。
目前,一般認為,死亡是指機體作為一個整體的功能永久停止,但並不意味著各組織器官同時死亡。
因此,根據腦死亡的概念,把腦死亡作為判斷死亡的一個重要標誌。
一旦出現腦死亡,就意味著機體作為一個整體的功能永久停止。
(三)纏十綿
纏十綿,是指久病不愈的一種病理狀態,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的狀態,是病理過程演變為慢十性十遷延十性十的表現。
纏十綿狀態的基本病機為正虛邪戀。
由於在邪正鬥爭過程中,正氣雖未至潰敗,但已因邪氣的損傷而削弱;而邪氣由於經過正氣的奮力抗爭,也趨於衰微。
因此,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非激烈十性十抗爭的一種相持不下的病理狀態。
纏十綿狀態下,正氣不能完全驅邪外出,邪氣也不能深入傳變,從而使病變局限並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具有病變表現不甚劇烈,疾病持久不愈的特點。
在纏十綿狀態下,病勢有相對穩定和不穩定的病理過程。
其一,雖有纏十綿,但病勢穩定,;經正確治療和調護,可向治癒方向演變,可視作疾病的一種結局。
其二,疾病纏十綿而病勢又不穩定,且有反覆發作,或持續加重,或治療和護理不當,則病勢日趨惡化,乃至死亡。
所以應積極進行治療,設法打破纏十綿狀態的病理僵局,爭取疾病的痊癒或好轉。
(四)後遺
後遺,又稱後遺症,是指疾病的病理過程結束,或在恢復期後症狀體征消失,病因的致病作用基本終止,只遺留原有疾病所造成的形態或功能的異常。
後遺與纏十綿不同,後遺症是病因、病理演變的終結,是疾病的一種轉歸。
而纏十綿則是疾病的遷延或慢十性十過程,為疾病的自然延續。
後遺症所表現出來的形態或功能異常,如肢十體震顫、身十體畸形、失語、癡呆、偏癱等。
其功能異常,包括臟腑經絡功能障礙和十精十神情志障礙。
此外,還有一種傷殘,主要指外傷所致的人十體某種組織結構難以恢復的損傷或殘缺。
如槍彈、金刃、跌仆、蟲獸等給形體、臟腑造成的變形、缺失等,就屬傷殘範圍。
總之,後遺和傷殘都是涉及疾病半永久十性十結局的概念。
(五)復發
復發,又名復病、再發,是指即將痊癒或已經痊癒的疾病再度發作。
復發是疾病過程連續十性十的特殊表現形式,其特點是原有病變經過一段「靜止期」後再度活躍,即機體內原有的病因尚未完全消除,在一定條件下重新發作。
復發的病機是正氣漸復但尚薄弱,邪氣雖除而余邪未盡,邪正相爭近乎停止,機體氣血十陰十陽十趨向正常。
此時一旦出現損傷正氣或助長邪氣的條件,便易於打破邪正相安之勢,於是邪勢復盛而舊病復發。
因此,積極徹底地治療疾病和注意病後調養以培補正氣,可以減少和防止疾病的復發。
引起疾病復發的常見誘因主要有以下四種:
1.食復:食復,又名食勞復,指疾病癒後,脾胃尚虛,因飲食失節而導致疾病復發者。
「熱病熱退之後,胃氣尚虛,余邪未盡。
先進清粥湯,次進濃粥湯,次進糜粥,亦須少少與之,切勿過食也。
若納谷太驟,則運化不及,余邪假食滯而復作也,名日食復」(《重訂通俗傷寒論》)。
疾病初癒之際,既要注意增進飲食營養以培補正氣,但又不可恣意進食,當視疾病過程中脾胃受損的程度,選擇相宜之晶,既要營養豐富,又要易於消化吸收,並掌握適當的進食量,方能受益而杜弊。
「凡病新瘥,自宜先用陳倉米少許,煎湯少飲,俟其無恙,漸次增濃,胃氣漸旺,谷食漸增,至胃氣復舊,然後少進肉味,撙節十愛十養,自無復證」(《傷寒溯源集》)。
食復,輕者損谷自愈,重者消導方瘥。
2.勞復:勞復,指疾病初癒,余邪未清,因過度勞累而致疾病復發者。
勞復一般分為勞力復、勞神復和房勞復三種。
勞力與勞神是指體力和腦力的過度十操十勞。
有時在正常人看來是微不足道的勞動,但對疾病初癒者來說,卻不堪忍受,這也屬過度十操十勞。
如傷寒瘥後,元氣未復,余邪未清,稍加勞動,其熱復作,即多語、梳頭、洗面、更衣之類,皆能致復。
所以疾病初癒之際,應當充分休息,以促進正氣早日恢復,雖需輔以合理活動?以促進氣血暢行,但須量力而為。
房勞復是指在病後余邪未盡,正氣虧虛,又行十房十事,甚至房十事過度,徒傷正氣,使邪無所制而疾病復發:此又稱為「房復」、「色復」、「十十交十十接勞復」、「男(女)勞復」等。
因房勞傷十精十,十精十虧則氣血更虛,正氣不支,可導致病勢更為重篤,因而是勞復中之重證:所以中醫學把節欲惜十精十,保養十精十氣,作為病後調攝的一個重要原則。
3.情志復:情志復,指疾病初癒,由於情志過激而致舊病復發。
十精十神情志活動對疾病的發展與轉歸有很大影響。
十精十神恬靜而愉快,有利於氣機的調暢和十精十氣血津十液的正常代謝,使正氣旺盛,則能促進康復和預防。
減少疾病復發,如過度十精十神刺激,強烈或持久的情緒波動.則可引起氣機紊亂和氣血津十液失常,臟腑功能失調使余邪再度致病,疾病易於復發。
如傷寒瘥舌,因事觸怒,相火暴發,因而餘熱復作者,稱「怒復」,
4.重感復:重感復,是指疾病初癒,余邪未盡,又復感新邪,而致舊病復發;病後正虛.易被邪侵,重感新邪,易於引起舊病復發。
此外,還有一種叫「自復」的復發形式,是指疾病初癒後,不因飲食、十操十勞、情志、感邪所誘發,而是無明確的誘因而自行復發者。
多由余邪未盡,正氣尚虛,無力抑邪,致使邪氣暗長,而導致舊病復發。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