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志第二十上 歷六上:起元和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至於察斂啟閉之候,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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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志第二十上 歷六上

新唐書

志第二十上 歷六上

憲宗即位,司天徐昴上新歷,名曰《觀象》。

起元和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

至於察斂啟閉之候,循用舊法,測驗不合。

至穆宗立,以為累世纘緒,必更歷紀,乃詔日官改撰歷術,名曰《宣明》。

上元七曜,起赤道虛九度。

其氣朔、發斂、日躔、月離,皆因《大衍》舊術;晷漏、交會,則稍增損之;更立新數,以步五星,其大略謂:

通法曰統法。

策實曰章歲。

揲法曰章月。

掛限曰閏限。

三元之策曰中節。

四象之策曰合策。

一象之策曰象准。

策余曰通余。

爻數曰紀法。

通紀法為分,曰旬周。

章歲乘年,曰通積分。

地中之策曰候策。

天中之策曰卦策。

以貞悔之策減中節,曰辰數。

以加季月之節,即土用事日。

凡小余滿辰法,為辰數;滿刻法,為刻。

干實曰象數。

秒法三百。

以乘統法,曰分統。

凡步七曜入宿度,皆以刻法為度母。

凡刻法乘盈縮分,如定氣而一,曰氣中率。

與後氣中率相減,為合差。

以定氣乘合差,並後定氣以除,為中差。

加、減氣率,為初、末率。

倍中差,百乘之,以定氣除,為日差。

半之,以加、減初、末,各為定率。

以日差累加、減之,為每日盈縮分。

凡百乘氣下先後數,先減、後加常氣,為定氣限數。

乘歲差千四百四十,為秒分。

以加中節,因冬至黃道日度,累而裁之,得每定氣初日度。

入轉曰歷。

凡入歷,如歷中已下為進;已上,去之,為退。

凡定朔小余,秋分後,四分之三已上,進一日。

春分後,昏明小余差春分初日者,五而一,以減四分之三。

定朔小余如此數已上者,進一日。

或有交,應見虧初,則否。

定弦望小余,不滿昏明小餘者,退一日。

或有交,應見虧初者,亦如之。

凡正交,以平交入歷朓朒定數,朓減、朒加平交入定氣余,滿若不足,進退日算,為正交入定氣,不復以交率乘、交數除,及不加減平交入氣朓朒也。

凡推月度,以歷分乘夜半定全漏,如刻法而一,為晨分;以減歷分,為昏分。

又以定朔、弦、望小余乘歷分,統法除之,以減晨分,余為前;不足,反相減,余為後。

乃前加、後減加時月度,為晨昏月度。

以所入加時日度減後歷加時日度,余加上弦之度及余,以所入日前減、後加,又以後歷前加、後減,各為定程。

乃累計距後歷每日曆度及分,以減定程,為盈;不足,反相減,為縮。

以距後歷日數均其差,盈減、縮加每日曆分,為歷定分。

累以加朔、弦、望晨昏月度,為每日辰昏月度,不復加減屈伸也。

爻統曰中統。

象積曰刻法。

消息曰屈伸。

以屈伸准盈縮分,求每日所入,日定衰。

五乘之,二十四除之,曰漏差。

屈加、伸減氣初一夜半漏,得每日夜半定漏。

刻法通為分,曰昏明小余。

二十一乘屈伸定數,二十五而一,為黃道屈伸差。

乃屈減、伸加氣初去極度分,得每日去極度分。

以萬二千三百八十六乘黃道屈伸差,萬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為每日度差。

屈減、伸加氣初距中度分,得每日距中度數。

凡屈伸准消息於中晷,曰定數;於漏刻,曰漏差;於去極,曰屈伸差;於距中度,曰度差。

交終曰終率。

朔差曰交朔。

望數日交望,交限曰前准。

望差曰後准。

凡月行入四象一陰陽一度有分者,十乘之,七而一,為度分。

不盡,十五乘之,七除,為大分。

不盡又除,為小分。

乃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兼除度差分百一十三、大分七、小分一少,然後以次象除之。

凡日蝕,以定朔日出入辰刻距午正刻數,約百四十七,為時差。

視定朔小余如半法已下,以減半法,為初率;已上,減去半法,余為末率。

以乘時差,如刻法而一,初率以減,末率倍之,以加定朔小余,為蝕定余。

月蝕,以定望小余為蝕定余。

凡日蝕,有氣差,有刻差,有加差。

二至之初,氣差二千三百五十。

距二至前後,每日損二十六,至二分而空。

以日出沒辰刻距午正刻數,約其朔日氣差,以乘食甚距午正刻數。

所得以減氣差,為定數。

春分後,一陰一歷加之,一陽一歷減之;秋分後,一陰一歷減之,一陽一歷加之。

二至初日,無刻差。

自後每日益差分二、小分十。

起立春至立夏、起立秋至立冬,皆以九十四分有半為刻差。

自後日損差分二、小分十,至二至之初損盡。

以朔日刻差乘食甚距午正刻數,為刻差定數。

冬至後食甚在午正前,夏至後食甚在午正後,一陰一歷以減,一陽一歷以加;冬至後食甚在午正後,夏至後食甚在午正前,一陰一歷以加,一陽一歷以減。

又立冬初日後,每氣增差十七。

至冬至初日,得五十一。

自後,每氣損十七,終於大寒,損盡。

若蝕甚在午正後,則每刻累益其差,一陰一歷以減,一陽一歷以加。

應加減差,同名相從,異名相銷,各為蝕差。

以加減去交分,為定分。

月在一陰一歷,不足減,反減蝕差,交前減之,余為一陽一歷交後定分;交後減之,余為一陽一歷交前定分:皆不蝕。

一陽一歷不足減,亦反減蝕差。

交前減之,余為一陰一歷交後定分;交後減之,余為一陰一歷交前定分:皆蝕。

凡去交定分,如一陽一歷蝕限已下,為一陽一歷蝕。

以一陽一歷定法約,為蝕分。

已上者,以一陽一歷蝕限減之,余為一陰一歷蝕。

以一陰一歷定法約之,以減十五,余為蝕分。

凡月蝕去交分,二千一百四十七已下,皆既。

已上者,以減後准,余如定法五百六約,為蝕分。

凡月蝕既,泛用刻二十。

如去交分千四百三十五已下,因增半刻。

七百一十二已下,又增半刻。

凡日月帶蝕出沒,各以定法通蝕分,半定用刻約之,以乘見刻。

多於半定用刻,出為進,沒為退;少於半定用刻,出為退,沒為進:各如定法而一,為見蝕之大分。

朔晝、望夜皆為見刻。

其九服蝕差,則不復考詳。

五星終率曰周率。

因平合加中伏,得平見。

金、水加夕,得晨;加晨,得夕。

又以變差乘年,滿象數去之;不盡為變交。

三百約為分,統法而一,以減平見。

三十六乘平見秒,十二乘變交秒,同以三千六百為母。

余如交率已下,星在一陽一歷;已上,去之,為入一陰一歷。

各以變策除,為變數,命初變算外;不盡為入其變度數及余。

自此百約余分,母同刻法。

以所入變下數,加減平見,為常見。

金星晨見,先計自夕見,盡夕退,應加減先後差。

同名相從,異名相銷。

與晨常見加減差,異名相銷,同名相從。

依加減晨平見為常見。

凡常見計入定氣,求先從定數,各以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定差。

晨見先減、後加,夕見先加、後減常見,為定見。

以常見與定見加減數,加減平見入變度數及余秒,為定見初變所入。

以所行度順加、退減之,即次變所入。

以所入變下差數加減日度變率。

其水星常見與定見加減數,同名相從,異名相銷,反其加減。

夕見差加疾行日率者,倍其差,加度率。

又分其差,以加遲留日率。

晨見亦分其差,以加遲留日率,以所差之數,加疾行日率,亦倍其差,加疾行度率。

夕見差減疾行日率者,倍其差,減度率。

又以其差減留日,不足減,侵減遲日。

晨見差減留日,不足減者,侵減遲日,亦以其差減疾行日率,倍其差,以減度率。

前變初日與後變末日先後數,同名相銷,異名相從,為先後定數。

各以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日差。

金星用後變差率、差數。

以先後定數減之,為度差。

金星夕伏,又日差減先後定數,為度差。

晨伏以先後定數加日差,為度差。

水星夕伏,以先後定數為日差。

倍之,為度差。

乃以日度差,積盈者以減、積縮者以加末變日度率。

金、水晨伏,反用其差。

又倍退行差,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日差。

以退差減之,為度差。

金星夕伏,以日差減退差,為度差。

晨伏以退差加日差,為度差。

以退行日度差應加者減末變日度率。

晨伏反用其差。

各加減變訖,為日度定率。

他亦皆准《大衍歷》法。

其分秒不同,則各據本歷母法雲。

起長慶二年,用《宣明歷》。

自敬宗至於僖宗,皆遵用之。

雖朝廷多故,不暇討論,然《大衍歷》後,法制簡易,合望密近,無能出其右者。

訖景福元年。

《觀象歷》,今有司無傳者。

《長慶宣明歷》演紀上元甲子,至長慶二年壬寅,積七百七萬一百三十八算外。

《宣明》統法八千四百。

章歲三百六萬八千五十五。

章月二十四萬八千五十七。

通余四萬四千五十五。

章閏九萬一千三百七十一。

閏限二十四萬四百四十三,秒六。

中節十五,余千八百三十五,秒五。

合策二十九,余四千四百五十七。

象准七,余三千二百一十四少。

中盈分三千六百七十一,秒二。

朔虛分三千九百四十三。

旬週五十萬四千。

紀法六十。

秒法八。

候數五,余六百一十一,秒七。

卦位六,余七百三十四,秒二。

辰數十二,余千四百六十八,秒四。

刻法八十四。

象數九億二千四十四萬六千一百九十九。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虛分二千一百五十三,秒二百九十九。

歲差二萬九千六百九十九。

分統二百五十二萬。

秒母三百。

二十四定氣,皆百乘其氣盈縮分,盈減、縮加中節,為定氣所有日及余、秒。

六虛之差五十三,秒二百九十九。

歷週二十三萬一千四百五十八,秒十九。

歷週日二十七,余四千六百五十八,秒十九。

歷中日十三,余六千五百二十九,秒九半。

周差日一,余八千一百九十八,秒八十一。

秒母一百。

七日:初數,七千四百六十五;末數,九百三十五。

十四日:初數,六千五百二十九;末數,千八百七十一。

上弦:九十一度,余二千六百三十八,秒百四十九太。

望:百八十二度,余五千二百七十六,秒二百九十九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余七千九百一十五,秒百四十九半。

秒母三百。

以刻法約歷分為度,積之為積度。

中統四千二百。

辰刻八刻,分二十八。

昏、明刻各二刻,分四十二。

刻法八十四。

度母同刻法。

距極度五十六,余八十二分半。

北極出地三十四度,余四十七分半。

終率二十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終日二十七,余千七百八十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中日十三,余五千九十一,秒三千二百五十六。

交朔日二,余二千六百七十四,秒三千四百八十八。

交望日十四,余六千四百二十八,秒五千。

前准日十二,余三千七百五十四,秒千五百一十二。

後准日一,余千三百三十七,秒千七百四十四。

一陰一歷蝕限六千六十。

一陽一歷蝕限二千六百四十。

一陰一歷定法四百四。

一陽一歷定法百七十六。

交率二百二。

交數二千五百七十三。

秒法一萬。

去交度乘數十一,除數七千三百三。

○歲星

周率三百三十五萬五百四十,秒八十三。

周策二百九十八,余七千三百四十,秒八十三。

中伏日十六,余七千八百七十,秒四十一半。

變差九十八,秒三十二。

交率百八十二,余五十二,秒二十七。

變策十五,余十八,秒三十五。

差率五。

差數四。

○熒惑

周率六百五十五萬一千三百九十五,秒二十六。

周策七百七十九,余七千七百九十五,秒二十六。

中伏日七十,余八千九十七,秒六十二。

變差三千五,秒一。

交率百八十二,余五十二,秒三十二。

變策十五,余十八,秒三十六。

差率三十九。

差數十。

○鎮星

周率三百一十七萬五千八百七十九,秒七十九。

周策三百七十八,余六百七十九,秒七十九。

中伏日十八,余四千五百三十九,秒八十九半。

變差二百七十七,秒九十二。

交率百八十二,余五十二,秒二十七。

變策十五,余十八,秒三十五。

差率十。

差數九。

○太白

周率四百九十萬四千八百四十五,秒八十五。

周策五百八十三,余七千六百四十五,秒八十五。

夕見伏日二百五十六。

夕見伏行二百四十四度。

晨見伏日三百二十七,余七千六百四十五,秒八十五。

晨見伏行三百四十九,余七千六百四十五,秒八十五。

中伏日四十一,余八千二十二,秒九十二半。

變差千二百三十六,秒十二。

交率百八十二,余五十二,秒二十九。

變策十五,余十八,秒三十五。

夕見差率三十一。

差數十。

晨見差率二。

差數三。

○辰星

周率九十七萬三千三百九十,秒二十五。

周策百一十五,余七千三百九十,秒二十五。

夕見伏日五十二。

夕見伏行十八度。

晨見伏日六十三,余七千三百九十,秒二十五。

晨見伏行九十七度,余七千三百九十,秒二十五。

中伏日十八,余七千八百九十五,秒十二半。

變差三千二百一,余十,秒六十七。

交率百八十二,余五十二,秒三十二。

變策十五,余十八,秒三十六。

差率、差數空。

秒法百。

小分法三千六百。

五星平見加減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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