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演義
第七十五回 侍母膳奉教立儲 惑妃言誓神緘約
卻說申時行上疏以後,尚書楊巍,又請將丁此呂貶斥,頓時鬧動言官,統說時行與巍,蔽塞言路。
御史王植、江東之交章彈劾兩人,神宗為罷高啟愚,留丁此呂。
於是申、楊兩大臣,抗疏求去。
大學士余有丁,上言殿閣大臣,關係國體,不應為一此呂,遂退申、楊。
許國尤不勝憤懣,亦專疏乞休。
神宗乃將此呂外調。
王植、江東之始終不服,遂力推前掌院學士王錫爵,可任閣務。
錫爵曾積忤居正,謝職家居。
見七十三回。
至是因台官交推,重複起用,晉授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又因日講官王家屏,敷奏誠摯,由神宗特拔,命為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兩人相繼入閣,言官只望錫爵得權,抵制時行,不防錫爵卻與時行和好,互為倚助,遂令全台御史,大失所望。
萬曆十四年正月,鄭妃生下一子,取名常洵,神宗即晉封鄭妃為貴妃。
大學士申時行等,以皇長子常洛,年已五歲,生母恭妃,未聞加封,乃鄭妃甫生皇子,即晉封冊,顯見得鄭妃專一寵一,將來定有廢長立幼的事情,遂上疏請冊立東宮。
時行初意,原是不錯。
疏中有云:
臣等聞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自元子誕生,五年於茲矣,即今麟趾螽斯,方興未艾,正名定分,宜在於茲。
祖宗朝立皇太子,英宗以二歲,孝宗以六歲,武宗以一歲,成憲具在。
惟陛下以今春月吉,敕下禮部早建儲位,以慰億兆人之望,則不勝幸甚!
神宗覽疏畢,即援筆批答道:「元子嬰弱,少待二三年,冊立未遲。」
批旨發下,戶科給事中姜應麟,及吏部員外郎沈璟,復抗疏奏道:
竊聞禮貴別嫌,事當慎始。
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神宗第二子常漵,生一歲而殤。
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請收回成命,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
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具矣。
這疏一上,神宗瞧了數語,便拋擲地上,勃然道:「冊封貴妃,豈為立儲起見?科臣等怎得妄言謗朕呢!」當下特降手敕道:「鄭貴妃侍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著降處極邊,沈璟亦降級外調,飭閣臣知之!」申時行、王錫爵等,接奉此敕,又入朝面請,擬減輕姜應麟罪名。
神宗怫然道:「朕將他降處,並非為了冊封,只恨他無故推測,疑朕廢長立幼。
我朝立儲,自有成憲,若以私意壞公論,朕亦不敢出此。」
既不敢以私廢公,何不徑立皇長子。
申時行等唯唯而出,遂謫應麟為廣昌典史,沈璟亦降級外調。
既而刑部主事孫如法,又上言:「恭妃生子五年,未得晉封,鄭妃一生皇子,即冊貴妃,無怪中外動疑」云云。
神宗復動惱起來,立謫為朝一陽一典史。
御史孫維城、楊紹程等,續請立儲,統行奪俸。
禮部侍郎沈鯉,再上書請並封恭妃,神宗實不耐煩,復召申時行入問道:「朕意並不欲廢長立幼,何故奏議紛紛,屢來絮聒?」
時行道:「陛下立心公正,臣所深佩,現請明詔待期立儲,自當加封恭妃,此後諸臣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不得越俎妄瀆,那時人言自漸息了。」
時行此言,未免迎含意旨,與初意不符。
神宗點首,遂命時行擬旨頒發。
為了這事,言官愈加激烈,你上一疏,我奏一本,統是指斥宮闈,攻擊執政。
神宗置諸不理,所有臣工奏疏,都擲諸敗字簏中。
會鄭貴妃父鄭承憲,為父請封,神宗欲援中宮父永年伯王禕故例,擬封伯爵。
禮部以歷代貴妃,向無祖考封伯的故事,不便破例,乃只給墳價銀五百兩。
小子閱明朝稗史,載有鄭貴妃遺事一則:據言貴妃父承憲,家甚貧苦,曾將女許某孝廉為妾,臨別時,父女相對,不勝悲慟。
某孝廉素來長厚,看這情形,大為不忍,情願卻還,不責原聘。
鄭女感激萬分,脫一下只履,贈與孝廉,誓圖後報。
已而入宮,大得一寵一幸,雖是貴賤有別,終究是個側室。
追懷前情,耿耿未忘。
不意孝廉名字,竟致失記,只有一履尚存,特命小太監向市求售,索值若干。
過了一年,無人顧問,不過都下卻傳為異聞。
某孝廉得著消息,乃袖履入都,訪得小太監售履處,出履相證,果然湊合。
小太監遂問明姓氏,留住寓中,立刻報知鄭貴妃。
貴妃泣訴神宗,備言前事,並云:「妾非某孝廉,哪得服侍陛下?」
算是知恩報恩。
神宗為之動容,遂令小太監通知某孝廉,令他謁選,即拔為縣令,不數年任至鹽運使。
這也是一種軼聞,小子隨筆錄述,作為看官趣談,此外無庸細敘。
單說鄭貴妃既身膺殊一寵一,又生了一個麟兒,意中所望,無非是子得立儲,他日可做太后,便與李太后的境遇相同。
有時宮闈侍宴,及枕席言歡,免不得要求神宗,請立己子常洵為太子。
這也是婦人常態。
神宗恩一愛一纏一綿,不敢忤逆貴妃,用不敢忤逆四字甚妙。
自然含糊答應。
到出了西宮,又想到廢長立幼,終違公例,因此左右為難,只好將立儲一事,暫行擱起。
偏偏禮科都給事王三餘,御史何倬、鍾化民、王慎德,又接連奏請立儲。
還有山西道御史除登雲,更劾及鄭宗憲驕橫罪狀。
神宗看了這種奏折,只瞧到兩三行,便已拋去,一字兒不加批答。
獨李太后聞了這事,不以為然。
一日,值神宗侍膳,太后問道:「朝廷屢請立儲,你為什麼不立皇長子?」
神宗道:「他是個都人子,不便冊立。」
太后怒道:「你難道不是都人子麼?」
說畢,投箸欲起。
神宗慌忙跪伏,直至太后怒氣漸平,方才起立。
原來內廷當日,統呼宮人為都人,李太后亦由宮人得一寵一,因有是言。
神宗出了慈寧宮,轉入坤寧宮,與王皇后談及立儲事,王皇后亦為婉勸。
後一性一端淑,善事兩宮太后,就是鄭貴妃一寵一冠後宮,後亦絕不與較。
所以神宗對於皇后,仍沒有纖芥微嫌。
此次皇后援經相勸,神宗亦頗為感動。
待至萬曆十八年正月,皇長子年已九歲,神宗親御毓德宮,召見申時行、許國、王錫爵、王家屏等,商議立儲事宜。
申時行等自然援立嫡以長四字,敷奏帝前。
神宗道:「朕無嫡子,長幼自有次序,朕豈有不知之理?但長子猶弱,是以稍遲。」
時行等復請道:「元子年已九齡,蒙養豫教,正在今日。」
神宗點頭稱善。
時行等叩首而退,甫出宮門,忽有司禮監追止道:「皇上已飭宣皇子入宮,與先生們一見。」
時行等乃再返入宮。
皇長子皇三子次第到來,神宗召過皇長子,在御榻右面,向明正立,並問時行等道:「卿等看此子狀貌如何?」
時行等仰瞻片刻,齊聲奏道:「皇長子龍姿鳳表,岐嶷非凡,仰見皇上仁足昌後呢。」
神宗欣然道:「這是祖宗德澤,聖母恩庇,朕何敢當此言?」
時行道:「皇長子春秋漸長,理應讀書。」
王錫爵亦道:「皇上前正位東宮,時方六齡,即已讀書,皇長子讀書已晚呢。」
神宗道:「朕五歲便能讀書。」
說著時,復指皇三子道:「是兒亦五歲了,尚不能離一乳一母。」
乃手引皇長子至膝前,撫一摩歎惜。
時行等復叩頭奏道:「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畀他成器?」
神宗道:「朕知道了。」
時行等方才告退。
誰料這事為鄭貴妃所悉,一寸芳心,忍不住許多顰皺。
用元詞二句甚妙。
遂對了神宗,做出許多含嗔撒嬌的狀態,弄得神宗無可奈何,只好低首下心,求她息怒。
剛為柔克,古今同慨。
貴妃即乘勢要挾,偕神宗同至大高元殿,祗謁神明,設了密誓,約定將來必立常洵為太子。
又由神宗親筆,載明誓言,緘封玉盒中,授與貴妃。
彷彿唐明皇之對於楊妃。
自此貴妃方變嗔為喜,益發竭力趨承。
神宗已入情魔,鎮日裡居住西宮,沈湎酒色,於是罷日講,免升授官面謝,每至日高三丈,大臣俱已待朝,並不見神宗出來;或竟遣中官傳旨,說是聖體違和,著即免朝。
今日破例,明日援行,甚且舉郊祀廟享的禮儀,俱遣官員恭代,不願親行。
女盅之深,一至於此。
大理評事雒於仁,疏上酒色財氣四箴,直攻帝失,其詞略云:
臣備官歲余,僅朝見陛下者三,此外惟聞聖體違和,一切傳免,郊祀廟享,遣官代行,政事不親,講筵久輟,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
臣聞嗜酒則腐腸,戀色則伐一性一,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
陛下八珍在御,觴酌是耽,卜晝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
一寵一十俊以啟幸門,時有十小Yan被一寵一,謂之十俊。
溺鄭妃一靡一言不聽,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戀色也。
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則譴怒,此其病在貪財也。
今日搒宮女,明日搒中官,罪狀未明,立斃杖下,又宿怨藏怒於直臣,如姜應麟、孫如法輩,一詘不申,賜環無日,此其病在尚氣也。
四者之病,膠繞身心,豈藥石所能治?故臣敢以四箴獻陛下。
肯用臣言,即立誅臣身,臣雖死猶生矣。
神宗覽疏大怒,幾欲立殺於仁,還是申時行代為解免,才將他削職為民。
後來吏部尚書宋纁,禮部尚書於慎行等,率群臣合請立儲,俱奉旨嚴斥,一律奪俸。
大學士王錫爵,素一性一剛直,嘗與申時行言及,以彼此同為輔臣,總須竭誠報上,儲君一日未建,國本即一日未定,擬聯合閣部諸大臣,再行力奏云云。
時行以曾奉上旨,稍延一二年,自當決議,此時不如暫行從緩。
錫爵乃勉強容忍,既而耐不過去,特疏請豫教元子,並錄用言官姜應麟等,說得非常懇切。
誰知奏牘上陳,留中不報。
錫爵索一性一申請建儲,仍不見答。
自知言終不用,乃以母老乞休,竟得准奏歸林。
神宗只知有妾,錫爵不能無母。
未幾,申時行等再疏請立東宮,得旨於二十年春舉行。
到了十九年冬季,工部主事張有德,請預備建儲儀注,為帝所斥,奪俸示罰。
適時行因病乞假,許國與王家屏語道:「小臣尚留心國本,力請建儲,難道我輩身為大臣,可獨無一言麼?」
遂倉卒具疏,竟不待與時行商及,即將他名銜首列。
神宗以有旨在前,不便反汗,似乎有准請立儲的意思。
看官!你想這鄭貴妃一寵一冠六宮,所有內外政務,哪一件不得知曉!當下攜著玉盒,跪伏神宗座旁,嗚嗚咽咽的哭將起來。
但說是「生兒常洵,年小沒福,情願讓位元子,把從前誓約,就此取消。」
神宗明知她是有心刁難,怎奈神前密誓,口血未乾,況看她一種淚容,彷彿似帶雨海棠,欺風楊柳,就使鐵石心腸,也要被她熔化。
隨即親扶玉手,令她起立,一面代為拭淚,一面好言勸慰,委委婉婉的說了一番,決意遵著前誓,不從閣議。
可巧申時行上呈密揭,略言臣在假期,同官疏列臣名,臣實未知等語。
於是神宗順風使帆,竟將許國等原疏,及時行密揭,一併頒發出來,故事閣臣密揭,悉數留中,此次神宗違例舉行,明明是諷斥許國等人,教他自行檢過。
給事中羅大紘,奮上彈章,疏陳時行迎一合上意,希圖固一寵一,一陽一附廷臣請立之議,一陰一為自處宮掖之謀。
中書舍人黃正賓,亦抗疏痛詆時行,有旨削大紘籍,廷杖正賓,亦革職為民。
許國、王家屏又有「臣等所言,不蒙采擇,願賜罷職」等語,神宗因他跡近要挾,竟下旨斥責許國,說他身為大臣,不應與小臣為一黨一,勒令免官。
許國一去,輿論更不直時行。
時行不得已求請解職,神宗一再慰留,到了時行三次乞歸,並薦趙志皋、張位等自代,才邀神宗允准。
時行之屢疏乞休,還算知恥。
時行去後,即以趙志皋為禮部尚書,張位為吏部侍郎,並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
至萬曆二十年,禮科給事中李獻可,以宮廷並無建儲消息,特請豫教元子,不意忙中有錯,疏中誤書弘治年號,竟被神宗察出,批斥獻可違旨侮君,貶職外調。
王家屏封還御批,具揭申救,大忤帝意。
六科給事中孟養浩等,各上疏營救,神宗命錦衣衛杖孟百下,革去官職,此外一概黜退。
王家屏知不可為,引疾歸田。
吏部郎中顧憲成、章嘉楨等,上言家屏忠一愛一,不應廢置。
神宗又恨他多言,奪憲成官,謫嘉楨為羅定州州判。
憲成無錫人,裡中舊有東林書院,為宋楊時講道處,憲成曾與弟允成,發起修築,至被譴歸里,即偕同志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於孔兼等,就院講學,海內聞風景附,往往諷議時政,裁量人物。
朝士亦慕他清議,遙為應和,後來遂稱為東林一黨一,與大明一代江山,淪胥同盡。
小子有詩歎道:
盛世寧無吁咈時,盈廷交哄總非宜。
才知王道泯偏一黨一,清議紛滋世愈衰。
內本未定,外變叢生,欲知當日外情,請至下回再閱。
立嫡,古禮也。
無嫡則立長,此亦禮制之常經。
神宗溺於鄭貴妃,乃欲捨長立幼,廷臣爭之,韙矣,但必謂儲位一定,即有以固國本,亦未必盡然。
兄摯廢而弟堯立,後世嘗頌堯為聖人,不聞其有背兄之惡玷。
然則擇賢而嗣,利社稷而奠人民,尤為善策,寧必拘拘於立長耶?惟典學親師,最關重大,士庶人之子,未有年逾幼學而尚未就傅者,況皇子耶?廷臣爭請立儲,致忤帝意,甚至豫教元子之請,亦遭駁斥,神宗固不為無失,而大臣之不善調護,徒爭意氣,亦未始不足疵也。
至於東林講學,朝野景從,處士橫議,一黨一禍旋興,漢、唐末造,類中此弊,明豈獨能免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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