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演義
第七十四回 王宮人喜中生子 張宰輔身後籍家
卻說神宗踱入慈寧宮,巧遇一個宮娥,上前請安,磕過了頭,由神宗叫她起來,方徐徐起身,侍立一旁。
神宗見她面目端好,舉止從容,頗有些幽嫻態度,不禁憐一愛一起來,後來要做貴妃太后,想不致粗率輕狂。
隨即入宮坐下。
那宮人亦冉冉隨入,當由神宗問明太后所在,並詢及姓氏,宮人答稱王姓。
神宗約略研詰,仔細端詳,見她應對大方,丰神綽約,尤覺雅致宜人,不同俗態,當下沈吟半晌,復與語道:「你去取水來,朕要盥手哩!」王宮人乃走入外室,奉匜沃水,呈進神宗。
神宗見她雙手苗條,膚致潔白,越覺生了憐惜,正要把她牽拉,猛記有貼身太監,隨著後面,返身回顧,果然立在背後,便令他迴避出去。
王宮人見內侍驅出,料知帝有他意,但是不便一抽一身,只好立侍盥洗,並呈上手巾。
由神宗拭乾了手,即對王氏一笑道:「你為朕侍執巾櫛,朕恰不便負你呢。」
王宮人聞言,不由的紅雲上臉,雙暈梨渦。
神宗見了,禁不住意馬心猿,竟學起楚襄王來,將她按倒一陽一台,做了一回高唐好夢。
恐就借太后寢一床一做了舞台。
王宮人得此奇遇,正是半推半就,笑啼俱有,等到雲散雨收,已是暗結珠胎,兩人事畢起一床一,重複盥洗,幸太后尚未回宮,神宗自恐得罪,匆匆的整好衣襟,一抽一身去訖。
次日即命隨去的內侍,繼了頭面一副,賜給王宮人,並囑內侍謹守秘密,誰知那文房太監,職司記載,已將臨幸王宮人的事情,登薄存錄了。
嗣是神宗自覺心虛,不便再去臨幸,雖晨夕請安,免不得出入慈寧宮,只遇著王宮人,恰是不敢正覷。
王宮人怨帝薄倖,也只能藏著心中,怎能露出形跡?轉眼數月,漸漸的腰圍寬大,茶飯不思起來。
太后瞧著,覺得王氏有異,疑及神宗,但一時不便明言,惟暗中偵查神宗往來。
這時候的六宮中,有個鄭妃,生得姿容美麗,閉月羞花。
神宗很是一寵一愛一,冊封貴妃,平時常在她宮中住宿,非但妃嬪中沒人及她,就是正宮王皇后,也不能似她一寵一遇。
太后調查多日,不見有可疑情跡,惟看這王宮人肚腹膨一脹,行步艱難,明明是身懷六甲,不必猜疑,便召入密問。
王宮人伏地嗚咽,自陳被幸始末。
好在太后嚴待皇帝,厚待宮人,也不去詰責王氏,只命她起居靜室,好生調養,一面飭文房太監,呈進皇上起居簿錄,果然載明臨幸時日,與王宮人供語,絲毫無誤。
虧有此簿。
當命宮中設宴,邀同陳太后入座,並召神宗侍宴。
席間談及王后無出,陳太后未免歎息。
李太后道:「皇兒也太不長進,我宮內的王氏女,已被召幸,現已有娠了。」
神宗聞言,面頰發赤,口中還要抵賴,說是未有此事。
王氏幸懷龍種,還得出頭,否則一度臨幸,將從此休了。
李太后道:「何必隱瞞!」隨把內起居簿錄,取交神宗,並云:「你去看明,曾否妄載?」
神宗到了此時,無言可辯,沒奈何離座謝罪。
李太后又道:「你既將她召幸,應該向我稟明,我也不與你為難,叫她備入六宮,也是好的。
到了今日,我已查得明明白白,你還要抵賴,顯見得是不孝呢,下次休再如此!」神宗唯唯連聲,陳太后亦從旁勸解。
李太后又道:「我與仁聖太后,年均老了,彼此共望有孫。
今王氏女有娠,若得生一男子,也是宗社幸福。
古云:『母以子貴』,有什麼階級可分哩?」
保全王氏,在此一語。
陳太后很是贊成。
宴飲已畢,陳太后還入慈慶宮,神宗亦謝宴出來,即命冊王宮人為恭妃。
冊寶已至,王宮人即拜謝兩宮太后,移住別宮。
既而懷妊滿期,臨盆分娩,果然得一麟兒,這就是皇長子常洛。
後來嗣位為光宗皇帝。
過了三日,神宗御殿受賀,大赦天下,並加上兩宮太后徽號。
陳太后加康靜兩字,李太后加明肅兩字,喜氣重重,中外稱慶,且不必細述。
單說皇長子將生的時候,大學士張居正,忽患起病來,臥一床一數月,仍未告痊。
百官相率齋戒,代為祈禱。
南都、秦、晉、楚、豫諸大吏,亦無不建醮,均替他祝福禳災。
神宗命張四維等,掌理閣中細務,遇著大事,仍飭令至居正私第,由他裁決。
居正始尚力疾從公,後來病勢加重,漸覺不支,竟至案牘紛紜,堆積幾右。
會泰寧衛酋巴速亥,入寇義州,為寧遠伯李成梁擊斃,露佈告捷,朝廷歸功居正,晉封太師。
明代文臣,從未有真拜三公,自居正一柄一政,方得邀此榮一寵一。
怎奈福為禍倚,樂極悲生,饒你位居極一品,逃不出這生老病死四字。
見道之言。
居正一病半年,累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自知死期將至,乃薦故禮部尚書潘晟,及吏部侍郎余有丁自代。
晟素貪鄙,不滿人望,因馮保素從受書,特浼居正薦舉,神宗立刻允准,命晟兼武英殿大學士,有丁兼文淵閣大學士。
詔下甫五日,言官已交章劾晟,不得已將他罷官。
未幾,居正病逝,神宗震悼輟朝,遣司禮太監護喪歸葬,賜賻甚厚。
兩宮太后及中宮,俱加賚金幣,並賜祭十六壇,贈上柱國,予謚文忠。
只是銅山西崩,洛鍾東應,居正一死,宮內的權Yan馮保,免不得成了孤立。
更兼太后歸政已久,年力搒衰,也不願問及外事,所以保勢益孤。
當潘晟罷職時,保方病起,聞報遽怒道:「我適小恙,不致遽死,難道當今遂沒有我麼?」
還要驕橫,真是不識時務。
是時皇長子已生,保又欲晉封伯爵。
長子系神宗自生,與馮保何與,乃欲封伯爵耶?張四維以向無此例,不便奏議,只擬予蔭他弟侄一人,作為都督僉事。
保復怒道:「你的官職,從何處得來?今日乃欲負我,連一個虛銜,都不能替一我轉圜,未免不情!」說得四維啞口無言。
會東宮舊Yan張鯨,素忌保一寵一,意圖排斥。
宗有同事張鯨,前被保放逐,至是復入。
兩人遂交相勾結,伺隙白帝,歷訴保過惡,及與張居正朋比為一奸一等情。
神宗本來恨保,一經挑一撥,自然激動起來。
御史江東之,又首劾保一黨一錦衣同知徐爵,神宗遂將爵下獄,飭刑部定了死罪,算是開了頭刀。
言官李植,窺伺意旨,復列保十二大罪,統是神宗平日敢怒不敢言的事情。
此時乾綱獨斷,毫無牽掣,遂謫保為南京奉御,不准須臾逗留;並令錦衣衛查抄家產,得資巨萬。
東之並劾吏部尚書梁夢龍,工部尚書曾希吾,吏部侍郎王篆,均為保私一黨一,應即斥退。
當下命法司查明,果得實證,遂下詔一一除名。
看官!你道這實證從何處得來?原來馮保家中,藏有廷臣饋遺錄,被查抄時一併搜出,梁、曾等姓氏駢列,所以無可抵賴,同時斥退。
此外大小臣工,名列饋遺錄中,不一而足。
獨刑部尚書嚴清,與馮保毫無往來,且素不一黨一附居正,因得神宗器重,名曰嚴清,果足副實。
乃調任為吏部尚書,代了梁夢龍遺缺。
清搜討故實,辯論官材,自丞佐以下,都量能授職,無一幸進,把從前夤緣干托的情弊,盡行掃除。
可惜天不假年,在任僅閱半載,得病假歸,未幾即歿。
還有薊鎮總兵戚繼光,從前由居正委任,每事輒與商榷,動無掣肘,所向有功。
及是居正已歿,給事中張鼎思,上言繼光不宜北方,不管人材可否,專務揣摩迎一合,這等人亦屬可殺。
閣臣擬旨,即命他調至廣東,繼光不免怏怏,赴粵逾年,即謝病回裡,越三年乃歿。
繼光與兵部尚書譚綸,都督府僉事俞大猷,統為當時名將。
譚綸卒於萬曆五年,俞大猷卒於萬曆八年,一謚襄敏,一謚武襄。
繼光至十一年乞歸,十四年病終原籍,萬曆末追諡武毅,著有《練兵實紀》,《紀效新書》,所談兵法,均關窾要,至今猶膾炙人口,奉為秘傳,這也不消絮敘。
已足與史傳揚名不朽,且隨筆敘結譚、俞兩人,尤為一帶兩便。
且說馮保得罪,以後新進諸臣,又交攻居正,陸續不絕。
有旨奪上柱國太師官銜,並將賜謚一併鐫去。
大學士張四維,見中外積怨居正,意欲改弦易轍,收服人心,何不述馮保語,質之曰:「你的官職,從何處得來?」
因上疏言事,請蕩滌煩苛,宏敷惠澤,一面請召還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余懋學等,奏復原官。
神宗頗加採納,朝政為之稍變。
已而四維以父喪歸葬,服將闋而卒。
朝旨贈官太師,賜謚文毅。
結果比居正為勝,足為四維之幸。
嗣是申時行進為首輔,申時行見前回。
引薦禮部尚書許國,兼任東閣大學士。
許本是時行好友,同心辦事,閣臣始沆瀣相投,不復生嫌,無如言路一開,台官競奮,彼此爭礪鋒銳,搏擊當路,於是閣臣一幟,台官一幟,分豎明廷。
嗣復為了張居正一案,鬧得不可開交,遂致朝臣水火,又惹出一種爭執的弊端。
明臣好爭,統是意氣用事。
先是居正當國,曾構陷遼王憲,廢為庶人。
憲系太祖十五子植七世孫,植初封衛王,尋改封遼,建文時又徙封荊州,七傳至憲,嘗希旨奉道,得世宗歡心,加封真一人,敕賜金印。
穆宗改元,御史陳省劾他不法,奪去真一人名號及所賜金印。
居正家居荊州,故隸遼王尺籍,至憲驕酗貪虐,多所凌轢,以此為居正所憾。
且因憲府第壯麗,暗思攘奪,可巧巡按御史郜光,奏劾憲一婬一虐僭擬諸罪狀,居正遂奏遣刑部侍郎洪朝選,親往勘驗,且囑令坐以謀逆,好教他一命嗚呼。
待至朝選遍京,只說他一婬一酗是實,謀反無據。
朝旨雖廢黜憲,禁錮高牆,居正意尚未慊,密囑湖廣巡撫勞堪,上言朝選得賄,代為憲掩飾。
朝選遂因此獲罪,羈死獄中。
那時遼王府第,當然為居正所奪,遂了心願。
至居正死後,遼府次妃王氏,運動言官,代為訟冤。
當有御史羊可立,追論居正構害遼王事,正在頒下部議,王妃復上書訴訟,大略言:「居正貪鄙,謀奪遼王府第,因此設計誣陷。
既將遼府據去,復將所有金寶,悉數沒入他家。」
神宗覽奏,即欲傳旨籍沒,但尚恐太后意旨未以為然,一時不便驟行。
可巧潞王翊釴,將屆婚期,需用珠寶,無從采備。
恐由神宗故意為此。
太后召神宗入內,向他問道:「名為天府,難道這些些珠寶,竟湊辦不齊麼?」
神宗道:「近年以來,廷臣沒有廉恥,都把這外方貢品,私獻馮、張二家,所以天府藏珍,很是寥寥了。」
太后道:「馮保家已經抄沒,想可盡輸入庫。」
神宗道:「馮保狡猾,預將珍寶偷運去了,名雖查抄,所得有限。」
太后慨然道:「馮保是個Yan奴,原不足責,但張居正身為首輔,親受先皇遺命,乃亦這般藏私,真是人心難料呢!」太后雖明,亦為所愚。
神宗複述及遼府訟冤,歸罪居正等情,太后默然。
嗣是張先生張太師的稱號,宮中一律諱言,神宗知太后意轉,亟命司禮監張誠等,南下荊州,籍居正家。
張誠先遣急足,潛投江陵守令,命他速往查封,休使逃匿。
守令得了此信,自然格外巴結,即召集全班人役,圍住張氏府第,自己親入府內,把他闔家人口,悉數點查,驅入一室,令衙役在室外守著。
頓時反賓為主,一切服食,統須由衙役作主,可憐張氏婦女,多半畏憤,寧自絕粒,竟餓死了十數人。
及張誠一到,尤覺凶橫,飭役搜查,倒篋傾箱,並沒有甚麼巨寶,就是金銀財帛,也是很少,較諸當日嚴相府中,竟不及二十分之一。
張誠怒道:「十年宰相,所蓄私囊,寧止此數?此必暗中隱匿,或寄存親族家內,別人或被他瞞過,我豈由他誑騙麼?」
遂召居正長子禮部主事敬修,迫令和盤獻出。
敬修答言,只有此數。
張誠不信,竟飭虎狼衛役,把敬修褫去衣冠,拷掠數次;並將張氏親族,一一傳訊,硬說他有寄藏,不容剖白。
敬修熬不住痛苦,尋了短見,投繯畢命。
親族等無從呼籲,沒奈何各傾家產,湊出黃金一萬兩,白銀十萬兩,不是查抄,竟是搶劫。
張誠方才罷手。
大學士申時行得悉此狀,因與六卿大臣,聯名上疏,奏請從寬。
刑部尚書潘季馴,又特奏居正母年過八旬,朝不保暮,請皇上錫類推恩,全他母命云云。
乃許留空宅一所,田十頃,贍養居正母。
惟盡削居正官階,奪還璽書詔命,並謫戍居正子弟,揭示罪狀。
有詔云:
張居正誣蔑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私占廢遼宅田,假名丈量遮飾,一騷一動海內。
跡其平日所為,無非專權亂政,罔上負恩,本當斫棺戮一屍一,因念效勞有年,姑免盡法。
伊弟張居易,伊子張嗣修等,俱令煙瘴地面充軍,以為將來之謀國不忠者戒!
張居易曾為都指揮,張嗣修曾任編修,至是皆革職遠戍,一座巍巍然師相門第,變作水流花謝,霧散雲消,令人不堪回首呢。
所謂富貴如浮雲。
張誠回京覆命,御史丁此呂,又追劾侍郎高啟愚,主試題系「舜亦以命禹」五字,實系為居正勸進,不可不懲。
神宗得了此疏,頒示內閣,申時行勃然道:「此呂何心,陷人一大逆,我再緘默不言,朝廷尚有寧日麼?」
當即疏陳此呂曖一昧陷人,應加重譴等語。
小子有詩詠道:
炎涼世態不勝哀,落阱還防下石來。
稍有人心應代憤,好憑只手把天回。
未知神宗曾否准奏,且看下回再表。
神宗臨幸宮人,暗育珠胎,至於太后詰問,猶不肯實言,雖系積畏之深,以致如此,然使太后處事未明,疑宮人為外一遇,置諸刑典,得毋沉冤莫白,終為神宗所陷害乎?一宵恩一愛一,何其鍾情,至於生死之交,不出一言以相護,是可忍,孰不可忍?觀於居正死後,奪其官,籍其產,戍其子弟,且任Yan豎張誠,勒索財賄,株連親族,甚至一逼一死居正子敬修,未聞查究。
古云:「罪人不孥。」
神宗習經有素,豈竟漫無所聞?況居正當國十年,亦非全無功績,前則賞過於功,後則罰甚於罪,涼薄毖恩四字,可為神宗一生定評,惟居正之得遇一寵一榮,為明代冠,而身後且若是,富貴功名,無非泡影,一經借鑒,而世之熱中干進者可以返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