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演義
第七十九回 獲妖書沈一貫生風 遣福王葉向高主議
卻說皇長子常洛,既立為皇太子,遂續封諸子常洵為福王,常浩為瑞王,還有李貴妃生子常潤、常瀛,亦均冊封。
潤封惠王,瀛封桂王,即日詔告天下,皇太子申行冠禮。
次年正月,並為太子冊妃郭氏。
婚禮甫畢,廷臣方入朝慶賀,忽有中旨傳出,聖躬不豫,召諸大臣至仁德門聽詔。
及大臣趨列仁德門,又見宮監出來,獨召沈一貫入內。
一貫隨入啟祥宮,直抵後殿西暖閣,但見神宗冠服如常,席地踞坐。
李太后立在帝后,太子諸王跪著帝前,不由的詫異起來。
當下按定了心,叩頭請安。
神宗命他近前,愴然垂諭道:「朕陡遭疾病,恐將不起,自念承統三十年,尚無大過,惟礦稅各使,朕因宮殿未竣,權宜採取,今可與江南織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
所遣內監,概令還京。
法司釋久羈罪囚,建言得罪諸臣,令復原官。
卿其勿忘!」言畢,即令左右扶掖就寢。
一貫復叩首趨出,擬旨以進。
是夕閣臣九卿,均直宿朝房。
漏至三鼓,中使捧諭出來,大略如面諭一貫等語。
諸大臣期即奉行。
待至天明,一貫正思入內取詔,不期有中使到來,說是帝疾已瘳,著追取前諭,請速繳還。
一貫聞言,尚在沈吟,接連又有中使數人,奉旨催索,不得已取出前諭,令他繼去。
前曾封還諭旨,此時何不堅持?司禮太監王義,正在帝前力爭,說是王言已出,不應反汗。
神宗置諸不理,義尚欲再諫,見中使已持著前諭,入內覆命,頓時氣憤已極,奮然趨出,馳入閣中,適與一貫相遇,以涎唾面道:「好一位相公,膽小如鼷!」一貫尚茫無頭緒,瞠目不答。
義又道:「礦稅各使,一騷一擾已甚,相公獨未聞麼?今幸得此機會,諭令撤除,若相公稍稍堅持,弊政立去,為什麼追取前諭,即令繼還呢?」
不期太監中,也有此人,其名曰義,可謂不愧。
一貫方才知過,唯唯謝罪。
嗣是大臣言官,再請除弊,概不見答。
未幾楚宗事起,又鬧出一場獄案。
楚王英譣,系太祖第六子楨七世孫,英譣歿後,遺腹宮人胡氏,孿生子華奎、華璧,一時議論紛紛,統言非胡氏所生。
賴王妃力言無訛,事乃得寢。
華奎襲爵,華璧亦得封宣化王。
時已二十多年,偏有宗人華越,又訐奏華奎兄弟,系出異姓,罪實亂宗。
奎系王妃兄王如言子,璧系妃族人王如綍家人王玉子。
這疏呈入,沈一貫以襲封已久,不應搆訟,囑通政司暫行擱置。
嗣由華奎聞知,劾奏華越誣告,乃一併呈入,詔下禮部查復。
禮部侍郎郭正域,向系楚人,頗得傳聞,此時正署理尚書,遂請勘明虛實,再定罪案。
一貫以親王不當行勘,但當體訪為是。
正域不可,乃委撫按查訊。
俱復稱事無左證,誣告是實。
怎奈華越妻系王如言女,硬出作證,咬定華奎為胞弟,幼時曾抱育楚宮。
華越妻為夫卸罪,不得不爾。
惟華越撥灰燃火,未免多事。
廷議再令復勘,卒不能決。
嗣由中旨傳出,略言楚王華奎,襲封已二十餘年,何故至今始發?且夫訐妻證,情弊顯然,不足為據。
華越坐誣奏罪,降為庶人,禁錮鳳一陽一。
這旨一下,郭正域失了面子,自不消說。
御史錢夢皋,又討好一貫,劾奏正域陷害親藩,應當處罪。
正域亦訐發一貫匿疏沮勘,且說一貫納華奎重賄,因此庇護等情。
畢竟一貫勢大,正域勢小,蒼蠅撞不過石柱,竟將正域免官。
一案未了,一案又起,閣臣朱賡,在寓門外,拾得一書,取名《續憂危竑議》。
書中措詞,假鄭福成為問答,系說:「帝立東宮,實出一時無奈,將來必有變更。
現用朱賡為內閣,已見帝心。
賡更同音,顯寓更易的意思。」
朱賡閱罷,取示同僚,大家揣測一番,統說鄭福成三字,無非指鄭貴妃及福王,成字是當承大統,無容細剖。
大家目為妖書,朱賡即呈入御覽。
這等無稽讕言,寧值一辯,何必進呈御覽,釀成大獄。
神宗怒甚,急敕有司大索一奸一人。
看官聽說!自來匿名揭帖,只好置諸不理,將來自有敗露的日子。
若一經查辦,愈急愈慢,主名愈不易得了。
斷制得妙。
當日錦衣衛等,索捕多日,毫無影響。
沈一貫方銜恨郭正域,且因同官沈鯉,素得士心,頗懷猜忌,當下與錢夢皋密商,囑他偽列證據,奏稱:「此次妖書,實出沈鯉、郭正域手筆。」
夢皋遂遵囑照行。
御史康丕揚,亦聯章迭上,不待下旨,便發兵往追正域。
正域正整裝出都,乘舟至楊村,追兵已到,將正域坐舟,一團一團一圍守,捕得正域家役十數人,到京拷訊。
甚至正域所善醫生沈令譽,及僧達觀,琴士鍾澄,百戶劉相等,一同捕至,嚴刑雜治,終究不得實據。
邏校且日至鯉宅搜查,脅一逼一不堪。
幸皇太子素重正域,特遣左右往語閣臣,毋害郭侍郎。
都察院溫純,代訟鯉冤,唐文獻、陶望齡,先後至沈一貫宅,為鯉解免,鯉方得安。
正域在舟觀書,從容自若,或勸令自裁,免致受辱。
想由一貫等囑托。
正域慨然道:「大臣有罪,自當伏一屍一都市,怎得自經溝瀆呢?」
靜待數日,還算未曾逮問。
最後由錦衣衛卒,拿住順天生員皦生光。
生光素行狡詐,往往脅取人財,不齒士類,曾有富商包繼志,慕他才學,屬令代纂詩集,刊入己名。
胸中無墨,何妨藏拙。
奈何冒名延譽,自取禍戾?生光有意敲詐,羼入五律一首,有「鄭主乘黃屋」五字。
包繼志曉得什麼,總道是字字珠璣,即行付梓。
詩集出版,生光恰預將自己的寫本,索回燒燬,一面密托好友,向繼志索詐,說他詩集中,有悖逆語,指出黃屋二字,謂是天子所居,鄭主二字,是指鄭貴妃,及皇子常洵。
若向當官出首,管教你殺身亡家。
繼志到此,方知被生光侮弄,欲待分說,集中已明列己名,無從剖白,只好自認晦氣,出錢了結。
生光又教書國泰,並將刻詩呈入,為恫嚇計。
國泰本來膽小,情願輸財了事。
無緣無故,被生光賺了兩次金銀。
哪知失馬非禍,得馬非福,妖書一出,國泰疑出生光手,因將他一併拘至,到庭審訊。
問官故意詰問道:「你莫非由郭正域主使麼?」
生光瞋目道:「我何嘗作此書。
但你等硬要誣我,我就一死便了。
奈何教我迎一合相公意旨,陷害郭侍郎?」
生光雖是無賴,恰還知有直道。
問官不便再訊,命將生光系獄,延宕不決。
中官陳矩,方提督東廠事務,屢次提訊,不得要領,因與同僚計議,恐不得罪人,必遭主怒。
或更輾轉扳累,釀成一黨一禍,不如就生光身上,了結此案。
於是迭訊生光,屢用酷刑,打得生光體無完膚,昏暈數次。
生光乃淒然歎道:「朝廷得我一供,便好結案,否則牽籐摘蔓,糾纏不休,生光何惜一身,不替諸君求活。
罷罷!我承認便了。
應斬應磔,盡聽處斷。」
倒還直爽。
陳矩乃將生光移交刑部,按罪議斬。
神宗以生光謀危社稷,加罪凌遲,遂將生光磔死,妻子戍邊。
沈鯉、郭正域與案內牽連等人,盡得免坐。
其實妖書由來,實出武英殿中書舍人趙士楨手筆。
士楨逍遙法外,至後來病篤,喃喃自語,和盤說出,肉亦碎落如磔,大約為皦生光冤魂所附,特來索命,也未可知。
話分兩頭,且說皇長子常洛,得立儲嗣,生母王氏,仍未加封。
王妃寂居幽宮,終歲未見帝面,免不得自歎寂寥,流淚度日,漸漸的雙目失明,不能視物。
至萬曆三十四年,皇太子選侍王氏,生子由校,為神宗長孫。
明制太子女侍,有淑女選侍才人等名號,王選侍得生此子,神宗自然心愜,即上慈聖太后徽號,並晉封王恭妃為貴妃。
惟名義上雖是加封,情分上仍然失一寵一,就是母子相關,也不能時常進謁。
看官!你想婦女善懷,如何耐得過去?光一陰一易過,愁裡銷磨,自然懨懨成疾,漸致不起。
子為太子,母猶如此,可為薄命人一歎。
皇太子聞母病劇,請旨往省,不料宮門尚鍵,深鎖不開,當下覓鑰啟鎖,抉門而入,但見母妃慘臥榻上,面目憔悴,言語支離,睹此情形,寸心如割,免不得大慟起來。
我閱此,亦幾墮淚。
可煞作怪,王貴妃聞聲醒悟,便用手撩住太子衣服,嗚咽道:「你便是我兒麼?」
太子淒聲稱是。
貴妃復以手摩頂,半晌方道:「我兒我兒,做一娘一的一生困苦,只剩你一些骨血。」
言至此又復嚥住。
那時皇太子撲倒母懷,熱淚滔滔,流個不止。
貴妃復哽咽道:「我兒長大如此,我死亦無恨了。」
說至恨字,已是氣喘吁吁,霎時間瞽目重翻,痰噎喉中,張著口再欲有言,已是不能成聲,轉瞬間即氣絕而逝。
刻意描摹,實恨神宗薄倖。
太子哭踴再三,淚盡繼血。
還是神宗召他入內,好言勸慰,方才節哀。
是時沈一貫、沈鯉,因彼此未協,同時致仕,續用於慎行、李廷機、葉向高三人,為東閣大學士,與朱賡同辦閣務。
慎行受職才十日,即報病歿,賡亦繼卒,廷機被劾罷官,只葉向高獨秉國鈞,上言:「太子母妃薨逝,禮應從厚。」
折上不報。
重複上疏,乃得允議,予謚溫肅端靖純懿皇貴妃,葬天壽山。
鄭貴妃以王妃已死,尚思奪嫡,福王常洵,應封洛一陽一,群臣屢請就藩,統由貴妃暗中阻住。
神宗又為所迷,溫柔鄉里,親一愛一如故。
常洵婚娶時,排場闊綽,花費金錢,多至三十萬。
又在洛一陽一相地,建築王邸,百堵皆興,無異宮闕,用款至二十八萬金,十倍常制。
且在崇文門外,開設官店數十家,售賣各般物品,與民爭利,所得贏餘,專供福邸歲用。
一切起居,似較皇太子常洛,更勝數籌。
及洛一陽一府第,業已竣工,葉向高等奏請福王就邸,得旨俟明春舉行,時已在萬曆四十年冬季。
轉眼間已是新春,禮部授詔申請,留中不報。
到了初夏,兵部尚書王象乾,又誠誠懇懇的奏了一本,神宗無可駁斥,只說是親王就國,祖制在春,今已逾期,且待來年遣發云云。
溺一愛一不明。
未幾,又由內廷傳出消息,福王就藩,須給莊田四萬頃,盈廷大駭。
向例親王就國,除歲祿外,量給草場牧地,或請及廢壤河灘,最多不過數千頃。
惟景王載圳,即世宗子,見六十九回。
就封德安,楚地本多閒田,悉數賜給。
又由載圳自行侵佔,得田不下四萬頃,不期福王亦欲援例,奏請照行。
當由葉向高抗疏諫阻道:
福王之國,奉旨於明春舉行,頃復以莊田四萬頃,責撫按籌備,如必俟田頃足而後行,則之國何日。
聖諭明春舉行,亦寧可必哉?福王奏稱祖制,謂祖訓有之乎?會典有之乎?累朝之功令有之乎?王所引祖制,抑何指也。
如援景府,則自景府以前,莊田並未出數千頃外,獨景府逾制,皇祖一時失聽,至今追咎,王奈何尤而效之?自古開國承家,必循理安分,始為可久。
鄭莊一愛一太叔段,為請大邑,漢竇後一愛一梁孝王,封以大國,皆及身而敗,此不可不戒也。
臣不勝忠一愛一之念,用敢披膽直陳!
這疏上後,批答下來,略云:「莊田自有成例,且今大分已定,尚有何疑?」
向高又以:「東宮輟學,已歷八年,且久已不奉天顏,獨福王一日兩見。
以故不能無疑,但願皇上堅守明春信約,無以莊田借口,疑將自釋」等語。
看官不必細猜,便可知種種宕約,無非是鄭貴妃一人暗地設法,牽制神宗。
可巧被李太后聞知,宣召鄭貴妃至慈寧宮,問福王何不就國?鄭貴妃叩頭答道:「聖母來年壽誕,應令常洵與祝,是以遲遲不行。」
狡哉貴妃,巧言如簧。
太后面色轉怒道:「你也可謂善辯了。
我子潞王,就藩衛輝,試問可來祝壽麼?」
以矛刺盾,李太后可謂嚴明。
鄭貴妃碰了這個大釘子,只好唯唯而退。
既而錦衣衛百戶王曰乾,訐奏一奸一人孔學、王三詔,結連鄭貴妃、內侍姜嚴山等,詛咒皇太子,並用木刻太后皇上肖像,用釘戳目,意圖謀逆。
並約趙思聖東宮侍衛,帶刀行刺等情。
這奏非同小可,瞧入神宗目中,不由的震怒異常,即欲將原疏發交刑部,徹底究治。
向高得悉,忙上密揭道:
王曰乾、孔學,皆京師無賴,譸張至此,大類往年妖書,但妖書匿名難詰,今兩造俱在法司,其情立見。
皇上第靜以處之,勿為所動,動則滋擾。
臣意請將乾疏留中,別諭法司治諸一奸一人罪。
且速定福王明春之國期,以息群喙,則一奸一謀無由逞,而事可立寢矣。
神宗覽到此揭,意乃稍解,久之概置不問。
太子遣使取綁揭,向高道:「皇上既不願窮究,殿下亦無須更問了。」
向高力持大體。
去使還報皇太子,太子點首無言。
尋御史以他事參王曰乾,系置獄中,事遂消釋。
神宗乃詔禮部,准於萬曆四十二年,飭福王就藩。
翌年二月,李太后崩逝,宮廷內外,相率銜哀。
鄭貴妃尚欲留住埃王,慫恿神宗,下諭改期,經向高封還手敕,再三力諫,不得已准期遣行。
啟程前一夕,鄭貴妃母子相對,足足哭了一一夜。
翌晨福王辭行,神宗亦戀戀不捨,握手叮囑。
及福王已出宮門,尚召還數四,與約三歲一朝,賜給莊田二萬頃。
中州素乏腴田,別取山東、湖廣田畝,湊足此數。
又畀淮鹽千三百引,令得設店專一賣。
福王意尚未足,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家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獲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
多財自殖,必至召殃,後來為流賊所戕,已兆於此。
神宗自然照允,且每常懷念不置。
那皇太子常洛,居住慈慶宮,非奉召不得進見,因此父子二人,仍然隔絕。
越年五月,忽有一莽漢狀似瘋魔,短衣窄褲,手持棗木棍一根,闖入慈慶宮門,逢人便擊,打倒了好幾個宮監,大踏步趨至殿簷下。
宮中呼喝聲,號救聲,擾成一片,虧得內官韓本用,帶領眾役,把他拿住。
正是:
妖孽都從人事起,狂徒忽向副宮來。
未知此人為誰,且俟下回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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