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樂者,通倫理者也:——文藝是一種工具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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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禮記

樂者,通倫理者也

(1)

——文藝是一種工具

【原文】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

(2)。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一獸 是也。

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

唯君子為能知樂。

是故審聲以指引,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道政,而治道備矣(3)。

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

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

知樂則幾於禮矣(4)。

禮樂皆得,謂只有德,德者,得也。

是故樂只隆,非極音也(5)。

食饗之禮(6),非致味也(7)。

清廟之瑟(8),朱弦而疏遠(9),一倡而三歎(10),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12),大羹不和(13),有遺味者矣。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14),而反人道之正也。

【註釋〕

(1)本節選自《樂記.樂本》。

(2)倫理:事物的條理。

(3)治道:治國的方法。

(4)幾:接近。

(5)極:達到頂點。

(6)食饗(sixiang):古代合祭祖先的禮儀。

(7)致:達到極點。

(8)清廟:宗廟。

(9)朱弦:朱紅色熟絲作的弦,發音沉濁。

疏:疏朗。

越:瑟底部的孔。

(10)倡:同「唱」。

(11)遺:遺棄。

(12)尚:崇尚。

玄酒:水。

上古祭祀時用水。

(13)大羹:祭祀時用的肉汁。

不和:不調味。

(14)平:節制。

【譯文】

一切音樂都產生於人的內心。

樂與事物的倫理相同。

所以,只懂得聲音不懂得音樂的,是禽一獸 。

只懂得音樂而不懂得樂理的,是普通百姓。

只有君子才懂得樂理。

因此。

從分辨而懂得音樂,從分辨音樂而懂得樂理,從分辨樂理而懂得政治的道理,這就具備了治理國家的方法。

所以不懂得聲音的人,不可與他討論音樂。

不懂得音樂的人,不可與他討論樂理。

懂得了樂理,就接近懂得禮儀了。

禮儀和樂理都懂,就叫做有德。

德的意思就是得到。

所以音樂的隆盛,並不是好聽到極點的音樂。

合祭祖先的禮儀,不一定要用味道極其鮮美的祭品。

宗廟中彈奏的瑟,用音色沉濁的朱弦和底部有稀疏孔眼的,一個人唱歌,三個人應和,聲音沒有達到豐富多彩的完美的境界。

合祭的禮儀,崇尚玄酒,盤中盛的是生魚,肉汁也不調味,食物的味道也沒有達到完美。

所以,先王制禮作樂,目的不是為了盡量滿足人們口腹耳目的欲一望 ,而是用禮樂來教導民眾,使好惡只情得到節制,從而回歸到人生的征一途上來。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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