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夫樂者樂也
(1)
——中正和諧是樂的準則
【原文】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樂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2),人之道也(3)。
聲音動靜,性術之變(4),盡於此類。
故人不耐無樂(5),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一聲 以道之。
使其不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6),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7),不使
放心邪氣得接焉。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8),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9),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故樂者,審一以定和(10),比物以飾節(11),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余萬民也。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故聽其「雅頌」之一聲 ,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一習一 其俯、仰、詘、伸(12),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13),要其節奏(14),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15)。
故樂者,天地之齊,中和之紀(16),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註釋〕
1本節選自《樂記·樂化》。
(2)動靜:動作,這甲指舞蹈(3)道:指情理。
(4)性術:內在的思想情感。
(5)耐:同「能」。
(6)息:泯滅(7)瘠:少,簡單。
廉:細校肉:洪亮。
(8)族、長、鄉、裡:古代行政區劃單位。
族為百家,長為二百五十家,鄉為一萬二千五百家,裡為二十五家。
(9)閨門:家門。
(10)審:確定。
一:指五音的起點宮音。
(11)物;這裡指樂器。
(12)詘(qv):同「屈」。
(13)綴兆:舞蹈的行列和活動區域。
(14)要(yao):配合。
(15)齊;協調統一。
(16)中和:不偏不倚.和諧適度。
【譯文】
樂的意思是歡樂,是人的性情之中不可缺少的。
歡樂必然要借聲音來表達,借動作來表現,這是人之常情。
聲音和動作表現人們內心思想情感的變化,全部表現無遺。
所以,人不能沒有歡樂,歡樂不能不表現出來,表現得不合規範,就不能不混亂。
先前的君王憎惡邪亂,所以創製了《雅》和《頌》的樂歌來加以引導。
使樂歌足以令人快樂而不放縱,使樂歌的文辭足以明晰而不隱晦,使樂歌的曲折、平直、繁雜、簡潔、細微、洪亮和節奏足以激發人們的向善之心,不讓放縱邪惡的念頭來影響人心。
這就是前代君主作樂的宗旨。
因此,在宗廟裡演奏先王之樂,君臣上下一同聆聽、沒有誰不附和恭敬;在族長鄉里演奏音樂、年長的和年幼的人一同聆聽,沒有誰不和諧順從;在家門之內演奏首樂,父子兄弟一同聆聽、沒有誰不和睦親近。
所以,作樂要先確定基調宮音以協凋眾音,用各種樂器演奏以表現節奏,節奏和諧而形成整個樂章,用它來協調君臣父子的關係,使民眾相親相隨。
這就是前代君王作樂的宗旨。
所以,聽到《雅》、《頌》的樂歌,會使人心胸開闊;拿著盾戚等舞具,學習 俯、仰、屈、伸等舞蹈動作,會使人儀態變得莊重;按一定的行列和區域行動,配合著音樂的節妻。
行列就會整齊了,進退也協調統一。
所以,樂表現了天地間的協同一致,是中正諧和的綱紀,是人的性情必不可少的。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