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樂者,異文合愛者也
(1)
——禮樂當隨時代而變化
【原文】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2)。
(3)。
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故事與時並(4),名與功偕(5)。
故鍾、鼓、管、磬、羽、蘥、干、戚(6),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7) ,樂之文也。
簠、簋、俎、豆、制度、文章(8),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還、裼、襲(9),禮之文也。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10)。
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註釋〕
(1)本節選自《樂記.樂論》。
(2)殊事:規定高低貴賤的差別。
合敬:使人們相互警重。
(3)異文:用不同藝術形式影響人心。
合愛:使人們相互親近。
(4)事:指制禮作樂。
並:相合。
(5)名:指為禮樂命名。
偕:相符。
(6)鍾、鼓、管、磬:都是古代的樂器。
羽、蘥(yue)、干、戚:都是古代舞蹈時的道具。
(7)屈、伸、俯、仰:指舞蹈的各種姿勢。
綴:指舞蹈的行列。
兆:指舞者活動的區域。
舒、疾:指舞蹈節奏的舒緩、疾速。
(8)簠、簋、俎、豆:都是古代祭祀或宴飲時盛事物的器皿。
制度、文章:指各種禮儀的規定。
(9)周還(xuan):同「周旋」,指迴旋的動作。
裼(xi):袒開上衣。
襲:掩住上衣。
(10)述:傳承。
【譯文】
禮用來規定人的高低貴賤的差別,使人們相互敬重。
樂用不同形式來影響人心,使人們相互親近。
禮和樂的本質相同,因此歷代英明的君王都以禮樂相沿襲。
他們制禮作樂都依據時代的變化,為禮樂命名都要與建功立業相吻合。
因此,鍾、鼓、管、磬、羽、蘥、干、戚這些樂器和舞具,都是樂的用具:屈、伸、俯、仰等舞姿,排列聚散和舒緩疾速的動作,都是樂的表現情狀。
簠、簋、俎、豆等器具和各種規格規定,都是禮的工具;升降、上下、迴旋、袒衣掩衣,都是禮的表現形式。
所以,凡是懂得禮樂性質的人就能制禮制樂,不只要懂得禮和樂的表現形式的人則能傳承禮樂。
制禮制樂的人叫做「聖」,傳承禮樂的人叫做「明」和「聖」,就是傳承和創製的意思。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