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子柳之母死
(1)
——君子不取不義之財
【原文】
(2)。
子碩請具3。
子柳曰:「何以哉?」
子碩曰:「請粥庶弟子母(4)。」
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
即葬。
子碩欲以賻布之餘具祭器(6)。
子柳曰:「不可。
吾聞之也:君子不家於喪(7),請班諸兄弟之貧者(8)。」
【註釋】
1本節選自《檀弓》上。
2子柳:魯國人。
3子碩(shi):子柳的弟弟。
具;備辦。
這裡指備辦喪葬的器用。
(4)粥(yU):同「鬻」,賣 庶弟:父親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兒子。
5如之何:怎麼。
其:語氣助詞,沒有實義。
(6)賻(fU)布:送給喪家助葬的錢帛。
(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
(8)班:分發。
諸:之於,給……。
之:代同,指剩下的錢帛。
【譯文】
子柳的母親去世了,子碩請求備辦喪葬的器用。
子柳說:「用什麼來備辦呢了」子碩回答道:「請把庶弟的母親賣了。」
子柳說:「怎麼可以賣掉別人的母親,用得來的錢安葬自己的母親呢?不行。」
安葬之後,子碩想用別人送來助葬剩下的錢帛備辦祭祀器物。
子柳說:「不能這樣。
我聽說,君子不惜喪葬之事以利其家,遼是聶我把剩下的錢帛分發給貧窮的兄弟們吧。」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