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凡音之起
(1)
——音樂以情感為中心
【原文】
,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
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
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2),謂之音。
比而樂之(3),及干戚羽旄(4)。
謂之樂。
【註釋〕
(1)本節選自《樂記·樂本篇》。
《樂記》是中國古代有關音樂和文藝理論的專著,其中討論了音樂和文藝的起源、效果、作用等重要問題。
據傳,《樂記》原本有二十三篇,現在流傳下來的只有十一篇。
(2)方:道這裡指條理次序。
(3)比:組合。
樂:這裡指演奏樂曲。
本。
(4)干:盾牌。
戚:一種斧子。
羽:野雞羽毛。
旄:牛尾。
這些東西都是跳舞時用的道具。
【譯文】
一切音樂的產生,都源於人的內心。
人們的內心的活動,是受到外物影響的結果。
人心受到外物的影響而激動起來,因而通過聲音表現出來。
各種聲音相互應和,由此產生變化,由變化產生條理次序,就叫做音。
將音組合起來進行演奏和歌唱,配上道具舞蹈,就叫做樂。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