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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直譯
六十八
【原文】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之極。
【直譯】
善於為謀士的不主張動武,善於戰鬥的不先挑釁,善於制敵的不與敵人正面十十交十十鋒,善於用人的謙下於人。
這是不爭(挑戰)的修養,這是善於運用人力,這是合乎自然法則的。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