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集注
第七章
天長地久。
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12]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13]
【註釋】
[12] 「永恆」是老子追求的最高目的。
那麼如何保持「長久」呢?「不自生」。
就是拒絕自身的改變,保持本一性一的不變。
應該說,對於政治來說,沒有比「傳統」更加重要的東西了。
這就可以看到與莊子的區別了。
莊子認為,人有童年、青年、老年,所以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必強求。
據說,莊子死前,告訴他的學生說,不必埋葬他。
因為埋葬他,是喂螞蟻;而不埋葬,則是喂野獸。
這在莊子看來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說「道法自然」是老子所強調的話,那麼莊子則顛倒了這種關係,即成了「自然法道」。
什麼是「自然法道」?在莊子那裡,生命是放任自流,一致沒有生命的跡象。
莊子試圖通過一種無機的狀態來完成其學說。
當然這與老子是完全不同的。
可以說,這是莊子特有的現象。
所以對於莊子來說,自然即道。
另外可以看到,「不自生」,即一個相對封閉的體系。
這是老子哲學的重要特徵之一。
古代世界的辯證法,如希臘的赫拉克立特的哲學,有一個共同的觀點:一切都在變,同時一切都不變。
這是一個動一態的平衡。
可以說,從秦王朝以後,一直到清朝,中國的上層建築基本就是在老子的「道」所規範的框架中運動。
[13] 這裡又看到了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後身」,「外身」。
如果說,上面還是說怎麼對待被統治者的話,那麼,現在就在論述統治者本身了。
為什麼會「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呢?這就是說,統治關鍵不在於究竟是具體誰來執行(雖然這對於權力鬥士來說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問題在於統治的原則,即「道」。
如果統治的原則已經得到確認,那麼,統治其實就已經完成了;剩下的不過是原則的貫徹與執行罷了。
由此可以看到「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意義了。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老子與法家、儒家的關係了。
法家的領域在於「如何」實行統治。
集法家思想之大成的韓非子認為,應該從法、術、勢三個層次來把握。
而儒家則相反,認為統治應該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所以他們不惜工本,建立了一個在家庭倫理原則上的國家觀念體系。
而老子在《道經》論述了一些關於統治的原則,又在《德經》論述了一些關於道德的原則。
當然,老子這裡與「家庭」這個範疇還沒有關係。
這就是說,法家與儒家都與老子存在理論上的淵源,同時又各自在完成的形態上突破了老子的關於統治不能實有,即無為的「限制」。
【譯文】
天地長久存在。
天地長久存在的原因,是由於它不為自己而生存,所以能長久生存。
因此聖人自己居於後,反而自己居於先。
他置自己於度外,反而保全了自己。
這豈不是由於他能夠無私嗎?他這樣做到無私,所以最後便成全他的自私。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