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注
06章 訟(卦六)
——紛爭不可避免
【原文】
(坎下乾上)訟(1):有孚,窒惕(2),中吉,終凶。
利見大人,不 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3),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4),歸而通其邑人三百戶(5)。
無眚(6)。
六三:食舊德(7)。
貞厲(8),終吉。
或從王事,無成。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9)。
安貞,吉。
九五:訟。
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10),終朝三褫之(11)。
【註釋】
(1)訟是本卦標題。
訟的意思是爭鬥。
本卦的內容主要講人與人之間的糾 紛和鬥爭。
(2)窒;用作「侄」,意思是戒懼。
窒惕:戒懼警惕。
(3) 永:長久。
不永所事:做事不能堅持長久。
(4)克:勝利,成功。
(5) 通( bu):逃亡。
邑人:采邑中的人,實際上是奴隸。
(6)眚( sheng):災 禍,過錯。
(7)舊德:從先人那裡繼承下來的遺產。
(8)厲:艱險。
(9)復:返回。
即:服從。
命渝:命諭,指判決。
(10)錫:賜。
鞶(pan) 帶:皮革做成的大腰帶,供身居要職的貴族佩帶,這裡借指官位。
(11)終朝:一整天。
褫(chi):剝奪。
【譯文】
訟卦:抓獲了俘虜,但要戒懼警惕。
事情的過程吉利,結果 凶險。
對王公貴族有利,對涉水渡河不利。
初六:做事不能堅持長久,出了小過錯,而結果吉利。
九二:爭訟失敗,回到采邑,。
邑中奴隸逃跑了三百戶。
沒有 災禍。
六三:靠從先人那裡繼承下來的遺產過活。
占卜的徵兆險惡, 結果吉利。
如果參與戰爭,不會獲勝。
九四:爭訟失敗,返回服從判決。
占問平安,得到吉兆。
九五:爭訟。
大吉大利。
上九:君王賞賜官職,但一天之內三次將賜予的官職剝奪。
【讀解】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總免不了有爭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爭鬥的原因,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或者為權力,或者為金錢,或 者為名譽,或者為戀一愛一婚姻,或者為家務瑣事……一言以蔽之,人 們之間的爭鬥,總與利益有牽涉。
小則動口舌、動手腳,大則動 干戈、搞暴動。
訟卦為我們展現的,便是幾千年前古人爭鬥的真實圖景。
爭鬥未必全是壞事,其中肯定有正義和非正義、進步與反動 的原則區分。
參與爭鬥也未必是好鬥,《水許》中的英雄好漢是被 一逼一造反,「官一逼一民反,民不得不反」。
世事的險惡,多半映襯出人 心的險惡。
可以說,只要人類社會存在一天,總會伴隨著爭鬥,在一定意義上,它也是推動社會前進的一種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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