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三王世家第三十】
「大司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間。
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
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
陛下恭讓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
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原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
唯陛下幸察。
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
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
制曰:「下御史。」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下御史書到,言:「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馬去病上疏曰:『陛下過聽,使臣去病待罪行間。
宜專邊塞之思慮,暴骸中野無以報,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誠見陛下憂勞天下,哀憐百姓以自忘,虧膳貶樂,損郎員。
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至今無號位師傅官。
陛下恭讓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職而言。
臣竊不勝犬馬心,昧死原陛下詔有司,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
唯原陛下幸察。
』制曰『下御史』。
臣謹與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等議:古者裂地立國,並建諸侯以承天於,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職,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讓自貶以勞天下,慮皇子未有號位。
臣青翟、臣湯等宜奉義遵職,愚憧而不逮事。
方今盛夏吉時,臣青翟、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
昧死請所立國名。」
制曰:「蓋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或子、男、附庸。
禮『支子不祭』。
雲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朕無聞焉。
且天非為君生民也。
朕之不德,海內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彊君連城,即股肱何勸?其更議以列侯家之。」
三月丙子,奏未央宮。
「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伏聞周封八百,姬姓並列,奉承天子。
康叔以祖考顯,而伯禽以周公立,鹹為建國諸侯,以相傅為輔。
百官奉憲,各遵其職,而國統備矣。
竊以為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者,四海諸侯各以其職奉貢祭。
支子不得奉祭宗祖,禮也。
封建使守籓國,帝王所以扶德施化。
陛下奉承天統,明開聖緒,尊賢顯功,興滅繼絕。
續蕭文終之後於酇,褒厲群臣平津侯等。
昭六親之序,明天施之屬,使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戶邑,錫號尊建百有餘國。
而家皇子為列侯,則尊卑相逾,列位失序,不可以垂統於萬世。
臣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
三月丙子,奏未央宮。
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褒有德也。
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
群公不一毛一,賢不肖差也。
『高山仰之,景行鄉之』,朕甚慕焉。
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
四月戊寅,奏未央宮。
「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議: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
制曰:『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褒有德也。
周公祭天命郊,故魯有白牡、騂剛之牲。
群公不一毛一,賢不肖差也。
「高山仰之,景行鄉之」,朕甚慕焉。
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
』臣青翟、臣湯、博士臣將行等伏聞康叔親屬有十,武王繼體,周公輔成王,其八人皆以祖考之尊建為大國。
康叔之年幼,周公在三公之位,而伯禽據國於魯,蓋爵命之時,未至成|人。
康叔後扞祿父之難,伯禽殄淮夷之亂。
昔五帝異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皆因時而序尊卑。
高皇帝撥亂世反諸正,昭至德,定海內,封建諸侯,爵位二等。
皇子或在襁褓而立為諸侯王,奉承天子,為萬世法則,不可易。
陛下躬親仁義,體行聖德,表裡文武。
顯慈孝之行,廣賢能之路。
內褒有德,外討彊暴。
極臨北海,西月氏,匈奴、西域,舉國奉師。
輿械之費,不賦於民。
虛御府之藏以賞元戎,開禁倉以振貧窮,減戍卒之半。
百蠻之君,一靡一不鄉風,承流稱意。
遠方殊俗,重譯而朝,澤及方外。
故珍獸至,嘉穀興,天應甚彰。
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而家皇子為列侯,臣青翟、臣湯等竊伏孰計之,皆以為尊卑失序,使天下失望,不可。
臣請立臣閎、臣旦、臣胥為諸侯王。」
四月癸未,奏未央宮,留中不下。
「丞相臣青翟、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皇子未有號位,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中二千石、二千石、諫大夫、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
陛下讓文武,躬自切,及皇子未教。
群臣之議,儒者稱其術,或誖其心。
陛下固辭弗許,家皇子為列侯。
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等二十七人議,皆曰以為尊卑失序。
高皇帝建天下,為漢太祖,王子孫,廣支輔。
先帝法則弗改,所以宣至尊也。
臣請令史官擇吉日,具禮儀上,御史奏輿地圖,他皆如前故事。」
制曰:「可。」
四月丙申,奏未央宮。
「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可立諸侯王。
臣昧死奏輿地圖,請所立國名。
禮儀別奏。
臣昧死請。」
制曰:「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
四月丁酉,奏未央宮。
六年四月戊寅朔,癸卯,御史大夫湯下丞相,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
如律令。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
曰:於戲,小子閎,受茲青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東土,世為漢籓輔。
於戲念哉!抱朕之詔,惟命不於常。
人之好德,克明顯光。
義之不圖,俾君子怠。
悉爾心,允執其中,天祿永終。
厥有炋臧,乃凶於而國,害於爾躬。
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齊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
曰:於戲,小子旦,受茲玄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北土,世為漢籓輔。
於戲!葷粥氏虐老獸心,侵犯寇盜,加以一奸一巧邊萌。
於戲!朕命將率徂征厥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期奔師。
葷粥徙域,北州以綏。
悉爾心,毋作怨,毋俷德,毋乃廢備。
非教士不得從徵。
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燕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
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南土,世為漢籓輔。
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間,其人輕心。
楊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
』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毋侗好軼,毋邇宵人,維法維則。
書云:『臣不作威,不作福,一靡一有後羞。
』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廣陵王策。
太史公曰:古人有言曰「一愛一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
故王者彊土建國,封立子弟,所以褒親一親,序骨肉,尊先祖,貴支體,廣同姓于天下也。
是以形勢彊而王室安。
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
非有異也,故弗論箸也。
燕齊之事,無足采者。
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是以附之世家。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
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能得。
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蓋聞孝武帝之時,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封一子於齊,一子於廣陵,一子於燕。
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剛柔,人民之輕重,為作策以申戒之。
謂王:「世為漢籓輔,保國治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夫賢主所作,固非淺聞者所能知,非博聞彊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
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
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於左方。
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王夫人者,趙人也,與衛夫人並幸武帝,而生子閎。
閎且立為王時,其母病,武帝自臨問之。
曰:「子當為王,欲安所置之?」
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
帝曰:「雖然,意所欲,欲於何所王之?」
王夫人曰:「原置之雒陽。」
武帝曰:「雒陽有武庫敖倉,天下旻?厄,漢國之大都也。
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
去雒陽,餘盡可。」
王夫人不應。
武帝曰:「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
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
王夫人以手擊頭,謝曰:「幸甚。」
王夫人死而帝痛之,使使者拜之曰:「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賜夫人為齊王太后。」
子閎王齊,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國絕,為郡。
天下稱齊不宜王雲。
所謂「受此土」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歸立之以為國社,以歲時祠之。
春秋大傳曰:「天子之國有泰社。
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黃。」
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黃土。
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為社。
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
此之為主土。
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
「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
「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
人之好德,能明顯光。
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
悉若心,信執其中,天祿長終。
有過不善,乃凶於而國,而害於若身」。
齊王之國,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
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傳曰「青採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教使然也。
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其民一精一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間,其人輕心。
楊州葆疆,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
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
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一婬一康,而近小人。
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
三江、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
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
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會孝武帝崩,孝昭帝初立,先朝廣陵王胥,厚賞賜金錢財幣,直三千餘萬,益地百里,邑萬戶。
會昭帝崩,宣帝初立,緣恩行義,以本始元年中,裂漢地,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一子為朝陽侯;一子為平曲侯;一子為南利侯;最一愛一少子弘,立以為高密王。
其後胥果作威福,通楚王使者。
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
今地邑益少,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雲。
廣陵王為上,我復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時。」
事發覺,公卿有司請行罰誅。
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詔書無治廣陵王,獨誅首惡楚王。
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
其後胥復祝詛謀反,自一殺,國除。
燕土墝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慮,故誡之曰「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一獸心,以竊盜侵犯邊民。
朕詔將軍往征其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
葷粥徙域遠處,北州以安矣」。
「悉若心,無作怨」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
「無俷德」者,勿使背德也。
「無廢備」者,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
「非教士不得從徵」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會武帝年老長,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來上書,請身入宿衛於長安。
孝武見其書,擊地,怒曰:「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趙,果有爭心,不讓之端見矣。」
於是使使即斬其使者於闕下。
會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
自以長子當立,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
欲發兵。
事發覺,當誅。
昭帝緣恩寬忍,抑案不揚。
公卿使大臣請,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御史二人,偕往使燕,風喻之。
到燕,各異日,更見責王。
宗正者,主宗室諸劉屬籍,先見王,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
侍御史乃復見王,責之以正法,問:「王欲發兵罪名明白,當坐之。
漢家有正法,王犯纖介小罪過,即行法直斷耳,安能寬王。」
驚動以文法。
王意益下,心恐。
公戶滿意習於經術,最後見王,稱引古今通義,國家大禮,文章爾雅。
謂王曰:「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異族也。
周公輔成王,誅其兩弟,故治。
武帝在時,尚能寬王。
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臨政,委任大臣。
古者誅罰不阿親戚,故天下治。
方今大臣輔政,奉法直行,無敢所阿,恐不能寬王。
王可自謹,無自令身死國滅,為天下笑。」
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
大臣欲和合骨肉,難傷之以法。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當立,大臣共抑我」云云。
大將軍光輔政,與公卿大臣議曰:「燕王旦不改過悔正,行惡不變。」
於是脩法直斷,行罰誅。
旦自一殺,國除,如其策指。
有司請誅旦妻子。
孝昭以骨肉之親,不忍致法,寬赦旦妻子,免為庶人。
傳曰「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漸然也。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盡按封燕王旦兩子:一子為安定侯;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以奉燕王祭祀。
三王封系,舊史爛然。
褚氏後補,冊書存焉。
去病建議,青翟上言。
天子沖挹,志在急賢。
太常具禮,請立齊燕,閎國負海,旦社惟玄。
宵人不邇,葷粥遠邊。
明哉監戒,式防厥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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