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鄭世家第十二】《史記》在線閱讀
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
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
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一愛一之。
幽王以為司徒。
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
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褒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
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
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
公曰:「何以?」
對曰:「地近虢、鄶,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百姓不附。
今公為司徒,民皆一愛一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
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
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
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
周衰,楚必興。
興,非鄭之利也。」
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
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
公曰:「周衰,何國興者?」
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
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
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
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
桓公曰:「善。」
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
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是為武公。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為夫人,曰武姜。
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一愛一。
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一愛一之。
二十七年,武公疾。
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
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號太叔。
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
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
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
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為內應。
莊公發兵伐段,段走。
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
鄢潰,段出奔共。
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穎,誓言曰:「不至黃泉,毋相見也。」
居歲餘,已悔思母。
穎谷之考叔有獻於公,公賜食。
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
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
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
於是遂從之,見母。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
鄭侵周地,取禾。
二十五年,衛州吁弒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
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
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
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
三十三年,宋殺孔父。
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
莊公與祭仲、高渠彌發兵自救,王師大敗。
祝聸射中王臂。
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
乃止。
夜令祭仲問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
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一柄一,非齊敵也。」
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一寵一,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
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
初,祭仲甚有一寵一於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昭公。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厲公突。
雍氏有一寵一於宋。
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
亦執突以求賂焉。
祭仲許宋,與宋盟。
以突歸,立之。
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衛。
己亥,突至鄭,立,是為厲公。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
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
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
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
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
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居邊邑櫟。
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復入鄭,即位。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遂居之。
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
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昭公二年,自昭公為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太子忽惡之,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為卿。
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
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謚號。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
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
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
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
於是祭仲恐齊並殺之,故稱疾。
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
高渠彌亡歸,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
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鄭子八年,齊人管至父等作亂,弒其君襄公。
十二年,宋人長萬弒其君湣鮑。
鄭祭仲死。
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假,要以求入。
假曰:「捨我,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
厲公與盟,乃捨之。
六月甲子,假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突自櫟復入即位。
初,內蛇與外蛇斗於鄭南門中,內蛇死。
居六年,厲公果復入。
入而讓其伯父原曰:「我亡國外居,伯父無意入我,亦甚矣。」
原曰:「事君無二心,人臣之職也。
原知罪矣。」
遂自一殺。
厲公於是謂甫假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
遂誅之。
假曰:「重德不報,誠然哉!」
厲公突後元年,齊桓公始霸。
五年,燕、衛與周惠王弟穨伐王,王出奔溫,立弟穨為王。
六年,惠王告急鄭,厲公發兵擊周王子穨,弗勝,於是與周惠王歸,王居於櫟。
七年春,鄭厲公與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惠王於周。
秋,厲公卒,子文公踕立。
厲公初立四歲,亡居櫟,居櫟十七歲,復入,立七歲,與亡凡二十八年。
文公十七年,齊桓公以兵破蔡,遂伐楚,至召陵。
二十四年,文公之賤妾曰燕姞,夢天與之蘭,曰:「余為伯鯈。
余,爾祖也。
以是為而子,蘭有國香。」
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為符。
遂生子,名曰蘭。
三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文公弗禮。
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賢,且又同姓,窮而過君,不可無禮。」
文公曰:「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安能盡禮之!」詹曰:「君如弗禮,遂殺之;弗殺,使即反國,為鄭憂矣。」
文公弗聽。
三十七年春,晉公子重耳反國,立,是為文公。
秋,鄭入滑,滑聽命,已而反與衛,於是鄭伐滑。
周襄王使伯粿請滑。
鄭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櫟,而文公父厲公入之,而惠王不賜厲公爵祿,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粿。
王怒,與翟人伐鄭,弗克。
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鄭,鄭文公居王於氾。
三十八年,晉文公入襄王成周。
四十一年,助楚擊晉。
自晉文公之過無禮,故背晉助楚。
四十三年,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討其助楚攻晉者,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
初,鄭文公有三夫人,一寵一子五人,皆以罪蚤死。
公怒,溉逐群公子。
子蘭奔晉,從晉文公圍鄭。
時蘭事晉文公甚謹,一愛一幸之,乃私於晉,以求入鄭為太子。
晉於是欲得叔詹為僇。
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
詹聞,言於鄭君曰:「臣謂君,君不聽臣,晉卒為患。
然晉所以圍鄭,以詹,詹死而赦鄭國,詹之原也。」
乃自一殺。
鄭人以詹一屍一與晉。
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
鄭人患之,乃使人私於秦曰:「破鄭益晉,非秦之利也。」
秦兵罷。
晉文公欲入蘭為太子,以告鄭。
鄭大夫石癸曰:「吾聞姞姓乃後稷之元妃,其後當有興者。
子蘭母,其後也。
且夫人子盡已死,餘庶子無如蘭賢。
今圍急,晉以為請,利孰大焉!」遂許晉,與盟,而卒立子蘭為太子,晉兵乃罷去。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蘭立,是為繆公。
繆公元年春,秦繆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故秦兵不至而還,晉敗之於崤。
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
三年,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於汪。
往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二十一年,與宋華元伐鄭。
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
宋贖華元,元亦亡去。
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二十二年,鄭繆公卒,子夷立,是為靈公。
靈公元年春,楚獻黿於靈公。
子家、子公將朝靈公,子公之食指動,謂子家曰:「佗日指動,必食異物。」
及入,見靈公進黿羹,子公笑曰:「果然!」靈公問其笑故,具告靈公。
靈公召之,獨弗予羹。
子公怒,染其指,嘗之而出。
公怒,欲殺子公。
子公與子家謀先。
夏,弒靈公。
鄭人欲立靈公弟去疾,去疾讓曰:「必以賢,則去疾不肖;必以順,則公子堅長。」
堅者,靈公庶弟,去疾之兄也。
於是乃立子堅,是為襄公。
襄公立,將盡去繆氏。
繆氏者,殺靈公、子公之族家也。
去疾曰:「必去繆氏,我將去之。」
乃止。
皆以為大夫。
襄公元年,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伐鄭。
鄭背楚,與晉親。
五年,楚復伐鄭,晉來救之。
六年,子家卒,國人復逐其族,以其弒靈公也。
七年,鄭與晉盟鄢陵。
八年,楚莊王以鄭與晉盟,來伐,圍鄭三月,鄭以城降楚。
楚王入自皇門,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曰:「孤不能事邊邑,使君王懷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
敢不惟命是聽。
君王遷之江南,及以賜諸侯,亦惟命是聽。
若君王不忘厲、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絕其社稷,錫不一毛一之地,使復得改事君王,孤之原也,然非所敢望也。
敢布腹心,惟命是聽。」
莊王為卻三十里而後捨。
楚群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勞矣。
今得國捨之,何如?」
莊王曰:「所為伐,伐不服也。
今已服,尚何求乎?」
卒去。
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
其來持兩端,故遲,比至河,楚兵已去。
晉將率或欲渡,或欲還,卒渡河。
莊王聞,還擊晉。
鄭反助楚,大破晉軍於河上。
十年,晉來伐鄭,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十一年,楚莊王伐宋,宋告急於晉。
晉景公欲發兵救宋,伯宗諫晉君曰:「天方開楚,未可伐也。」
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字子虎,誆楚,令宋毋降。
過鄭,鄭與楚親,乃執解揚而獻楚。
楚王厚賜與約,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許。
於是楚登解揚樓車,令呼宋。
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晉方悉國兵以救宋,宋雖急,慎毋降楚,晉兵今至矣!」楚莊王大怒,將殺之。
解揚曰:「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
受吾君命以出,有死無隕。」
莊王曰:「若之許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
解揚曰:「所以許王,欲以成吾君命也。」
將死,顧謂楚軍曰:「為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於是赦解揚使歸。
晉爵之為上卿。
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晞立。
悼公元年,鄦公惡鄭於楚,悼公使弟睔於楚自訟。
訟不直,楚囚睔。
於是鄭悼公來與晉平,遂親。
睔私於楚子反,子反言歸睔於鄭。
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
是歲,悼公卒,立其弟睔,是為成公。
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使人來與盟。
成公私與盟。
秋,成公朝晉,晉曰「鄭私平於楚」,執之。
使欒書伐鄭。
四年春,鄭患晉圍,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為君。
其四月,晉聞鄭立君,乃歸成公。
鄭人聞成公歸,亦殺君繻,迎成公。
晉兵去。
十年,背晉盟,盟於楚。
晉厲公怒,發兵伐鄭。
楚共王救鄭。
晉楚戰鄢陵,楚兵敗,晉射傷楚共王目,俱罷而去。
十三年,晉悼公伐鄭,兵於洧上。
鄭城守,晉亦去。
十四年,成公卒,子惲立。
是為釐公。
釐公五年,鄭相子駟朝釐公,釐公不禮。
子駟怒,使廚人藥殺釐公,赴諸侯曰「釐公暴病卒」。
立釐公子嘉,嘉時年五歲,是為簡公。
簡公元年,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子駟覺之,反盡誅諸公子。
二年,晉伐鄭,鄭與盟,晉去。
冬,又與楚盟。
子駟畏誅,故兩親晉、楚。
三年,相子駟欲自立為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
子孔又欲自立。
子產曰:「子駟為不可,誅之,今又效之,是亂無時息也。」
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四年,晉怒鄭與楚盟,伐鄭,鄭與盟。
楚共王救鄭,敗晉兵。
簡公欲與晉平,楚又囚鄭使者。
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為卿。
十九年,簡公如晉請衛君還,而封子產以六邑。
子產讓,受其三邑。
二十二年,吳使延陵季子於鄭,見子產如舊交,謂子產曰:「鄭之執政者侈,難將至,政將及子。
子為政,必以禮;不然,鄭將敗。」
子產厚遇季子。
二十三年,諸公子爭一寵一相殺,又欲殺子產。
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乃止。
二十五年,鄭使子產於晉,問平公疾。
平公曰:「卜而曰實沈、台駘為祟,史官莫知,敢問?」
對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曠林,不相能也,日一操一干戈以相征伐。
後帝弗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
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一人是因,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
當武王邑姜方娠大叔,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乃與之唐,屬之參而蕃育其子孫。
』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遂以命之。
及成王滅唐而國大叔焉。
故參為晉星。」
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
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生允格、台駘。
台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太原。
帝用嘉之,國之汾川。
沈、姒、蓐、黃實守其祀。
今晉主汾川而滅之。
由是觀之,則台駘,汾、洮神也。
然是二者不害君身。
山川之神,則水旱之菑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不時禜之;若君疾,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
平公及叔鄉曰:「善,博物君子也!」厚為之禮於子產。
二十七年夏,鄭簡公朝晉。
冬,畏楚靈王之彊,又朝楚,子產從。
二十八年,鄭君病,使子產會諸侯,與楚靈王盟於申,誅齊慶封。
三十六年,簡公卒,子定公寧立。
秋,定公朝晉昭公。
定公元年,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而自立,為平王。
欲行德諸侯。
歸靈王所侵鄭地於鄭。
四年,晉昭公卒,其六卿彊,公室卑。
子產謂韓宣子曰:「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六年,鄭火,公欲禳之。
子產曰:「不如修德。」
八年,楚太子建來奔。
十年,太子建與晉謀襲鄭。
鄭殺建,建子勝奔吳。
十一年,定公如晉。
晉與鄭謀,誅周亂臣,入敬王於周。
十三年,定公卒,子獻公蠆立。
獻公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
當是時,晉六卿彊,侵奪鄭,鄭遂弱。
聲公五年,鄭相子產卒,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
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
為人仁一愛一人,事君忠厚。
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雲。
及聞子產死,孔子為泣曰:「古之遺一愛一也!」
八年,晉范、中行氏反晉,告急於鄭,鄭救之。
晉伐鄭,敗鄭軍於鐵。
十四年,宋景公滅曹。
二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而常相於齊。
二十二年,楚惠王滅陳。
孔子卒。
三十六年,晉知伯伐鄭,取九邑。
三十七年,聲公卒,子哀公易立。
哀公八年,鄭人弒哀公而立聲公弟丑,是為共公。
共公三年,三晉滅知伯。
三十一年,共公卒,子幽公已立。
幽公元年,韓武子伐鄭,殺幽公。
鄭人立幽公弟駘,是為繻公。
繻公十五年,韓景侯伐鄭,取雍丘。
鄭城京。
十六年,鄭伐韓,敗韓兵於負黍。
二十年,韓、趙、魏列為諸侯。
二十三年,鄭圍韓之陽翟。
二十五年,鄭君殺其相子陽。
二十七,子陽之一黨一共弒繻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為君,是為鄭君。
鄭君乙立二年,鄭負黍反,復歸韓。
十一年,韓伐鄭,取陽城。
二十一年,韓哀侯滅鄭,並其國。
太史公曰:語有之,「以權利合者,權利盡而交疏」,甫瑕是也。
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內厲公,厲公終背而殺之,此與晉之裡克何異?守節如荀息,身死而不能存奚齊。
變所從來,亦多故矣!
厲王之子,得封於鄭。
代職司徒,緇衣在詠。
虢、鄶獻邑,祭祝專命。
莊既犯王,厲亦奔命。
居櫟克入,夢蘭毓慶。
伯服生囚,叔瞻一屍一聘。
釐、簡之後,公室不競。
負黍雖還,韓哀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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