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秘史
122回 擲炸彈驚走五大臣 議立憲氣倒老中堂
話說日本在朝鮮設置統監之日,正中國派遣尚其亨、李盛鐸、載澤、戴鴻慈、端方前往各國考察政治之年。
此時文明潮流,瀰漫全球。
中國政一府各大臣知道,專制獨一裁,斷不能容留今世,於是一面停止鄉會試及各省歲科考試,一面考試出洋學生。
張之洞督辦粵漢鐵路,鐵良、徐世昌會辦練兵事宜。
又奏請派遣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分赴東西洋各國,考求一切政治。
四位大臣沒有動身,又派續紹英為出洋考察政治大臣。
五位大臣才待出洋,在北京正一陽一門車站上,受了個大大的驚嚇。
這日,五位大臣衣冠齊楚,受著親友的歡送,堪堪行到馬站,忽地轟然一聲巨響,滿車站煙硝氣宛似妖雲惡霧。
五位大臣裡早倒地了兩個,是載澤、紹英,虧得受的都是微傷,將息兩天就都好了,那刺客倒被炸得當場斃命。
事後調查,才知刺客是革命一黨一人,姓吳,名樾,字孟俠,皖北相城人氏,在兩江旅保小學充當教員。
跟五大臣並無私仇,就為了民族主義,積極排滿,密謀暗殺,連這一回已經是三次。
兩次謀刺鐵良、那桐,沒有成功。
此回目的正達,身已先殉,這都是後話。
當下車站上只聽得有人怪喊:「了不得,炸彈!炸彈!」那余外的三位大臣,九魂十八魄不知嚇掉了多少!說不得,只好重改行期。
後來徐世昌、紹英兩個不願出洋,清政一府只得改派了尚其亨、李盛鐸。
五大臣放洋到歐州,周遊列國,吸受了好些文明新鮮空氣。
回國之後,便聯銜上了一個很懇切的奏請宣佈立憲折,其辭道:
竊臣等伏讀諭旨,特派親貴大臣分赴東西各國考求政治。
本年八月二十日,斂奉上諭,前有旨派載澤等分赴各國,考察政治。
該大臣等各至一國,著各該駐使大臣會同博采,悉心考證,以資詳密。
欽此。
使維我皇太后、皇上勵一精一圖治,奮發為雄。
薄海臣民,固已慶鴻業之有基,冀幸福於無既;而海國士夫,亦以我將立憲,自今伊始,必將日強,爭相走告。
臣等耳聞目見,無不覺忭慶逾恆。
竊維憲法者,所以安宇內,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
濫觴於英倫,踵行於法美,近百年間,環球諸君主國,無不次第舉行。
竊跡前事,大抵弱小之國,立憲恆先。
瑞典處北海,一逼一強俄,剛先立。
葡萄牙見迫於西則次之。
比利時、荷蘭,壤地偏小,介居兩大國則次之。
日本僻在東瀛,通市之初,外患內訌,國脈如縷,則次之。
而俄羅斯跨歐亞之地,處貧嵎之勢,兵力素強,得以安常習故,不與風向為轉移。
乃近以遼沈戰事,水陸交困,國中有識之士,聚眾請求,今亦立布憲法矣。
最強之國,所以立憲最後者,其受外來之震撼輕,故其動本國之感情緩。
而強大如俄,猶激動於東方戰敗,計無復之,不得不出於立憲,以冀挽回國勢。
觀於今日,國無強弱,無大小,先後一揆,全出憲法一途。
天下大計,居可知矣。
且夫立憲政體,利於君,利於民,而獨不便於庶官者也。
考各國憲法,皆有君位尊嚴無對,君統萬世不易,君權神聖不可侵犯諸條。
而凡安樂尊榮之典,君得獨享其成;艱巨疑難之事,君不必獨肩其責。
民間之利,則租稅得平均也,訟獄得控訴也,下情得上達也,身命財產得保護也,地方政事得參預補救也。
此之數者皆公共之利權,而受治於法律範圍之下。
至臣工則自首揆以至鄉官,或特筒,或公推,無不有一定之責成。
聽上下之監督,其貪墨疲冗敗常溺職者,上得而罷斥之,下得而攻退之。
東西諸國大軍大政,更易內閣,解散國會,習為常事。
而指視所集,從未及於國君,此憲法利君利民不便庶官之說也。
而諸國臣工方以致君澤民,視為義務,未聞有以一已之私,阻撓至計者。
我國東鄰強日,北界強俄,歐美諸邦,環伺一逼一處,岌岌然不可終日。
言外交,則民氣不可為後援;言內政,則官常不足資治理;言練兵,則少敵愾同仇之志;言理財,則有剜肉補瘡之虞。
循是以往,再閱五年,日本之元氣已復,俄國之憲政已成,法國之鐵道已通,英國之藏情已熟,美國之屬島已治,德國之海力已充。
棼然交集,有觸即發!安危機關,豈待蓍蔡?臣等反覆衡量,百憂交集!竊以為環球大勢如彼,憲法可行如此,保邦致治,非此末由!惟是大律大法,必須預示指歸。
而後趨向有准,開風氣之先,肅綱紀之始。
有萬不可緩,宜先舉行者三事:一曰宣示宗旨。
日本初行新政,祭天誓誥,內外肅然。
宜略仿可意,將朝廷立憲大綱,列為條款,謄黃刊貼,使全國臣民奉公治事,一以憲法意義為宗,不得稍有違悖。
二曰布地方自治之制。
今州縣轄境,大逾千里,小亦數百里,以異省之人,任牧民之職,庶務叢集,更調頻仍,欲臻上理,戛乎其難。
各國郡邑轄境,以戶口計,其大者亦僅當小縣之半。
鄉官恆數十人,必由郡邑會議公舉,如周官鄉大夫之制。
庶官任其責,議會董其成有休戚相關之情,無扦格不入之苦,是以事無不單,民安其業。
宜取訣國地方自治制度,擇其尤便者,酌訂專書,著為令典,剋日頒發各省都撫,分別照行,限期蕆事。
三曰定集會、言請、出版之律。
集會、言請、出版三者,諸國所許民間之自一由,而民間亦以得自一由為幸福。
然集會受警察之稽察,報章聽官吏之檢視,實有種種防維之法。
非若我國空懸禁令,轉得法外之自一由。
與其漫無限制,益生厲階,何如勝以章程,鹹納軌物?宜採取英德日本諸君主國現行條例,編為集會律,言論律,出版律,迅即頒行,以一趨向而定民志。
以上三者,實憲政之津髓,而富強之綱紐。
臣等待罪海外,見聞較切,受恩深重,緘默難安,用敢不避斧誅,合詞吁懇。
伏願我皇太后、皇上宸衷獨斷,特降綸音,期以五年改行立憲政體。
一面飭下考察政治大臣,與英德日本諸君主國憲政名家,詳詢博訪,斟酌至當,合擬稿本,進呈御覽,並請特簡通達時事公忠體國之親賢大臣,開館編輯大清帝國憲法,頒行天下;一面將臣等所陳三端,預為施行,以樹基礎。
從此南針有定,歧路不迷。
我聖清國祚垂於無窮,皇太后皇上鴻名施於萬世!群黎益行忠一愛一,外人立息覬覦。
宗社幸甚!天下幸甚!臣等不勝屏營戰慄之至!謹奏。
兩宮覽奏之後,立刻召見考政大臣垂詢一切。
這時候,李盛鐸已赴駐比欽差新任。
只有鎮國公載澤,尚書戴鴻慈,布政司使尚其亨,總督端方四個人在京。
當下澤公爺召見了兩次,端大臣召見了三次,戴、尚兩大臣,各召見了一次。
四位大臣,皆痛陳中國不立憲之害,及立憲後之利。
兩宮不禁動容,面降綸音,說只要辦妥,深宮初無成見。
這個消息,傳佈開來,頑固諸臣都唬了一大跳,於是想出種種法子來阻撓。
有的設為疑似之詞,有的故作異同之論。
這個說立憲有妨君主大權,那個又說立憲利漢不利滿。
偏是兩宮聖明,不為浮言所惑,諭令考政大臣,詳晰指陳,冀備采擇。
澤公爺於是又上一折,敷陳大計,其辭是:
「竊奴才前次回京,曾具一折,吁懇改行立憲政體,以定人心而維國勢。
仰旨兩次召見,垂詢本末,並諭以朝廷原無成見,至誠擇善,大知用中,奴才不勝欣感!旬日以來,夙夜籌慮,以為憲法之行,利於國,利於民,而最不利於官。
若非公忠謀國之臣,化私心,破成見,則必有多為之說,以熒惑聖聽者。
蓋憲法既立,在外各督撫,在內諸大臣,其權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優。
於是設為疑似之詞,故作異同之論,以阻撓於無形。
彼其心非有所一愛一於朝廷也,保一已私權而已,護一己之私利而已!克其立言則必曰防損主權,不知君主立憲,大意在於尊崇國體,鞏固君權,並無損之可言。
以日本憲法考之,證以伊籐侯爵之所指陳,穗積博士之所講說,君主統治大權,凡十七條:一曰裁可法律、公佈法律、執行法律由君主;一曰召集議會、開會、閉會、停會及解散議會由君主;一曰以緊急勒令代法律由君主;一曰發佈命令由君主;一曰任官、免官由君主;一曰統帥海陸軍由君主;一曰編製海陸軍常備兵額由君主;一曰宣戰、講和、締約由君主;一日宣告戒嚴由君主;一曰授與爵位、勳章及其他榮典由君主;一日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由君主;一曰戰時及國家事變非常施行由君主;一曰貴族院組織由君主;一曰議會展期由君主;一曰議會臨時召集由君主;一曰財政上必要緊急處分由君主;一曰憲法改正發議由君主。
以此言之,凡國之內政、外交、軍備、財政、賞罰黜陟、生殺予奪,以及一操一縱議會,君主皆有權以統治之。
論其君權之完全嚴密,而無有絲毫下移,蓋有過於中國者矣。
以今日之時勢言之,立憲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
立憲之國,君主神聖不可侵犯,故於行政不負責任,由大臣代負之。
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議會與之反對,或議院彈劾,不過政一府各大臣辭職,別立一新政一府而已。
故相位旦夕可遷,君位萬世不改。
大利一;一曰外患漸輕。
今日外人之侮我,雖由我國勢之弱,亦由我政體之殊。
故謂為專制,謂為半開化,而不以同等之國相待。
一旦改行憲政,則鄙我者轉而敬我,將變其侵略之政策,為平和之邦交。
大利二;一曰內亂可彌。
海濱洋界,會一黨一縱橫,甚者倡為革命之說。
顧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則曰政體專務壓制,官皆民賊,吏盡貪人,民為魚肉,無以聊生,故從之者眾。
今改行憲政,則世界所稱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極軌。
彼雖欲民言而無詞可籍,欲倡亂而人不肯從。
無事緝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
大利三。
立憲之利如此,及時行之,何嫌何疑?而或有謂程度不足者,不知今日宣佈立憲,不過明示宗旨,為立憲之預備。
至於實行之期,原可寬立年限。
日本於明治十四年宣佈憲政,二十二年始開國會,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
且中國必待有完全之程度,而後頒布立憲明詔。
竊恐於預備期內,其知識未完者,固待陶熔;其知識已啟者,先生觖望,激成異端邪說,紊亂法紀。
蓋人民之進於高尚,共漲率不能同時一致。
惟先宣佈立憲明文,樹之風聲,庶心思可以定一,耳目無或他岐。
既有以維臨望治之人,心即所以養成受治之人格。
是今日宜宣佈立憲明詔,不可以程度不到為之阻撓也。
又或有為滿漢之說者,以為憲政既行,於滿人利益有損耳。
奴才至愚,以為今日之情形,與國初入關時有異,當時官缺分立滿漢,各省置設駐防者,以中國時有反側,故駕馭亦用微權。
今寰宇涵濡聖澤近三百年,從前粵捻回之亂,定戡之功,將帥兵卒皆漢人居多,更無界限之可言。
近年以來,皇太后、皇上迭布綸音,諭滿漢聯姻,裁海關,裁織造,副都統並用漢人。
普天之下,歌頌同聲。
在聖德如地如天,安有私覆私載?方今列強一逼一迫,合中國全體之力,向不足以御之,豈有四海一家,自分畛域之理?至於計較滿漢之差缺,競爭權力之多寡,則所見甚卑,不知大體者也!夫擇賢而任,擇能而使,古今中外,此理大同。
使滿人果賢,何患推選之不至,登進之無門?如其不肖,則亦宜在摒棄之列。
且官無悻進,正可激勵人才,使之向上,獲益更多!此舉為盛衰興廢所關。
苦守一隅之見,為拘攣之語,不為國家建萬年久長之祚,而為滿人謀一身一家之私,則亦不權輕重不審大小之甚矣!在忠於謀國者,決不出此!奴才亦屬宗支,休戚之事,與國共之。
使茫無所見,萬不敢於重大之事,魯莽陳言!
誠以遍觀各國,激刺在心,若不竭盡其愚,實屬辜負天恩,無以對皇太后、皇上!伏乞聖明獨斷,決於幾先,不為眾論所移,不為浮言所動。
實宗社無疆之休,天下生民之幸!事關大計,可否一由宸衷,乞無露奴才此奏!奴才不勝憂懣迫切!謹奏。
兩宮覽奏,大為感動。
恰好端方端大臣也具奏陳請。
端大臣可不比澤公爺,先後共上了三個折子。
第一個折,是歷陳各國憲法;第二個折,是痛言必須立憲;第三個折,是懇請詳定官制。
而樞臣中,如瞿鴻機,奏請參酌新舊二政,定制頒行。
榮慶奏請保存舊制,參以新意。
徐世昌請採用地方自治制,以為立憲預備。
兩宮見樞臣與考政大臣,意見漸歸一致,於是決計舉行立憲。
降旨命廷臣會議,並派醇親王載灃、軍機大臣政務處大臣大學士既直隸總督袁世凱等,公同閱看考政大臣回京奏陳各折件,請旨辦理,
七月初八這一日,各大臣開第一次憲政會議。
因為澤公爺與戴、端兩大臣的折文過長,傳閱才畢,天已傍晚,不及開議而散。
次日是七月初九,軍機大臣退值之後,即與諸王大臣齊至外務部公所會議。
慶親王奕劻,論行輩是最老,論年紀是最高,論爵秩是最尊,當下首先發言道:「瞧澤公及戴、端兩大臣的折子,歷陳各國憲政之善,設憲法一立,全國之人,皆受治於法,沒有什麼差別,既同享權利,即各盡義務。
並且說立憲國的君主。
雖然權力略有限制,那威榮倒有增無減。
這麼看來,立憲這一樁事情,是的確有利無弊的了。
近來全國新一黨一的議論,中外各報的指陳,海外留學各生的盼望,都在這一樁事情上。
我國自古以來,朝廷大政,鹹以人民的趨向為趨向。
現在舉國趨向都在這一樁上,足見目下最該措施的事情,就只這一樁是要緊。
倘必捨此他圖,即是拂逆民意,即是捨安趨危,避福就禍。
照我的意思,似該決定立憲,趕快宣佈。
下可以順民心,上可以副聖意。」
這言未畢,只見漢大臣中,一聲咳嗽,站起一位鬢眉皓白的老人來。
那人向奕劻道:「老王一爺受恩深重,怎麼也說出這種話來?老王一爺可不比那些年輕沒閱歷的人,奇怪極了!」奕劻道:「此乃奉旨會議的事,老中堂既有高見,不妨說出來,我們大家領教領教!」那人氣極了,一時回答不出。
眾人都道:「孫中堂政躬要緊,休要氣壞了!」欲知此人是誰,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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