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三十二回 寇竹生慘遇無辜
第三十二回寇竹生慘遇無辜
卻說杉關總兵劉-聞桂嶺上梧關無人把守,即命部將龐英控制上梧,因史進、拓跋琳俱隨涪陵出征,蓬頭關由史進部將王遼鎮守,北藏嶺由拓跋琳部將張昌控制,加以龐英,三關以固。
當時龐英一得茶陵書信,立請王遼、張昌分巡上梧,自率本部兵急下桂嶺,來守茶陵。
范國昌等得龐英兵至,大喜,一面守護城池,巡視隘口;一面設宴款待龐英。
諸人皆以座中不見白映雪為憂,二十餘日,未知何去。
扈德威欲往蹤跡之,又慮孤城無人防守。
范國昌只好遣人四下探問,物色殆遍,並無音息。
一日訪至靈巖,問寺僧始得確耗,又不知去向,正在憂疑,忽見無數車輛,簇擁映雪而來,車上大書助餉旗幟。
范國昌、扈德威等異而問之。
映雪始言雲合屯如何投宿,如何敘舊,如何成婚,一一備陳顛末。
臨別時,岳翁蔡德新他無所贈,聞興義舉,願助餉銀五千,略資犒賞。
諸人一齊稱謝,皆笑曰:「白子丹路入天台,作嬌客去矣,怪底爾許未歸也。
然賀得佳偶,吾屬當以金叵羅,各敬三鐘。」
映雪唯唯,是日歡呼暢飲,盡醉而罷。
令人賚書謝蔡翁助餉之德,各作準備,不日會合閩中。
時長沙郡守失去茶陵一州,損壞長吏行人,忙申安一撫,請命征剿;一面撥本部兵馬先往茶陵,然守府軍官庸懦無能,卒伍不整,郡守大驚,會合都監,逐加檢閱,不堪調遣,始行札付各屬,派點民兵策應。
一時長沙所轄十一縣丁口,紛紛藉藉,蚤擾不已。
有湘陰縣五甲,汩水村笙東鄉寇復雲一戶,亦在點中,其子竹生,訴於縣曰:「生員忝列膠庠,例免徭役,老父師何不筆判春風,使生員得盡菽水之養乎?」
邑令不許,竹生再三懇求,邑令作色曰:「一班俱是朝廷子民,食一毛一踐土,同受國恩,苦樂自宜均受,安見紳民遂有例免之理?」
寇竹生拂衣而出,大言:「水上打一棒,蓋以俗雲空無用也。」
邑令聞之,不省其意,疑為惡語譏訕,喚轉怒問之。
竹生以實告,邑令恚甚,思有以難之,曰:「汝能賦此,當免其役。」
竹生遂朗吟云:丈丈琅-杖碧流,一聲驚破楚天秋。
千條素練開還合,萬顆明珠散復收。
鷗鷺盡飛紅蓼岸,鴛鴦齊起白蘋洲。
想應此處無魚釣,起網收綸別下鉤。
邑令欲待不允,業有成言,無隙可尋,笑而免之。
且說竹生父復雲,素行端愨,心氣傲岸,家本饒裕。
縣中胥吏及一奸一猾惡棍等,請托全無,然極好施與,裡一黨一鹹德之,惟與本鄉寧廉孫百曉二富翁積不相能。
寧翁以刻薄起家,慳吝異常,親鄰借貸,閉關自守。
獨喜夤緣官長,破鈔揮霍。
門庭冠蓋相望,借長勢焰,道路以目,所生三子,納粟俱有前程。
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京湖兩路大旱,赤地千里,人民相食,湘陰縣寇家積穀,罄用賑饑。
谷盡,繼之以錢。
錢盡,而來者陸續不絕。
寧翁積穀,連庾累囤,閉糴以邀重價,計所蓄積,息已數倍,猶且得隴望蜀,私心祝曰:「更一月不雨,則三湘七澤之利,皆入吾彀中矣!」孫百曉本潯一陽一舟子,因渡一賈人,窺其橐中多金,刺船至僻港處,劫而沉之,遂至湘陰,置田產,稱素封。
生子世保,疼一愛一珍惜,身服文繡,口厭膏粱,凡事任之,不敢拂也。
及長,遇他人亦謹樸恭順,獨忤於其父,動輒謾罵,勢若仇。
百曉每向親友,飲泣欲絕,至是與寧翁約請術士扶乩,寧問米價,孫問子逆,仙判孫百曉云:六月初三風雨惡,潯一陽一江上一時錯。
汝兒便是喚舟人,自受原來由自作。
百曉見之,汗流脊背,亡魂喪魄,歸數日,病死,其子遂蕩其家。
仙又判寧翁云:豐年積穀為凶年,一升米糴三升錢。
天心若與人心合,頭上蒼蒼不是天。
寧翁玩之,不以為意,繼後方欲出糶,倉中無故火發,愈發愈烈,無可解救,數年蓄貯,一時煨燼;其弟寧寬,素行平恕,分毫不毀,鹹以為神,湘陰之人無不稱寇翁之德。
而幸寧翁之災,恩怨兩形,人人稱快。
寇竹生聞之,歎曰:「家門之禍,自此啟矣!」寧翁聞之,果恚曰:「萬石谷焉能窘我哉?
寇某施惠沽譽,幸災樂禍,我必有以報之。」
遂入縣與蠹役猾吏謀,媒孽告訐。
吏役俱德寧而嫉寇,正欲陷之,數日後,恰好拿獲雲夢逸賊十餘人,啖以金,令一定寇翁,扳入案中,再令人以糾眾可疑,連夜告變,府中幕賓累沾寧翁餘瀝,亦命以前日竹生免役一詩,力證其事。
邑令大驚,立命隸役鎖拘赴案。
時寇翁已染病在家,一憤而絕,竹生氣填胸臆,呼天搶地,號啕慟哭,草草斂畢,當不得隸役輩蜂擁直入,不分良賤,概行鎖拿,將竹生用鐵索套住,牽定就走。
竹生欲待分說,則蒺藜杵無端亂打。
一時喧嚷,驚動本鄉饑民,傳呼殆遍,約集數百人,阻定隸役不放,皆曰:「寇先生活我,鄉一黨一可代白其冤也。」
竹生急止之曰:「若爾則竹生死期至矣!」饑民等始放行,號哭相從,邑令聞之,再委弓兵,並饑民亦拿獲到案。
饑民得知,有逃竄者,亦有挺身向前者,皆曰:「我等死則與寇相公俱死耳。」
邑令將竹生質以盜口,證以饑民,佐以詩詞尾句,褫衣衿,坐以不軌。
饑民眾口呼冤,縣令不理,命將饑民押出。
竹生抗言曰:「學生讀書明理,守典奉法,薄有微積,不過賑恤鄉里,未敢市恩,何言不軌?老父母休聽一面之辭。」
邑令大怒曰:「前以斯文待汝,汝利口饒舌,動吟歪詩,今已謀逆,尚猶倔強耶?」
命重責之,然後監下。
竹生方悲父喪,又遭此慘,滿腹冤屈,無處可伸。
逐日,邑令又嚴刑鞫問,孱弱書生焉能承受,兩婰已打得皮開肉綻,鮮血淋一漓。
受杖時,即是吏役輩世忿時也。
吁!世道之難容也如是。
竹生受刑不過,大言曰:「士可殺而不可辱。
羅織成獄,生死聽之。
至謀逆一款,頭可斷,名不可受也,皇天后土,可鑒此心。」
邑令因竹生前日請兔役時,業已銜之,當下見竹生不招,將三木套一上,竹生暈絕數次,沃水復甦,書役捏就供詞,坐以大辟,申詳安一撫。
時王用槐從大名省墓而歸,聞耗大驚,不分星夜,將入縣代為申訴。
聞通路傳言,姻戚里一黨一都入連坐,用槐叫苦不迭,奔赴行省安一撫左丞等處控告。
眾饑民亦多赴長沙府郡守及宣慰等處投詞伸訴。
不日,邑令招詳,盡行駁轉,眾人訴狀批赴長沙知府委理刑廳勘問。
推官複審,吊卷詳玩,多在疑似之間,又看竹生,恂恂書生,時已病劇,惟群盜眾口一辭,供定不易。
推官再三訊之,俱無實驗,大驚,稟知太守,切責縣令。
縣令老大著急,忙與佐貳幕僚計議。
旦說縣令姓錢,名奉世,閩中長樂人,以貢士出身教諭,任滿除河南懷慶府經歷,繼遷湘陰知縣,初政頗顧聲名,久而利令智昏。
幕僚等又教猱升木,竟紗帽下行劫矣,伊以貢士由經歷遷知縣,皆姊夫盧順之力。
盧順以盧世榮之侄,出自桑哥門下,授河南行省左丞,及楚省敖魁離仕,盧順遂安一撫湖廣,兼屯田大使。
錢令見府中詰責,饑民又各處控冤不止,急令心腹家人,與盧順關說此案。
盧安一撫果然行文,通飭本省,有云:「目下盜賊橫行,雲夢未剿,入其一黨一者甚眾,若不嚴刑,奚以迅掃,該地方官有拿獲得實,及入其一黨一者,立即處決云云。」
札至長沙,郡守、推官等遂不敢違貳,將竹生原案,仍照該縣供招,發轉縣中。
竹生與眾民惟望此番,覆盆可雪,誰知官府黑幕密佈,無可解脫,惟延頸以待秋決矣。
寧翁出入衙中,見此案已定,大喜過望,以為得計,邑令、幕僚上下俱有饋送。
惟王用槐愁苦萬狀,知此案萬無可翻,君門萬里,焉能以一紙徑達天聽?日夜飲泣。
竹生悲悼不止,更不待言。
忽一日有按察司副使巡至長沙,副使姓陳,名思謙,亦由提舉司升授此職,用法強恕,喜判冤獄。
時適行過湘陰,王用槐攔輿,首控此案,隨至行台。
饑民為寇竹生誦冤者,亦絡繹不絕。
副使細察全案,大驚曰:「謀逆者族,豈同兒戲,立提各犯,重新復問,」並推官、縣令、佐貳幕僚等,赴轅伺候。
獨寧翁反得逍游事外,各官俱悚息待命。
副使首傳王用槐,問系寇氏何人,既非宗一黨一,何故擅自出首?妄逞刀筆,從長刁風,若不實供,律有三尺。
王用槐曰:「幼聯桑梓之誼,長叨羽翼之恩,十載同窗,情逾骨肉。
髫年游泮,義訂金蘭,赴鄴都而省墓,展我松楸。
回湘江而下帷,已羅桎梏,暫學睦-任恤,寧知曲突徒薪,憐他洽比其鄰,竟致城門失火,如涉虛誣,願甘連坐,或有疑異,請同族誅。
況管鮑分金,已是生我知我,而羊左共烈,不妨死之從之。
縱饑民申訴於前,適所以速其死,而安一撫行札於後,尤所以重其辜,生不忍坐視,等於秦越人之肥瘠,而作風馬牛之不相及也。
如蒙昭雪,豈但寇氏沒齒不忘;即生也亦當-結相報,用槐為友一腔熱血,無可瀝處,今日盡情托出。」
訴畢,聲淚俱下。
副使動容,命且退,單傳寇竹生,問以父母兄弟,家室年齡,並何年補弟子員,瑣屑之事,逐一問之,全不問案中情節,問畢,押往別室,再看饑民。
鵠面鳩形,救死不暇,焉能謀叛?亦命押赴一旁;始喚一盜,問以如何入一黨一,如何舉事,如何往來相識?盜隨口答應。
繼問以寇姓家室,竹生年齡,則直相去天淵;再喚一盜問之,又是一番言語;歷問數盜,越形差錯,甚且含糊吞吐,答應不出,勉強支吾,半屬懵懵。
副使大笑曰:「寇竹生一人有如許年齡家室也,令上刑具,供出指使便休,少有抵牾,立即粉身碎骨。」
群盜自知業已敗露,終不免死,何苦坐受鍛煉,遂一齊將吏役等主謀,盡行吐實。
錢縣令如冷水澆頭,慌忙褫去衣冠,俯伏跪下。
副使大怒,將吏役等滿加重刑。
畢竟吏役原系狡獪,齊聲叫屈曰:「通盜非實,而買囑人心,定不虛也。」
副使叱曰:「饑民餓莩余息,瘦骨支立,買囑何用?汝縣中義社兩倉,積儲充盈,毫不念及民隱,人施賑濟,彼饑民不往,將坐以待斃耶?且寇氏所賑者亦有限,安能買遍人心?」
一役曰:「寇某若無異情,何以動至數百人,阻遏不許赴案?」
副使又曰:「愚民焉知嫌疑,感其恩者,恨不為之雪其誣,代其罪。
且此數百人,不過瘡痍之夫耳,非強粱者持械拒捕也。」
又一吏曰:「寇竹生猶有反詩可證,其心叵測。」
副使掀髯微笑曰:「汝輩狠心辣舌,焉可言詩?寇竹生亦就詩詠詩耳,即有他意,寧不於平日抱膝長吟,而至公堂上對官長詠耶?」
吏役等-首,無言可辯。
佐貳幕僚,一皆伏地不敢仰視。
副使喝令加刑,隨供出寧翁閉糴招怨,媒孽告訐,平日出入衙署,往來甚密,官吏皆其指使,一一招出。
副使即令人役,飛拿寧廉到案,偕吏役等共上刑具,將竹生、饑民開釋,聽候發落。
指縣令歎曰:「語雲,縣令破家,民之父母,顧如此哉?」
又指推官怒曰:「經汝複審,何得糊塗了事?」
推官梁義成,從容將前後兩安一撫批文札付,兩相矛盾,細意剖明,且曰:「下官非不嚴訊,但屬在下僚,焉敢相抗?」
副使作色曰:「罷官吏事小,盡職事大,明系患得患失,不肖作強項令也。
安一撫非狼非虎,能天噬人哉?」
梁推官唯唯謝罪。
陳副使曰:「盧安一撫札付,雖系通飭全省,然此案卻針鋒相湊,大有可疑,再將各官親近,用刑具一嚇,盡行吐實。」
副使大罵各官無良,上下交通,律有明條,爾等二罪俱發,乃援筆判曰:朝庭嚴昏墨之條,惟期一腔白水,同官勵冰霜之志,只攜兩袖清風。
故呂侯有命,一篇載在壁經,而蕭相成書,千古遂為國憲。
今湘陰錢令,實墮官方,弗察民隱,棄德從一奸一,輒思上一下一其一手,即聾從昧,妄雲輕重在心,不僅安重霸受州民之三-,豈識楊伯起謝故人以四知?竟執莫須有之詞,坐平民以不軌,且將釋不經之意,攬上官以舞文,六月飛霜,濫施五刑之用,三年不雨,實乏百里之才,既交通以枉法,宜罷職而為民;縣尉蔡某,官有常司,不思靖共爾位,漫指關節可通,身任薄書,心同溪壑,利入囊中,不問池魚之何罪,有皆局內,欲托社鼠以為一奸一,全無惻隱之心,偕主簿例應同坐,難免故人之律,並幕賓罪當問徒;推官輒徇偏私,罔分曲直,金科直同空文,鐵筆視為兒戲,雖跡涉嫌疑,下令亦有強項,倘義不引避,上官能勿寒心,阿附取容,聽他人皆入甕,模稜持法,定多網漏吞舟,一家哭知弗恤也,三尺法將安在哉?降補知縣,以肅官箴,失察府尹,著貶三級;寧廉為富不仁,閉糴邀利,財虜居心,逞狼威於卿一黨一,老饕肆志,吐蜃氣為樓台,雖彼銅臭,使法堂上陸地生波,縱乃錢神,致儀門外青天掣電。
祝融縱火,不思省愆,-媒成風,妄相告訐,偕胥吏重加三等,並蠹役枉法重論;寇竹生士林翹楚,素行可風,如彼歲早,尚指-以無難,遭此凶年,猶傾囊而不吝,趙清獻減價越州,心可見也;富鄭公發粟山左,德莫大焉,釋爾覆盆,撥雲見天此日,復汝席帽,乘風破一浪一他年,眾民俱無所問,群盜如法擬斬,云云。
判畢,將饑民釋放,寧廉吏役等盡加滿杖,連眾官一齊發往本府,如律施行;推官梁義成,即攝湘陰縣事。
陳副使又諭之曰:「湘陰民困已久,速發倉廩,以賑貧窮,著意撫恤,不日自有推遷。」
梁推官受命訖。
陳副使始喚寇竹生至前,安慰一會,命取黃金綵緞花紅等物,旌賞之。
竹生不受,叩頭流血,泣而請曰:「小子遭家不造,亡父存日,酷好施與,不料小惠,遂-大禍,臥病受驚而絕,殯而未葬,小子尚未成服,今蒙憲台,俯賜昭雪,得歸,終喪三年,於願足矣!不忍受賜。」
副使見竹生,病已-羸,而猶舉止雍容,心甚側然,首肯者再,賜銀五十兩,為寇翁修墓,又大書「湘陰義民寇翁之墓」賜之。
副使故一精一書翰,筆力勁遒,竹生捧此八字,再拜謝曰:「大人洞悉民隱,光及泉壤,亡父死且不朽矣!」副使又喚王用槐至前慰之曰:「汝為友情義交盡,用心至矣,今還汝一個完名全節寇竹生,金蘭共勵,後效勉之。」
王用槐亦再拜稱謝,與竹生辭歸。
時寇姓家已中落,竹生廬墓三載,用槐每顧恤之。
寧廉發往邊遠。
一子隨行,死於道。
余子在家,為惡不悛,益遭釁禍,又大肆瀅賭,家亦蕩然,流為乞丐。
寧翁竄至遠方,聞之,恚怒病死。
且說安一撫使盧順聞此案忿甚,暗恨副使陳思謙,欲中傷之,乃托人至燕京,與桑丞相說知。
桑哥素嫉思謙,即將濫參官爵,縱容民叛各節,嗾工部給事中賈欽奏之,陳副使亦將錢奉世與盧順姻戚交通,及盧順夤緣相府,得擢顯要各款,條陳奏聞,事連桑哥。
一時科道九卿,及侍郎張九思,中丞崔-,御史王暉等,皆交章論桑哥不法數十事,世祖知桑丞相稔惡已久,又見各官紛紛劾奏。
大怒,將桑哥系獄逮治,命尚書省按問定罪,籍其家,金寶至數萬,姬妾累千,溺器等物皆七寶鑲嵌。
世祖益怒,命窮治之,提盧順至京,交部議處。
後來桑哥伏誅,盧順竄死,一黨一與俱貶黜有差。
世祖遂專任完澤為尚書左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升按察副使陳思謙為都察院殿中待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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