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七十一回 寶林寺韓昭毀佛
第七十一回寶林寺韓昭毀佛
韶州府城東南五十里,有溪曰曹溪,溪上有寺曰寶林,乃唐高僧盧慧能道場也。
慧能即六祖,新州人,唐貞觀戊戌年生,有夙慧,三歲時,聞誦金剛般若經,即能尋師,二十四歲,傳五祖衣缽,三十九歲祝發,七十六歲而卒。
唐高宗時慧能初至池州,五祖宏忍大師以缽盂錫杖及所傳袈裟,謂五百眾僧曰:「誰作無像偈,即傳衣缽。」
首座一僧,名神秀,即題曰:身似菩提樹,心如明鏡台。
時時勤拂拭,莫遣有塵埃。
慧能見之,乃曰:「佛宗本是空,如此仍有像矣。」
即改題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何用拂塵埃?
五祖宏忍曰:「此全悟道,脫然無像,可傳衣缽矣。」
即以法寶授之。
當時池州太守,問五祖曰:「會中五百僧不付衣缽,何獨付於盧行者?」
五祖曰:「雖有五百人,四百九十九人會佛法,惟盧行者不會佛法,獨悟道,方傳得衣缽。」
太守深然之。
慧能受法,遂為六祖。
後再至廣州法一性一寺,繼至韶州曹溪寶林寺,末歸新州國恩寺。
以開元三年八月十三日段。
三州官吏,於中途爭迎六祖真身,不能決,乃祝曰:「焚香所指處,師即歸焉。」
香指曹溪,因遷龕並衣缽,建塔存之,而白光沖天,五日不絕。
五代時,僭王劉-,迎衣缽至廣州,夫人偶觸墜地,不能修補,因捨田數千頃贖罪。
及黃巢之亂,兵犯曹溪,雲霧晝晦,軍人失道,鹹致恭乞哀而去。
其肉一身傳至宋末,香蕉如漆,以手摩鬚髮如剃,其衣一襲,乃達摩所傳西域屈-布,緝花一心織成者,一襲乃唐元宗所賜,織成淡山水者。
一西天缽,並非銅鐵木石;一西天履,更非革非木,不知何物也;貝葉經十七葉,字如刀削。
至元丙子,元將張宏范師犯廣南,下韶州,兵屯曹溪,軍士至寺中,鹹用刀-脅,以驗真偽,遂折其指,元兵大驚,鹹叩頭乞命,相戒以為禍不旋踵。
師去後,韶州等處,士女尊禮備至,廣南一帶鄉紳士大夫,燃香禮拜,奔趨若恐不及。
加以元主尊禮西僧,崇尚釋教。
韶州人士,居然以為牟尼再世。
曹溪一寺,即兜率陀天矣。
時樂昌縣有蕭生含瑜,偶過曹溪,游寺中,觀玩法相一會,至客堂坐定,問長老曰:「聞昔年六祖禪師,與智光禪師,傳法分戒於儀鳳山菩提樹下,其所演說,惟依般若三昧,令學者頓悟菩提,長老能道其詳否?」
長老不能答,遂留蕭生在寺,盤桓數日,蕭生與長老,兩情相得,日見輦錢帛佈施入寺者,絡繹不已。
蕭生暗思此寺,有田二萬餘頃,猶且日日-錢,將來不幾富可敵國耶?以長老待生甚厚,未便究詰其支用何處,而寺中亭台池沼,淨室一精一捨,罔不閡肆華美,奇花異草,珍木怪石,處處令人賞心不置。
內有一亭曰「卓錫亭」,亭前有泉曰「試甘泉」,蓋取東坡又試曹溪一勺甘之意。
結構一精一妙,復道幽窈,花木最勝,蓋非其人,不得至也。
蕭生逐日與長老接談後,必至亭前消遣一會,私念不意昔人所詠「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卻在此間也。
一日,長老出寺未歸,蕭生獨步亭前。
見薔薇花含苞吐艷,芬芳襲人。
正在花架下,流連未已,忽亭子後,遠遠若聞絲竹之音,蕭生異之。
由閣道左行,連過曲廊回榭數處,有一短牆,其音若自牆內出者。
蕭生乃扳牆而望,見復室中男一女交錯,管弦咿啞,杯盤狼藉。
首座者,即寺中老僧,左右環立。
及侍坐者,無非寺中年少沙彌,俱各倚紅偎綠,調笑取樂。
長老更擁抱妖姬艷女,輕吹細彈,酣歌暢飲,謔言-語,無所不至。
蕭含瑜一見,心頭火起,正欲發作,忽轉念曰:「投鼠忌器。
吾已入網羅中矣。」
悄步而出,仍歸卓錫亭前,玩花一會,始至客堂,則長老仍從方丈而出,接談後,便欲辭去。
長老再三不許,蕭生勉強住至次日,見長老禮意十分勤懇,心中不忍,乃以言挑之曰:「釋門動稱五戒,殊不盡然。」
長老曰:「沙門戒律甚嚴,先生或者於五戒之外,更有所見乎?」
蕭生曰:「非也!
釋子不必定守戒律,而亦有證果成佛作祖者。」
長老忽色變,徐曰:「豈有此理!」蕭生曰:「不見西湖道濟,酒肉不離於口;姚秦鳩摩羅什,尚能御婦人,一交而生二子乎?」
長老一聞此語,打著心病,滿面發赤,情知破綻,必為所窺,遂勃然大怒曰:「莊嚴佛地,何物狂生,敢如此謗言?」
一聲拿下,只見沙彌十餘人,奔至客堂,將蕭生擁至後面殿角下,不由分說,綁縛起來,蕭含瑜有口難辯,追悔無及,任你乞命,置之不理。
少時,長老至前,數之曰:「吾念孱弱書生,故推誠待汝,乃敢訾吾短,將謂吾戒刀不利,不能取汝首耶?」
蕭含瑜自知難免,乃泣請曰:「念數日盤桓,交淺言深,命死不敢辭,乞付全一屍一。」
眾沙彌不許,惡狠狠即提刀就剁,蕭含瑜已魂不附體。
長老上前止住,沉吟一會,乃曰:「負石沉江。」
長老自去,蕭含瑜眼睜睜看著眾沙彌,又加一石,縛定兩臂,用兩人扛至曹溪上流,投於洪波巨一浪一中,兩沙彌方始歸去。
誰知蕭含瑜未合身亡,自入水中,即得奔流急湍,衝突一會,繩松石脫,人便載沉載浮,飄流水面,即大聲呼救,偶遇漁舟撈起,始得上岸。
改換衣服,拜謝漁人,問明此地乃屬湘江,已至韶州府城東矣。
急奔至曲江城中,走訴縣令,縣令以無所證驗,斥之不理。
蕭含瑜氣填胸臆,無可發洩,搶地呼冤,再控韶州府,府尹梁伯鸞,暗思「寶林寺乃歷代名勝,豈容有此一奸一僧?」
立拘集僧眾,並委員弁,搜捕寺中,果於復室內,得婦女一百十八名。
梁府尹大怒,切責縣令不理,猶朔望日在寺中,進香不已。
縣令惶恐謝罪,請案鞫問,梁府尹許之。
縣令回署,將眾僧用重刑拷打,一一供出:婦女俱系佈施入寺,有慕清淨,自願帶髮修行者;有慕富足者;有戀年少沙彌,不忍歸去者。
眾僧尚未供畢,縣令已怒髮衝冠,咬牙切齒,令將長老拶起,其餘以烙鐵火鍛烙之,一時叫苦連天。
始將婦女一一鞫問,內有一婦,頗具風格,縣令好生面善,尚未問及,婦自陳乃東莞人,姓沈名瑤枝,即縣令昔年所買侍妾,於中途逃去者也。
縣令滿面發赤,雙目直瞪,揮手令速杖斃,餘者斷令歸家,須本夫家主親身來領。
凡來領婦者,無不笞責之。
蕭含瑜冤始白,賞銀二百兩,令歸樂昌,勉以奮志下幔
後蕭含瑜成名,刺桂一陽一州,當時縣令鞫清此案,申詳府尹,梁府尹分別首從,如法處決,又將寺中田產,留五十畝,另行招僧焚修,余盡入官,可安一撫窮民數百戶,立時奏聞宋主。
旨下俞允。
正值刑部尚書韓昭由翔龍府按部至韶,讚羨梁府尹此舉利國裕民,甚愜人意。
梁府尹遂會同韓尚書,將寺田逐一履勘,深歎「二萬餘頃沃壤,從前徒為藏一奸一養蠹之用」,勘畢,又至寺中,韓尚書一見招提蘭若,僭擬宮殿,立命人拆毀其三分之二,惟湘山殿乃寶林祖祠,不在拆毀之數,又將六祖肉一身、衣缽等類,舉火焚之。
一時煙焰並作,空中若有人語曰:「深謝韓大人,數百年明鏡無光,今始得清淨化身矣!」頃刻間,異香撲鼻,梵音盈耳,隱隱向西而去。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