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徐階字子升,號存齋,松一江一 華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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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

明儒學案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

文貞徐存齋先生階

徐階字子升,號存齋,松一江一 華亭人。

生甫週歲,女一奴一墮之眢井,小吏之婦號而出之,則絕矣。

後三日蘇。

五歲,從父之任,道墮括蒼嶺,衣絓於樹,得不死。

登嘉靖癸未進士第三人,授翰林編修。

張羅峰欲去孔子王號,變像設為木主。

爭之不得,黜為延平推官。

移浙一江一 提學僉事,晉副使,視學一江一 西。

諸生文有「顏苦孔之卓」語,先生加以橫筆,生白此出楊子《法言》,非杜撰也。

先生即離席向生揖曰:「僕少年科第,未嘗學問,謹謝教矣。」

聞者服其虛懷。

召拜司經局洗馬兼侍講。

居憂。

除服,起國子祭酒,擢禮部侍郎,改吏部。

久之以學士掌翰林院事,進禮部尚書。

召入直無逸殿廬,撰青詞。

京師戒嚴,召對,頗枝柱分宜口。

上多用其言,分宜恨之,中於上。

先生贊玄恭謹,上怒亦漸解。

加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

滿考,進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少傅。

上所居永壽宮災,徙居玉熙殿,隘甚。

分宜請幸南城。

南城者,英宗失國時所居,上不悅。

先生主建萬壽宮,令其子璠閱視,當於上意,進少師。

分宜之勢頗絀,亡何而敗。

進階建極殿。

自分宜敗後,先生秉國成,內以揣摩人主之隱,外以收拾士大夫之心,益有所發舒,天下亦頗安之。

而與同官新鄭不相能。

世宗崩,先生悉反其疵政,而以末命行之,四方感動,為之泣下。

新鄭以為帝骨肉未寒,臣子何忍倍之,眾中面折之。

在朝皆不直新鄭,新鄭遂罷。

穆宗初政,舉動稍不厭人心者,先生皆為之杜漸。

宮一奴一不得伸其志,皆不悅。

而一江一 陵亦意忌先生,以宮一奴一為內主而去先生。

先生去而新鄭復相,修報復,欲曲殺之,使其門人蔡春台國熙為蘇松副使,批其室家三子皆在縲絏。

先生乃上書新鄭,辭甚苦,新鄭亦心動。

未幾新鄭罷,三子皆復官。

天子使行人存問,先生年八十矣。

明年卒。

贈太師,謚文貞。

聶雙一江一 初令華亭,先生受業其門,故得名王氏學。

及在政府,為講會於靈濟宮,使南野、雙一江一 、松溪程文德分主之,學徒雲集,至千人。

其時癸丑甲寅,為自來未有之盛。

丙辰以後,諸公或歿,或去,講壇為之一空。

戊午,何吉一陽一自南京來,復推先生為主盟,仍為靈濟之會,然不能及前矣。

先生之去分宜,誠有功於天下,然純以機巧用事。

敬齋曰:「處事不用智計,只循天理,便是儒者氣象。」

故無論先生田連阡陌,鄉論雌黃,即其立朝大節觀之,絕無儒者氣象,陷於霸術而不自知者也。

諸儒徒以其主張講學,許之知道,此是回護門面之見也。

存齋論學語

親親仁民愛物,是天理自然,非聖人強為之差等。

只如人身,雖無尺寸之膚不愛,然卻於頭目腹心重,於手足皮毛爪齒覺漸輕,遇有急時,卻濡手足,焦毛髮,以衛腹心頭目。

此是自然之理,然又不可因此就說人原不愛手足毛髮。

故親親仁民愛物,總言之又只是一個仁愛也。

人須自做得主起,方不為物所奪。

今人富便驕,貧便諂者,只為自做主不起。

程子云:「既思即是已發。」

故戒慎恐懼,人都說是靜,不知此乃是動處也。

知此則知所用力矣。

為學只在立志,志一放倒,百事都做不成。

且如夜坐讀書,若志立得住,自不要睡,放倒下去,便自睡著。

此非有兩人也。

志譬如樹根,樹根既立,纔可加培溉。

百凡問學,都是培溉底事,若根不立,即培溉無處施耳。

凡為善,畏人非笑而止者,只是為善之心未誠,若誠,自止不得。

且如世間貪財好色之徒,不獨不畏非笑,直至冒刑辟而為之,此其故何哉?只為於貪財好色上誠耳。

吾輩為善,須有此樣心,乃能日進也。

心不可放者,不是要使頑然不動,只看動處如何。

若動在天理,雖思及四海,慮周萬世,只是存;若動在人欲,一舉念便是放也。

人心之虛靈,應感無方,故心只是動物。

所以說聖人之心靜者,乃形容其常虛常靈,無私慾之擾耳,非謂如槁木死灰也。

吾輩今日靜功,正須於克己上力。

世儒乃欲深居默坐,自謂主靜乎?今人見上官甚敬,雖匍匐泥雨中,不以為辱。

及事父兄,卻反有怠惰不甘之意,欲利薰心故也。

人未飲酒時,事事清楚;到醉後,事事昏忘;及酒醒後,照舊清楚。

乃知昏忘是酒,清楚是心之本然。

人苟不以利慾迷其本心,則於事斷無昏忘之患。

克己二字,此醒酒方也。

知行只是一事,知運於行之中。

知也者,以主其行者也;行也者,以實其知者也。

近有以知配天屬氣,行配地屬質,分而為二,不知天之氣固行乎地之中,凡地之久載而不陷,發行而不窮者,孰非氣之所為乎?

默識是主本,講學是工夫。

今人親師觀書冊等,是講學事。

然非於心上切實理會,而泛然從事口耳,必不能有得,得亦不能不忘。

故孔子直指用功主本處言之,非欲其兀然高坐,以求冥契也。

道者器之主,器者道之。

以人事言,朝廷之上,家庭之間,許多禮文是器,其尊尊親親之理是道。

以草木言,許多枝葉花實是器,其生生之理是道。

原不是兩物,故只說形而上下,不說在上在下也。

有言學只力行,不必談說性命道德者,譬如登萬仞之山,必見山頭所在,乃有進步處,非可瞑目求前也。

除性命道德,行個甚麼?人只是一個心,心只是一個理,但對父則曰「孝」,對君則曰「忠」,其用殊耳。

故學先治心,苟能治心,則所謂忠孝,時措而宜矣。

人言千蹊萬徑,皆可以適國,然謂之蹊徑,則非正路矣。

由之而行,入之愈遠,迷之愈深,或至於榛莽荊棘之間,而漸入窮山空谷之內,去國遠矣,況能有至乎?故學須辨路徑,路徑既明,縱行之不能至,猶不失日日在康莊也。

《大學》絜矩,只是一個仁心。

蓋仁則於人無不愛,上下前後左右皆欲使不失所,故能推己以及之,所謂惟仁人能愛人,能惡人。

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者也。

學者須豫養此心始得。

中丞楊幼殷先生豫孫

楊豫孫字幼殷,華亭人。

嘉靖丁未進士。

授南考功主事,轉禮部員外郎中。

出為福建監軍副使,移督湖廣學政。

陞河南參政。

入為太僕寺少卿,改太常。

華亭當國,引先生自輔。

凡海內人物,國家典故,悉諮而後行。

由是士大夫欲求知華亭者,無不輻輳其門。

先生謝之不得,力求出。

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卒官。

先生以「知識即性,一習一 為善者,固此知識,一習一 為不善者,亦此知識」。

故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

又曰:「剛柔氣也,即性也。

剛有善者焉,有不善者焉,柔有善者焉,有不善者焉。

善不善,一習一 也,其剛柔則性也。」

竊以為氣即性也,偏於剛,偏於柔,則是氣之過不及也。

其無過不及之處,方是性,所謂中也。

周子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氣之流行,不能無過不及,而往而必返,其中體未嘗不在。

如天之亢一陽一過矣,然而必返於一陰一。

天之?雨不及矣,然而必返於晴。

向若一往不返,成何造化乎?人性雖偏於剛柔,其偏剛之處,未嘗忘柔,其偏柔之處,未嘗忘剛,即是中體。

若以過不及之氣,便謂之性,則聖賢單言氣足矣,何必又添一性字,留之為疑惑之府乎?古今言性不明,總坐程子「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一語,由是將孟子性善置之在疑信之間,而荀、楊之說,紛紛起廢矣。

西堂日記顆詩云:「百年三萬日。」

有能全受三萬日者幾人哉!童兒戲豫,暗撇十年。

稍便一習一 章句,以至學校之比較,棘闈之奔走,又明去了二三十年。

中間有能用力於仁者,能幾時哉!夫子自衛反魯,子夏年二十九,子游年二十八,曾子最少,皆已卓然為儒。

就今觀之,彼何人哉!此何人哉!今人登第,大概三四十歲,人方有一二知向學者。

古之學者,先學而仕,故兩得之;今之學者,既仕方學,故兩失之。

然就三十登仕者言之,若肯勵朝聞夕死之志,學到五六十歲,亦必稍別於流俗。

奈何志之不立也,恁地悠悠消受歲月。

人者天地之心,天地者人之本。

人纔反本,便知乾父坤母一之 義,知天便是人。

仁便能孝,未有仁而不孝者;若止言孝,則未必有仁也。

人之愛父母也,以其為身之本也。

乾坤與父母初無二本,故曰「事天如事親」。

知得一本,則虞、舜、曾參原無天人之別,訂頑正欲發此,又被解得分析。

今人說孝,曷嘗知有本來?只是從幼見人親愛父母也。

去親愛父母,豈有徹上徹下之道?便做得成時,祗到得薛包、王祥,更無進步,所謂可使由之者也。

孔子曰:「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說仁孝者,莫辨於此。

顆初生民,大較與天相近,堯非親,桀非疏,人之不能分天,猶魚之不能離水也。

故動必本天,言必稱天,非以下合上之意。

中古聖人,替以道字,本欲易曉,後來卻只往道上求,便覺與天稍隔一塵。

末世並道字不識,支離淆雜,日日戴皇天履后土,不知天地在於何處,所以人小而天大,遂謂禮樂為顯,鬼神為幽,肝肺為內,耳目為外,幾席為近,燕、貊為遠。

《詩》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是在何處?

人之一身即理也,深愛己者,須先識己,識得在己,何暇奉人。

今人為不善,欲害人,為穿窬,非本心也,以為不如是,不足以取勝於鄉一黨一 之間,故為人而冒為之。

其為善者,不忮不求,亦非本心也,以為不如是不足以酬士大夫之義,故亦為人而強為善。

是善固為人而不善亦為人也。

孟子曰「人役」,莊子曰「謏人」,此輩是也。

率性之理,有何光景?有何聲采?天下之至淡在焉。

今人祇為世情束縛,不能埋頭反己,理會性分,只是揀題選事,供奉它人耳目,竟與自家無干。

孔子曰:「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性無善不善,所謂人生而靜也。

程子曰「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性」,張子曰「性未成則善惡溷」是也,其有善者,是繼之者也。

所謂元者善之長,無對者也。

性體空洞,何嘗有孝弟來!孝弟者,善之有徵而易見者耳。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知善也,非知孝也。

有知則有善,無知則無善也,是一習一 之初也。

由是而稍長,未有妻子而慕父母,是一習一 於善以保其善也。

由是而慕少艾慕妻子以懟靖母,是一習一 於不善以喪其善也。

其一習一 為善者固此知識,其一習一 為不善者亦此知識,知識即性也,故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

民可使由之,順帝之則也;不可使知之,不識不知也。

民用智,則不能由;聖人以人治人,用智則鑿矣。

夫人安之難,起之易,聖人不使知之,安之也。

老子曰:「道非明民,將以愚之。」

是以知為明之也。

顆之學者必有宗,學無宗則無以一道德。

孔子既沒,此時當立宗,子夏、子游、子張欲事有若,正此意也。

時年長莫如子貢,學醇莫如曾子,然子貢又獨居三年,曾子年最少,惟有若年亞子貢,而學亦大醇,故門人多宗焉。

使曾子稍能推之,則宗立矣。

七十子之徒,朝夕相依,各陳孔子之業,則微言豈易絕哉!惟失此舉,其後子夏居魏,子張居陳,子貢居齊,漫無統一,闕里散後,諸賢再無麗澤之資。

西河之人疑子夏為夫子,而荀況、莊周、吳起、田子方之徒,皆學於孔子,而自為偏見,惟其無以就正之耳。

漢時《五經》師傅最盛,有數百年之宗。

彼經術耳,且以有宗而傳,我孔氏之道德,再傳而失之者,宗之散也。

余觀有若言行,如《魯論》、《檀弓》所載者,最為近道。

其論夫子出類處,比之宰我、子貢以聞見品題者自別。

故《家語》有古道之目,《左傳》有稷門之望。

其沒也,魯悼公弔之。

《魯論》一書出其門人所記,為萬世準繩,後世只為四科無名,又被《史記》說得鄙陋,而孝弟行仁之義,記者之詞不達其意,遂與伊川、象山有異同之說,不得列於十哲。

今躋子張而詘有若於東廡,反居原憲、南容之下,豈禮也哉?必有能正之者。

周公不之魯,次子世為周公,於畿內共和是也。

周之周、召,世為三公,猶魯之三桓世卿也,故曰「季氏富於周公」,非謂文公旦也。

異哉公父文伯之母也,文伯之喪,其妻哭之哀,母以為子之好內也而責之。

子之好內,以訓其生則可也,若夫沒而哭,禮也。

蓋穆伯之喪,穆姜以有禮稱,然而皆枝葉也。

居夫之喪,而往來於季康子之家,嘵嘵辨論,忘己之失,而撓婦之得,《檀弓》、《國語》皆喜稱之,豈《草蟲》、《卷耳》之義,相君、孟姜之節為非禮乎?且曰:「朝哭穆伯,後哭文伯。」

以為有不夜哭之禮。

夫寡一婦 不夜哭,以男子之殯,必於正寢,夜行不便,故輟以待旦。

非如漢人所謂避第之嫌也。

古者哀至則哭,何朝暮之有?枝葉如此,本根之撥,可窺矣。

《鄉飲酒》為賓興而舉,雖曰「鄉飲」,實王朝之禮也。

故其樂歌,先王事,後家事。

始歌《四牡》、《皇華》、《鹿鳴》,臣道也;次《南陔》、《白華》、《華黍》,子道也;次間《魚麗》、《由庚》、《嘉魚》、《崇丘》、《南山》、《由儀》,自臣道而推之治國之事也;次合《關雎》、《葛覃》、《卷耳》、《鵲巢》、《采蘋》、《采蘩》,自子道而推之齊家之事也。

至於《鄉射》,則州長所以演其鄉子弟,而未及於王事,止歌《關雎》以下而已。

蓋臣子之筮仕,必有先公後私之心,然後有事可做,此聖人之意也。

一江一 河亦土也,得水以名,未嘗有水。

水流相禪,一瞬不居,非一江一 河之有也。

人見一江一 河之多水,而孰知非其有哉!惟其不有,是以能生,負舟充查,蕃魚長龍,為世之需也。

沼者,有其水者也,故留之,水性不遂,而生道息,故曰「一江一 河競注而不流」。

生之謂性,性即氣也,言氣則不必言性。

伊川曰:「論性不論氣不備。」

是二性也。

剛柔氣也,即性也。

剛有善者焉,有不善者焉,柔有善者焉,有不善者焉,皆性也。

試以不善者言之,剛之惡,必為強梁而不為一陰一忮,柔之惡,必為一陰一忮而不為強梁。

一陰一忮者一習一 也,其不能互為者,以其根於性也。

使其人一旦蟠然焉,則剛者必為爽闓,而不能為縝密,柔者必為縝密,而不能為爽闓,是亦性矣,故曰「善惡皆天理也」。

三代而上,體統正,論議明,不惟君子有可用,雖小人亦有可用。

性非瓦礫,雖小人亦有寸長可用,上有主張之者,則亦掩庇其醜,以技奉上之欲。

今之星卜醫巫,皆出羲、農,豈其自為之算五行、嘗百草哉?亦眾人之能也。

後世則不然,不惟君子無以展佈,雖小人亦無以展佈。

彼小人者,雖無恁大見識,就其所蘊,亦必平生之志,欲有立於天下。

但秕政之朝,蹊徑不一,內以彌縫婦寺之間,外以揣摩人主之隱,精神心術竭盡於此,以博其富貴榮一寵一 之私,幾時能展佈其平生之一二?人見李林甫在位十九年,以為志無不行,不知幾時行得一事?蓋其一精一力機巧,能使祿山懾服,假使得用其才,亦足以制范一陽一之命。

然其心方內蠱君欲,外抗楊釗,晝夜之力,窮於蹊徑,何嘗得少用其才?嗚呼!磕舞作用之人才,非聖人,其孰能之?

人畜羊豕,逐豺虎,善惡至明矣。

其所謂善惡,抑物之情耶?人之情耶?羊豕以其利於己也而愛之,豺虎以其害於己也而憎之,非天之生物,果有所擇也。

天之賦物,惟有生理,騶虞之不殺,豺虎之食人,總是率性,於人有何恩怨?但鳥獸不可與同群,為人計者,惟遠之而已。

周公驅猛獸,程子放蠍,皆不殺之。

此處須理會天之生人生物,是生理也;其為人,為羊豕,為豺虎,是各正性命也。

豺虎而不吞噬,則何以為生哉?且人之畜羊豕也,豈惟愛之,亦噬之而已矣。

佛戒殺,聖人不戒殺,此處難愛憎字。

或曰:「人之食鳥獸也,亦大之噬小與?」

余曰:「大豈能噬小,鼠之食肉,鳥之啄牛,蠅蚋之食人,豈盡噬小哉!此理相循無端,人不能泥,泥則無易矣。」

方長不折,非止愛物,只自養仁,不獨賢者有此心也。

今人見折花將,便自不忍;及斬刈合抱,就以為當然,了無顧惜。

其不忍之心,沒於見材之可用也,有欲故也。

惟有欲便不能充。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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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鄭性序黃千秋跋馮全垓跋於准序仇兆鰲序明儒學案序黃梨洲先生原序賈潤序賈樸跋賈念祖跋莫晉序《明儒學案》發凡師說卷一 崇仁學案一卷三 崇仁學案三卷四 崇仁學案四卷五 白沙學案上卷六 白沙學案下卷七 河東學案上卷八 河東學案下卷九 三原學案卷十 姚江學案卷十一 浙中王門學案一卷十二 浙中王門學案二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三卷十四 浙中王門學案四卷十五 浙中王門學案五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一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二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三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四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五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六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七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八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九卷二十五 南中王門學案一卷二十六 南中王門學案二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卷二十八 楚中王門學案卷二十九 北方王門學案卷三十 粵閩王門學案卷三十一 止修學案卷三十二 泰州學案一卷三十三 泰州學案二卷三十四 泰州學案三卷三十五 泰州學案四卷三十六 泰州學案五卷三十七 甘泉學案一卷三十八 甘泉學案二卷三十九 甘泉學案三卷四十 甘泉學案四卷四十一 甘泉學案五卷四十二 甘泉學案六卷四十三 諸儒學案上一卷四十四 諸儒學案上二卷四十五 諸儒學案上三卷四十六 諸儒學案上四卷四十七 諸儒學案中一卷四十八 諸儒學案中二卷四十九 諸儒學案中三卷五十 諸儒學案中四卷五十一 諸儒學案中五卷五十二 諸儒學案中六卷五十三 諸儒學案下一卷五十四 諸儒學案下二卷五十五 諸儒學案下三卷五十六 諸儒學案下四卷五十七 諸儒學案下五卷五十八 東林學案一卷五十九 東林學案二卷六十 東林學案三卷六十一 東林學案四卷六十二 蕺山學案卷六十三 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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