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三
知府季彭山先生本季本字明德,號彭山,越之會稽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建寧府推官。
宸濠反,先生守分水關,遏其入閩之路。
御史以科場事檄之入闈,先生曰:「是之謂不知務。」
不應聘。
召拜御史。
御史馬明衡、朱淛爭昭聖皇太后(孝宗後)。
壽節,不宜殺於興國太后,下獄。
先生救之,謫揭一陽一主簿。
稍遷知弋一陽一。
桂萼入相,道弋一陽一,先生言文成之功不可泯,遂寢,奪爵。
轉蘇州同知,陞南京禮部郎中。
時鄒東廓官主客,相聚講學,東廓被黜,連及先生,謫判辰州。
尋同知吉安。
陞長沙知府,鋤擊豪強過當,乃罷歸。
嘉靖四十二年卒,年七十九。
少師王司輿,(名文轅)。
其後師事一陽一明。
先生之學,貴主宰而惡自然,以為「理者一陽一之主宰,乾道也;氣者一陰一之流行,坤道也。
流行則往而不返,非有主於內,則動靜皆失其則矣。」
其議論大抵以此為指歸。
夫大化只此一氣,氣之升為一陽一,氣之降為一陰一,以至於屈伸往來,生死鬼神,皆無二氣。
故一陰一陽一皆氣也,其升而必降,降而必升,雖有參差過不及之殊,而終必歸一,是即理也。
今以理屬之一陽一,氣屬之一陰一,將可言一理一氣之為道乎?先生於理氣非明睿所照,從考索而得者,言之終是鶻突。
弟其時同門諸君子單以流行為本體,玩弄光影,而其升其降之歸於畫一者無所事,此則先生主宰一言,其關係學術非輕也。
故先生最著者為《龍惕》一書,謂「今之論心者,當以龍而不以鏡,龍之為物,以警惕而主變化者也。
理自內出,鏡之照自外來,無所裁製,一歸自然。
自然是主宰之無滯,曷常以此為先哉」?龍溪云:「學當以自然為宗,警惕者,自然之用,戒慎恐懼未嘗致纖毫之力,有所恐懼便不得其正矣。」
東廓云:「警惕變化,自然變化,其旨初無不同者,不警惕不足以言自然,不自然不足以言警惕,警惕而不自然,其失也滯,自然而不警惕,其失也蕩。」
先生終自信其說,不為所動。
先生閔學者之空疏,祇以講說為事,故苦力窮經。
罷官以後,載書寓居禪寺,迄晝夜寒暑無間者二十餘年。
而又窮九邊,考黃河故道,索海運之舊跡,別三代、春秋列國之疆土、川原,涉淮、泗,歷齊、魯,登泰山,踰一江一 入閩而後歸。
凡欲以為致君有用之學,所著有《易學四同》、《詩說解頤》、《春秋私考》、《四書私存》、《說理會編》、《讀禮疑圖》、《孔孟圖譜》、《廟制考義》、《樂律篡要》、《律呂別書》、《蓍法別傳》,總百二十卷。
《易學四同》謂四聖皆同也,朱、邵分為羲皇之《易》,文、周之《易》,孔子之《易》,先生正之,是也。
但辭變象占,一切不言,則過矣。
至《大傳》則以為秦、漢而下學者之言,祖歐一陽一氏之說也。
《春秋私考》則公、穀之義例,左氏之事實,摧破不遺餘力。
《詩說解頤》不免惑於子貢之偽《傳》,如以《定之方中》為魯風,謂《春秋》書城楚丘,不言城衛,以內詞書之,蓋魯自城也,故《詩》之「秉心塞淵,騋牝三千」與《駉篇》恰合,由是以《三傳》、《小序》皆不足信。
《蓍法》用四十八策,虛二,以為一陰一陽一之母。
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三變皆同。
除掛一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
既以《大傳》非孔子之言,故不難改四十有九為四十八耳。
此皆先生信心好異之過也。
間有疑先生長沙之政,及家居著禮書,將以迎合時相,則張一陽一和辯之矣。
說理會編理氣只於一陽一中一陰一,一陰一中一陽一,從微至著,自有歸無者,見之先儒謂「一陰一陽一者氣也,所以一一陰一一一陽一者道也」。
又曰:「不離乎一陰一陽一,而亦不雜乎一陰一陽一。」
則似一陰一陽一之中,自有一理也。
殊不知理者一陽一之主宰,氣者一陰一之包含。
時乎一陽一也,主宰彰焉,然必得一陰一以包含於內,而後氣不散。
時乎一陰一也,包含密焉,然必得一陽一以主宰於中,而後理不昏。
此一陰一中有一陽一,一陽一中有一陰一,所謂道也。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知即乾知大始之知,正謂主宰。
晝之知,主宰之應於外也,雖當紛擾而一貞自如;夜之知,主宰之藏乎內也,雖入杳冥而一警即覺。
此惟一陰一陽一合德者能之。
知主宰之為知,則知乾剛之為理矣;知理則知一陽一,知一陽一則知一陰一矣。
自然者,順理之名也。
理非惕若,何以能順?捨惕若而言順,則隨氣所動耳,故惕若者,自然之主宰也。
夫坤,自然者也,然以承乾為德,則主乎坤者,乾也。
命,自然者也,命曰天命,則天為命主矣。
道,自然者也,道曰率性,則性為道主矣。
和,自然者也,和曰中節,則中為和主矣。
苟無主焉,則命也、道也、和也皆過其則,烏得謂之順哉?故聖人言學,不貴自然,而貴於慎獨,正恐一入自然,則易流於欲耳。
自然者,流行之勢也,流行之勢屬於氣者也。
勢以漸而重,重則不可反矣,惟理可以反之。
故語自然者,必以理為主宰可也。
性命一也,本無彼此之分,但幾不由我制者,命之運,則屬於氣,而自外來者也;由我制者,性之存,則屬於理,而自內出者也。
性命,蓋隨理氣分焉,孟子意正如此。
由理之一者而言,雖耳目口鼻之欲,情或得正,亦性也。
但既為耳目口鼻,則命之拘也,體常暗塞,是不可以性言於命也,故曰:「君子不謂性也。」
由氣之雜者而言,雖仁義禮智之行,明或不全,亦命也。
但既為仁義禮智,則性之善也,體常虛靈,是不可以命言於性也,故曰:「君子不謂命也。」
此明理欲相勝之幾,欲人盡性以制命耳。
謂天非虛,不可。
然就以虛言天,則恐著虛而倚於氣。
其動也,為氣化,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風、雨、露、雷、鳥、獸、蟲、魚之類,有隨其所重而莫節其過者矣。
蓋虛貴有主,有主之虛,誠存於中,是為健德。
健則虛明感應,因物曲成,無有不得其所者,是物之順也。
夫誠,形而上者也。
物,形而下者也,形而下者主於形而上者,則氣統於性矣。
苟無以成其德,不健則為著空之虛,物無所主,任其往來而已,形而上者墮於形而下者,則性命於氣矣。
人之性與天地之性一也,故一陰一陽一和,風雨時,鳥獸若,草木裕,惟健渴能順也。
若夫日蝕星流,山崩川竭,歲歉年凶,胎卵殰,氣之不順,是健德不為主也。
天之性,豈有不健哉?為氣所乘,則雖天之大,亦有時而可憾耳。
故所惡於虛者,謂其體之非健也。
性不可見,因生而可見,仁義禮智本無名,因見而有名。
程子曰:「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謂性之本體無聲無臭,不可以言語形容也。
又曰:「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謂感物而動,生意滋萌,有惻隱之心可見而其名為仁矣,有羞惡之心可見而其名為義矣。
仁義者,由性而生,相繼不絕,善端之不能自已者也,故曰:「繼之者善也。」
自其成善之本而言,則性矣,故曰:「成之者性也。」
《中庸》言「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
此處功夫,正見天命之本體,故『不可』二字,非戒之之辭,亦非順之之辭,言戒,則著意嫌於苦難,言順,則從心恐流於欲。
蓋「不可」者,心之所不安處也,與道為一則安,即孟子心之所同然也,離道則不安,即孟子羞惡之心也。
於不不聞之中,而惕然有戒慎恐懼之念,此良知良能之不能自已處,天之則也。
故《中庸》言學,惟以天命之性為宗。
聖門所謂道者,自人率性而言,以剛健而主宰乎氣化者也,故其發也,至一精一不雜,謂之中節,若不就主宰上說道,則浮沉升降,自去自來,乃氣之動耳,犬牛與人全無所異。
佛老之學於義不一精一,隨氣所動,惟任自然而不知其非者矣。
聖人以龍言心而不言鏡,蓋心如明鏡之說,本於釋氏,照自外來,無所裁製者也。
而龍則乾乾不息之誠,理自內出,變化在心者也。
予力主此說,而同輩尚多未然。
然此理發於孔子居敬而行簡是也。
敬則惕然有警,乾道也;簡則自然無為,坤道也。
苟任自然而不以敬為主,則志不帥氣,而隨氣自動,雖無所為,不亦太簡乎?孟子又分別甚明,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此即言鏡之義也。
行吾敬,故謂之內也,此即言龍之義也。
告子仁內義外之說,正由不知此耳。
先儒以知行分為二者,正為不知仁義禮智之本明,故以智為明,而仁義禮之行則若藉智以知者,是以仁義禮別為一物,繼智用事而智則照之,義襲之根,生於此矣。
智發於仁,仁達於禮,禮裁於義,義歸於智,因動靜分合而異其名耳。
故本體之明,智也,因其本體而行焉,仁也。
禮義之明不過屬於仁智而已,安得謂知行之非合一哉?
世儒多以實訓誠,亦有倚著之病。
夫仁義禮智合德而為誠,誠固未有不實,但就以實為誠則不可。
仁義禮智虛明在中,如穀種之生機未嘗息,何嘗有所倚著?是德雖實,不見其有實之者也,故言誠,惟惺惺字為切。
凡人所為不善,本體之靈自然能覺。
覺而少有容留,便屬自欺,欺則不惺惺矣。
故戒慎恐懼於獨知之地,不使一毫不善雜於其中,即是惺惺而為敬也。
聖人之道,不於用上求自然,而於體上做工夫。
故雖至聖,猶孜孜亹亹以自勉,此工夫也。
工夫只在不不聞上做,不不聞,蓋人所不知最微之處也,微則不為聞見所牽,而反覆入身,其入身者即其本體之知也。
故知為獨知,獨知處知謹,則天理中存,無有障礙,流行之勢自然阻遏不住。
故自然者,道之著於顯處以言用也。
然非本於微,則所謂顯者,乃在聞見,而物失其則矣,不可以言道。
凡言道而主於自然者,以天道之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者觀之,似亦由中流出,不假人為。
然謂之中,則即是勉;謂之得,則即是思,而慎獨功夫在自然中所謂知微之顯者,即此是矣。
捨慎獨而言自然,則自然者氣化也,必有忽於細微而愆於理義之正者,其入於佛老無疑矣。
操則存,存其心也。
苟得其養,無物不長,養其性也。
存養二字,本於此。
夫心是仁義植根之處,而性則仁義所以能生生之理也。
理根於心,心存則性得所養,而生生之機不息,故養性工夫,惟在存心。
心為物牽,不能自覺,是不操也,然後謂之不存。
自覺則物來能察,一察即是操。
操者,提醒此心,即是慎獨,豈有所著意操持哉!一操心即存矣,故省察之外,無存養,而省察之功,即是立大本也。
在《易》之《頤》,以養為義,其卦震上艮下,動而止也。
心動於欲則不止,止則不動於欲。
所謂存也,養道盡於此矣。
聖人之學,只是慎獨,獨處人所不見聞,最為隱微,而己之見顯莫過於此。
故獨為獨知,蓋我所得於天之明命,我自知之,而非他人所能與者也。
若閒思妄想,徇欲任情,此卻是外物蔽吾心之明,不知所謹,不可以言見顯矣。
少有覺焉,而復容留將就,即為自欺。
乃於人所見聞處,掩不善而著其善,雖點檢於言行之間,一一合度,不遐有愆,亦屬作偽,皆為自蔽其知也。
故欺人不見之知,乃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之處也,不可以為獨知。
然則獨知者,其源頭不雜之知乎?源頭不雜之知,心之官虛靈而常覺者也。
雜則著物,雖知亦倚於一偏,是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矣。
予嘗載酒從一陽一明先師游於鑑湖之濱,時黃石龍(綰)。
亦與焉。
因論戒慎不、恐懼不聞之義,先師舉手中箸示予曰:「見否?」
對曰:「見。」
既而隱箸桌下,又問曰:「見否?」
對曰:「不見。」
先師微哂,予私問之石龍,石龍曰:「此謂常睹常聞也。」
終不解。
其後思而得之。
蓋不睹中有常睹,故能戒慎不睹,不聞中有常聞,故能恐懼不聞,此天命之於穆不已也。
故當應而應,不因聲色而後起念;不當應而不應,雖遇聲色而能忘情,此心體之所以為得正而不為聞見所牽也。
慎於獨知,即致知也。
慎獨之功不已,即力行也。
故獨知之外無知矣,常知之外無行矣,功夫何等簡易耶!良知良能本一體也,先師嘗曰:「知良能是良知,能良知是良能,此知行合一之本旨也。」
但自發端而言,則以明覺之幾為主,故曰:「知者行之始」。
自致極而言,則以流行之勢為主,故曰:「行者知之終」。
雖若以知行分先後,而知為行始,行為知終,則知者即是行,所行者即是知也。
求和即是求中。
求中者,非可著意推求也,凡几上有倚著處,即是不和。
覺而化去,覺即是中為主處,故致和即所以致中也。
但工夫未能合一,則止是一事之中耳。
道之顯者謂之文,條理分明,脈絡通貫,無過不及之美名也。
禮即天理之節,文之所從出也,苟非嘉會合禮,則妄行無序,烏得為文?故自本體而言,則以達德行達道,誠而明也。
自工夫而言,則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明而誠也。
本體工夫初無二事,蓋道之所顯者用也,而工夫則歸於本體,故凡言用者皆屬動,言工夫者皆屬靜。
既曰文,則顯於用而可見可聞者也。
曰學,則歸於靜而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不為見聞所動者也。
為見聞所動,則紛亂而不得為文矣。
學之外,無復有所謂約禮,而禮之約處,即是達德之一。
道之本體如是,故工夫即本體也。
明明德工夫,要於格物,此是實踐處,蓋外物而言德,則德入於虛矣。
第其所謂物者,與「萬物皆備於我」之物同,蓋吾心所見之實理也,先師謂「心之感應謂之物」是也。
心未感時,物皆已往,一有感焉,則物在我矣。
物之所感,但見其象,往過來續,不滯於心,則物謂之理。
滯而成形,則為一物,不可以理名矣。
《易》曰:「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
器則形而下之名也,故物與理之分,只在形而上下之間耳。
成形之後,即為外物,而吾心之所感者,亦不過順應乎此而已,正不當為其所滯也。
知此,則物不違則而謂之格矣。
魁是天理中流出,順勢自然,無撙節處,勢重則偏勝,即為一黨一 矣,故曰:「人之過也,各於其一黨一 。」
然人之良知,必能自覺,覺處著一毫將就,即自欺而為惡矣。
過之發端處,藹然莫能遏,即是仁之根也。
於過處觀之,可以知仁。
欲人察識過,是仁之流而不中節者也。
知其流而不中節,則仁即此而在矣。
敬義本合內外之道,猶曰存心致知雲耳。
蓋敬即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之功,收斂此心,反入於內,故曰存心也。
義即不睹不聞中之能分別事理者,此在獨知處求致其一精一,故日致知也。
然能知者即是此心,於知上知謹,則心便在內,豈有二哉?敬義至於立處,即是本體之德。
敬存乎靜虛之中,則以不偏而為正;敬行乎感應之際,則以得宜而為義。
正則遂其本性,無所回曲,是其直也。
直者,用之順而其主在內,故雲直內。
義則因其定理,無所變遷,是其方也。
方者,體之?而其制在外,故雲方外。
此《易》之所謂敬義,蓋以成德言也。
德成則本體中正不疑,其所行而為順,故以言於《坤》之六二。
若自工夫言,則當雲以敬直內,以義方外,主乎健矣。
敬義不正助處即是順,安可外健以言敬義哉?
「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六一陰一晦極而一陽一未嘗亡,猶人心昏蔽已甚而天理未泯也。
一陽一在一陰一中,惺然復覺,以為受侮於一陰一,將自振焉,故與之戰。
主於戰者一陽一也,故以龍言,而所戰之地在一陰一。
當一陰一陽一有定位之時,天玄地黃,今一陰一陽一相雜,猶理欲未明也,故曰「其血玄黃」。
良心在人無有死時,此天命之本體。
聖人作《易》,開之以吉凶悔吝,使人自復其本心而已矣。
吉凶悔吝者,心之四德也。
為善則吉,吉者心之安處也。
為惡則凶,凶者心之不安處也。
自凶而趨吉則悔,悔者心有所悟而必欲改也。
自吉而向凶則吝,吝者心有所羞而不欲為也。
此皆天命自動而不待於外求者,此心一覺,豈復蹈禍幾耶!
聖人畫卦,全在心上見得此理,故其象皆狀德之剛柔,蓋不待觀於天地萬物而後可得也。
天地萬物者氣也,德所成之形耳。
知德則知天地,萬物在其中矣。
《大傳》包犧氏仰觀云云,此是春秋以後學《易》者之說。
尚書黃久菴先生綰
黃綰字叔賢,號久菴,台之黃巖人。
以祖廕入官,授後軍都事。
告病塊,家居十年。
以薦起南京都察院經歷。
同張璁、桂萼上疏主大禮,陞南京工部員外郎,累疏乞休。
尚書席書纂修《明倫大典》,薦先生與之同事。
起光祿寺少卿,轉大理寺,改少詹事兼侍講學士,充講官。
《大典》成,陞詹事,兼侍讀學士。
出為南京禮部右侍郎,轉禮部左侍郎。
雲中之變,往撫平之。
知乙未貢舉,丁憂服闋,起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充安南正使,以遲緩不行。
閒住,遷家翠屏山中。
寒署未嘗釋卷,享年七十有五。
先生初師謝文肅,及官都事,聞一陽一明講學,請見。
一陽一明曰:「作何功夫?」
對曰:「初有志,工夫全未。」
一陽一明曰:「人患無志,不患無工夫可用。」
復見甘泉,相與矢志於學。
一陽一明歸越,先生過之,聞致良知之教,曰:「簡易直截,聖學無疑。
先生真吾師也,尚可自處於友乎?」
乃稱門弟子。
一陽一明既歿,桂萼齮齕之。
先生上疏言:「昔議大禮,臣與萼合,臣遂直友以忠君。
今萼毀臣師,臣不敢阿友以背師。」
又以女妻一陽一明之子正億,攜之金陵,銷其外侮。
先生立良止為學的,謂:「中涉世故,見不誠非禮之異,欲用其誠、行其理,而反羞之。
既不羞而任諸己,則憤世嫉邪,有輕世肆志之意。
於是當毀譽機阱之一交一 作,鬱鬱困心無所自容,乃始窮理盡性以求樂天知命,庶幾可安矣。
久之自相湊泊,則見理性天命皆在於我,無所容其窮盡樂知也,此之謂艮止。」
其於《五經》皆有原古,《易》以《先天》諸圖有圖無書為伏羲《易》,《彖》辭為文王《易》,《爻辭》為周公《易》,《彖傳》、《小象傳》、《系辭傳》、《文言》、《說卦》、《序卦》、《雜卦》為孔子《易》。
以《大象傳》為《大象辭》,為孔子明《先天易》,其卦序次亦依《先天橫圖》之先後。
又以孔子《系辭》言神農、黃帝、堯、舜、周《易》之韞,為明歷代《易》。
又以孔子始終萬物,莫盛乎艮,以闔戶之坤,先闢戶之乾,合先後天而推之,以見夏、商《連山》、《歸》《藏》之次序。
《詩》以《南》、《雅》、《頌》合樂者,次第於先,退十三國於後,去《國風》之名,謂之「列國」。
魯之有《頌》,僭也,亦降之為列國。
《春秋》則痛掃諸儒義例之鑿,一皆以聖經明文為據。
《禮經》則以身事世為三重,凡言身者以身為類,)容貌之類。
(凡言事者以事為類,)冠婚之類。
(凡言世者以世為類。
)(朝聘之類。
)《書》則正其錯簡而已。
此皆師心自用,顛倒聖經,而其尤害理者《易》與《詩》。
夫《先後天圖說》固康節一家之學也,朱子置之別傳,亦無不可。
今以《先天諸圖》即為伏羲手筆,與三聖並列為經,無乃以草竊者為正統乎?《大象傳》之次第,又復從之,是使千年以上之聖人,俯首而從後人也。
《詩》有《南》、《雅》、《頌》及列國之名,而曰《國風》者,非古也。
此說本於宋之程泰之,泰之取《左氏》季札觀樂為證,而於《左氏》所云「風有《采繁》、《采蘋》」則又非之,是豈可信?然季札觀樂次第,先《二南》,即繼之以十三國,而後《雅》、《頌》。
今以《南》、《雅》、《頌》居先,列國居後,將復何所本乎?此又泰之所不取也。
《識余錄》言先生「比羅一峰,以傾邃菴」,高忠憲《家譜》言「居鄉豪橫」。
按先生規其同門,謂「吾一黨一 於學,未免落空」。
同門皆敬信無異言,未必大段放倒如是也。
易經原古序
《易》者,三才之道,聖人之學,憂患之樞也,有先天,有後天。
先天之時,以氣流行,憂患尚淺,後天之時,以事成用,憂患日深。
流行者,以象傚法,成用者,以象趨避。
先天以天地山澤雷風水火八者為象,變為六十四,以示人之傚法。
非此則憂患興,人道不彰。
效而法之,其要始終於天地,觀天行健,以自強不息,觀地勢坤,以厚德載物。
後天以言動、製器、卜、筮四者為事,變為六十四,以示人之趨避。
非此則憂患甚,人道危。
趨而避之,其要亦始終於天地,為知崇,為禮卑,崇效天以厲志,卑法地以受物。
此先天後天之教,予少學也。
觀其卦,考其圖,玩其辭,繹其義,昧焉無知也。
中涉世故,乃試於世,初見不誠非理之異,欲用其誠、行其理,而反羞之。
既不羞而任諸己,則皆憤世疾邪,有輕世肆志之意。
既知憤疾輕肆之不可,則反而修諸己。
修諸己未得,每遭毀譽機阱之一交一 ,則多鬱鬱疑思,幽憂困心,若無所容其生者,則進之於窮理盡性,以求樂天知命,庶幾可安矣。
然猶未也,又求而進之,則見理在於我,性在於我,天在於我,命在於我,無容窮於我,無容盡於我,無容樂於我,無容知於我,乃一而無二矣。
惟艮其止,止於其所,時止而止,時行而行,以觀萬象,以進觀天健,以進觀地厚,又觀辭變象占,以進觀天崇,以進觀地卑,然後動靜可不失其時,其道可光明矣。
然亦不敢為足,實不知予之為予,《易》之為《易》,聖人之為聖人,眾人之為眾人,執此以往,以履憂患,惟健惟厚,惟崇惟卑之當,孳孳日見其未已,然後知《易》之在予,皆因憂患而得之。
學之不易,有如此者。
今敢定之以《先天》諸圖有圖無書為伏羲《易》,以《彖辭》為文王《易》,以《爻辭》為周公《易》,以《彖傳》、《小象傳》、《系辭傳》、《文言》、《說卦》、《序卦》、《雜卦》、為孔子《易》。
又以《大象傳》為《大象辭》,為孔子明《先天易》,其卦次序亦依《先天橫圖》之先後。
又以孔子《系辭》言神農、黃帝、堯、舜、周《易》之韞為明歷代《易》。
又以孔子始終萬物,莫盛乎艮,以闔戶之坤,先闢戶之乾,合先後天而推之,以見夏、商《連山》、《歸藏》卦位之次序。
其《文言》之錯於《系辭》者,則歸之《文言》;其《系辭》之錯於《說卦》者,則歸之《系辭》;及凡諸錯者皆正之,皆詳於各篇。
歷數十年,敢以生平所得之艱難者。
釋其義,或先儒之說有同者亦不敢廢,謂之曰《易經原古》。
故綴以君子,茲述其概雲。
書經原古序
顆言功業之大,道德之盛無過於唐、虞、三代,言君則無過於堯、舜、禹、湯、文、武,言臣則無過於、夔、稷、契、伊、傅、周、召。
人皆知其大矣,而不知其所以大;皆知其盛矣,而不知其所以盛。
夫不知者,知為功業而不知所以為功業,知為道德而不知所以為道德。
夫功業由道德,道德由其學,其學由於其心,必知其學,然後其心可得知也。
蓋自伏羲以來,以「艮止」啟存心之法,至堯以「允執厥中」示由道之要,至舜、禹以「人心道心」、「危微一精一一」、「安止幾康」明「允執厥中」之要,至湯、文、武以「欽止艮背」明「建中綏極」之要,其實皆「艮止」也。
苟得其要,雖在數千載之下,可見數千載之上。
今予生數千載之下,竊嘗妄意欲窺當時君臣功業之大,道德之盛,每恨不獲生逢其時。
早嘗有志,寤寐景行,黽勉從仕,雖幸有遭命與心違,歸臥窮山,掃蓬戶,乃取《典》、《謨》、《訓》、《誥》之文,反覆微言,潛心歲月,一旦怳然若有所啟,若見言外之旨,目擊其君臣雍雍濟濟,感德仰恩,相與揖讓於一堂之上。
皆有以見其道德高明如天,容物之所不能容,博厚如地,載物之所不能載,悠久無疆,成物之所不能成,逆順萬途,賢愚萬類,公私取捨,皆不出其範圍,於是喟然歎曰:「斯學既絕,如斯道德,所以久不明於人,如斯功業,所以久不明於世,予何汩沒?」
抱茲俯仰,耿耿不能自已。
乃訂其文之錯簡與篇之錯簡,隨其所得,或因舊聞為箋,名之曰《書經原古》。
庶幾其時其義,燦然可明,以俟君子有求於千古者,或有徵於斯雲。
詩經原古序
《詩》合於《樂》,古之教也。
夫子定《樂》合於《詩》,當時在門弟子莫不知之。
夫子歿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則知之者鮮矣。
故後世《詩》分為四家,而皆謂《樂經》已亡。
由此言之,則世不知《樂》矣。
夫《樂》既不知,則《詩》亦不知矣。
何哉?夫詩發之情而動之志,動之志而著之言,言永而依之一聲 ,聲永而協之律,律和而諧之音,此五聲、六律、八音之所不廢而合於樂也。
何謂五聲?宮、商、角、徵、羽是也。
何謂六律?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大呂夾鍾、仲呂林鍾、南呂應鐘,一陰一陽一各六是也。
何謂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是也。
以此言《樂》而《詩》在焉。
《周南》、《召南》,文王后妃之德,周、召二公之化,故嘗被之管絃,以為房中之樂,用之閨門、鄉一黨一 、邦國。
《二雅》、《二頌》,文王、武王之功德、後稷,公劉、太一王 、王季之積累,故嘗協之鐘鼓管籥,以為朝廷、郊廟之樂,用之燕饗,薦之神明。
以志感志,聲、律、音無不相感,聲律音無不相應,而氣無不融。
氣融情動而幽明共和,以之治人,所以陶鎔變化,養其性情而莫知所為者;以之事神,上下、和應,莫不孚格。
此《詩》、《樂》之所以為教,所謂「人事浹於下,天道備於上,而無一理之不具」,故古先聖王教冑子之必先,而移風易俗之必事。
其他十三國,皆九州之舊域,皆有古聖賢之遺教。
其後君非一人,賢否不一,教化亦異,風俗不能不變。
然聖賢之遺,亦時有存者,或賢人貞婦之不得志,或里巷男子之道情,或時有可感,或事有當憫,及夫公劉之肇基王業,周公之克艱王室,詩之得失,皆可見也。
此雖可絃歌而樂不常用,但用之諷志,以備觀省扣懲而已。
故夫子特舉其籍而討論之,皆因其舊,去其重複,正其紊亂,明其善惡,以為萬世教化之本。
予少學之,白首方知其故。
故敢以《南》、《雅》、《頌》合樂者,次第於先,乃退十三國於後,去其「國風」之名,謂之「列國」,亦因其舊也;魯之有《頌》,實僭天子禮樂,夫子魯之臣子,故不削,使讀者自知其非,今黜之於《列國》,以明夫子之志,庶幾《詩》、《樂》之兩全,他詩之不雜,總名之曰《詩經原古》,以俾審音、諷志之有考,陶鎔、孚格、勸戒之有法,以俟學《詩》學《樂》者之兩得也。
春秋原古序《春秋》者,夫子經世之志,處變之書也。
孟子嘗明夫子作《春秋》之志,曰:「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然則《春秋》,史也,而可為夫子經世處變歟?曰:「史載當時天下之事,夫子觀史而見其義,因義而見其所載之當否。
其義有關於天下之故者,則書而存之,所謂夫子筆之也。
其義無關於天下之故者,則削而去之,所謂夫子削之也。
或筆或削,皆觀其義,因其義,設以身處之,以權其輕重,定其是非,則當時天下之事,皆夫子所以經綸裁製之宜也,故曰『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夫君子之於天下也,處常易,處變難,君子之道本諸身,原諸天,是之謂王道也。
方周之盛也,文、武、成、康相繼在上,周、召、畢、陳相繼在下,以身奉天,綏德諸侯,溥善氓庶。
此上以道揆,下以法守,是王道之行於世,猶元氣之足於身,而百病不生,故曰『處常易也』。
及其衰也,幽、厲相繼在上,榮、尹、番、聚、蹶、楀相敗在下,以身拂天,播惡諸侯,流毒氓庶。
此上無道揆,下無法守,是王道不行於世,猶元氣之不足於身,而百病一交一 生,故曰『處變難也』。
迨至春秋,周室已東,文、武、成、康之澤日微,天下貿貿。
百餘年來幸有齊桓、晉文者出,佐以管仲之輩,雖志在功利,猶能假王道之名以行,而謂之霸,雖成周之盛不可復,而天下生民亦賴之以少康矣。
不久二霸沒而復亂,後雖有宋襄、秦穆諸君者欲效之,而不足霸。
惟晉悼欲繼祖業,不久而歿,天下之亂,迄無已時。
夫子懼其不已,乃求在上之故,以其甚者,托始於平王之四十九年,感瑞物之虛出,而絕筆於西狩之獲麟。
其間《魯史》所記,君人之虐,臣子之逆,妾婦之亂,夷狄之橫,可勝言而可勝數哉!渴孟子曰:『王者之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春秋》之作,豈夫子之得已哉?憂王道之不行也,故曰:『吾志在《春秋》。
』今之學《春秋》者,苟無夫子經世之志,處變之心,而欲窺其門牆,難矣!窺其門牆尚難,況欲入其閫奧乎?昔董仲舒嘗誦其師說曰:『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罪。
』由此言之,則知夫子之作《春秋》,蓋不堪世變之感,思欲正之,無可奈何,故托《魯史》為《春秋》。
今欲知夫子經世之志,處變之道,而以義例之鑿觀之,則非所以為《春秋》矣。
且《春秋》之說,莫先於《三傳》,而《三傳》已不能無得失之議。
今家傳人誦莫先於一胡一 氏,而一胡一 氏已不能無沿襲之弊。
自漢、唐、宋迄今,凡學《春秋》者,皆不出《三傳》與一胡一 氏之範圍。
今甘泉湛子獨能一旦豁然以孟子所述夫子之言為主,痛掃諸儒義例之鑿,可謂難矣!但以周正改月,凡漢儒附會典禮之類,皆以為是,又以左氏盡據國史而不疑其龐誕,此乃湛子之瑜瑕不可掩者。
予少有志於《春秋》,頗厭義例之鑿,學之白首,忽悟孟子與夫子之言而有省。
時猶未見湛子之書,今偶見之,多與予合,乃取湛子之書及《三傳》、一胡一 氏,參以諸儒之說而折衷焉,一皆以聖經明文為據。
雖雲《經》、《傳》或由漢儒附會,後儒曲說,皆不敢信,必質諸真聖人之《經》而後敢安。
此予之志也,故綴此以俟有志於《春秋》者共雲。
禮經原古序
夫《禮》之作,自天地來矣。
有天地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親疏、長幼,朋友,而禮有所錯,則禮之制,自人倫始矣。
天地之貴在人,人之貴在性,性有仁義禮智信,故制禮者必因人性之禮,錯之人倫而為之條理,必合仁義智信出之,然後行乎天地而成乎人倫也。
其行有三重焉,曰身,曰事,曰世。
總三者之綱言之,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總三者之目言之,曰冠、婚、喪、祭,曰吉、凶,軍、賓、嘉。
其載也有籍焉,其出也有儀焉,有義焉。
儀以言其節文,義以言其理意。
有人以行乎三重,斯須不可去,造次顛沛不可違。
在身所以週身,在事所以周事,在世所以周世,謂之周旋中禮。
瑣瑣器數不與焉,拘拘刑名不與焉,屑屑祝史玉帛之雲不與焉。
君子周此三者,所以施之家國天下莫之尚矣,雍熙太和所由致也。
帝王代作,質文損益,雖或不同,然於三重,原於天地,始於人倫者,則未嘗一日有間。
至周而後大備,故禮莫盛於周。
及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皆去其籍。
至孔子時,其籍已不全,故孔子曰:「吾欲觀夏禮,杞不足徵也。
吾欲觀殷禮,宋不足徵也。
吾欲觀周禮,幽、厲傷也。」
幸而魯之史官猶能存之,故時曰周禮盡在於魯。
孔子猶獲見之,故自衛反魯而討論之。
所謂定禮者,定此籍為經也。
孔子雖定之,孔子無位,但私藏而私傳之,未及大行於世。
孔子歿而微言絕,壞亂至於戰國,上下恣橫,禮益為當時所惡。
蓋孔子所定之經,不待秦火秦禁,先已散亡。
至漢武帝之世,始弛挾書之禁,建收書之策,《禮》之篇章,藏於孔壁,散於山澤者,稍稍漸出,如高堂生所傳,二戴所記,《藝文志》所載,世歷唐、宋至今,雲古禮或存者,惟此而已,此外更無所謂禮者。
故《六經》殘缺,惟《禮》為甚。
予早嘗有志,思學諸身者未有所得,故置其稿於篋中以俟時。
迨仕而或出或處,南北靡常,皆有未暇。
至己亥投林之後,又以四子諸經未完,蹉跎至今,始獲措手。
蓋《禮》之為經,非若他經,雖或錯亂,其經之規模猶在,尚可依據尋繹,求其意旨而訂定之。
至於《禮》則散亡日久,雖有高堂生、二戴、《藝文志》所存遺簡,然已茫無頭緒,不知孰為先王之作,孰為後世之為,孰為洙、泗之傳,孰為漢儒之附會,孰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禮,無以辨之。
縱或辨之,亦不能全。
今但據其儀之可觀,其義之可訓者,存其什一,推而達之纖悉貴賤之禮,總以三重輯之。
凡言身者,以身為類;凡言事者,以事為類;凡言世者,以世為類。
所謂綱與目者,亦次第其間。
又取朱子《儀禮》經傳數篇,益之以成一經之綱領,總謂之曰《禮經原古》。
俾學《禮》者知其源委,尋其脈絡,以為三重之條理,以立大本,以經大經,以贊化育,庶幾或少補於明時雲。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