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傳第七十二 孝行
長孫慮 乞伏保 孫益德 董洛生 楊引 閻元明 吳悉達 王續生 李顯達 倉跋 張升 王崇 郭文恭 荊可 秦族 皇甫遐 張元 王頒弟頍 楊慶 田翼 紐因 劉仕俊 翟普林 華秋 徐孝肅
《孝經》云:「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
《論語》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呂覽》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萬事之納紀也。
執一術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順者,其唯孝乎!」然則孝之為德至矣,其為道遠矣,其化人深矣。
故聖帝明王行之於四海,則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齊其明;諸侯卿大夫行之於國家,則永保其宗社,長守其祿位;匹夫匹婦行之於閭閻,則播徽烈於當年,揚休名於千載。
是以堯、舜、湯、武居帝王之位,垂至德以敦其風;孔、墨、荀、孟稟聖賢之資,弘正道以勵其俗。
觀其所由,在此而已矣。
然而淳源既往,澆風愈扇,禮義不樹,廉讓莫修。
若乃綰銀黃,列鐘鼎,立於朝廷之間,非一族也;積龜貝,實倉廩,居於閭巷之內,非一家也。
其於一愛一敬之道,則有未能備焉。
哀思之節,罕有得其中焉。
斯乃詩人所以思素冠,孔門有以責衣錦也。
且生盡色養之方,終極哀思之地,厥跡多緒,其心一焉。
若乃誠達泉魚,感通鳥獸,事匪常倫,斯蓋希矣。
至如溫一床一、扇席,灌樹、負土,苟或加人,鹹疾俗。
斯固仁人君子所以興歎,哲後賢宰所宜屬心。
如令明教化以救其弊,優爵賞以勸其心,存懇誠以誘其進,積歲月以求其終,則今之所謂少者,可以為多矣;古之所謂難者,可以為易矣。
長孫慮等闕稽古之學,無俊偉之才。
或任其自然,情無矯飾;或篤於天一性一,勤其四體。
並竭股肱之力,鹹盡一愛一敬之心,自足膝下之歡,忘懷軒冕之貴。
不言而化,人神通感。
雖或位登台輔,爵列王侯,祿積萬鐘,馬跡千駟,死之日曾不得與斯人之徒隸齒。
孝之大也,不其然乎。
案《魏書》列趙琰、長孫慮、乞伏保、孫益德、董洛生、楊引、閻元明、吳悉達、王續生、李顯達、倉跋、張升、王崇、郭文恭為《孝感傳》,《周書》列李棠、柳檜、杜叔毗、荊可、秦族、皇甫遐、張元為《孝義傳》,《隋書》列陸彥師、田德懋、薛浚、王頒、田翼、楊慶、郭世俊、紐因、劉仕俊、郎方貴、翟普林、李德饒、華秋、徐孝肅為《孝義傳》。
今趙琰、李棠、柳檜、杜叔毗、陵彥師、李德饒入別傳及其家傳,其餘並從此編緝,以備《孝行傳》雲。
長孫慮,代人也。
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
真為縣囚執,處以重坐。
慮列辭尚書云:「父母忿爭,本無餘惡,直以謬誤,一朝橫禍。
今母喪未殯,父命旦夕,慮兄弟五人並沖幼。
慮身居長,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向始四歲。
更相鞠養,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墜溝壑。
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嬰弱眾孤,得蒙存立。」
尚書奏云:「慮於父為孝子,於弟為仁兄,尋情究狀,特可矜感。」
孝文帝詔特恕其父死罪,以從遠流。
乞伏保,高車部人也。
父居,獻文時為散騎常侍,領牧曹尚書,賜爵寧國侯。
以忠謹慎密,常在左右,出內詔命。
賜宮人河南宗氏,亡後,賜以宮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
歲余,居卒。
申撫養伏保,一性一嚴肅,捶罵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謹,初無恨色。
襲父侯爵,例降為伯。
稍遷左中郎將。
每請祿賜,在外公私尺丈所用,無不白知。
出為鄯善鎮將。
申年逾八十,伏保手制馬車,親自扶接,申欣然隨之。
申亡,伏保解官,奉喪還洛。
復為長兼南中郎將,卒。
孫益德,樂安人也。
其母為人所害。
益德童幼,為母復仇,還家哭於殯,以待縣官。
孝文、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決,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
居父喪過禮,詔遣秘書中散溫紹伯奉璽書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
又詔其宗親,使相喻獎,勿令有滅一性一之譏。
楊引,鄉郡襄垣人也。
三歲喪父,為叔所養。
母年九十二終,引年七十五,哀毀過禮。
三年服畢,恨不識父,追服斬衰,食粥粗服,誓終身命。
經十三年,哀慕不改,為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
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樹其純孝。
詔別敕集書標揚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員之名。
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
少而至孝,行著鄉閭。
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
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
母亦慈念,泣淚喪明。
悲號上訴,許歸奉養。
一見其母,母目便開。
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為孝門,復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
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動傍鄰。
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
又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喪父,泣慕十載,奉養其母,孝著鄉邑。
而力田積粟,博施不已。
又河東郡人楊風等七百五十人,列稱樂戶皇甫奴兄弟,雖沉屈兵伍,而一操一尚彌高,奉養繼親,甚著恭孝之稱。
又東郡小黃縣人董吐渾、兄養,事親至孝,三世同一居,閨門有禮。
景明初,畿內大使王凝奏請標異,詔從之。
吳悉達,河東聞喜人也。
兄弟三人,年並幼小,父母為人所殺。
四時號慕,悲感鄉鄰。
及長報仇,避地永安。
昆弟同一居四十餘載,閨門和睦,讓逸競勞。
雖於儉年,糊饘不繼,賓客經過,必傾所有。
每守宰殯喪,私辦車牛,送終葬所。
鄰人孤貧窘困者,莫不解一衣輟糧,以相賑恤。
鄉閭五百餘人詣州稱頌焉。
刺史以悉達兄弟行著鄉里,板贈悉達父勃海太守。
悉達後欲改葬,亡失墳墓,推尋弗獲。
號哭之一聲,晝夜不止,叫訴神祇。
忽於悉達足下地陷,得父銘記,因遷葬曾祖已下三世九喪。
傾盡資業,不假於人,哀感毀悴,有過初喪。
有司奏聞,標閭復役,以彰孝義。
時有齊州人崔承宗,其父於宋世仕漢中,母喪因殯彼。
後青、徐歸魏,遂為隔絕。
承宗一性一至孝,萬里投險,偷路負喪還京師。
黃門侍郎孫惠蔚聞之,曰:「吾於斯人,見廉范之情矣。」
於是吊贈盡禮,如舊相識。
王續生,滎一陽一京縣人也。
遭繼母憂,居喪,杖而後起。
乃終禮制,鬢髮盡落。
有司奏聞,宣武詔標旌門閭,甄其徭役。
李顯達,穎川一陽一翟人也。
父喪,水漿不入口七日,鬢髮墮一落,形體枯悴。
六年廬於墓側,哭不絕聲,殆於滅一性一。
州牧高一陽一王雍以狀奏,靈太后詔表其門閭。
倉跋,滎一陽一京縣人也。
喪母,水漿不入口五日,吐血數升,居憂毀瘠,見稱州里。
有司奏聞,孝武帝詔標門閭。
張升,滎一陽一京縣人也。
喪父,飲水絕鹽,哀毀過度,形骸枯悴,骨立而已,發落殆盡。
聲聞鄉里,盜賊不侵其閭。
州表以聞,標其門閭。
王崇,字乾邕,一陽一夏雍人也。
兄弟並以孝稱,身勤稼穡,以養二親。
仕梁州鎮南府主簿。
母亡,杖而後起,鬢髮墮一落。
未及葬,權殯宅西。
崇廬於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群至。
有一小鳥,素質黑眸,形大於雀,棲於崇廬,朝夕不去。
母喪闋,復丁案憂,哀毀過禮。
是年夏,風雹,所經處,禽一獸暴死,草木摧折。
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竟無損落。
及過崇地,風雹如初。
咸稱至行所感。
崇雖除服,仍居墓側。
於其室前,生草一根,一莖一葉甚茂,人莫能識。
至冬中,復有鳥巢崇屋,一乳一養三子,一毛一羽成長,馴而不驚。
守令聞之,親自臨視。
州以聞奏,標其門閭。
郭文恭,太原平遙人也。
仕為太平縣令。
年逾七十,父母喪亡。
文恭孝慕罔極,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
跣足負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積年不已。
見者莫不哀歎。
尚書聞奏,標其門閭。
荊可,河東猗氏人也。
一性一質樸,容止有異於人。
能苦身勤力,供養其母,隨時甘旨,終無匱乏。
母喪,水漿不入口三日,悲號擗踴,絕而後蘇者數四。
葬母一之後,遂廬於墓側,晝夜悲哭,負土成墳,蓬髮不櫛,菜食飲水而已。
然可家舊墓,塋域極大,榛蕪至深,去家十餘里。
而可獨宿其中,與禽一獸雜處,哀感遠近,邑里稱之。
大統中,可鄉人以可孝行足以勸勵風俗,乃上言焉。
周文令州縣表異之。
及服終之後,猶若居喪。
大塚宰、晉公護聞可孝行,特引見焉。
與可言論,時有會於護意。
而護亦至孝,其母閻氏,沒於敵境,不測存亡。
每見可,自傷久乖膝下,而重可至一性一。
可卒後,護猶思其純孝,收可妻子於京城,恆給其衣食。
秦族,上郡洛川人也。
祖白、父雚,並有至一性一,聞於閭裡。
魏太和中,板白穎州刺史。
大統中,板雚酈城郡守。
族一性一至孝,事親竭力。
及父喪,哀毀過禮,每一慟哭,酸感行路。
既以母在,恆抑割哀情,以慰其母意。
四時珍羞,未嘗匱乏。
與弟榮先,復相友一愛一,閨門之中,怡怡如也。
尋而其母又沒,哭泣無時,唯飲水食菜而已。
終喪之後,猶蔬食,不入房室二十許年。
鄉里鹹歎異之。
其邑人王元達等七十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
榮先亦至孝,遭父喪,哀慕不已,遂以毀卒。
邑里化其孝行。
周文嘉之,乃下詔褒美其行,贈滄州刺史,以旌厥異。
皇甫遐,字永賢,河東汾一陰一人也。
累世寒微,而鄉里稱其和睦。
遐一性一純至,少喪父,事母以孝聞。
後遭母喪,乃廬於墓側,負土為墳。
復於墓南作一禪窟,一陰一雨則穿窟,晴霽則營墓。
曉夕勤力,未嘗暫停。
積以歲年,墳高數丈,周回五十餘步,禪窟重台兩匝,總成十有二室,中間行道,可容百人。
遐食粥枕塊,櫛風沐雨,形容枯悴,家人不識。
當其營墓之初,乃有鴟鳥各一,徘徊悲鳴,不離墓側,若助遐者,經月餘日乃去。
遠近聞其至孝,競以米面遺之,遐皆受而不食,悉以營佛齋焉。
郡縣表上其狀,有詔旌異之。
張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
祖成,假平一陽一郡守。
父延俊,仕州郡,累為功曹主簿。
並以純至為鄉里所推。
元一性一謙謹,有孝行,微涉經史,然一精一釋典。
年六歲,其祖以其夏中熱,欲將元就井浴。
元固不肯從,謂其貪戲,乃以杖擊其頭曰:「汝何為不肯浴?」
元對曰:「衣以蓋形,為覆其褻。
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
祖異而捨之。
南鄰有二杏樹,杏熟多落元園中。
諸小兒競取而食之。
元所得者,送還其主。
樹陌有狗子為人所棄者,元即收而養之。
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更棄之。
元對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一性一命。
若天生天殺,自然之理。
今為人所棄而死,非其道也。
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
是以收而養之。」
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未幾,乃有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
元恆憂泣,晝夜讀佛經,禮拜以祈福祐。
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
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
每言:「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
今以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
如此經七日,其夜夢見一老翁,以金鑱療其祖目,於夢中喜躍,遂即驚覺。
乃遍告家人。
三日,祖目果明。
其後,祖臥疾再周,元恆隨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
及祖沒,號踴絕而後蘇。
隨其父,水漿不入口三日。
鄉里鹹歎異之。
縣博士楊軌等二百餘人上其狀,有詔表其門閭。
王頒,字景彥,太原祁人也。
父僧辯,《南史》有傳。
頒少俶儻,有文武干局。
僧辯平侯景,留頒荊州。
遇梁元帝為周師所陷,頒因入關。
聞其父為陳武帝所殺,號慟而絕,食頃乃蘇,哭不絕聲,毀瘠骨立。
至服闋,常布衣蔬食,藉稿而臥。
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
累遷漢中太守,尋拜儀同三司。
隋開皇初,以平蠻功,加開府,封蛇丘縣公。
獻取陳之策,上覽而異之,召見,言畢歔欷,上為之改容。
及大舉伐陳,頒自請行。
率兵數百人,從韓擒虎先鋒夜濟,力戰被傷。
恐不堪復鬥,悲感嗚咽。
夜中睡,夢有人授藥,比寤而瘡不痛。
時人以為孝感。
及陳滅,頒密召父在時士卒,得千餘人,對之涕泣。
其間壯士或問曰:「郎君仇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不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其丘隴,斗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
頒頓桑陳謝,額盡流血,答曰:「其為墳塋甚大,恐一宵發掘,不及其一屍一,更至明朝,事乃彰露。」
諸人請具鍬鍤。
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皆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
頒遂焚骨取灰,投水飲之。
既而自縛歸罪。
晉王表其狀。
文帝曰:「朕以義平陳。
王頒所為,亦孝義之道,何忍罪之?」
捨而不問。
有司錄其戰功,將加柱國,賜物五千段。
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為國。
所加官賞,終不敢當。」
帝從之。
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
卒於齊州刺史。
弟頍,字景文。
年數歲而江陵亡,同諸兄入關。
少好遊俠,年二十,尚不知書,為其兄顒所責怒。
於是感激,始讀《孝經》、《論語》,晝夜不倦,遂讀《左傳》、《禮》、《易》、《詩》、《書》,乃歎曰:「書無不可讀者。」
勤學累載,遂遍通《五經》,究其旨趣,大為儒者所稱。
解綴文,善談話。
年三十,周武帝引為露門學士,每有議決,多頍所為。
一性一識甄明,一精一力不倦,好讀諸子,遍記異書,以博物稱。
又曉兵法,益有從橫之志,每歎不逢時,常以將相自許。
開皇五年,授著作佐郎,尋令於國子講授。
會帝親臨釋奠。
國子祭酒元善講《孝經》,頍與相論難,詞義鋒起,善往往見屈。
帝大奇之,超授國子博士。
後坐事解職,配防嶺南。
數載,授漢王諒府諮議參軍,王甚禮之。
時諒見房陵及秦、蜀二王相次廢黜,潛有異志。
頍一陰一勸諒繕甲兵。
及文帝崩,諒遂舉兵反,多頍之計也。
頍後數進奇策,諒不能用。
楊素至蒿澤,將戰。
頍謂其子曰:「氣候殊不佳,兵必敗。
汝可隨從我。」
既而兵敗,頍將歸突厥。
至山中,逕路斷絕,知必不免。
謂其子曰:「吾之計謀,不減楊素,但為言不見從,遂至於此。
不能坐受禽執,以成豎子之名也。
吾死後,汝慎勿過親故!」於是自一殺,瘞之石窟中。
其子數日不得食,遂過其故人,竟為所禽。
楊素求頍一屍一得之,斬首,梟於太原。
所撰《五經大義》三十卷,有集二十卷,並因兵亂,無復存焉。
楊慶,字伯悅,河間人也。
祖玄、父剛,並以至孝知名。
慶美容止,一性一辯慧。
年十六,齊國子博士徐遵明見而異之。
及長,頗涉書記。
年二十五,郡察孝廉,以侍養不赴。
母有疾,不解襟帶者七旬。
及居母憂,哀毀骨立,負土成墳。
齊文宣表其門閭,賜帛及綿粟各有差。
隋文帝受禪,屢加褒賞,擢授儀同三司,板平一陽一太守。
卒於家。
田翼,不知何許人也。
養母以孝聞。
其後母臥疾歲余,翼親易燥濕,母食則食,母不食則不食。
隋開皇中,母患暴痢。
翼謂中毒一藥,遂親嘗穢惡。
母終,翼一慟而絕。
妻亦不勝哀而死。
鄉人厚共葬之。
紐因,字孝政,河東安邑人也。
一性一至孝。
周武成中,父母喪,廬於墓側,負土成墳。
廬前生麻一株,高丈許,圍之合拱,枝葉郁茂,冬夏恆青。
有鳥棲上,因舉聲哭,鳥即悲鳴。
時人異之。
周武帝表其閭,擢授甘棠令。
隋開皇初卒。
子士雄,少質直孝友。
喪父,復廬於墓側,負土成墳。
其庭前有一槐樹,先甚郁茂,及士雄居喪,樹遂枯死。
服闋還宅,死槐復榮。
隋文帝聞之,歎其父子至孝,下詔褒揚,號其居為累德裡。
劉仕俊,彭城人也。
一性一至孝。
丁母喪,絕而復甦者數矣,勺飲不入口者七日。
廬於墓側,負土成墳,列植松柏,虎狼馴擾,為之取食。
隋文帝受禪,表其門閭。
翟普林,楚丘人也。
事親以孝聞。
州郡辟皆不就,躬耕色養。
鄉閭謂為楚丘先生。
後父母疾,親易澡濕,不解一衣者七旬。
大業初,父母俱終,哀毀殆將滅一性一。
廬於墓側,負土成墳。
盛冬不衣繒絮,唯著單縗而已。
家有鳥犬,隨其在墓,若普林哀臨,犬亦悲號,見者嗟異。
有二鵲巢其廬前柏樹,入廬馴狎,無所驚懼。
司隸巡察,奏其孝感,擢授孝一陽一令。
華秋,汲郡臨河人也。
幼喪父,事母以孝聞。
家貧,傭賃為養。
其母患疾,秋容貌毀悴,鬢鬚盡澳。
母終,遂絕櫛沐,發盡禿落。
廬於墓側,負土成墳。
有人欲助之者,秋輒拜而止之。
隋大業初,調狐皮,郡縣大獵。
有一兔,逐之,奔入秋廬中,匿秋膝下。
獵人至廬所,異而免之。
自爾,此兔常宿廬中,馴其左右。
郡縣嘉其孝感,具以狀聞。
降使勞問,而表其門閭。
後群盜起,常往來廬之左右,鹹相誡曰:「勿犯孝子鄉。」
賴秋全者甚眾。
徐孝肅,汲郡人也。
宗族數十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肅儉約。
事親以孝聞。
雖在幼小,宗一黨一間每有爭訟,皆至孝肅所平論,短者無不引咎而退。
孝肅早孤,不識父。
及長,問其母父狀,因畫工圖其形,構廟置之而定省焉,朔望享祭。
養母至孝,數十年家人未見其忿恚色。
母老疾,孝肅視易燥濕,憂悴數年,見者莫不悲悼。
母終,孝肅茹蔬飲水,盛冬單縗,毀瘠骨立。
祖父母、父母墓,皆負土成墳。
廬於墓所四十餘載,被發徒跣,遂以終身。
其弟德備終,子處默,又廬於墓側。
弈世稱孝焉。
論曰: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唯孝而已矣。
然則孝始一愛一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
若上智稟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名,其美一也。
長孫慮等或出公卿之緒,藉禮教之資;或出茆笪之下,非獎勸所得。
並因心乘理,不逾禮教,感通所致,貫之神明。
乃有負土成墳,致毀滅一性一,雖乖先王之典制,亦觀過而知仁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