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傳第三十四
孫紹 張普惠 成淹 范紹 劉桃符 鹿悆 張耀 劉道斌 董紹 馮元興
孫紹,字世慶,昌黎人也。
少好學,通涉經史。
初為校書郎,稍遷給事中,後為門下錄事。
好言得失,與常景共修律令。
延昌中,紹表曰:
臣聞建國有計,雖危必安;施化能和,雖寡必盛;政乖人理,雖合必離;作用失機,雖成必敗。
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
今二虢京門,了無嚴防;南北二中,復闕固守;長安、鄴城,股肱之寄;穰城、上一黨一,腹背所馮。
四軍、五校之軌,領、護分事之式,徵兵儲粟之要,舟車水陸之資,山河要害之權,緩急去來之用,持平赴救之方,節用應時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
持盈之體,何得而忽?且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
士庶同悲,兵徒懷怨。
中正賣望於下裡,主案舞筆於上台,真偽混淆,知而不糾,得者不欣,失者倍怨。
使門齊身等而涇、渭奄殊,類應同役而苦樂縣異,士人居職,不以為榮;兵士役苦,必不忘亂。
故有競棄本生,飄藏他土。
或詭名托養,散沒人間;或亡命山藪,漁獵為命;或投杖強豪,寄命衣食。
又應遷之戶,逐樂諸州;應留之徒,避寒歸暖。
職人子弟,隨榮浮游,南北東西,卜居莫定。
關禁不修,任意取適,如此之徒,不可勝數。
爪牙不復為用,百工爭棄其業。
混一之計,事實闕如;考課之方,責辦無日;流一浪一之徒,決須一精一校。
今強敵窺時,邊黎伺隙,內人不平,久戍懷怨。
戰國之勢,竊謂危矣。
必造禍源者,北邊鎮戍之人也。
若夫一統之年,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計也;亂離之期,縱橫作之者,行權之勢也。
故道不可久,須文質以換情;權不可恆,隨污隆以牧物。
文質應世,道形自安;污隆獲衷,權勢亦濟。
然則王者計法之趣,化物之規,圓方務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
又先帝時,律、令並議,律尋施行,令獨不出,十餘年矣。
臣以令之為體,即帝王之身,分處百揆之儀,安置九服之節,乃是有為之樞機,世法之大本也。
然修令之人,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體可觀,比之前令,一精一粗有在。
但主議之家,大用古制。
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復須升降,誰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爭故,久廢不理。
然律、令相須,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於事甚滯。
若令不班,是無典法,臣下執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無勤止,署下之日,臣乃無名,是謂農夫盡力,他食其秋,功名之所,實懷於悒。
正光初,兼中書侍郎。
紹一性一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懇切,不憚犯忤。
但天一性一疏脫,言乍高下,時人輕之,不見采覽。
紹兄世元善彈箏,早卒。
紹後聞箏聲,便涕泗鳴咽,捨之而去。
後為太府少卿,曾因朝見,靈太后謂曰:「卿年稍老矣。」
紹曰:「臣年雖老,臣卿乃少。」
太后笑之。
遷右將軍、太中大夫。
紹曾與百僚赴朝,東掖未開,守門候旦。
紹於眾中引吏部郎中辛雄於眾外,竊謂曰:「此中諸人,尋當死盡,唯吾與卿,猶享富貴。」
未幾,有河一陰一之難。
紹善推祿命,事驗甚多,知者異之。
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參議《正光壬子歷》,賜爵新昌子。
後卒於右光祿大夫,贈尚書左僕射,謚曰宣。
子伯元襲爵。
張普惠,字洪賑,常山九門人也。
身長八尺,容貌魁偉,一精一於《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
太和十九年,為主書,帶制局監,頗為孝文所知。
轉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澄重其學業,為其聲價。
澄為雍州刺史,啟普惠為府錄事參軍,尋行馮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七月七日集文武北園馬射。
普惠奏記於澄曰:
竊聞三殺九親,別疏暱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皆因事飾情,不易之道者也。
然則莫大之痛,深於終身之外;書策之哀,除於喪紀之內。
外者不可無節,故斷之以三年;內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
況《禮》,大練之日,鼓素琴,蓋推以即吉也;小寶以上,非虞祔練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
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
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
祭既不與,疑無宴食之道。
又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
子曰:「脫衰與奠,非禮也。」
注云:「謂其忘哀疾。」
愚謂除喪之始,不與饋奠,小寶之內,其可觀射乎?《雜記》云:「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
其一黨一也食之,非其一黨一不食。」
食猶擇人,於馬射為或非宜。
伏見明教,立射會之限,將以二七令辰,集城中文武肄武藝於北園,行揖讓於中否。
時非大閱之秋,景涉妨農之節,國家縞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襲,釋而為樂,以訓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視子孫者也。
案射儀,射者以禮樂為本,忘而從事,不可謂禮;鐘鼓弗設,不可謂樂。
捨此二事,何用射為!又七日之戲,令制無之,班勞所施,慮違事體,府庫空虛,宜待新調。
乞至九月,備飾盡行,然後奏《狸首》之章,宣矍相之命,聲軒縣,建雲鉦,神人忻暢於斯時也。
澄意納其言,托辭自罷,乃答曰:「今雖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
且纂文習武,人之常藝。
豈可於常藝之間,要須令制乎?《禮》,兄弟內除,明哀已殺;小寶,客至主不絕樂。
聽樂則可,觀武豈傷?直自事緣須罷,先以令停,方獲此請,深具來意。」
澄轉揚州,啟普惠以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
普惠既為澄知,歷佐二籓,甚有聲譽。
還朝,仍羽林監。
澄遭太妃憂,臣僚為立碑頌,題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
澄訪於普惠,普惠答曰:「謹尋朝典,但有王妃,而無元字。
魯夫人孟子稱元妃者,欲下與繼室聲子相對。
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無聲子、仲子之嫌,竊謂不假元字以別名位。
且以氏配姓,愚以為在生之稱,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齊』;既葬,以謚配姓,故經書『葬我小君文姜』,又曰『來歸夫人成風之襚』,皆以謚配姓。
古者婦人從夫謚,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錫,乃萬代之高事,豈容於定名之重,而不稱『烈懿』乎。」
澄從之。
後為步兵校尉,以本官領河南尹丞。
宣武崩,坐與甄楷等飲酒游從,免官。
故事,免官者,三載之後,降一階而敘,若才優擢授,不拘此限。
熙平中,吏部尚書李韶奏普惠有文學。
依才優之例,敕除寧遠將軍、司空倉曹參軍。
朝議以不降階為榮。
時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普惠。
廣陵王恭、北海王顥疑為所生祖母服期與三年,詔群僚會議。
普惠議曰:
謹案: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為二國太妃,可謂受命於天子,為始封之母矣。
《喪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傳曰:「貴父命也。」
鄭注云:「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
父卒,則皆得伸。」
此大夫命其妾子,以為母所慈,猶曰貴父命,為之三年;況天子命其子為列國王,命其所生母為國太妃,反自同公子為母練冠之與大功乎。
《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
則當服其親服。
若魯、衛列國,相為服期,判無疑矣。
何以明之?《喪服》:「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傳》曰:「何以大功?尊同也。
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
然則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以尊同,得相為服,不可還准公子,遠厭天王。
故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名例不同,何可亂也。
《禮》,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己,申其三年。
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國,二王胙土茅社,顯錫大邦,捨尊同之高據,附不禰之公子,雖許、蔡失位,亦不是過。
《服問》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
公子雖厭,妻尚獲申,況廣陵、北海,論封君則封君之子,語妃則命妃之孫,承妃纂重,遠別先皇,更以先後之正統,厭其所生之祖嫡,方之皇姑,不以遙乎?今既許其申服,而復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歟?《經》曰:「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傳》曰:「何以期?父母長子君服斬。
妻則小君。
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今祖乃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祖之。
母為太妃,蓋二王三年之證。
議者近背正經,以附非類,差之毫一毛一,所失或遠。
且天子尊則配天,莫非臣妾,何為命之為國母,而不聽子服其親乎?《記》曰:「從服者,所從亡則已。」
又曰:「不為君母一之一黨一服,則為其母一之一黨一服。
今所從既亡,不以親服服其所生,則屬從之服,於何所施?若以諸王入為公卿,便同大夫者,則當今之議皆不須以國為言也。
今之諸王,自同列國,雖不之國,別置臣僚,玉食一方,得不以諸侯言之?
敢據《周禮》,輒同三年。
當時議者,亦有同異。
國子博士李鬱於議罷之後,書難普惠,普惠據《禮》還答,鄭重三反,郁議遂屈。
轉諫議大夫,澄謂普惠曰:「不喜君得諫議,唯喜諫議得君。」
時靈太后父司徒胡國珍薨,贈相國、太上秦公。
普惠以前世後父無太上之號,詣闕上疏,陳其不可。
左右畏懼,莫敢為通。
會聞胡家穿壙下墳有盤石,乃密表曰:「竊見故侍中、司徒胡公,懷道含靈,實誕聖後,近樞克惟允之寄,居槐體論道之明。
故以功余九錫,褒假鸞纛,深聖上之加隆,極慈後之至一愛一,憲章天下,不亦可乎!而太上之號,竊謂未衷。
何者?《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
』竊謂高祖受禪於獻文皇帝,故仰尊為太上皇,此因上上而生名也。
皇太后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於十亂,則司徒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
《易》曰『困於上者,必反於下。
』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卜,群心悲惋,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啟聖情。
伏願停司徒一逼一同之號,從卑下不逾之稱,則天下幸甚。」
太后覽表,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已上博議其事。
任城王澄、太傅清河王懌、侍中崔光、御史中尉元匡、尚書崔亮並同有難,普惠並以理正之,無所屈。
廷尉少卿袁翻曰:「《周官》: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命數雖殊,同名為上,何必上者皆是極尊。」
普惠厲聲呵翻曰:「禮有下卿、上士,何止大夫與公。
但今所行,以太加上,二名雙舉,不得非極。
彫蟲小藝,微或相許,至於此處,豈卿所及!」翻甚有慚色,默不復言。
議者鹹以太后當朝,志相一黨一順,遂奏曰:「張普惠辭雖不屈,然非臣等所同。
渙汗已流,請依前詔。」
太后復遣元叉、賈璨宣令謂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
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
後有所見,勿得難言。」
初,普惠被召,傳詔馳驊騮馬來,甚迅速,佇立催去。
普惠諸子憂怖涕泗。
普惠謂曰:「我當休明之朝,掌諫議之任,若不言所難言,諫所難諫,便是唯唯,曠官一屍一祿。
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
然朝廷有道,汝輩勿憂。」
及議罷,旨勞還宅,親故賀其幸甚。
時中山杜弼遺書普惠曰:「明侯深儒碩學,身負大才,執此公方,來居諫職,謇謇如也,諤諤如也。
一昨承在胡司徒弟,當庭面諍,雖問難鋒至,而應對響出。
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柝裁警,終使群後逡巡,庶僚拱默。
雖不見用於一時,固已傳美於百代。
聞風快然,敬裁此白。」
普惠美其此書,每為口實。
普惠以天下人調,幅度長廣,尚書計奏,復徵綿麻,恐人不堪命。
上疏曰:「伏聞尚書奏復綿麻之調,遵先皇之軌。
夙宵惟度,欣戰交集。
仰惟高祖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秤,所以一愛一萬姓,從薄俺。
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雲幅度之間,億兆應有綿麻之利,故絹上稅綿八兩,布上稅麻十五斤。
萬姓得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秤,荷輕賦之饒,不適於綿麻而已。
故歌舞以供其賦,奔走以役其勤。
夫信行於上,則億兆樂輸於下。
自茲已降,漸漸長闊,百姓嗟怨,聞於朝野。
伏惟皇太后未臨朝之前,陛下居諒暗之日,宰輔不尋其本,知天下之怨綿麻,不察其幅廣、度長、秤重、斗大,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綿麻之調,以悅天下之心。
此謂悅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悅者也。」
普惠又表乞朝直之日,時聽奉見。
自此之後,月一陛見。
又以孝明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曰:「伏惟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佇望。
伏願躬致郊廟之虔,親紆朔望之澤,釋奠成均,竭心千畝,明發不寐,潔誠禋祼,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
然後一精一進三寶,信心如來。
道由化深,故諸漏可盡;法隨禮積,故彼岸可登。
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復百官久折之秩。
已興之構,務從簡成;將來之造,權令停息。
但仍舊貫,亦何必改作。
庶節用一愛一人,法俗俱賴。」
尋別敕付外,議釋奠之禮。
時史官剋日蝕,豫敕罷朝。
普惠以逆廢非禮,上疏陳之。
又表論時政得失:一曰審法度,平斗尺,租調務輕,賦役務省。
二曰聽輿言,察怨訟,先皇舊事有不便於政者,請悉追改。
三曰進忠謇,退不肖,任賢勿貳,去邪勿疑。
四曰興滅國,繼絕世,勳親之胤,所宜收敘。
書奏,孝明、靈太后引普惠於宣光殿,隨事難詰。
延對移時,太后曰:「小小細務,一一翻一動,更成煩擾。」
普惠曰:「聖上之養庶物,若慈母一之養赤子。
今赤子幾臨危壑,將赴水火,以煩勞而不救,豈赤子所望於慈母!」太后曰:「天下蒼生,寧有如此苦事?」
普惠曰:「天下之親懿,莫重於太師彭城王,然遂不免枉死。
微細之苦,何可得無?」
太后曰:「彭城之苦,吾已封其三子,何足復言。」
普惠曰:「聖後封彭城之三子,天下莫不忻至德,知慈母一之在上。
臣所以重陳者,凡如此枉,乞垂聖察。」
太后曰:「卿雲興滅繼絕,意復誰是?」
普惠曰:「昔淮南逆終,漢文封其四子,蓋骨肉之不可棄,親一親故也。
竊見鹹一陽一、京兆,乃皇子皇孫,一德之虧,自貽悔戾;沈淪幽壤,緬焉弗收,豈是興滅繼絕之意?」
太后曰:「卿言有理,當命公卿博議。」
及任城王澄薨,普惠荷其恩待,朔望奔赴,至於禫除,雖寒暑風雨,無不必至。
初,澄嘉賞普惠,臨薨啟為尚書右丞。
靈太后既深悼澄,覽啟從之。
詔行之後,尚書諸郎以普惠地寒,不應便居管轄,相與為約,並欲不放上省,紛紜多日乃息。
正光二年,詔遣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瑰還國。
普惠謂遣之將貽後患,上疏極言其不可。
表奏不從。
魏子建為益州刺史,有贓罪,普惠被使驗之,事遂得釋,故子建父子甚德之。
時梁西豐侯正德詐稱降款,朝廷頗事當迎。
普惠請付揚州,移還蕭氏,不從。
俄而正德果逃還。
後除光祿大夫,右丞如故。
先是,仇池武興郡氐數反,西垂郡戍,租連久絕。
詔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行台,給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武三萬人,任其召發;送南秦、東益二州兵租,分付諸戍。
其所部將統,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機召遣。
軍資板印之屬,悉以自隨。
事訖還朝,賜絹布一百段。
時詔訪冤屈,普惠上疏,多所陳論。
出除東豫州刺史。
淮南九戍十三郡,猶因梁前弊,別郡異縣之人錯雜居止。
普惠乃依次括比,省減郡縣,上表陳狀,詔許之。
宰守因此,綰攝有方,一奸一盜不起,人以為便。
普惠不營財業,好有進舉,敦於故舊。
冀州人侯堅固少時與其遊學,早終。
其子長瑜,普惠每於四時請祿,無不減贍,給其衣食。
及為豫州,啟長瑜解褐,攜其合門拯給之。
在州卒,謚曰宣恭。
成淹,字季文,上谷居庸人也。
好文學,有氣尚。
仕宋為員外郎,領軍主,援東一陽一、歷城。
皇興中,降慕容白曜,赴闕,授兼著作佐郎。
時獻文於仲冬月欲巡漠北,朝臣以寒甚固諫,並不納。
淹上《接輿釋游論》,帝覽之,詔尚書李訢曰:「卿諸人不如成淹論,通釋人意。」
乃敕停行。
太和中,文明太后崩,齊遣其散騎常侍裴昭明、散騎侍郎謝竣等來吊,欲以朝服行一事。
主客不許,昭明等執志不移。
孝文敕尚書李沖選一學識者更與論執。
沖奏遣淹。
昭明言:「不聽朝服行禮,義出何典?」
淹言:「玄冠不吊,童孺共聞。
昔季孫將行,請遭喪之禮,千載之下,猶共稱之。
卿方謂義出何典,何其異哉!」昭明言:「齊高帝崩,魏遣李彪通吊,初不素服,齊朝亦不為疑。」
淹言:「彪通吊之日,朝命以吊服自隨。
彼不遵高宗追遠之慕,乃逾月即吉。
齊之君臣,皆已鳴玉盈庭,彪行人,何容獨以衰服間衣冠之中?我皇處諒暗以來,百官聽於塚宰,卿豈得以此方彼也?」
昭明乃搖膝而言曰:「三皇不同禮,亦安知得失所歸。」
淹言:「若如來談,卿以虞舜、高宗為非也?」
昭明相顧笑曰:「非孝者,宣尼有成責,行人亦弗敢言。
使人唯繼褲褶,不可以吊,幸借衣颻,以申國命。
今為魏朝所一逼一,還南日,必得罪本朝。」
淹言:「彼有君子也,卿將命折中,還南日,應有高賞。
若無君子也,但令有光國之譽,雖非理得罪,亦復何嫌。
南史、董狐,自當直筆。」
既而敕送衣颻給昭明等,明旦引入,皆令文武盡哀。
後正佐郎。
其後,齊遣其散騎常侍庾蓽、散騎侍郎何憲、主書邢宗慶等來聘,孝文敕淹接於外館。
宗慶語淹言:「南北連和既久,而比棄信絕好,為利而動,豈是大國善鄰之義?」
淹言:「夫為王者不拘小節,豈得眷眷守尾生之信!且齊先主歷事宋朝,當應便爾欺奪?」
宗慶、庾蓽及從者皆相顧失色。
何憲知淹昔從南入,以手掩目曰:「卿何不作於禁而作魯肅?」
淹言:「我捨逆效順,欲追蹤陳、韓,何於禁之有!」憲亦不對。
王肅之至,鑾輿行幸。
肅多扈從,敕淹將引,若有古跡,皆使知之。
行到朝歌,肅問:「此是何城?」
淹言:「紂都朝歌城。」
肅言:「故應有殷之頑人。」
淹言:「昔武王滅紂,悉居河洛,中因劉、石亂華,仍隨司馬東度。」
肅知淹寓青州,乃笑謂曰:「青州何必無其餘種。」
淹以肅本隸徐州:「若言青州,本非其地,徐州間今日重來,非所知也。」
肅遂伏馬上掩口笑,顧謂侍御史張思寧曰:「向聊因戲言,遂致辭溺。」
思寧馳馬以聞,孝文大悅,謂彭城王勰曰:「淹此段足為制勝。」
輿駕至洛,肅因侍宴,帝戲肅曰:「近者行次朝歌,聞成淹共卿殊有往復,卿試重敘之。」
肅言:「臣於朝歌失言,一之已甚,豈宜再說。」
遂大笑。
肅又言淹才詞,宜應敘進。
帝言:「若因此進淹,恐辱卿轉甚。」
肅言:「臣屈己達人,正可顯臣之美。」
帝曰:「卿為人所屈,欲求屈己之名,復於卿大優。」
肅言:「淹既蒙進,臣得屈己申人,此所謂陛下惠而不費。」
遂酣笑而止。
賜淹龍廄上馬一匹,並鞍勒宛具,朝服一襲。
轉謁者僕射。
時遷都,帝以淹家貧,敕給事力,送至洛一陽一,使與家累相隨。
及車駕濟淮,敕征淹。
淹於路左請見,曰:「敵不可小,願聖明保萬全之策。
伏聞發洛已來,諸有諫者,解官奪職,恐非聖明納下之義。」
帝優而容之。
帝幸徐州,敕淹與閭龍駒專主舟楫,將汎泗入河,溯流還洛。
軍次磝碻,淹以黃河浚急,慮有傾危,乃上疏陳諫。
帝敕淹曰:「朕以恆、代無運漕之路,故京邑人貧。
今移都伊、洛,欲通運四方。
黃河急浚,人皆難涉,我因此行乘流,所以開百姓之心。
知卿誠至而不得相納。」
賜驊騮馬一匹,衣冠一襲。
除羽林監、主客令。
於時宮殿初構,運材日有萬計。
伊、洛流澌,苦於厲涉。
淹遂啟求敕都水造浮航。
帝賞納之,意欲榮淹於眾。
朔旦受朝,百官在位,乃賜帛百匹,知左右二都水事。
景明三年,出除平一陽一太守。
還朝,病卒,贈光州刺史,謚曰定。
子宵,字景鸞,好為文詠,坦率多鄙俗,與河東姜質等朋游相好,詩賦間起,知音之士所共嗤笑。
卒於書侍御史。
范紹,字始孫,燉皇龍勒人也。
少聰敏。
年十二,父命就學,師事崔光。
以父憂廢業。
母又誡之曰:「汝父卒日,令汝遠就崔生,希有成立。
今已過期,宜遵成命。」
紹還赴學。
太和初,充太學生,轉算生,頗涉經史。
孝文選為門下通事令史,遷錄事,掌奏文案。
帝善之,又為侍中李沖、黃門崔光所知。
帝曾謂近臣曰:「崔光從容,范紹之力。」
後朝廷有南討計,發河北數州田兵,通緣淮戍兵合五萬餘人,廣開屯田。
八座奏紹為西道六州營田大使,加步兵校尉。
紹勤於勸課,頻歲大獲。
又詔與都督、中山王英論攻鍾離。
紹觀其城隍,恐不可陷,勸令班師,英不從。
紹還,具以狀奏聞。
俄而英敗。
後歷位并州刺史、太常卿。
莊帝初,遇害河一陰一。
劉桃符,中山盧奴人也。
生不識父,九歲喪母。
一性一恭謹,好學。
舉孝廉,射策甲科。
歷碎職,累遷中書舍人。
以勤明見知,久不遷職。
宣武謂曰:「揚子雲為黃門,頓歷三世。
卿居此任始十年,不足辭也。」
東豫州刺史田益宗居邊貪穢,宣武頻詔桃符慰喻之。
桃符還,具稱益宗老耄,而諸子非理處物。
宣武後欲代之。
恐其背叛,拜桃符東豫州刺史,與後將軍李世哲領眾襲益宗。
語在《益宗傳》。
桃符善恤蠻左,為人吏所懷。
久之,徵還。
病卒,贈洛州刺史。
鹿悆,字永吉,濟一陰一乘氏人也。
祖壽興,沮渠氏庫部郎。
父生,再為濟南太守,有政績。
獻文嘉其能,特徵赴季秋馬射,賜以驄馬,加以青服,彰其廉潔。
時三齊始附,人懷苟且,蒲博終朝,頗廢農業。
生立制斷之,聞者嗟善。
後卒於淮一陽一太守,追贈兗州刺史。
悆好兵書、一陰一陽一、釋氏之學,彭城王勰召為館客。
嘗詣徐州,馬疲,附船而至大梁。
夜睡,者上岸,竊禾四束飼馬。
船行數里,悆覺,即停船至取禾處,以縑三丈置禾束下而反。
初為真定公子直國中尉,恆勸以忠廉之節。
嘗賦五言詩曰:「嶧山萬丈樹,雕鏤作琵琶,由此材高遠,玄響藹中華。」
又曰:「援琴起何調?幽蘭與白雪,絲管韻未成,莫使玄響絕!」子直少有令問,悆欲其善終,故以諷焉。
後隨子直鎮梁州,州有兵糧和糴,和糴者一靡一不潤屋,悆獨不取。
子直強之,終不從。
孝莊為御史中尉,悆兼殿中侍御史,監臨淮王彧軍。
時梁遣其豫章王綜據徐州,綜密信通彧,雲欲歸款。
眾議謂不然,悆遂請行,曰:「綜若誠心,與之盟約;如其詐也,豈惜一人命乎!」時徐州始陷,邊方一騷一擾,綜部將成景俊、胡龍牙並總強兵,內外嚴固。
悆遂單馬間出,逕趣彭城。
未至之間,為綜軍主程兵潤所止。
問其來狀。
悆曰:「我為臨淮王所使。」
兵潤遣人白龍牙等。
綜既有誠心,聞悆被執,語景俊等曰:「我每疑元略規欲叛城,將驗虛實,且遣左右為元略使,入魏軍中喚彼一人。
其使果至,可令人詐作略身,在一深室,托為患狀,呼使戶外,令人傳語。」
時略始被梁武追還。
綜又遣腹心人梁話迎悆,密語意狀,令善酬答。
引悆詣龍牙所。
龍牙語悆曰:「元中山甚欲相見,故令喚卿。」
又曰:「安豐、臨淮,將少弱卒,規復此城,容可得乎?」
悆曰:「彭城,魏之東鄙,勢在必爭,可否在天,非人所測。」
龍牙曰:「當如卿言。」
復詣景俊住所,停悆外門,久而未入。
時夜已久,有綜軍主姜桃來與悆言,謂曰:「元法僧魏之微子,拔城歸梁,梁主待物有道。」
乃上指曰:「今歲星在鬥,吳之分野,君何不歸梁國?」
悆答曰:「法僧,莒僕之流,而梁納之,無乃有愧於季孫也!今月建鶉首,鬥牛受破,歲星木也,逆而克之,吳國敗喪不久。
且衣錦夜遊,有識不許。」
言未盡,乃引入見景俊。
景俊良久謂曰:「卿不為刺客也?」
答曰:「今者為使,欲反命本朝,相刺之事,更卜後圖。」
為設食,悆強飲多食,向敵數人,微自誇矜。
諸人相謂曰:「壯哉!」乃引向元略所,一人引入戶,指一床一令坐。
一人別在室中出,謂悆曰:「中山王有教:『我昔有以向南,且遣相喚,欲問卿事。
晚來患動,不獲相見。
』遂辭而退。
須臾天曉,綜軍主范勖、景俊司馬楊票等,競問北朝士馬多少,悆陳士馬之盛。
尋而與梁話盟契訖。
未旬,綜降詔封悆定陶縣子,除員勻散騎常侍。
永安中,為右將軍、給事黃門侍郎,進爵為侯。
雖任居通顯,志在謙退,迎送親賓,加於疇昔。
而自無屋宅,常假賃居止,布衣糲食,寒暑不變。
孝莊嘉其清潔,時復賜以錢帛。
及東徐城人呂文欣殺刺史元大賓,南引梁人,詔悆以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將軍為六州大使,與行台樊子鵠討破之。
悆又購斬文欣。
還,拜金紫光祿大夫,兼尚書右僕射、東南道三徐行台。
與都督賀拔勝等拒爾硃仲遠,軍敗還京。
天平中,除梁州刺史。
時滎一陽一人鄭榮業反,圍州城。
城降,滎業送悆於關西。
張耀,字景世,自雲南一陽一西鄂人也。
仕魏,累遷步兵校尉。
永寧寺塔大興,經營務廣。
靈太后曾幸作所,凡有顧問,耀敷陳指畫,無所遺闕,太后善之。
後為別將,以軍功封長平男。
歷岐、東荊州刺史。
天平初,遷鄴草創,右僕射高隆之、吏部尚書元世俊奏曰:「南京宮殿,毀撤送都,連筏竟河,首尾大至,自非賢明一人,專委受納,則恐材木耗損,有關經構。
耀清直素著,有稱一時,臣等輒舉為大將。」
詔從之。
耀勤於其事,尋轉營構左都將。
興和初,加衛大將軍。
宮殿成,除東徐州刺史。
卒於州,贈司空公,謚曰懿。
劉道斌,武邑灌津人也。
有器干,腰帶十圍,鬚髯甚美。
初拜校書郎,轉主書,頗為孝文所知。
從征南一陽一,還,加積射將軍、給事中。
帝謂黃門郎邢巒曰:「道斌是行,便異儕流矣。」
宣武即位,遷謁者僕射。
後歷恆農太守、岐州刺史,所在有清貞稱。
卒於州,謚曰康。
道斌在恆農,修立學館,建孔子廟堂,圖畫形像。
去郡後,故吏追思之,復立道斌形於孔像之西而拜謁焉。
董紹,字興遠,新蔡鮦一陽一人也。
少好學,頗有文義。
起家四門博士,累遷兼中書舍人,為宣武所賞。
豫州城人白早生以城南叛,詔紹慰勞,為賊鎖禁送江東。
梁領軍呂僧珍暫與紹言,便相器重。
梁武聞之,使勞紹云:「忠臣孝子不可無之,今當聽卿還國。」
紹曰:「老母在洛,無復方寸,既奉恩貸,實若更生。」
乃引見之,謂曰:「戰爭多年,人物塗炭,是以不恥先言,欲與魏朝通好,卿宜備申此意。
若欲通好,今以宿豫還彼,彼當以漢中見歸。」
及紹還,雖陳說和計,朝廷不許。
後除洛州刺史。
紹好行小惠,頗得人情。
蕭寶夤反於長安,紹上書求擊之,云:「臣當出瞎巴三千,生啖蜀子。」
孝明謂黃門徐紇曰:「此巴真瞎也?」
紇答:「此紹之壯辭,雲巴人勁勇,見敵無所畏,非實瞎也。」
帝大笑,敕紹速行。
以拒寶夤功,賞新蔡縣男。
爾硃天光為關右大行台,啟為大行台從事,兼吏部尚書。
天光敗,賀拔岳復請紹為其開府諮議參軍。
岳後攜紹於高平牧馬,紹悲而賦詩曰:「走馬山之阿,馬渴飲黃河。
寧謂胡關下,復聞楚客歌!」岳死,周文帝亦重之。
及孝武西遷,除御史中丞,非其好也。
鬱鬱不得志,或行戲街衢,或與少年游聚,不自拘持,頗類失一性一。
孝武崩,周文與百官推奉文帝,上表勸進,令呂思禮、薛憕作表,前後再奏,帝尚執謙沖不許。
周文曰:「為文能動至尊,唯董公耳!」乃命紹為第三表,一操一筆便成。
表奏,周文曰:「開進人意,不當如此也?」
及登祚,方任用之,而紹議論朝廷,賜死。
孫嗣。
馮元興,字子盛,東魏郡肥鄉人也。
少有一操一尚。
舉秀才,中尉王顯召為檢校御史,遷殿中御史。
司徒江一陽一王繼召為記室參軍,遂為元叉所知。
叉執朝政,引為尚書殿中郎,領中書舍人,仍御史,預聞時事。
卑身克己,人無恨焉。
家素貧約,食客恆數十人,同其饑飽,時人歎尚之。
太保崔光臨薨,薦元興為侍讀,尚書賈思伯為侍講,授孝明《杜氏春秋》。
元興常為擿句,儒者榮之。
叉既賜死,元興亦被廢。
乃為《浮萍詩》以自喻曰:「有草生碧池,無根水上蕩,脆弱惡風波,危微苦驚一浪一。」
普泰初,為光祿大夫,領中書舍人。
太昌初,卒於家,贈齊州刺史。
元興世寒,因元叉之勢,托其交道,相用為州主簿,論者以為非倫。
時有濟郡曹昂,有學識,舉秀才。
永安中,除太學博士,兼尚書郎。
常徒步上省,以示清貧,忽遇盜,大失綾縑,時人鄙其矯詐。
論曰:孫紹關左之士,又能指論時務。
張普惠明達典故,強直從官,侃然不撓,其有王臣之風矣。
成淹、范紹、劉桃符、鹿悆、張耀、劉道斌、董紹、馮元興等,身遭際會,俱得效其所能,苟曰非才,亦何能致於此也。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