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列傳第八十二:蓋天地之所覆載至大,日月之所照臨至廣。萬物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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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列傳第八十二

北史

列傳第八十二

高麗 百濟 新羅 勿吉 奚 契丹 室韋 豆莫婁 地豆乾 烏洛侯 流求 倭

蓋天地之所覆載至大,日月之所照臨至廣。

萬物之內,生靈寡而禽一獸多;兩儀之間,中土局而殊俗曠。

人寓形天地,稟氣一陰一陽一,愚智本於自然,剛柔繫於水土。

故霜露所會,風氣所通,九川為紀,五嶽作鎮,此之謂諸夏,生其地者,則仁義所出;昧谷嵎夷,孤竹北戶,限以丹徼紫塞,隔以滄海交河,此之謂荒裔,感其氣者,則凶德行稟。

若夫九夷、八狄,種落繁熾,七戎、六蠻,充牣邊鄙,雖風土殊俗,嗜欲不同,至於貪而無厭,狠而好亂,強則旅拒,弱則稽服,其揆一也。

秦皇鞭笞天下,黷武於遐方;漢武士馬強盛,肆志於遠略。

匈奴已卻,其國乃虛;天馬既來,其人亦困。

是知雁海龍堆,天所以絕夷夏也;炎方朔漠,地所以限內外也。

況乎時非秦、漢,志甚嬴、劉,逆天道以求其功,殫人力而從所欲,顛墜之釁,固不旋踵。

是以先王設教,內諸夏而外夷狄;往哲垂范,美樹德而鄙廣地。

雖禹跡之東漸西被,不過海及流沙;《王制》之自北徂南,裁猶一穴一居交趾。

豈非道貫三古,義高百代者乎!自魏至隋,市朝屢革,其四夷朝享,亦各因時。

今各編次,備《四夷傳》雲。

高句麗,其先出夫余。

王嘗得河伯女,因閉於室內,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一卵一,大如五升。

夫余王棄之與犬,犬不食;與豕,豕不食;棄於路,牛馬避之;棄於野,眾鳥以一毛一茹之。

王剖之不能破,遂還其母。

母以物裹置暖處,有一男破而出。

及長,字之曰硃蒙。

其俗言「硃蒙」者,善射也。

夫餘人以硃蒙非人所生,請除之。

王不聽,命之養馬。

硃蒙私試,知有善惡,駿者減食令瘦,駑者善養令肥。

夫余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給硃蒙。

後狩於田,以硃蒙善射,給之一矢。

硃蒙雖一矢,殪獸甚多。

夫余之臣,又謀殺之,其母以告硃蒙,硃蒙乃與焉違等二人東南走。

中道遇一大水,欲濟無梁。

夫餘人追之甚急,硃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孫,今追兵垂及,如何得濟?」

於是魚鱉為之成橋,硃蒙得度。

魚鱉乃解,追騎不度。

硃蒙遂至普述水,遇見三人,一著麻衣,一著衲衣,一著水藻衣,與硃蒙至紇升骨城,遂居焉。

號曰高句麗,因以高為氏。

其在夫余妻懷孕,硃蒙逃後,生子始閭諧。

及長,知硃蒙為國王,即與母亡歸之。

名曰閭達,委之國事。

硃蒙死,子如栗立。

如栗死,子莫來立,乃並夫余。

漢武帝元封四年,滅朝鮮,置玄菟郡,以高句麗為縣以屬之。

漢時賜衣幘朝服鼓吹,常從玄菟郡受之。

後稍驕,不復詣郡,但於東界築小城受之,遂名此城為幟溝漊。

「溝漊婁」者,句麗「城」名也。

王莽初,發高句麗兵以伐胡,而不欲行,莽強迫遣之,皆出塞為寇盜。

州郡歸咎於句麗侯騶,嚴尤誘而斬之。

莽大悅,更名高句麗,高句麗侯。

光武建武八年,高句麗遣使朝貢。

至殤、安之間,莫來裔孫宮,建寇遼東。

玄菟太守蔡風討之,不能禁。

宮死,子伯固立。

順、和之間,複數犯遼東,寇抄。

靈帝建寧二年,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虜數百級,伯固乃降,屬遼東。

公孫度之雄海東也,伯固與之通好。

伯固死,子伊夷摸立。

伊夷摸自伯固時,已數寇遼東,又受亡胡五百餘戶。

建安中,公孫康出軍擊之,破其國,焚燒邑落,降胡亦叛。

伊夷摸更作新國。

其後伊夷摸復擊玄菟,玄菟與遼東合擊,大破之。

伊夷摸死,子位宮立。

始位宮曾祖宮,生而目開能視,國人惡之。

及長凶虐,國以殘破。

及位宮亦生而視人,高麗呼相似為「位「,以為似其曾祖宮,故名位宮。

位宮亦有勇力,便鞍馬,善射獵。

魏景初二年,遣太傅、司馬宣王率眾討公孫文懿,位宮遣主簿、大加將數千人助軍。

正始三年,位宮寇遼西安平。

五年,幽州刺史毋丘儉將萬人出玄菟,討位宮,大戰於沸流。

敗走,儉追至赬峴,懸車束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

位宮單將妻息遠竄。

六年,儉復討之,位宮輕將諸加奔沃沮。

儉使將軍王頎追之,絕沃沮千餘里,到肅慎南,刻石紀功。

又刊丸都山、銘不耐城而還。

其後,復通中夏。

晉永嘉之亂,鮮卑慕容廆據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

位宮玄孫乙弗利頻寇遼東,廆不能制。

弗利死,子釗代立。

魏建國四年,慕容廆子晃伐之,入自南陝,戰於木底,大破釗軍。

追至丸都。

釗單馬奔竄,晃掘釗父墓,掠其母妻、珍寶、男一女五萬餘口,焚其室,毀丸都城而還。

釗後為百濟所殺。

及晉孝武太元十年,句麗攻遼東、玄菟郡。

後燕慕容垂遣其弟農伐句麗,復二郡。

垂子寶以句麗王安為平州牧,封遼東、帶方二國王,始置長史、司馬、參軍官。

後略有遼東郡。

太武時,釗曾孫璉始遣使者詣安東,奉表貢方物,並請國諱。

太武嘉其誠款,詔下帝系名諱於其國。

使員外散騎侍郎李敖拜璉為都督遼海諸軍事、征東將軍、領東夷中郎將、遼東郡公、高句麗王。

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訪其方事,云:去遼東南一千餘里,東至柵城,南至小海,北至舊夫余,人戶參倍於前魏時。

後貢使相尋。

歲致黃金二百斤、白銀四百斤。

時馮弘率眾奔之,太武遣散騎常侍封撥詔璉,令送弘。

璉上書稱當與弘俱奉王化,竟不遣。

太武怒,將往討之。

樂平王丕等議等後舉,太武乃止。

而弘亦壽為璉所殺。

後文明太后以獻文六宮未備,敕璉令薦其女。

璉奉表云:女已出,求以弟女應旨。

朝廷許焉,乃遣安樂王真、尚書李敷等至境送幣。

璉惑其左右之說,雲朝廷昔與馮氏婚姻,未幾而滅其國。

殷鑒不遠,宜以方便辭之。

璉遂上書,妄稱女死。

朝廷疑其矯拒,又遣假散騎常侍程駿切責之,若女審死,聽更選宗淑。

璉云:「若天子恕其前愆,謹當奉詔。」

會獻文崩,乃止。

至孝文時,璉貢獻倍前,其報賜亦稍加焉。

時光州於海中得璉遣詣齊使余奴等,送闕。

孝文詔責曰:「道成親殺其君,竊號江左,朕方欲興滅國於舊邦,繼絕世於劉氏。

而卿越境外鄉,交通篡賊,豈是籓臣守節之義?今不以一過掩舊款,即送還籓。

其感恕思愆,祗承明憲,輯寧所部,動靜以聞。」

太和十五年,璉死,年百餘歲。

孝文舉哀於東郊,遣謁者僕射李安上策贈車騎大將軍、太傅、遼東郡公、高句麗王,謚曰康。

又遣大鴻臚拜璉孫雲使持節、都督遼海諸軍事、征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郎將、遼東郡公、高句麗王。

賜衣冠服物車旗之飾。

又詔雲遣世子入朝,令及郊丘之禮。

雲上書辭疾,遣其從叔升於隨使詣闕嚴責之,自此,歲常貢獻。

正始中,宣武於東堂引見其使芮悉弗,進曰:「高麗系誠天極,累葉純誠,地產土一毛一,無愆王貢。

但黃金出夫余,珂則涉羅所產。

今夫余為勿吉所逐,涉羅為百濟所並。

國王臣雲惟繼絕之義,悉遷於境內。

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實兩賊之為。」

宣武曰:「高麗世荷上將,專制海外,九夷黠虜,實得征之。

昔方貢之愆,責在連率。

宜宣朕旨於卿主,務盡威懷之略,使二邑還復舊墟,土一毛一無失常貢也。」

神龜中,雲死,靈太后為舉哀於東堂。

遣使策贈車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

又拜其世子安為鎮東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

正光初,光州又於海中執得梁所授安寧東將軍衣冠劍珮,及使人江法盛等,送京師。

安死,子延立。

孝武帝初,詔加延使持節、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句麗王。

天平中,詔加延侍中、驃騎大將軍,余悉如故。

延死,子成立。

訖於武定已來,其貢使無歲不至。

大統十二年,遣使至西魏朝貢。

及齊受東魏禪之歲,遣使朝貢於齊。

齊文宣加成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如故。

天保三年,文宣至營州,使博陵崔柳使於高麗,求魏末流人。

敕柳曰:「若不從者,以便宜從事。」

及至,不見許。

柳張目叱之,拳擊成墜於一床一下,成左右雀息不敢動,乃謝服,柳以五千戶反命。

成死,子湯立。

乾明元年,齊廢帝以湯為使持節、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

周建德六年,湯遣使至周,武帝以湯為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遼東郡公、遼東王。

隋文帝受禪,湯遣使詣闕,進授大將軍,改封高麗王。

自是,歲遣使朝貢不絕。

其國,東至新羅,西度遼,二千里;南接百濟,北鄰靺鞨,一千餘里。

人皆士著,隨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

土田薄瘠,蠶農不足以自供,故其人節飲食。

其王好修宮室,都平壤城,亦曰長安城,東西六里,隨山屈曲,南臨浿水。

城內唯積倉儲器備,寇賊至日,方入固守。

王別為宅於其側,不常居之。

其外復有國內城及漢城,亦別都也。

其國中呼為三京。

復有遼東、玄菟等數十城,皆置官司以統攝。

與新羅每相侵奪,戰爭不息。

官有大對盧、太大兄、大兄、小兄、竟侯奢、鳥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屬、仙人,凡十二等,分掌內外事。

其大對盧則以強弱相陵奪而自為之,不由王署置。

復有內評、五部褥薩。

人皆頭著折風,形如弁,士人加插二鳥羽。

貴者,其冠曰蘇骨,多用紫羅為之,飾以金銀。

服大袖衫、大口褲、素皮帶、黃革履。

婦人裙襦加襈。

書有《五經》、《三史》、《三國誌》、《晉一陽一秋》。

兵器與中國略同。

及春秋校獵,王親臨之。

稅,布五疋、谷五石;遊人則三年一稅,十人共細布一疋。

租,戶一石,次七斗,下五斗。

其刑法,叛及謀逆者,縛之柱,爇而斬之,籍沒其家;盜則償十倍,若貧不能償者樂及公私債負,皆聽評其子女為奴婢以償之。

用刑既峻,罕有犯者。

樂有五弦、琴、箏、篳篥、橫吹、簫、鼓之屬,吹蘆以和曲。

每年初,聚戲浿水上,王乘腰輦、列羽儀觀之。

事畢,王以衣入水,分為左右二部,以水石相濺擲,喧呼馳逐,再三而止。

俗潔淨自喜,尚容止,以趨走為敬。

拜則曳一腳,立多反拱,行必插手。

一性一多詭伏,言辭鄙穢,不簡親疏。

父子同川而浴,共室而寢。

好歌舞,常以十月祭天,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為飾。

好蹲踞,食用俎機。

出三尺馬,雲本硃蒙所乘馬種,即果下也。

風俗尚一婬一,不以為愧,俗多游女,夫無常人,夜則男一女群聚而戲,無有貴賤之節。

有婚嫁,取男一女相悅即為之。

男家送豬酒而已,無財聘之禮;或有受財者,人共恥之,以為賣婢。

死者,殯在屋內,經三年,擇吉日而葬。

居父母及夫喪,服皆三年,兄弟三月。

初終哭泣,葬則鼓舞作樂以送之。

埋訖,取死者生時服玩車馬置墓側,會葬者爭取而去。

信佛法,敬鬼神,多一婬一祠。

有神廟二所:一曰夫余神,刻木作婦人像;一曰高登神,雲是其始祖夫余神之子。

並置官司,遣人守護,蓋河伯女、硃蒙雲。

及隋平陳後,湯大懼,陳兵積穀,為守拒之策。

開皇十七年,上賜璽書,責以每遣使人,歲常朝貢,雖稱籓附,誠節未盡。

驅一逼一靺鞨,禁固契丹。

昔年潛行貨利,招動群小,私將一弩一手,巡竄下國,豈非意欲不臧,故為竊盜?坐使空館,嚴加防守;又數遣馬騎,殺害邊人。

恆自猜疑,密覘消息,慇勤曉示,許其自新。

湯得書惶恐,將表陳謝。

會病卒。

子元嗣。

文帝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賜服一襲。

元奉表謝恩,並賀祥瑞,因請封王。

文帝優冊為王。

明年,率靺鞨萬餘騎寇遼西,營州總管韋世衝擊走之。

帝大怒,命漢王諒為元帥,總水陸討之,下詔黜其爵位。

時饋運不繼,六軍乏食,師出臨渝關,復遇疾疫,王師不振。

及次遼水,元亦惶懼,遣使謝罪,上表稱「遼東糞土臣元」云云。

上於是罷兵,待之如初。

元亦歲遣朝貢。

煬帝嗣位,天下全盛,高昌王、突厥啟人可汗並親詣闕貢獻,於是征元入朝。

元懼,蕃禮頗闕。

大業七年,帝將討元罪,車駕度遼水,止營於遼東地,分道出師,各頓兵於其城下。

高麗出戰多不利,皆嬰城固守。

帝令諸軍攻之,又敕諸將,高麗若降,即宜撫納,不得縱兵入。

城將陷,賊輒言降,諸將奉旨,不敢赴機。

先馳奏,比報,賊守禦亦備,復出拒戰。

如此者三,帝不悟。

由是食盡師老,轉輸不繼,諸軍多敗績,於是班師。

是行也,唯於遼水西拔賊武厲邏,置遼東郡及通定鎮而還。

九年,帝復親征,敕諸軍以便宜從事。

諸將分道攻城,賊勢日蹙。

會楊玄感作亂,帝大懼,即日六軍並還。

兵部侍郎斛斯政亡入高麗,高麗具知事實,盡銳來追,殿軍多敗。

十年,又發天下兵,會盜賊蜂起,所在阻絕,軍多失期。

至遼水,高麗亦困弊,遣使乞降,因送斛斯政贖罪。

帝許之,頓懷遠鎮受其降,仍以俘囚軍實歸。

至京師,以高麗使親告太廟,因拘留之。

仍徵元入朝,元竟不至。

帝更圖後舉,會天下喪亂,遂不復行。

百濟之國,蓋馬韓之屬也,出自索離國。

其王出行,其侍兒於後妊一娠,王還,欲殺之。

侍兒曰:「前見天上有氣如大雞子來降,感,故有娠。」

王捨之。

後生男,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氣噓之,不死;後徙於馬闌,亦如之。

王以為神,命養之,名曰東明。

及長,善射,王忌其猛,復欲殺之。

東明乃奔走,南至淹滯水,以弓擊水,魚鱉皆為橋,東明乘之得度,至夫余而王焉。

東明之後有仇台,篤於仁信,始立國於帶方故地。

漢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遂為東夷強國。

初以百家濟,因號百濟。

其國東極新羅,北接高句麗,西南俱限大海,處小海南,東西四百五十里,南北九百餘里。

其都曰居拔城,亦曰固麻城。

其外更有五方:中方曰古沙城,東方曰得安城,南方曰久知下城,西方曰刀先城,北方曰熊津城。

王姓余氏,號「於羅瑕」,百姓呼為「鞬吉支」,夏言並王也。

王妻號「於陸」,夏言妃也。

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達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杅率,五品;奈率,六品。

已上冠飾銀華。

將德,七品,紫帶。

施德,八品,皁帶。

固德,九品,赤帶。

季德,十品,青帶。

對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皆黃帶。

武督,十三品;佐軍,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皆白帶。

自恩率以下,官無常員。

各有部司,分掌眾務。

內官有前內部、谷內部、內掠部、外掠部、馬部、刀部、功德部、藥部、木部、法陪、後宮部。

外官有司軍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點口部、客部、外捨部、綢部、日官部、市部,長吏三年一交代。

都下有萬家,分為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後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

部統兵五百人。

五方各有方領一人,以達率為之,方佐貳之。

方有十郡,郡有將三人,以德率為之。

統兵一千二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城之內外人庶及余小城,鹹分隸焉。

其人雜有新羅、高麗、倭等,亦有中國人。

其飲食衣服,與高麗略同。

若朝拜祭祀,其冠兩廂加翅,戎事則不。

拜謁之禮,以兩手據地為禮。

婦人不加粉黛,女辮發垂後,已出嫁,則分為兩道,盤於頭上。

主似袍而袖微大。

兵有弓箭刀槊。

俗重騎射,兼一愛一墳史,而秀異者頗解屬文,能吏事。

又知醫藥、蓍龜,與相術、一陰一陽一五行法。

有僧尼,多寺塔,而無道士。

有鼓角、箜篌、箏竽、篪笛之樂,投壺、樗蒲、弄珠、握槊等雜戲。

尤尚弈棋。

行宋《元嘉歷》,以建寅月為歲首。

賦稅以布、絹、絲、麻及米等,量歲豐儉,差等輸之。

其刑罰,反叛、退軍及殺人者,斬;盜者,流,其贓兩倍征之;婦犯一奸一,沒入夫家為婢。

婚娶之禮,略同華俗。

父母及夫死者,三年居服,余親則葬訖除之。

土田濕,氣候溫暖,人皆山居。

有巨栗,其五穀、雜果、菜蔬及酒醴餚饌之屬,多同於內地。

唯無駝、騾、驢、羊、鵝、鴨等。

國中大姓有八族,沙氏、燕氏、氏、解氏、真氏、國氏、木氏、苗氏。

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

立其始祖仇台之廟於國城,歲四祠之。

國西南,人島居者十五所,皆有城邑。

魏延興二年,其王餘慶始遣其冠軍將軍駙馬都尉弗斯侯、長史余禮、龍驤將軍、帶方太守司馬張茂等上表自通,云:「臣與高麗,源出夫余,先世之時,篤崇舊款。

其祖釗,輕廢鄰好,陵踐臣境。

臣祖須,整旅電邁,梟斬釗首。

自爾以來,莫敢南顧。

自馮氏數終,餘燼奔竄,丑類漸盛,遂見陵一逼一,構怨連禍,三十餘載。

若天慈曲矜,遠及無外,速遣一將,來救臣國。

當奉送鄙女,執掃後宮,並遣子弟,收圉外廄,尺壤疋夫,不敢自有。

去庚辰年後,臣西界海中,見一屍一十餘,並得衣器鞍勒。

看之,非高麗之物。

後聞乃是王人來降臣國,長蛇隔路,以阻於海。

今上所得鞍一,以為實矯。」

獻文以其僻遠,冒險入獻,禮遇優厚,遣使者邵安與其使俱還。

詔曰:「得表聞之無恙。

卿與高麗不睦,至被陵犯,苟能順義,守之以仁,亦何憂於寇讎也。

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反,存亡達否,未能審悉。

卿所送鞍,比校舊乘,非中國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過。

經略權要,已具別旨。」

又詔曰:「高麗稱籓先朝,供職日久,於彼雖有自昔之釁,於國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

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

今賜雜物如別。」

又詔璉護送安等。

至高麗,璉稱昔與餘慶有讎,不令東過。

安等於是皆還,乃下詔切責之。

五年,使安等從東萊浮海,賜餘慶璽書,褒其誠節。

安等至海濱,遇風飄蕩,竟不達而還。

自晉、宋、齊、梁據江左,亦遣使稱籓,兼受拜封。

亦與魏不絕。

及齊受東魏禪,其王隆亦通使焉。

淹死,子余昌亦通使命於齊。

武平元年,齊後主以余昌為使持節、侍中、車騎大將軍,帶方郡公、百濟王如故。

二年,又人余昌為持節、都督東青州諸軍事、東青州刺史。

周建德六年,齊滅,余昌始遣使通周。

宣政元年,又遣使為獻。

隋開皇初,余昌又遣使貢方物,拜上開府、帶方郡公、百濟王。

平陳之歲,戰船漂至海東耽牟羅國。

其船得還,經於百濟,昌資送之甚厚,並遣使奉表賀平陳。

文帝善之,下詔曰:「彼國懸隔,來往至難,自今以後,不須年別入貢。」

使者舞蹈而去。

十八年,余昌使其長史王辯那來獻方物。

屬興遼東之役,遣奉表,請為軍導。

帝下詔,厚其使而遣之。

高麗頗知其事,兵侵其境。

余昌死,子余璋立。

大業三年,余璋遣使燕文進朝貢。

其年,又遣使王孝鄰入獻,請討高麗。

煬帝許之,命覘高麗動靜。

然余璋內與高麗通和,挾詐以窺中國。

七年,帝親征高麗,余璋使其臣國智牟來請軍期。

帝大悅,厚加賞賜,遣尚書起部郎席律詣百濟,與相知。

明年,六軍度遼,余璋亦嚴兵於境,聲言助軍,實持兩端。

尋與新羅有隙,每相戰爭。

十年,復遣使朝貢。

後天下亂,使命遂絕。

其南,海行三月有耽牟羅國,南北千餘里,東西數百里,土多獐鹿,附庸於百濟。

西行三日,至貊國千餘里雲。

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

地在高麗東南,居漢時樂一浪一地。

辰韓亦曰秦韓。

相傳言秦世亡人避役來適,馬韓割其東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韓。

其言語名物,有似中國人,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皆為徒,不與馬韓同。

又辰韓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世相傳,辰韓不得自立王,明其流移之人故也。

恆為馬韓所制。

辰韓之始,有六國,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

或稱魏將毋丘儉討高麗破之,奔沃沮,其後復歸故國,有留者,遂為新羅,亦曰斯盧。

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兼有沃沮、不耐、韓、滅之地。

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

初附庸於百濟,百濟征高麗,不堪戎役,後相率歸之,遂致強盛。

因襲百濟,附庸於迦羅國焉。

傳世三十,至真平。

以隋開皇十四年,遣使貢方物。

文帝拜真平上開府、樂一浪一郡公、新羅王。

其官有十七等:一曰伊罰干,貴如相國,次伊尺干,次迎干,次破彌干,次大阿尺干,次阿尺干,次乙吉干,次沙咄干,次及伏干,次大奈摩干,次奈摩,次大捨,次小舍,次吉士,次大烏,次小烏,次造位。

外有郡縣。

其文字、甲兵,同於中國。

選人壯健者悉入軍,烽、戍、邏俱屯營部伍。

風俗、刑政、衣服略與高麗、百濟同。

每月旦相賀,王設宴會,班賚群官。

其日,拜日月神主。

八月十五日設樂,令官人射,賞以馬、布。

其有大事,則聚官詳議定之。

服色尚畫素,婦人辮發繞頸,以雜彩及珠為飾。

婚嫁禮唯酒食而已,輕重隨貧富。

新婦之夕,女先拜舅姑,次即拜大兄、夫。

死有棺斂,葬送起墳陵。

王及父母妻子喪,居服一年。

田甚良沃,水陸兼種。

其五穀、果菜、鳥獸、物產,略與華同。

大業以來,歲遣朝貢。

新羅地多山險,雖與百濟構隙,百濟亦不能圖之也。

勿吉國在高句麗北,一曰靺鞨。

邑落各自有長,不相總一。

其人勁悍,於東夷最強,言語獨異。

常輕豆莫婁等國,諸國亦患之。

去洛一陽一五千里。

自和龍北二百餘里有善玉山,山北行十三日至祁黎山,又北行七日至洛環水,水廣里餘,又北行十五日至太岳魯水,又東北行十八日到其國。

國有大水,闊三里餘,名速末水。

其部類凡有七種:其一號粟末部,與高麗接,勝兵數千,多驍武,每寇高麗;其二伯咄部,在粟末北,勝兵七千;其三安車骨部,在伯咄東北;其四拂涅部,在伯咄東;其五號室部,在拂涅東;其六黑水部,在安車骨西北,其七白山部,在粟末東南。

勝兵並不過三千,而黑水部尤為勁健。

自拂涅以東,矢皆石鏃,即古肅慎氏也。

東夷中為強國。

所居多依山水。

渠帥曰大莫弗瞞咄。

國南有從太山者,華言太皇,俗甚敬畏之,人不得山上溲污,行經山者,以物盛去。

上有熊羆豹狼,皆不害人,人亦不敢殺。

地卑濕,築土如堤,鑿一穴一以居,開口向上,以梯出入。

其國無牛,有馬,車則步推,相與偶耕。

土多粟、麥、穄,菜則有葵。

水氣鹼,生鹽於木皮之上,亦有鹽池。

其畜多獵,無羊。

嚼米為酒,飲之亦醉。

婚嫁,婦人服布裙,男子衣豬皮裘,頭插武豹尾。

俗以溺洗手面,於諸夷最為不潔。

初婚之夕,男就女家,執女一乳一而罷。

妒,其妻外一婬一,人有告其夫,夫輒殺妻而後悔,必殺告者。

由是一奸一婬一事終不發。

人皆善射。

以射獵為業。

角弓長三尺,箭長尺二寸,常以七八月造毒一藥,傅矢以射禽一獸,中者立死。

煮毒一藥氣亦能殺人。

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塚上作屋,令不雨濕;若秋冬死,以其一屍一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

延興中,遣乙力支朝獻。

太和初,又貢馬五百匹。

乙力支稱:初發其國,乘船溯難河西上,至太濔河,沈船於水。

南出陸行,度洛孤水,從契丹西界達和龍。

自雲其國先破高句麗十落,密共百濟謀,從水道併力取斑麗,遣乙力支奉使大國,謀其可否。

詔敕:「三國同是籓附,宜共和順,勿相侵擾。」

乙力支乃還。

從其來道,取得本船,泛達其國。

九年,復遣使侯尼支朝。

明年,復入貢。

其傍有大莫盧國、覆鍾國、莫多回國、庫婁國、素和國、具弗伏國、匹黎爾國、拔大何國、郁羽陵國、庫伏真國、魯婁國、羽真侯國,前後各遣使朝獻。

太和十二年,勿吉復遣使貢楛矢、方物於京師。

十七年,又遣使人婆非等五百餘人朝貢。

景明四年,復遣使侯力歸朝貢。

自此迄於正光,貢使相尋。

爾後中國紛擾,頗或不至。

興和二年六月,遣石文雲等貢方物。

以至於齊,朝貢不絕。

隋開皇初,相率遣使貢獻。

文帝詔其使曰:「朕聞彼土人勇,今來實副朕懷。

視爾等如子,爾宜敬朕如父。」

對曰:「臣等僻處一方,聞內國有聖人,故來朝拜。

既親奉聖顏,願長為奴僕。」

其國西北與契丹接,每相劫掠,後因其使來,文帝誡之,使勿相攻擊。

使者謝罪。

文帝因厚勞之,令宴飲於前,使者與其徒皆起舞,曲折多戰鬥容。

上顧謂侍臣曰:「天地間乃有此物,常作用兵意。」

然其國與隋懸隔,唯粟末、白山為近。

煬帝初,與高麗戰,頻敗其眾。

渠帥突地稽率其部降,拜右光祿大夫,居之柳城。

與邊人來往,悅中國風俗,請被冠帶,帝嘉之,賜以錦綺而褒一寵一之。

及遼東之役,突地稽率其徒以從,每有戰功,賞賜甚厚。

十三年,從幸江都,尋放還柳城。

李密遣兵邀之,僅而得免。

至高一陽一,沒於王須拔。

未幾,遁歸羅藝。

奚,本曰庫莫奚,其先東部胡宇文之別種也。

初為慕容晃所破,遺落者竄匿松漠之間。

俗甚不潔淨,而善射獵,好為寇抄。

登國三年,道武親自出討,至弱水南大破之,獲其馬、牛、羊、豕十餘萬。

帝曰:「此群狄諸種,不識德義,鼠竊狗盜,何足為患?今中州大亂,吾先平之,然後張其威懷,則無所不服矣。」

既而車駕南遷,十數年間,諸種與庫莫奚亦皆滋盛。

及開遼海,置戍和龍,諸夷震懼,各獻方物。

文成、獻文之世,庫莫奚歲致名馬、文皮。

孝文初,遣使朝貢。

太和四年,輒入塞內,辭以畏地豆乾抄掠,詔書切責之。

二十二年,入寇安州,時營、燕、幽三州兵數千人擊走之。

後復款附,每求入塞交易。

宣武詔曰:「庫莫奚去太和二十一年以前,與安、營二州邊人參居,交易往來,並無欺貳。

至二十二年叛逆以來,遂爾遠竄。

今雖款附,猶在塞表,每請入塞,與百姓交易。

若抑而不許,乖其歸向之心;信而不慮,或有萬一之驚。

交市之日,州遣士監之。」

自此已後,歲常朝獻,至武定已來不絕。

齊受魏禪,歲時來朝。

其後種類漸多,分為五部:一曰辱紇主,二曰莫賀弗,三曰契個,四曰木昆,五曰室得。

每部俟斤一人為其帥。

隨逐水草,頗同突厥。

有阿會氏,五部中最盛,諸部皆歸之。

每與契丹相攻擊,虜獲財畜,因遣使貢方物。

契丹國,在庫莫奚東,與庫莫奚異種同類。

並為慕容晃所破,俱竄於松漠之間。

登國中,魏大破之,遂逃迸,與庫莫奚分住。

經數十年,稍滋蔓,有部落,於和龍之北數百里為寇盜。

真君以來,歲貢名馬。

獻文時,使莫弗紇何辰來獻,得班饗於諸國之末。

歸而相謂,言國家之美,心皆忻慕,於是東北群狄聞之,莫不思服。

悉萬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郁部、羽陵部、日連部、匹潔部、黎部、吐六幹部等各以其名馬、文皮獻天府。

遂求為常,皆得交市於和龍、密雲之間,貢獻不絕。

太和三年,高句麗竊與蠕蠕謀,欲取地豆乾以分之。

契丹舊怨其侵軼,其莫賀弗勿干率其部落,車三千乘、眾萬餘口,驅徙雜畜求內附,止於白狼水東。

自此歲常朝貢。

後告饑,孝文聽其入關市糴。

及宣武、孝明時,恆遣使貢方物。

熙平中,契丹使人初真等三十人還,靈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際以青為上服,人給青兩匹,賞其誠款之心,余依舊式朝貢。

及齊受東魏禪,常不斷絕。

天保四年九月,契丹犯塞,文宣帝親戎北討。

至平州,遂西趣長塹。

詔司徒潘相樂帥一精一騎五千,自東道趣青山;復詔安德王韓軌帥一精一騎四千東趣,斷契丹走路。

帝親逾山嶺,奮擊大破之,虜十餘萬口、雜畜數十萬頭。

相樂又於青山大破契丹別部。

所虜生口,皆分置諸州。

其後復為突厥所一逼一,又以萬家寄於高麗。

其俗與靺鞨同,好為寇盜。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

但以其一屍一置於山樹之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

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一陽一食。

若我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

其無禮頑囂,於諸夷最甚。

隋開皇四年,率莫賀弗來謁。

五年,悉其眾款塞,文帝納之,聽居其故地。

責讓之,其國遣使詣闕,頓顙謝罪。

其後,契丹別部出伏等背高麗,率眾內附。

文帝見來,憐之。

上方與突厥和好,重失遠人之心,悉令給糧還本部,敕突厥撫納之。

固辭不去。

部落漸眾,遂北徙,逐水草,當遼西正北二百里,依托紇臣水而居,東西亙三百里,分為十部。

兵多者三千,少者千餘。

逐寒暑,隨水草畜牧。

有征伐,則曾帥相與議之,興兵動眾,合如符契。

突厥沙缽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統之,契丹殺吐屯而遁。

大業七年,遣使朝,貢方物。

室韋國,在勿吉北千里,去洛一陽一六千里。

「室」或為「失」,蓋契丹之類,其南者為契丹,在北者號為失韋。

路出和龍千餘里,入契丹國,又北行十日至啜水,又北行三日有善水,又北行三日有犢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里。

又北行三百餘里,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國。

有大水從北而來,廣四里餘,名奈水。

國土下濕,語與庫莫奚、契丹、豆莫婁國同。

頗有粟、麥及穄。

夏則城居,冬逐水草,多略貂皮。

丈夫索發,用角弓,其箭尤長。

女婦束髮作叉手髻。

其國少竊盜,盜一征三;殺人者責馬三百匹。

男一女悉衣白鹿皮襦褲。

有曲,釀酒。

俗一愛一赤珠,為婦人飾,穿掛於頸,以多為貴。

女不得此,乃至不嫁。

父母死,男一女眾哭三年,一屍一則置於林樹之上。

武定二年四月,始遣使張烏豆伐等獻其方物。

迄武定末,貢使相尋。

及齊受東魏禪,亦歲時朝聘。

其後分為五部,不相總一,所謂南室韋、北室韋、缽室韋、深末怛室韋、大室韋,並無君長。

人貧弱,突厥以三吐屯總領之。

南室韋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濕,至夏則移向北。

貸勃、欠對二山多草木,饒禽一獸,又多蚊蚋,人皆巢居,以避其患。

漸分為二十五部,每部有餘莫弗瞞咄,猶酋長也。

死則子弟代之,嗣絕則擇賢豪而立之。

其俗,丈夫皆被發,婦女盤發,衣服與契丹同。

乘牛車,以蘧蒢為屋,如突厥氈車之狀。

度水則束薪為伐,或有以皮為舟者。

馬則織草為韉,結繩為轡。

匡寢則屈木為室,以蘧蒢覆上,移則載行。

以豬皮為席,編木為藉,婦女皆抱膝坐。

氣候多寒,田收甚薄。

無羊,少馬,多豬、牛。

與靺鞨同俗,婚嫁之法,二家相許竟,輒盜婦將去,然後送牛馬為聘,更將婦歸家,待有孕,乃相許隨還捨。

婦人不再嫁,以為死人之妻,難以共居。

部落共為大棚,,人死則置其上。

居喪三年,年唯四哭。

其國無鐵,取傍於高麗。

多貂。

南室韋北行十一日至北室韋,分為九部落,繞吐紇山而居。

其部落渠帥號乞引莫賀咄。

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貳之。

氣候最寒,雪深沒馬。

冬則入山居土一穴一,土畜多凍死。

饒獐鹿,射獵為務,食肉衣皮,鑿冰沒水中而網取魚鱉。

地多積雪,懼陷坑阱,騎木而行,答即止。

皆捕貂為業,冠以狐貂,衣以魚皮。

又北行千里至缽室韋,依胡布山而住,人眾多北室韋,不知為幾部落。

用樺皮蓋屋,其餘同北室韋。

從缽室韋西南四日行,至深末怛室韋,因水為號也。

冬月一穴一居,以避太一陰一之氣。

又西北數千里至大室韋,逕路險阻,言語不通。

尤多貂及青鼠。

北室韋時遣使貢獻,余無至者。

豆莫婁國,在勿吉北千里,舊北夫余也。

在室韋之東,東至於海,方二千餘里。

其人土著,有居室倉庫。

多山陵廣澤,於東夷之域,最為平敞。

地宜五穀,不生五果。

其人長大,一性一強勇謹厚,不冠抄。

其君長皆六畜名官,邑落有豪帥。

飲食亦用俎豆。

有麻布,衣制類高麗而帽大。

其國大人,以金銀飾之。

用刑嚴急,殺人者死,沒其家人為奴婢。

俗一婬一,尤惡妒者,殺之一屍一於國南山上,至腐,女家始得輸牛馬,乃與之。

或言濊貊之地也。

地豆乾國,在室韋西千餘里。

多牛、羊,出名馬,皮為衣服,無五穀,唯食肉酪。

延興二年八月,遣使朝貢,至於太和六年,貢使不絕。

十四年,頻來犯塞,孝文詔征西大將軍一陽一平王頤擊走之。

自後時朝京師,迄武定末,貢使不絕。

及齊受禪,亦來朝貢。

烏洛侯國,在地豆乾北,去代都四千五百餘里。

其地下濕,多霧氣而寒。

入冬則穿地為室,夏則隨原阜畜牧。

多豕,有谷、麥。

無大君長,部落莫弗,皆世為之。

其俗,繩發皮服,以珠為飾。

人尚勇,不為一奸一竊,故慢藏野積而無寇盜。

好射獵。

樂有箜篌,木槽革面而施九弦。

其國西北有完水,東北流合於難水,其小水,皆注於難,東入海。

又西北二十日行,有於巳尼大水,所謂北海也。

太武真君四年來朝,稱其國西北有魏先帝舊墟石室,南北九十步,東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室有神靈,人多祈請。

太武遣中書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於石室之壁而還。

流求國,居海島,當建安郡東。

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其王姓歡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世數也。

彼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茶。

所居曰波羅檀洞,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籓。

王所居捨,其大一十六間,雕刻禽一獸。

多斗鏤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發之下垂。

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並以善戰者為之,自相樹立,主一村之事。

男一女皆白寧繩纏發,從項後盤繞至額。

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一毛一,形制不同。

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方正。

織斗鏤皮並雜一毛一以為衣,制裁不一。

綴一毛一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

綴璫施釧,懸珠於頸。

織籐為笠,飾以一毛一羽。

有刀槊、弓箭、劍鈹之屬。

其處少鐵,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

編寧為甲,或用熊豹皮。

王乘木獸,令左右輿之,而導從不過十數人。

小王乘機,鏤為獸形。

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驍健善走,難死耐創。

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軍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射。

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致謝,即共和解。

收取斗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髏將向王所,王則賜之以冠,便為隊帥。

無賦斂,有事則均稅。

用刑亦無常准,皆臨事科決。

犯罪皆斷於鳥了帥,不伏則上請於王,王令臣下共議定之。

獄無枷鎖,唯用繩縛。

決死刑以鐵錐大如筋,長尺餘,鑽頂殺之,輕罪用杖。

俗無文字,望月虧盈,以紀時節,草木榮枯,以為年歲。

人深目長鼻,類於胡,亦有小慧。

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

父子同一床一而寢。

男子拔去髭鬚,身上有一毛一處皆除去。

婦人以黑黥手為蟲蛇之文。

嫁娶以酒、珠貝為聘,或男一女相悅,便相匹偶。

婦人產一乳一,必食子衣,產後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復。

以木槽中暴海水為鹽,木汁為酢,米面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

遇得異味,先進尊者。

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名而後飲,上王酒者,亦呼王名後銜杯共飲,頗同突厥。

歌呼蹋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

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

其死者氣將絕,輦至庭前,親賓哭泣相吊。

浴其一屍一,以布帛縛纏之,裹以葦席,襯土而殯,上不起墳。

子為父者,數月不食肉。

其南境風俗少異,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有熊、豺、狼,尤多豬、雞、無羊、牛、驢、馬。

厥田良沃,先以火燒,而引水灌,持一鍤,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墾之。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楓、栝、樟、松、楩、楠、枌、梓。

竹、籐、果、藥,同於江表。

風土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餚酒。

戰鬥殺人,便將所殺人祭其神。

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髏於樹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髏以為佳。

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頭骨角。

隋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稀,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

三年,煬帝令羽騎尉硃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

同到流求國,言不通,掠一人而反。

明年,復令寬慰撫之,不從。

寬取其布甲而歸。

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夕國人所用。」

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浮海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到{句黽}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

流求不從,稜擊走之。

進至其都,焚其官室,虜其男一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

自爾遂絕。

倭國,在百濟、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於大海中依山島而居。

魏時,譯通中國三十餘國,皆稱子,夷人不知裡數,但計以日。

其國境,東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於海。

其地勢,東高西下。

居於邪摩堆,則《魏志》所謂邪馬台者也。

又云:去樂一浪一郡境及帶方郡並一萬二千里,在會稽東,與儋耳相近。

俗皆文身,自雲太伯之後。

計從帶方至倭國,循海水行,歷朝鮮國,乍南乍東,七千餘里,始度一海。

又南千餘里,度一海,闊千餘里,名瀚海,至一支國。

又度一海千餘里,名末盧國。

又東南陸行五百里,至伊都國。

又東南百里,至奴國。

又東行百里,至不彌國。

又南水行二十日,至投馬國。

又南水行十日,陸行一月,至邪馬台國,即倭王所都。

漢光武時,遣使入朝,自稱大夫。

安帝時,又遣朝貢,謂之倭奴國。

靈帝光和中,其國亂,遞相攻伐,歷年無主。

有女子名卑彌呼,能以鬼道惑眾,國人共立為王。

無夫,有二男子,給王飲食,通傳言語。

其王有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衛,為法甚嚴。

魏景初三年,公孫文懿誅後,卑彌呼始遣使朝貢。

魏主假金印紫綬。

正始中,卑彌呼死,更立男王。

國中不服,更相誅殺,復立卑彌呼宗女台與為王。

其後復立男王,並受中國爵命。

江左歷晉、宋、齊、梁,朝聘不絕。

及陳平,至開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號阿輩雞彌,遣使詣闕。

上令所司訪其風俗,使者言倭王以天為兄,以日為弟,天明時出聽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務,雲委我弟。

文帝曰:「此大無義理。」

於是訓令改之。

王妻號雞彌,後宮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為利歌彌多弗利。

無城郭,內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義,次小義,次大禮,次小禮,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員無定數。

有軍尼一百二十人,猶中國牧宰。

八十戶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長也。

十伊尼翼屬一軍尼。

其服飾,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履如屨形,漆其上,系之腳。

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銀為飾。

故時,衣橫幅,結束相連而無縫,頭亦無冠,但垂發於兩耳上。

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錦彩為之,以金銀鏤花為飾。

婦人束髮於後,亦衣裙襦,裳皆有襈。

扦竹聚以為梳。

編草為薦,雜皮為表,緣以文皮。

有弓、矢、刀、槊、一弩一、、斧,漆皮為甲,骨為矢鏑。

雖有兵,無征戰。

其王朝會,必陳設儀仗,奏其國樂。

戶可十萬。

俗,殺人、強盜及一奸一,皆死;盜者計贓酬物,無財者,沒身為奴;自余輕重,或流或杖。

每訊冤獄,不承引者,以木壓膝;或張強弓,以弦鋸其項。

或置小石於沸湯中,令所競者探之,雲理曲者即手爛;或置蛇甕中,令取之,雲曲者即螫手。

人頗恬靜,罕爭訟,少盜賊。

樂有五弦、琴、笛。

男一女皆黥臂,點面,文身。

沒水捕魚。

無文字,唯刻木結繩。

敬佛法,於百濟求得佛經,始有文字,知卜筮,尤信巫覡。

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戲飲酒,其餘節,略與華同。

好棋博、握槊、樗蒱之戲。

氣候溫暖,草木冬青。

土地膏腴,水一多陸少。

以小環掛鸕茲項,令入水搏魚,日得百餘頭。

俗無盤俎,藉以槲葉,食用手餔之。

一性一質直,有雅風。

女多男少,婚嫁不取同姓,男一女相悅者即為婚。

婦入夫家,必先跨火,乃與夫相見。

婦人不一婬一妒。

死者斂以棺郭,親賓就一屍一歌舞,妻子兄弟以白布制一服。

貴人三年殯,庶人卜日而痤。

及葬,置一屍一船上,陸地牽之,或以小輿。

有阿蘇山,其石無故火起接天者,俗以為異,因行祭禱。

有如意寶珠,其色青,大如雞一卵一,夜則有光,雲魚眼睛也。

新羅、百濟皆以倭為大國,多珍物,並仰之,恆通使往來。

大業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朝貢,使者曰:「聞海西菩薩天子重興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門數十人來學佛法。」

國書曰:「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

云云。

帝覽不悅,謂鴻臚卿曰:「蠻夷書有無禮者,勿復以聞。」

明年,上遣文林郎裴世清使倭國,度百濟,行至竹島,南望耽羅國,經都斯麻國,迥在大海中。

又東至一支國,又至竹斯國。

又東至秦王國,其人同於華夏,以為夷洲,疑不能明也。

又經十餘國,達於海岸。

自竹斯國以東,皆附庸於倭。

倭王遣小德何輩台從數百人,設儀仗,鳴鼓角來迎。

後十日,又遣大禮哥多毗從二百餘騎,郊勞。

既至彼都,其王與世清。

來貢方物。

此後遂絕。

論曰:廣谷大川異制,人生其間異俗,嗜欲不同,言語不通,聖人因時設教,所以達其志而通其俗也。

九夷所居,與中夏懸隔,然天一性一柔順,無橫暴之風,雖綿邈山海,而易以道御。

夏、殷之世,時或來王。

暨箕子避地朝鮮,始有八條之禁,疏而不漏,簡而可入,化之所感,千載不絕。

今遼東諸國,或衣服參冠冕之容,或飲食有俎豆之器,好尚經術,一愛一樂文史,遊學於京都者,往來繼路,或沒世不歸,非先哲之遺風,其孰能致於斯也?故孔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

誠哉斯言。

其俗之可采者,豈楛矢之貢而已乎?自魏迄隋,年移四代,時方爭競,未遑外略。

洎開皇之末,方征遼左,天時不利,師遂無功。

二代承基,志苞宇宙,頻踐三韓之地,屢發千鈞之一弩一。

小一柄一懼亡,敢同困獸,兵不載捷,四海一騷一然,遂以土崩,喪身滅國。

兵志有之曰:「務廣德者昌,務廣地者亡。」

然遼東之地,不列於郡縣久矣,諸國朝正奉貢,無闕於歲時。

二代震而矜之,以為人莫己若,不能懷以文德,遽動干戈,內恃富強,外思廣地,以驕取怨,以怒興師,若此而不亡,自古未聞也。

然四夷之戒,安可不深念哉!其豆莫婁、地豆乾、烏洛侯,歷齊周及隋,朝貢遂絕,其事故莫顯雲。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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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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