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傳第七十四 循吏
張膺 路邕 閻慶胤 明亮 杜纂 竇瑗 蘇淑 張華原 孟業 蘇瓊 路去病 梁彥光 樊叔略 公孫景茂 辛公義 柳儉郭絢 敬肅 劉曠 王伽魏德深
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一奸一,禮教以防其欲,雖為政以德,理實殊塗,百慮一致,在斯而已。
《書》云「知人則哲」,又云「無曠庶官」,言非其人為空官也。
睿哲之後,必致清明之臣;昏亂之朝,多有貪殘之吏。
嗜欲所召,影響從之。
故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
蓋有無能之吏,無不可御之人焉。
自罷侯置守,歷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為用,庇人調俗。
但廉平常跡,聲有難高;適時應務,招響必速。
是故搏擊為侯,起不旋踵;懦弱貽咎,錄用無時。
此則已然於前世矣!後之為吏,與世沈浮,叔季澆漓,一奸一巧多緒,居官蒞職,道各不同,故往籍述其賢能,以彰懲勸之道。
案魏立《良吏傳》有張恂、鹿生、張膺、宋世景、路邕、閻慶胤、明亮、杜纂、裴佗、竇瑗、羊敦、蘇淑。
齊立《循吏傳》有張華原、宋世良、郎基、孟業、崔伯謙、蘇瓊、房豹、路去病。
《周書》不立此篇。
隋《循吏傳》有梁彥光、樊叔略、趙軌、房恭懿、公孫景茂、辛公義、柳儉、劉曠、王伽、魏德深。
其張恂、鹿生、宋世景、裴佗、羊敦、宋世良、郎基、崔伯謙、房豹、趙軌、房恭懿,各附其家傳,其餘皆依時代編緝,以備《循吏篇》雲。
張膺,不知何許人也。
延興中,為魯郡太守。
履行貞素,妻女樵采自供。
孝文深嘉之。
遷京兆太守,清白著稱,得吏人之忻心焉。
路邕,一陽一平人也。
宣武時,除東魏郡太守。
蒞政清勤。
經年儉,日出家粟,賑賜貧窘。
靈太后下詔褒美,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
稍遷南青州刺史,卒。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也。
為東秦州敷城太守。
頻年饑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賑恤貧窮,人賴以濟。
部人一陽一寶龍一千餘人申頌美政。
有司以聞,靈太后卒無褒賞。
明亮,字文德,平原高昌人也。
有識干,歷員外常侍。
延昌中,宣武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
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
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
帝曰:「九流之內,人鹹君子,卿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所請未可。」
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為陛下投命前驅,拓定吳會。
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
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
因請改授平遠將軍。
帝曰:「運籌用武,然後遠人始平。
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遠乎?」
亮乃陳謝而退。
除一陽一平太守。
清白一愛一人,甚有惠政。
轉汲郡太守,為政如前,舉宣遠近。
卒,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
少以清苦自立。
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殮,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
後居父喪盡禮。
郡舉孝廉,稍除積一弩一將軍,從征新野。
及南一陽一平,以功賜爵井陘男。
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之。
歷武都、漢一陽一二郡太守,並以清白為名。
明帝初,拜清河內史。
一性一儉約,尤一愛一貧老,問人疾苦,至有對之泣涕。
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譴。
吊死問生,甚有恩紀。
除東益州刺史,無御邊威略,群氐反叛,以失人和徵還。
遷太中大夫。
正光末,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
孝昌中,為葛榮圍一逼一。
以郡降,榮以為常山太守。
榮滅,卒於家。
纂所歷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
而輕財潔己,終無受納,為百姓所思,號為良守。
天平中,贈定州刺史。
竇瑗,字世珍,遼西一陽一洛人也。
自言本出扶風平陵,漢大將軍武曾孫崇為遼西太守,遂家焉。
曾祖堪,慕容氏漁一陽一太守。
祖表,馮弘城周太守,入魏。
父冏,舉秀才,早卒。
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遊學十載,始為御史。
後兼太常博士,拜太原王爾硃榮官,榮留為北道大行台左丞。
以拜榮官,賞新昌男。
從榮東平葛榮,封容城縣伯。
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
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爾硃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南赴洛一陽一。
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瑗執鞭獨入禁內,奏願行堯、舜事,曄遂禪廣陵。
由是除給事黃門侍郎。
孝武帝時,為廷尉卿。
及釋奠開講,瑗與溫子升、魏季景、李業興並為擿句。
天平中,除廣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稱。
廣宗人情凶戾,累政鹹見告訟。
唯瑗一人,終始全潔。
轉中山太守,聲譽甚美,為吏人所懷。
及齊神武班書州郡,稱瑗政績,以為勸勵。
後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臨郡。
又為神武丞相府右長史。
瑗無軍府斷割才,不甚稱職。
又行晉州事。
及還鄴,上表曰:「臣伏讀《麟趾新制》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
』三返覆之,未得其門。
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
』又漢宣云:『子匿父,孫慝大父母,皆勿論。
』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
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比野人,義近禽一獸。
且母一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復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一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
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為訓誡?恐千載之下,談者喧嘩,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
以臣管見,實所不取。」
詔付尚書。
三公郎封君義立判云:「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一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既於法無違,於事非害,宣佈有司,謂不宜改。」
瑗復難云:「局判云『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一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
』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一之義。
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同。
天下可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
事雖停寢。
除大宗正卿。
宗室及其寒士,相與輕之,瑗案法推正,甚見仇疾。
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一操一,為時所重。
領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卒官。
贈太僕卿、濟州刺史,謚曰明。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
兄壽興,坐事為Yan官,後拜河間太守,賜爵晉一陽一男。
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為子。
淑熙平中襲其爵。
後除樂陵內史,在郡綏撫,甚有人譽。
後謝病乞解,有詔聽之,人吏老幼訴乞淑者甚眾。
後歷滎一陽一、中山二郡太守,卒。
淑清心一愛一下,所歷三郡,皆為吏人所思,當時稱為良二千石。
武定初,贈衛大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謚曰懿。
齊神武追美清一操一,與羊敦同見優賞。
張華,原字國滿,代郡人也。
少明敏,有器度。
初為齊神武驃騎府法曹參軍,賜爵新城伯,累遷大丞相府屬。
深被親待,每號令三軍,恆令宣諭意旨。
尋除散騎常侍。
周文始據雍州,神武使華原入關說焉。
周文謂曰:「若能屈驥足於此,當共享富貴;不爾,命懸今日。」
華原曰:「殞首而已,不敢聞命。」
周文嘉其亮正,乃使東還。
尋悔,遣追不及。
神武以華原久而不返,每歎惜之,及聞其來,喜見於色。
後除相府右長史,遷驃騎大將軍、特進,進爵為公,仍徙封新安。
後為兗州刺史。
華原有干略,達政體。
至州,乃廣佈耳目,以威禁。
境內大賊及鄰州亡命三百餘人,皆詣華原歸款。
鹹撫以恩信,放歸田里,於是人懷感附,寇盜寢息。
州獄先有系囚千餘人,華原科簡輕重,隨事決遣。
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數十人。
華原各給假五日,曰:「期盡速還也。」
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畢至。
先是,州境數有猛獸為暴。
自華原臨政,州東北七十里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獸,鹹以為化感所致。
卒官,州人一大小莫不號慕,為樹碑立祠,四時祭焉。
贈司空公、尚書左僕射。
子宰均嗣。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也。
家本寒微,少為州吏,一性一廉謹。
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業,拒而不受。
行台郎中郭秀相禮接,方欲薦之,會秀卒。
魏彭城王韶,齊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業為典簽。
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
未幾,仁之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
又與業別,執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
業唯有一馬,瘦死。
韶以業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相酬償。
業固辭不敢。
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
對曰:「業為典簽,州中要職,諸人欲相賄贍,止患無方便耳。
今喚食肉,恐致聚斂,有損聲名,所以仰違明教。」
後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並以馬死托肉,為長史裴英起密啟。
神武有書與韶,大致誚讓。
業尋被譖,出外行縣事。
後神武書責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業亦隨還,贈送一無所受。
仁之後為西兗州,臨別謂吏部郎中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銓舉之次,不可忘也。」
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劉西兗如此欽歎?」
業答曰:「唯知自修也。」
韶為并州刺史,業復為典簽,仍兼長史。
齊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召為法曹。
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
後尋業斷決處,謂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
補河間王國郎中令。
清貧自守,未曾有失。
文宣謂侍中裴英起曰:「卿識河間王郎中孟業不?一昨見其國司文案,似是好人。」
對曰:「昔與臣同事魏彭城王元韶。
其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
帝曰:「如公言者,比來便是大屈。」
除中書舍人。
文宣初唯得姓名,及因奏事,見其羸老,又質一性一敦樸,無升降之容,加之平緩,寡於方便。
有一道士由吾道榮以術藝被迎,將入內,業為通名。
忽於眾中抗聲奏云:「由吾道士不食五穀。」
帝命推而下之。
又令點檢百官,敷奏失所,帝遣人以馬鞭擊業頭,至於流血。
然亦體其衰老,非力所堪。
皇建二年,累遷東郡太守,以寬惠著名。
其年夏,五官張凝因出使,得麥一一莖一五穗,其餘或三穗四穗共一一莖一者,合郡鹹以政化所感,因即申上。
至秋,復有東燕縣人班映祖,送嘉禾一一莖一九穗。
河清三年,敕人間養驢,催買甚切。
業曰:「吾既為人父母,豈可坐看此急。
令宜權出庫錢,貸人取辦,後日有罪,吾自當之。」
後為憲司所劾。
被攝之日,郡人皆泣而隨之,迭相弔慰。
送業度關者,有數百人,至黎一陽一郡西,方得辭決。
攀援號哭,悲動行路。
詣闕訴冤者非一人,敕乃放還。
郡中父老,扣河迎接。
武成親戎,自洛還鄴,道由東郡。
業具牛酒,率人吏拜謁路旁,自稱:「糞土臣孟業,伏惟聖駕親行,有征無戰,謹上微禮。」
便與人吏俱唱萬歲,導引前入,帝大嘉之。
後除廣平太守,年既老,理政不如在東郡時。
武平九年,為太中大夫,加衛將軍,尋卒。
業志守質素,不尚浮華。
為子結婚,為朝肺腑吒羅氏。
其子以廕得為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參軍,乃令作今世服飾綺襦紈褲。
吒羅家又恃姻婭,炫曜矜誇。
業知而不禁,素望頗貶。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也。
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
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
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
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
齊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
并州嘗有強盜,長流參軍張龍推其事,所疑賊徒,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識認,唯不獲盜贓。
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
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
郡多盜賊,及瓊至,一奸一盜止息。
或外境一奸一非,輒從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
零陵縣人魏雙成,住處與畿內武城交錯,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列送至郡。
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而便放之。
雙成云:「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
瓊不理其語,密遣訪獲盜者。
從此畜牧不收,云:「但存府君。」
其鄰郡富家,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
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大富,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遂去。
平原郡有妖賊劉黑苟,構結徒侶,通於滄海。
瓊所部人,連接村居,無相染累。
鄰邑於此伏其德績。
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即知。
瓊一性一清慎,不發私書。
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出息,常得郡縣為征。
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
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
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逕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
師徒還歸,遂焚責券。
郡人趙穎,官至樂陵太守,年餘八十,致事歸。
五月中,得新瓜一雙,自來奉。
穎恃年老,苦請,遂便為留。
乃致於事樑上,竟不割。
人聞受趙穎餉瓜,欲貢新果,至門,問知穎瓜猶在,相顧而去。
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據,乃至百人。
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
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
因而下淚,諸證人莫不灑泣。
普明兄弟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
每年春,總集大儒衛覬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
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
禁斷一婬一祠,婚姻喪葬,皆教令儉而衷禮。
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
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吏長,恆無十杖稽失。
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
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粟,悉以給付饑者。
州計戶徵租,復欲推其貸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饑餒,恐罪累府君。」
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
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安。
此等相撫兒子,鹹言「府君生汝」。
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遂無一人經州。
前後四表,列為尤最。
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
尋起為司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尚書辛術曰:「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
初,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
獻伯酷於用法,瓊恩於養人。
房延祐為樂陵郡,過濟州。
裴問其外聲,延祐云:「唯聞太守善,刺史惡。」
裴云:「得人譽者非至公。」
答云:「若爾,黃霸、襲遂,君之罪人也。」
後有敕,州各舉清能。
裴以前言,恐為瓊陷,瓊申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
畢儀雲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
瓊推察務在得情,雪者甚眾。
寺署台案,始自於瓊。
遷三公郎中。
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申雪。
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余理。
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
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不放反逆。」
昂大慚。
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皇建中,賜爵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
徐州城中五級寺忽被盜銅像一百軀。
有司徵檢,四鄰防宿及蹤跡所疑,逮係數十人。
瓊一時放遣,寺僧怨訴不為推賊。
瓊遣僧,謝曰「但且還寺,得像自送。」
爾後十日,抄賊姓名及贓處所,逕收掩,悉獲實驗。
賊徒款引,道俗歎伏。
舊制,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
淮南歲儉,啟聽淮北取糴。
後淮北人饑,復請通糴淮南,遂得商估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通於河北。
後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
隋開皇初卒。
路去病,一陽一平人也。
風神疏朗,儀表瑰異。
齊河清初,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貴戚,以正直知名。
敕用士人為縣宰,以去病為定州饒一陽一縣令。
去病明閒時務,一性一頗嚴毅,人不敢欺,然至廉平,為吏人歎伏。
武平四年,為成安縣令。
都下有鄴、臨漳、成安三縣,輦轂之下,舊號難為。
重以政亂時艱,綱紀不立,近臣內戚,請屬百端。
去病消息事宜,以理抗答。
勢要之徒,雖廝養小人,莫不憚其風格,亦不至嫌恨。
自遷鄴以還,三縣令政術,去病獨為稱首。
周武平齊,重其能官,與濟一陰一郡守公孫景茂二人不被替代,發詔褒揚。
去病後以尉遲迥事。
隋大業初,卒於冀氏縣令。
梁彥光,字脩芝,安定烏氏人也。
祖茂,魏秦、華二州刺史。
父顯,周荊州刺史。
彥光少岐嶷,有至一性一,其父每謂所親曰:「此兒有風骨,當興吾宗。」
七歲時,父遇篤疾,醫云「餌五石可愈」。
時求紫石英不得,彥光憂瘁,不知所為。
忽於園中見一物,彥光所不識,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
親屬鹹異之,以為至孝所感。
魏大統末,入學,略涉經史,有規檢,造次必以禮。
解褐秘書郎。
周受禪,遷舍人上士。
武帝時,累遷小馭下大夫。
母憂去職,毀瘠過禮。
未幾,起令視事,帝見其毀甚,嗟歎久之。
後為御正下大夫,從帝平齊,以功授開府、一陽一城縣公。
宣帝即位,拜華州刺史,進封華一陰一郡公,以一陽一城公轉封一子。
後拜柱國、青州刺史。
屬帝崩,不之官。
隋文帝受禪,以為岐州刺史,兼領宮監,甚有惠政,嘉禾連理,出於州境。
上嘉其能,下詔褒美,賜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傘一枚,以厲清正。
後轉相州刺史。
彥光前在岐州,其俗頗質,以靜鎮之,合境大安,奏課連最,為天下第一。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
鄴都雜俗,人多變詐,為之作歌,稱其不能理政。
上聞而譴之,竟坐免。
歲余,拜趙州刺史。
彥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
臣自分廢黜,無復衣冠之望。
不謂天恩復垂收采。
請復為相州,改弦易調,庶有以變其風俗。」
上從之,復為相州刺史。
豪猾者聞彥光自請來,莫不嗤笑。
彥光下車,發摘一奸一隱,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潛竄,合境大駭。
初,齊亡後,衣冠士人,多遷關內,唯技巧商販及樂戶之家,移實州郭。
由是人情險詖,妄起風謠,訴訟官人,萬端千變。
彥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東大儒,每鄉立學,非聖哲之書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親臨策試。
有勤學異等,聰令有聞者,升堂設饌,其餘並坐廊下。
有好諍訟惰業無成者,坐之庭中,設以草具。
及大成當舉,行賓貢之禮;又於郊外祖道,並以財物資之。
於是人皆克勵,風俗大改。
有滏一陽一人焦通,一性一酗酒,事親禮闕,為從弟所訟。
彥光弗之罪,將至州學,令觀孔子廟中韓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對母悲泣之像。
通遂感悟,悲愧若無容者。
彥光訓喻而遣之,後改過勵行,卒為善士。
吏人感悅,略無諍訟。
卒官,贈冀定瀛青四州刺史,謚曰襄。
子文謙嗣,弘雅有父風。
以上柱國世子,例授儀同。
歷上、饒二州刺史,遷鄱一陽一太守,稱為天下之最。
徵拜戶部侍郎。
遼東之役,領武賁郎將,為盧龍道軍副。
會楊玄感作亂,其弟武賁郎將玄縱先隸文謙,玄感反問未至而玄縱逃走,文謙不之覺。
坐是,配防桂林而卒。
少子文讓,初封一陽一城縣公,後為鷹揚郎將。
從衛玄擊楊玄感於東都,力戰而死,贈通議大夫。
樊叔略,陳留人也。
父觀,仕魏,為南兗州刺史、河一陽一侯,為高氏所誅。
叔略被腐刑,給使殿省。
身長九尺,有志氣。
頗見忌,內不自安,遂奔關西。
周文器之,引置左右,授都督,襲爵為侯。
大塚宰宇文護執政,引為中尉。
漸被委信,兼督內外,位開府儀同三司。
護誅,齊王憲引為園苑監。
數進兵謀,憲甚奇之。
從武帝平齊,以功加上開府,封清鄉縣公,拜汴州刺史,號為明決。
宣帝營建東都,以叔略有巧思,拜營構監。
宮室制度,皆叔略所定。
尉遲迥之亂,鎮大梁,以軍功拜大將軍,復為汴州刺史。
隋文帝受禪,加位上大將軍,進爵安定郡公。
在州數年,甚有聲稱。
遷相州刺史,政為當時第一。
上降璽書褒美之,賜以粟帛,班示天下。
百姓為之語曰:「智無窮,清鄉公;上下正,樊安定。」
征拜司農卿,吏人莫不流涕,相與立碑頌德。
自為司農,凡所種植,叔略別有條制,皆出人意表。
朝廷有疑滯,公卿所未能決,叔略輒為評理。
雖無學術,有所依據,然師心獨見,暗與理合。
甚為上所親委,高熲、楊素禮遇之。
叔略雖為司農,往往參督九卿事。
一性一頗豪侈,每食方丈,備水陸。
十四年,從祠太山。
至洛一陽一,上令錄囚徒。
將奏,晨至獄門,於馬上暴卒,上嗟悼久之。
贈亳州刺史,謚曰襄。
公孫景茂,字元蔚,河間阜城人也。
容貌魁梧,少好學,博涉經史。
在魏,察孝廉,射策甲科。
稍遷太常博士,多所損益,時人稱為書庫。
歷高唐令、大理正,俱有能名。
齊滅,周武帝聞而召見,與語器之,授濟北太守。
以母憂去職。
開皇初,召拜汝南太守。
郡廢,為曹州司馬,遷息州刺史。
法令清靜,德化大行。
屬平陳之役,徵人在路病者,景茂減俸祿為饘粥湯藥,多方振濟之,賴全活者千數。
上聞嘉之,詔宣示天下。
十五年,上幸洛一陽一,景茂謁見。
時七十七,上命升殿坐。
問其年,哀其老,嗟歎久之。
景茂再拜曰:「呂望八十而遇文王,臣逾七十而逢陛下。」
上甚悅,下詔褒美之,加上儀同三司,伊州刺史。
明年,以疾征,吏人號泣於道。
及疾愈,復乞骸鼻,又不許。
轉道州刺史。
悉以秩俸買牛犢雞豬,散惠孤弱不自存者。
好單騎巡人,家至戶入,閱視百姓產業。
有修理者,於都會時,乃褒揚稱述;如有過惡,隨即訓導,而不彰也。
由是人行義讓,有無均通。
男子相助耕耘,婦女相從紡織,大村或數百戶,皆如一家之務。
其後請致仕,上優詔聽之。
仁壽中,上明公楊紀出使河北,見景茂神力不衰,還以狀奏。
於是就拜淄州刺史,賜以馬輦,便道之官。
前後歷職,皆有德政,論者稱為良牧。
大業初,卒官。
年八十七,謚曰康。
身死之日,諸州人吏赴喪者數千人。
或不及葬,皆望墳慟哭,野祭而去。
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
祖徽,魏徐州刺史。
父季慶,青州刺史。
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
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
武帝時,召入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
上數嗟異,時輩慕之。
建德初,授宣納中士。
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
隋文帝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機要。
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賜爵安一陽一縣男。
轉駕部侍郎,使勾檢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
上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罄心。」
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
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閤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絕。
由是病者多死。
公義患之,欲變其俗。
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一床一輦來,安置事。
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廊悉滿。
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
所得秩俸,盡用市藥,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
方召其親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所以死耳。
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
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
後人有過疾者,爭就使君,其家親屬,固留養之。
始相慈一愛一,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後遷并州刺史。
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
十餘日間,決斷鹹盡。
方還大,受領新訟。
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
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事,終不還閣。
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
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圄。
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罪人聞之,鹹自款服。
後有欲諍訟者,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時山東霖雨,自陳汝至於滄海,皆苦水災。
境內犬牙,獨無所損。
山出黃銀,獲之以獻,詔水部郎婁崱就公義禱焉,乃聞空中有金石絲竹之響。
仁壽元年,追充揚州道黜陟大使。
豫章王暕恐其部內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令使屬之。
公義答曰:「不敢有私。」
及至揚州,皆無所縱捨,暕銜之。
及煬帝即位,揚州長史王弘入為黃門郎,因言公義之短,竟去官。
吏人守闕訴冤,相繼不絕。
後數歲,帝悟,除內史侍郎。
丁母憂,未幾起為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
從征至柳城郡,卒。
子融。
柳儉,字道約,河東解人也。
祖元璋,魏司州大中正、相、華二州刺史。
父裕,周聞喜令。
儉有局量,立行清苦,為州里所敬,雖至親一暱,無敢狎侮。
仕周,歷宣納上士、畿伯大夫。
及隋文帝受禪,擢拜水部侍郎,封率道縣伯。
未幾,出為廣漢太守,甚有能名。
俄而郡廢。
時帝勵一精一思政,妙簡良能,出為牧宰。
儉以仁明著稱,擢拜蓬州刺史。
獄訟者庭決遣之,佐吏從容而已,獄無系囚。
蜀王秀時鎮益州,列上其事。
遷邛州刺史。
在職十餘年,人夷悅服。
蜀王秀之得罪也,儉坐與交通,免職。
及還鄉,妻子衣食不贍,見者鹹歎伏焉。
煬帝嗣位,征之。
於時,多以功臣任職,牧州領郡者,並帶戎資,唯儉起自良吏。
帝嘉其績,特授朝散大夫,拜弘化太守,儉清節愈勵。
大業五年,入朝,郡國畢集。
帝謂納言蘇威、吏部尚書牛弘曰:「其中清名天下第一者,為誰?」
威等以儉對。
帝又問其次,威以涿郡贊務郭絢,穎川贊務敬肅等二人對。
帝賜儉帛二百匹,絢、肅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異焉,論者美之。
及大業末,盜賊峰起,數被攻一逼一。
儉撫結人夷,卒無離叛,竟以保全。
及義兵至長安,尊立恭帝,儉與留守李粲縞素,於州南向慟哭。
既而歸京師,相國賜儉物三百段,就拜上大將軍。
歲余,卒於家,時年八十九。
郭絢,河東安邑人,家世寒微。
初為尚書令史,後以軍功拜儀同,歷數州司馬、長史,皆有能名。
大業初,刑部尚書宇文幹巡省河北,引絢為副。
煬帝將有事遼東,以涿郡為衝要,訪可任者。
聞絢有干局,拜涿郡贊務,吏人悅服。
數載,遷為通守,兼領留守。
及山東盜起,絢逐捕之,多所克獲。
時諸郡無復完者,唯涿郡獨全。
後將兵擊竇建德於河間,戰死,人吏哭之,數月不息。
敬肅,字敬儉,河東蒲阪人。
少以貞介知名,釋褐州主簿。
開皇初,為安陵令,有能名。
擢拜秦州司馬,轉幽州長史。
仁壽中,為衛州司馬,俱有異績。
煬帝嗣位,遷穎川郡贊務。
大業五年,朝東都。
帝令司隸大夫薛道衡為天下郡官之狀,稱肅曰:「心如鐵石,老而彌篤。」
時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當塗用事,其邑在穎州,每有書屬肅,肅未嘗開封,輒令使者持去。
述賓客有放縱者,以法繩之,無所寬貸,由是述銜之。
八年,朝於涿郡。
帝以其年老,有能名,將擢為太守者數矣,輒為述所毀,不行。
大業末,乞骸鼻,優詔許之。
去官之日,家無餘財。
歲余,終於家。
劉曠,不知何許人也,一性一謹厚,每以誠恕應物。
開皇初,為平鄉令,單騎之官。
人有諍訟者,輒丁寧曉以義理,不加繩劾,各自引咎而去。
所得俸祿,賑施窮乏。
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篤勵曰:「有君如此,何得為非?」
在職七年,風教大洽。
獄中無系囚,諍訟絕息,囹圄皆生草,庭可張羅。
及去官,吏人無少長號泣,沿路將送,數百里不絕。
遷為臨穎令,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
尚書左僕射高熲言狀,上召之。
及引見,勞之曰:「天下縣令固多矣,卿能獨異於眾,良足美也。」
顧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勸人?」
於是下優詔,擢拜莒州刺史。
王伽,河間章武人也。
開皇末,為齊州參軍。
初無足稱,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參等七十餘人詣京師。
時制,流人並枷鎖傳送。
次滎一陽一,憫其辛苦,悉呼而謂之曰:「卿輩既犯國刑,虧損名教,身嬰縲紲,此其職也。
今復重勞援卒,豈獨不愧於心哉!」參等辭謝。
伽曰:「汝等雖犯憲法,枷鎖亦大苦辛,吾欲與汝等脫一去,行至京師總集,能不違期不?」
皆拜謝曰:「必不敢違。」
伽於是悉脫枷,停援卒,與期曰:「某日當至京師。
如致前卻,吾當為汝受死。」
捨之而去。
流人感悅,依期而至,一無離叛。
上聞而驚異,召見與語,稱善久之。
於是悉召流人,並令攜負妻子俱入,賜宴於殿庭而赦之。
乃下詔曰:「凡在有生,含靈稟一性一,咸知好惡,並識是非。
若臨以至誠,明加勸導,則俗必從化,人皆遷善。
往以海內亂離,德教廢絕,官人無慈一愛一之心,兆庶懷一奸一詐之意,所以獄訟不息,澆薄難理。
朕受命上天,安養萬姓,思導聖法,以德化人。
朝夕孜孜,意本如此。
而伽深識朕意,誠心宣導。
參等感悟,自赴憲司。
明率土之人,非為難教,良是官人不加示曉,致令陷罪,無由自新。
若使官盡王伽之儔,人皆李參之輩,刑措不用,其何遠哉!」於是擢伽為雍令,政有能名。
魏德深,本鉅鹿人也。
祖沖,仕周,為刑部大夫、建州刺史,因家弘農。
父毗,鬱林令。
德深初為隋文帝挽郎,後歷馮翊郡書佐,武一陽一郡司戶、書佐,以能遷貴鄉長。
為政清靜,不嚴而肅。
會興遼東之役,徵稅百端,使人往來,責成郡縣。
於時王綱弛紊,吏多贓賄,所在征斂,人不堪命。
唯德深一縣,有無相通,不竭其力,所求皆給,而百姓不擾。
於時盜賊群起,武一陽一諸城,多被淪陷,唯貴鄉獨全。
郡丞元寶藏受詔逐捕盜賊,每戰不利,則器械必盡,輒征發於人,動以軍法從事,如此者數矣。
其鄰城營造,皆聚於事,吏人遞相督責,晝夜喧囂,猶不能濟。
德深各問其所欲,任隨便修營,官府寂然,恆若無事。
唯約束長吏,所修不須過勝餘縣,使百姓勞苦。
然在下各自竭心,常為諸縣之最。
尋轉館陶長,貴鄉吏人聞之,相與言及其事,皆歔欷流涕,語不成聲。
及將赴任,傾城送之,號泣之一聲,道路不絕。
既至館陶,闔境老幼,皆如見其父母。
有猾人員外郎趙君實,與郡丞元寶藏深相交結,前後令長,未有不受其指麾者。
自德深至縣,君實屏處於室,未嘗輒敢出門。
逃竄之徒,歸來如市。
貴鄉父老,冒涉艱險,詣闕請留德深,有詔許之。
館陶父老,復詣郡相訟,以貴鄉文書為詐。
郡不能決。
會持節使者韋霽、杜整等至,兩縣詣使訟之,乃斷從貴鄉。
貴鄉吏人,歌呼滿道,互相稱慶;館陶眾庶,合境悲泣,因從而居住者數百家。
寶藏深害其能。
會越王侗徵兵於郡,寶藏遂令德深率兵千人赴東都。
俄而寶藏以武一陽一歸李密,德深所領皆武一陽一人也,以本土從賊,念其親戚,輒出都門,東向慟哭而反。
人或謂之曰:「李密兵馬,近在金墉,去此二十餘里,汝必欲歸,誰能相禁?何為自苦如此!」其人皆垂泣曰:「我與魏明府同來,不忍棄去,豈以道路艱難乎!」其得人心如此。
後與賊戰,沒於陣。
貴鄉、館陶人庶,至今懷之。
論曰:為政之道,寬猛相濟,猶寒暑迭代,俱成歲功者也。
然存夫簡久,必藉寬平,大則致鼓腹之歡,小則有息肩之惠。
故《詩》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
張膺等皆有寬仁之心,至誠待物,化行所屬,一愛一結人心,故得所去見思,所居而化。
《詩》所謂「愷悌君子,人之父母」,豈徒然哉!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