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列傳第七十四 循吏: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一奸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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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列傳第七十四 循吏

北史

列傳第七十四 循吏

張膺 路邕 閻慶胤 明亮 杜纂 竇瑗 蘇淑 張華原 孟業 蘇瓊 路去病 梁彥光 樊叔略 公孫景茂 辛公義 柳儉郭絢 敬肅 劉曠 王伽魏德深

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一奸一,禮教以防其欲,雖為政以德,理實殊塗,百慮一致,在斯而已。

《書》云「知人則哲」,又云「無曠庶官」,言非其人為空官也。

睿哲之後,必致清明之臣;昏亂之朝,多有貪殘之吏。

嗜欲所召,影響從之。

故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

蓋有無能之吏,無不可御之人焉。

自罷侯置守,歷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為用,庇人調俗。

但廉平常跡,聲有難高;適時應務,招響必速。

是故搏擊為侯,起不旋踵;懦弱貽咎,錄用無時。

此則已然於前世矣!後之為吏,與世沈浮,叔季澆漓,一奸一巧多緒,居官蒞職,道各不同,故往籍述其賢能,以彰懲勸之道。

案魏立《良吏傳》有張恂、鹿生、張膺、宋世景、路邕、閻慶胤、明亮、杜纂、裴佗、竇瑗、羊敦、蘇淑。

齊立《循吏傳》有張華原、宋世良、郎基、孟業、崔伯謙、蘇瓊、房豹、路去病。

《周書》不立此篇。

隋《循吏傳》有梁彥光、樊叔略、趙軌、房恭懿、公孫景茂、辛公義、柳儉、劉曠、王伽、魏德深。

其張恂、鹿生、宋世景、裴佗、羊敦、宋世良、郎基、崔伯謙、房豹、趙軌、房恭懿,各附其家傳,其餘皆依時代編緝,以備《循吏篇》雲。

張膺,不知何許人也。

延興中,為魯郡太守。

履行貞素,妻女樵采自供。

孝文深嘉之。

遷京兆太守,清白著稱,得吏人之忻心焉。

路邕,一陽一平人也。

宣武時,除東魏郡太守。

蒞政清勤。

經年儉,日出家粟,賑賜貧窘。

靈太后下詔褒美,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

稍遷南青州刺史,卒。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也。

為東秦州敷城太守。

頻年饑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賑恤貧窮,人賴以濟。

部人一陽一寶龍一千餘人申頌美政。

有司以聞,靈太后卒無褒賞。

明亮,字文德,平原高昌人也。

有識干,歷員外常侍。

延昌中,宣武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

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

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

帝曰:「九流之內,人鹹君子,卿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所請未可。」

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為陛下投命前驅,拓定吳會。

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

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

因請改授平遠將軍。

帝曰:「運籌用武,然後遠人始平。

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遠乎?」

亮乃陳謝而退。

除一陽一平太守。

清白一愛一人,甚有惠政。

轉汲郡太守,為政如前,舉宣遠近。

卒,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

少以清苦自立。

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殮,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

後居父喪盡禮。

郡舉孝廉,稍除積一弩一將軍,從征新野。

及南一陽一平,以功賜爵井陘男。

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之。

歷武都、漢一陽一二郡太守,並以清白為名。

明帝初,拜清河內史。

一性一儉約,尤一愛一貧老,問人疾苦,至有對之泣涕。

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譴。

吊死問生,甚有恩紀。

除東益州刺史,無御邊威略,群氐反叛,以失人和徵還。

遷太中大夫。

正光末,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

孝昌中,為葛榮圍一逼一。

以郡降,榮以為常山太守。

榮滅,卒於家。

纂所歷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

而輕財潔己,終無受納,為百姓所思,號為良守。

天平中,贈定州刺史。

竇瑗,字世珍,遼西一陽一洛人也。

自言本出扶風平陵,漢大將軍武曾孫崇為遼西太守,遂家焉。

曾祖堪,慕容氏漁一陽一太守。

祖表,馮弘城周太守,入魏。

父冏,舉秀才,早卒。

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遊學十載,始為御史。

後兼太常博士,拜太原王爾硃榮官,榮留為北道大行台左丞。

以拜榮官,賞新昌男。

從榮東平葛榮,封容城縣伯。

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

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爾硃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南赴洛一陽一。

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瑗執鞭獨入禁內,奏願行堯、舜事,曄遂禪廣陵。

由是除給事黃門侍郎。

孝武帝時,為廷尉卿。

及釋奠開講,瑗與溫子升、魏季景、李業興並為擿句。

天平中,除廣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稱。

廣宗人情凶戾,累政鹹見告訟。

唯瑗一人,終始全潔。

轉中山太守,聲譽甚美,為吏人所懷。

及齊神武班書州郡,稱瑗政績,以為勸勵。

後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臨郡。

又為神武丞相府右長史。

瑗無軍府斷割才,不甚稱職。

又行晉州事。

及還鄴,上表曰:「臣伏讀《麟趾新制》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

』三返覆之,未得其門。

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

』又漢宣云:『子匿父,孫慝大父母,皆勿論。

』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

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比野人,義近禽一獸。

且母一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復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一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

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為訓誡?恐千載之下,談者喧嘩,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

以臣管見,實所不取。」

詔付尚書。

三公郎封君義立判云:「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一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既於法無違,於事非害,宣佈有司,謂不宜改。」

瑗復難云:「局判云『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一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

』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一之義。

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同。

天下可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

事雖停寢。

除大宗正卿。

宗室及其寒士,相與輕之,瑗案法推正,甚見仇疾。

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一操一,為時所重。

領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卒官。

贈太僕卿、濟州刺史,謚曰明。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

兄壽興,坐事為Yan官,後拜河間太守,賜爵晉一陽一男。

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為子。

淑熙平中襲其爵。

後除樂陵內史,在郡綏撫,甚有人譽。

後謝病乞解,有詔聽之,人吏老幼訴乞淑者甚眾。

後歷滎一陽一、中山二郡太守,卒。

淑清心一愛一下,所歷三郡,皆為吏人所思,當時稱為良二千石。

武定初,贈衛大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謚曰懿。

齊神武追美清一操一,與羊敦同見優賞。

張華,原字國滿,代郡人也。

少明敏,有器度。

初為齊神武驃騎府法曹參軍,賜爵新城伯,累遷大丞相府屬。

深被親待,每號令三軍,恆令宣諭意旨。

尋除散騎常侍。

周文始據雍州,神武使華原入關說焉。

周文謂曰:「若能屈驥足於此,當共享富貴;不爾,命懸今日。」

華原曰:「殞首而已,不敢聞命。」

周文嘉其亮正,乃使東還。

尋悔,遣追不及。

神武以華原久而不返,每歎惜之,及聞其來,喜見於色。

後除相府右長史,遷驃騎大將軍、特進,進爵為公,仍徙封新安。

後為兗州刺史。

華原有干略,達政體。

至州,乃廣佈耳目,以威禁。

境內大賊及鄰州亡命三百餘人,皆詣華原歸款。

鹹撫以恩信,放歸田里,於是人懷感附,寇盜寢息。

州獄先有系囚千餘人,華原科簡輕重,隨事決遣。

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數十人。

華原各給假五日,曰:「期盡速還也。」

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畢至。

先是,州境數有猛獸為暴。

自華原臨政,州東北七十里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獸,鹹以為化感所致。

卒官,州人一大小莫不號慕,為樹碑立祠,四時祭焉。

贈司空公、尚書左僕射。

子宰均嗣。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也。

家本寒微,少為州吏,一性一廉謹。

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業,拒而不受。

行台郎中郭秀相禮接,方欲薦之,會秀卒。

魏彭城王韶,齊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業為典簽。

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

未幾,仁之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

又與業別,執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

業唯有一馬,瘦死。

韶以業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相酬償。

業固辭不敢。

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

對曰:「業為典簽,州中要職,諸人欲相賄贍,止患無方便耳。

今喚食肉,恐致聚斂,有損聲名,所以仰違明教。」

後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並以馬死托肉,為長史裴英起密啟。

神武有書與韶,大致誚讓。

業尋被譖,出外行縣事。

後神武書責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業亦隨還,贈送一無所受。

仁之後為西兗州,臨別謂吏部郎中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銓舉之次,不可忘也。」

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劉西兗如此欽歎?」

業答曰:「唯知自修也。」

韶為并州刺史,業復為典簽,仍兼長史。

齊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召為法曹。

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

後尋業斷決處,謂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

補河間王國郎中令。

清貧自守,未曾有失。

文宣謂侍中裴英起曰:「卿識河間王郎中孟業不?一昨見其國司文案,似是好人。」

對曰:「昔與臣同事魏彭城王元韶。

其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

帝曰:「如公言者,比來便是大屈。」

除中書舍人。

文宣初唯得姓名,及因奏事,見其羸老,又質一性一敦樸,無升降之容,加之平緩,寡於方便。

有一道士由吾道榮以術藝被迎,將入內,業為通名。

忽於眾中抗聲奏云:「由吾道士不食五穀。」

帝命推而下之。

又令點檢百官,敷奏失所,帝遣人以馬鞭擊業頭,至於流血。

然亦體其衰老,非力所堪。

皇建二年,累遷東郡太守,以寬惠著名。

其年夏,五官張凝因出使,得麥一一莖一五穗,其餘或三穗四穗共一一莖一者,合郡鹹以政化所感,因即申上。

至秋,復有東燕縣人班映祖,送嘉禾一一莖一九穗。

河清三年,敕人間養驢,催買甚切。

業曰:「吾既為人父母,豈可坐看此急。

令宜權出庫錢,貸人取辦,後日有罪,吾自當之。」

後為憲司所劾。

被攝之日,郡人皆泣而隨之,迭相弔慰。

送業度關者,有數百人,至黎一陽一郡西,方得辭決。

攀援號哭,悲動行路。

詣闕訴冤者非一人,敕乃放還。

郡中父老,扣河迎接。

武成親戎,自洛還鄴,道由東郡。

業具牛酒,率人吏拜謁路旁,自稱:「糞土臣孟業,伏惟聖駕親行,有征無戰,謹上微禮。」

便與人吏俱唱萬歲,導引前入,帝大嘉之。

後除廣平太守,年既老,理政不如在東郡時。

武平九年,為太中大夫,加衛將軍,尋卒。

業志守質素,不尚浮華。

為子結婚,為朝肺腑吒羅氏。

其子以廕得為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參軍,乃令作今世服飾綺襦紈褲。

吒羅家又恃姻婭,炫曜矜誇。

業知而不禁,素望頗貶。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也。

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

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

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

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

齊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

并州嘗有強盜,長流參軍張龍推其事,所疑賊徒,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識認,唯不獲盜贓。

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

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

郡多盜賊,及瓊至,一奸一盜止息。

或外境一奸一非,輒從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

零陵縣人魏雙成,住處與畿內武城交錯,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列送至郡。

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而便放之。

雙成云:「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

瓊不理其語,密遣訪獲盜者。

從此畜牧不收,云:「但存府君。」

其鄰郡富家,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

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大富,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遂去。

平原郡有妖賊劉黑苟,構結徒侶,通於滄海。

瓊所部人,連接村居,無相染累。

鄰邑於此伏其德績。

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即知。

瓊一性一清慎,不發私書。

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出息,常得郡縣為征。

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

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

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逕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

師徒還歸,遂焚責券。

郡人趙穎,官至樂陵太守,年餘八十,致事歸。

五月中,得新瓜一雙,自來奉。

穎恃年老,苦請,遂便為留。

乃致於事樑上,竟不割。

人聞受趙穎餉瓜,欲貢新果,至門,問知穎瓜猶在,相顧而去。

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據,乃至百人。

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

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

因而下淚,諸證人莫不灑泣。

普明兄弟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

每年春,總集大儒衛覬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

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

禁斷一婬一祠,婚姻喪葬,皆教令儉而衷禮。

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

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吏長,恆無十杖稽失。

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

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粟,悉以給付饑者。

州計戶徵租,復欲推其貸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饑餒,恐罪累府君。」

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

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安。

此等相撫兒子,鹹言「府君生汝」。

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遂無一人經州。

前後四表,列為尤最。

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

尋起為司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尚書辛術曰:「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

初,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

獻伯酷於用法,瓊恩於養人。

房延祐為樂陵郡,過濟州。

裴問其外聲,延祐云:「唯聞太守善,刺史惡。」

裴云:「得人譽者非至公。」

答云:「若爾,黃霸、襲遂,君之罪人也。」

後有敕,州各舉清能。

裴以前言,恐為瓊陷,瓊申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

畢儀雲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

瓊推察務在得情,雪者甚眾。

寺署台案,始自於瓊。

遷三公郎中。

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申雪。

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余理。

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

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不放反逆。」

昂大慚。

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皇建中,賜爵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

徐州城中五級寺忽被盜銅像一百軀。

有司徵檢,四鄰防宿及蹤跡所疑,逮係數十人。

瓊一時放遣,寺僧怨訴不為推賊。

瓊遣僧,謝曰「但且還寺,得像自送。」

爾後十日,抄賊姓名及贓處所,逕收掩,悉獲實驗。

賊徒款引,道俗歎伏。

舊制,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

淮南歲儉,啟聽淮北取糴。

後淮北人饑,復請通糴淮南,遂得商估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通於河北。

後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

隋開皇初卒。

路去病,一陽一平人也。

風神疏朗,儀表瑰異。

齊河清初,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貴戚,以正直知名。

敕用士人為縣宰,以去病為定州饒一陽一縣令。

去病明閒時務,一性一頗嚴毅,人不敢欺,然至廉平,為吏人歎伏。

武平四年,為成安縣令。

都下有鄴、臨漳、成安三縣,輦轂之下,舊號難為。

重以政亂時艱,綱紀不立,近臣內戚,請屬百端。

去病消息事宜,以理抗答。

勢要之徒,雖廝養小人,莫不憚其風格,亦不至嫌恨。

自遷鄴以還,三縣令政術,去病獨為稱首。

周武平齊,重其能官,與濟一陰一郡守公孫景茂二人不被替代,發詔褒揚。

去病後以尉遲迥事。

隋大業初,卒於冀氏縣令。

梁彥光,字脩芝,安定烏氏人也。

祖茂,魏秦、華二州刺史。

父顯,周荊州刺史。

彥光少岐嶷,有至一性一,其父每謂所親曰:「此兒有風骨,當興吾宗。」

七歲時,父遇篤疾,醫云「餌五石可愈」。

時求紫石英不得,彥光憂瘁,不知所為。

忽於園中見一物,彥光所不識,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

親屬鹹異之,以為至孝所感。

魏大統末,入學,略涉經史,有規檢,造次必以禮。

解褐秘書郎。

周受禪,遷舍人上士。

武帝時,累遷小馭下大夫。

母憂去職,毀瘠過禮。

未幾,起令視事,帝見其毀甚,嗟歎久之。

後為御正下大夫,從帝平齊,以功授開府、一陽一城縣公。

宣帝即位,拜華州刺史,進封華一陰一郡公,以一陽一城公轉封一子。

後拜柱國、青州刺史。

屬帝崩,不之官。

隋文帝受禪,以為岐州刺史,兼領宮監,甚有惠政,嘉禾連理,出於州境。

上嘉其能,下詔褒美,賜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傘一枚,以厲清正。

後轉相州刺史。

彥光前在岐州,其俗頗質,以靜鎮之,合境大安,奏課連最,為天下第一。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

鄴都雜俗,人多變詐,為之作歌,稱其不能理政。

上聞而譴之,竟坐免。

歲余,拜趙州刺史。

彥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

臣自分廢黜,無復衣冠之望。

不謂天恩復垂收采。

請復為相州,改弦易調,庶有以變其風俗。」

上從之,復為相州刺史。

豪猾者聞彥光自請來,莫不嗤笑。

彥光下車,發摘一奸一隱,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潛竄,合境大駭。

初,齊亡後,衣冠士人,多遷關內,唯技巧商販及樂戶之家,移實州郭。

由是人情險詖,妄起風謠,訴訟官人,萬端千變。

彥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東大儒,每鄉立學,非聖哲之書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親臨策試。

有勤學異等,聰令有聞者,升堂設饌,其餘並坐廊下。

有好諍訟惰業無成者,坐之庭中,設以草具。

及大成當舉,行賓貢之禮;又於郊外祖道,並以財物資之。

於是人皆克勵,風俗大改。

有滏一陽一人焦通,一性一酗酒,事親禮闕,為從弟所訟。

彥光弗之罪,將至州學,令觀孔子廟中韓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對母悲泣之像。

通遂感悟,悲愧若無容者。

彥光訓喻而遣之,後改過勵行,卒為善士。

吏人感悅,略無諍訟。

卒官,贈冀定瀛青四州刺史,謚曰襄。

子文謙嗣,弘雅有父風。

以上柱國世子,例授儀同。

歷上、饒二州刺史,遷鄱一陽一太守,稱為天下之最。

徵拜戶部侍郎。

遼東之役,領武賁郎將,為盧龍道軍副。

會楊玄感作亂,其弟武賁郎將玄縱先隸文謙,玄感反問未至而玄縱逃走,文謙不之覺。

坐是,配防桂林而卒。

少子文讓,初封一陽一城縣公,後為鷹揚郎將。

從衛玄擊楊玄感於東都,力戰而死,贈通議大夫。

樊叔略,陳留人也。

父觀,仕魏,為南兗州刺史、河一陽一侯,為高氏所誅。

叔略被腐刑,給使殿省。

身長九尺,有志氣。

頗見忌,內不自安,遂奔關西。

周文器之,引置左右,授都督,襲爵為侯。

大塚宰宇文護執政,引為中尉。

漸被委信,兼督內外,位開府儀同三司。

護誅,齊王憲引為園苑監。

數進兵謀,憲甚奇之。

從武帝平齊,以功加上開府,封清鄉縣公,拜汴州刺史,號為明決。

宣帝營建東都,以叔略有巧思,拜營構監。

宮室制度,皆叔略所定。

尉遲迥之亂,鎮大梁,以軍功拜大將軍,復為汴州刺史。

隋文帝受禪,加位上大將軍,進爵安定郡公。

在州數年,甚有聲稱。

遷相州刺史,政為當時第一。

上降璽書褒美之,賜以粟帛,班示天下。

百姓為之語曰:「智無窮,清鄉公;上下正,樊安定。」

征拜司農卿,吏人莫不流涕,相與立碑頌德。

自為司農,凡所種植,叔略別有條制,皆出人意表。

朝廷有疑滯,公卿所未能決,叔略輒為評理。

雖無學術,有所依據,然師心獨見,暗與理合。

甚為上所親委,高熲、楊素禮遇之。

叔略雖為司農,往往參督九卿事。

一性一頗豪侈,每食方丈,備水陸。

十四年,從祠太山。

至洛一陽一,上令錄囚徒。

將奏,晨至獄門,於馬上暴卒,上嗟悼久之。

贈亳州刺史,謚曰襄。

公孫景茂,字元蔚,河間阜城人也。

容貌魁梧,少好學,博涉經史。

在魏,察孝廉,射策甲科。

稍遷太常博士,多所損益,時人稱為書庫。

歷高唐令、大理正,俱有能名。

齊滅,周武帝聞而召見,與語器之,授濟北太守。

以母憂去職。

開皇初,召拜汝南太守。

郡廢,為曹州司馬,遷息州刺史。

法令清靜,德化大行。

屬平陳之役,徵人在路病者,景茂減俸祿為饘粥湯藥,多方振濟之,賴全活者千數。

上聞嘉之,詔宣示天下。

十五年,上幸洛一陽一,景茂謁見。

時七十七,上命升殿坐。

問其年,哀其老,嗟歎久之。

景茂再拜曰:「呂望八十而遇文王,臣逾七十而逢陛下。」

上甚悅,下詔褒美之,加上儀同三司,伊州刺史。

明年,以疾征,吏人號泣於道。

及疾愈,復乞骸鼻,又不許。

轉道州刺史。

悉以秩俸買牛犢雞豬,散惠孤弱不自存者。

好單騎巡人,家至戶入,閱視百姓產業。

有修理者,於都會時,乃褒揚稱述;如有過惡,隨即訓導,而不彰也。

由是人行義讓,有無均通。

男子相助耕耘,婦女相從紡織,大村或數百戶,皆如一家之務。

其後請致仕,上優詔聽之。

仁壽中,上明公楊紀出使河北,見景茂神力不衰,還以狀奏。

於是就拜淄州刺史,賜以馬輦,便道之官。

前後歷職,皆有德政,論者稱為良牧。

大業初,卒官。

年八十七,謚曰康。

身死之日,諸州人吏赴喪者數千人。

或不及葬,皆望墳慟哭,野祭而去。

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

祖徽,魏徐州刺史。

父季慶,青州刺史。

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

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

武帝時,召入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

上數嗟異,時輩慕之。

建德初,授宣納中士。

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

隋文帝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機要。

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賜爵安一陽一縣男。

轉駕部侍郎,使勾檢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

上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罄心。」

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

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閤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絕。

由是病者多死。

公義患之,欲變其俗。

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一床一輦來,安置事。

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廊悉滿。

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

所得秩俸,盡用市藥,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

方召其親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所以死耳。

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

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

後人有過疾者,爭就使君,其家親屬,固留養之。

始相慈一愛一,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後遷并州刺史。

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

十餘日間,決斷鹹盡。

方還大,受領新訟。

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

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事,終不還閣。

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

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圄。

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罪人聞之,鹹自款服。

後有欲諍訟者,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時山東霖雨,自陳汝至於滄海,皆苦水災。

境內犬牙,獨無所損。

山出黃銀,獲之以獻,詔水部郎婁崱就公義禱焉,乃聞空中有金石絲竹之響。

仁壽元年,追充揚州道黜陟大使。

豫章王暕恐其部內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令使屬之。

公義答曰:「不敢有私。」

及至揚州,皆無所縱捨,暕銜之。

及煬帝即位,揚州長史王弘入為黃門郎,因言公義之短,竟去官。

吏人守闕訴冤,相繼不絕。

後數歲,帝悟,除內史侍郎。

丁母憂,未幾起為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

從征至柳城郡,卒。

子融。

柳儉,字道約,河東解人也。

祖元璋,魏司州大中正、相、華二州刺史。

父裕,周聞喜令。

儉有局量,立行清苦,為州里所敬,雖至親一暱,無敢狎侮。

仕周,歷宣納上士、畿伯大夫。

及隋文帝受禪,擢拜水部侍郎,封率道縣伯。

未幾,出為廣漢太守,甚有能名。

俄而郡廢。

時帝勵一精一思政,妙簡良能,出為牧宰。

儉以仁明著稱,擢拜蓬州刺史。

獄訟者庭決遣之,佐吏從容而已,獄無系囚。

蜀王秀時鎮益州,列上其事。

遷邛州刺史。

在職十餘年,人夷悅服。

蜀王秀之得罪也,儉坐與交通,免職。

及還鄉,妻子衣食不贍,見者鹹歎伏焉。

煬帝嗣位,征之。

於時,多以功臣任職,牧州領郡者,並帶戎資,唯儉起自良吏。

帝嘉其績,特授朝散大夫,拜弘化太守,儉清節愈勵。

大業五年,入朝,郡國畢集。

帝謂納言蘇威、吏部尚書牛弘曰:「其中清名天下第一者,為誰?」

威等以儉對。

帝又問其次,威以涿郡贊務郭絢,穎川贊務敬肅等二人對。

帝賜儉帛二百匹,絢、肅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異焉,論者美之。

及大業末,盜賊峰起,數被攻一逼一。

儉撫結人夷,卒無離叛,竟以保全。

及義兵至長安,尊立恭帝,儉與留守李粲縞素,於州南向慟哭。

既而歸京師,相國賜儉物三百段,就拜上大將軍。

歲余,卒於家,時年八十九。

郭絢,河東安邑人,家世寒微。

初為尚書令史,後以軍功拜儀同,歷數州司馬、長史,皆有能名。

大業初,刑部尚書宇文幹巡省河北,引絢為副。

煬帝將有事遼東,以涿郡為衝要,訪可任者。

聞絢有干局,拜涿郡贊務,吏人悅服。

數載,遷為通守,兼領留守。

及山東盜起,絢逐捕之,多所克獲。

時諸郡無復完者,唯涿郡獨全。

後將兵擊竇建德於河間,戰死,人吏哭之,數月不息。

敬肅,字敬儉,河東蒲阪人。

少以貞介知名,釋褐州主簿。

開皇初,為安陵令,有能名。

擢拜秦州司馬,轉幽州長史。

仁壽中,為衛州司馬,俱有異績。

煬帝嗣位,遷穎川郡贊務。

大業五年,朝東都。

帝令司隸大夫薛道衡為天下郡官之狀,稱肅曰:「心如鐵石,老而彌篤。」

時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當塗用事,其邑在穎州,每有書屬肅,肅未嘗開封,輒令使者持去。

述賓客有放縱者,以法繩之,無所寬貸,由是述銜之。

八年,朝於涿郡。

帝以其年老,有能名,將擢為太守者數矣,輒為述所毀,不行。

大業末,乞骸鼻,優詔許之。

去官之日,家無餘財。

歲余,終於家。

劉曠,不知何許人也,一性一謹厚,每以誠恕應物。

開皇初,為平鄉令,單騎之官。

人有諍訟者,輒丁寧曉以義理,不加繩劾,各自引咎而去。

所得俸祿,賑施窮乏。

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篤勵曰:「有君如此,何得為非?」

在職七年,風教大洽。

獄中無系囚,諍訟絕息,囹圄皆生草,庭可張羅。

及去官,吏人無少長號泣,沿路將送,數百里不絕。

遷為臨穎令,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

尚書左僕射高熲言狀,上召之。

及引見,勞之曰:「天下縣令固多矣,卿能獨異於眾,良足美也。」

顧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勸人?」

於是下優詔,擢拜莒州刺史。

王伽,河間章武人也。

開皇末,為齊州參軍。

初無足稱,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參等七十餘人詣京師。

時制,流人並枷鎖傳送。

次滎一陽一,憫其辛苦,悉呼而謂之曰:「卿輩既犯國刑,虧損名教,身嬰縲紲,此其職也。

今復重勞援卒,豈獨不愧於心哉!」參等辭謝。

伽曰:「汝等雖犯憲法,枷鎖亦大苦辛,吾欲與汝等脫一去,行至京師總集,能不違期不?」

皆拜謝曰:「必不敢違。」

伽於是悉脫枷,停援卒,與期曰:「某日當至京師。

如致前卻,吾當為汝受死。」

捨之而去。

流人感悅,依期而至,一無離叛。

上聞而驚異,召見與語,稱善久之。

於是悉召流人,並令攜負妻子俱入,賜宴於殿庭而赦之。

乃下詔曰:「凡在有生,含靈稟一性一,咸知好惡,並識是非。

若臨以至誠,明加勸導,則俗必從化,人皆遷善。

往以海內亂離,德教廢絕,官人無慈一愛一之心,兆庶懷一奸一詐之意,所以獄訟不息,澆薄難理。

朕受命上天,安養萬姓,思導聖法,以德化人。

朝夕孜孜,意本如此。

而伽深識朕意,誠心宣導。

參等感悟,自赴憲司。

明率土之人,非為難教,良是官人不加示曉,致令陷罪,無由自新。

若使官盡王伽之儔,人皆李參之輩,刑措不用,其何遠哉!」於是擢伽為雍令,政有能名。

魏德深,本鉅鹿人也。

祖沖,仕周,為刑部大夫、建州刺史,因家弘農。

父毗,鬱林令。

德深初為隋文帝挽郎,後歷馮翊郡書佐,武一陽一郡司戶、書佐,以能遷貴鄉長。

為政清靜,不嚴而肅。

會興遼東之役,徵稅百端,使人往來,責成郡縣。

於時王綱弛紊,吏多贓賄,所在征斂,人不堪命。

唯德深一縣,有無相通,不竭其力,所求皆給,而百姓不擾。

於時盜賊群起,武一陽一諸城,多被淪陷,唯貴鄉獨全。

郡丞元寶藏受詔逐捕盜賊,每戰不利,則器械必盡,輒征發於人,動以軍法從事,如此者數矣。

其鄰城營造,皆聚於事,吏人遞相督責,晝夜喧囂,猶不能濟。

德深各問其所欲,任隨便修營,官府寂然,恆若無事。

唯約束長吏,所修不須過勝餘縣,使百姓勞苦。

然在下各自竭心,常為諸縣之最。

尋轉館陶長,貴鄉吏人聞之,相與言及其事,皆歔欷流涕,語不成聲。

及將赴任,傾城送之,號泣之一聲,道路不絕。

既至館陶,闔境老幼,皆如見其父母。

有猾人員外郎趙君實,與郡丞元寶藏深相交結,前後令長,未有不受其指麾者。

自德深至縣,君實屏處於室,未嘗輒敢出門。

逃竄之徒,歸來如市。

貴鄉父老,冒涉艱險,詣闕請留德深,有詔許之。

館陶父老,復詣郡相訟,以貴鄉文書為詐。

郡不能決。

會持節使者韋霽、杜整等至,兩縣詣使訟之,乃斷從貴鄉。

貴鄉吏人,歌呼滿道,互相稱慶;館陶眾庶,合境悲泣,因從而居住者數百家。

寶藏深害其能。

會越王侗徵兵於郡,寶藏遂令德深率兵千人赴東都。

俄而寶藏以武一陽一歸李密,德深所領皆武一陽一人也,以本土從賊,念其親戚,輒出都門,東向慟哭而反。

人或謂之曰:「李密兵馬,近在金墉,去此二十餘里,汝必欲歸,誰能相禁?何為自苦如此!」其人皆垂泣曰:「我與魏明府同來,不忍棄去,豈以道路艱難乎!」其得人心如此。

後與賊戰,沒於陣。

貴鄉、館陶人庶,至今懷之。

論曰:為政之道,寬猛相濟,猶寒暑迭代,俱成歲功者也。

然存夫簡久,必藉寬平,大則致鼓腹之歡,小則有息肩之惠。

故《詩》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

張膺等皆有寬仁之心,至誠待物,化行所屬,一愛一結人心,故得所去見思,所居而化。

《詩》所謂「愷悌君子,人之父母」,豈徒然哉!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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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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