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傳第十九
高允從祖弟祐 祐曾孫德正 祐從子乾 昂 季式11111
高允,字伯恭,勃海蓨人,漢太傅裒之後也。
曾祖慶,慕容垂司空。
祖父泰,吏部尚書。
父韜,少以英朗知名,同郡封懿雅相推敬。
亦仕慕容垂,為太尉從事中郎。
道武平中山,以為丞相參軍,早卒。
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宏見而異之,歎曰:「高子黃中內潤,文明外照,必為一代偉器,但吾恐不見耳。」
年十餘歲,祖父泰喪,還本郡。
允推財與二弟而為沙門,名法淨,未久而罷。
一性一好文學,擔笈負書,千里就業。
博通經史、天文、術數,尤好《春秋公羊》。
曾作《塞上公詩》,有混欣戚、遺得喪之致。
神蒨三年,太武舅一陽一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將軍,鎮鄴,以允為從事中郎,年四十餘矣。
超以方春而諸州囚不決,表允與中郎呂熙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
熙等皆以貪穢得罪,唯允以清平獲賞。
府解,還家教授,受業者千餘人。
四年,與盧玄等俱被征,拜中書博士,遷侍郎。
與太原張偉並以本官領衛大將軍樂安王范徒事中郎。
范,太武一寵一弟,西鎮長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稱之。
尋被征還。
樂平王丕西討上邽,復以本官參丕軍事。
以謀平涼州之勳,賜爵汶一陽一子。
後奉詔領著作郎,與司徒崔浩述成國記。
時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並譏前史之失,別為魏歷以示允。
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於近。
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此乃歷術之淺事。
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
浩曰:「所謬雲何?」
允曰:「案《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於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於理。」
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
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
時坐者鹹怪,唯東宮少傅游雅曰:「高君長於歷,當不虛言也。」
後歲余,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
以前三月聚於東井,非十月也。」
又謂雅曰:「高允之術,一陽一源之射也。」
眾乃歎服。
允雖明於歷數,初不推步有所論說。
惟游雅數以災異問允。
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
既知,復恐漏洩,不如不知也。
天下妙理至多,何遽問此。」
雅乃止。
尋以本官為秦王翰傅。
後敕以經授景穆,甚見禮待。
又詔允與侍郎公孫質、李靈、胡方回共定律令。
太武引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
因問允「萬機何者為先」。
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游食眾。
允因曰:「臣少也賤,所知唯田,請言農事。
古人云:方一里則為田三頃七十畝,方百里則田三萬七千頃。
若勸之,則畝益三升;不勸,則畝損三升。
方百里損益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私有儲,雖遇饑年,復何憂乎?」
帝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百姓。
初,崔浩薦冀、定、相、幽、並五州士數十人,各起家為郡守。
景穆謂誥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選也,在職已久,勤勞未答。
今可先補前召,外任郡縣;以新召者代為郎吏。
又守令宰人,宜使更事者。」
浩固爭而遣之。
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其不免乎!倍逞其非而校勝於上,何以能濟?遼東公翟黑子有一寵一於太武,奉使并州,受布千疋。
事發,黑子問允:「主上問我,首乎?諱乎?」
允曰:「公幃幄一寵一臣,答詔宜實。」
中書侍郎崔鑒、公孫質等鹹言宜諱之。
黑子以鑒等為親己,怒而絕允,而不以實對,終獲罪戮。
時著作令史閔湛、卻一性一巧佞,為崔浩信待。
見浩所注《詩》、《書》、《論語》及《易》,遂上疏言馬、鄭、王、賈不如浩之一精一微,請收藏境內諸書,班浩所注。
並求敕浩注《禮》、《傳》。
浩亦表薦湛有著述才。
湛等又勸浩刊所撰國史於石,以彰直筆。
允聞之,謂著作郎宗欽曰:「閔湛所營分寸之間,恐為崔門萬世之禍,吾徒無類矣。」
未幾而難作。
初,浩之被收,允直中書省。
景穆使召允,留宿宮內。
翌日,命驂乘至宮門,謂曰:「入當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說。」
既入見,景穆言允小心慎密,且微賤,制由於浩,請赦之。
帝召允謂曰:「國書皆浩作不?」
允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彥海所撰;《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同作,然而臣多於浩。」
帝大怒曰:「此甚於浩,安有生路?」
景穆曰:「天威嚴重,允迷亂失次耳。
臣向問,皆雲浩作。」
帝問:「如東宮言不?」
允曰:「臣罪應滅族,不敢虛妄。
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乞命耳。
實不問臣,不敢迷亂。」
帝謂景穆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難,而能臨死不移。
且對君以實,貞臣也,寧失一有罪,宜宥之。」
允竟得免。
於是召浩前,使人詰,惶惑不能對。
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
時帝怒甚,敕允為詔,自浩以下,僮吏以上,一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
允持疑不為,頻詔催切,允乞更一見,然後為詔。
詔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敢知。
直以犯觸,罪不至死。」
帝怒,命介士執允。
景穆拜請,帝曰:「無此人忿朕,當有數千口死矣!」浩竟族滅,余皆身死。
宗欽臨刑歎曰:「高允其殆聖乎!」
景穆後讓允,以不同己所導之言而令帝怒。
允曰:「夫史籍,帝王之實錄,將來之炯誡,今之所以觀往,後之所以知今。
是以言行舉動,莫不備載,故人君慎焉。
然浩世受殊遇,榮曜當時,私慾沒其公廉,一愛一憎蔽其直理,此浩之責也。
至於書朝廷起動之跡,言國家得失之事,此為史之本體,未為多違。
然臣與浩實同其事,死生義無獨殊。
誠荷殿下再造之慈,違心苟免,非臣之意。」
景穆動容稱歎。
允後與人言曰:「我不奉東宮導旨者,恐負翟黑子也。」
景穆季年,頗親近左右,營立田園,以收其利。
允諫曰:「殿下,國之儲貳,四海屬心,言行舉動,萬方所則。
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乃至販酤市厘,與人爭利,議聲流布,不可追掩。
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不獲何欲而弗從?而與販夫販婦競此尺寸?願殿下少察過言,斥出佞邪,所在田園,分給貧下。
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
景穆不納。
景穆之崩也,允久不進見,後見,升階歔欷,悲不能止。
帝流淚,命允使出。
左右莫知其故,相謂曰:「允無何悲泣,令至尊哀傷,何也?」
帝聞之,召而謂曰:「汝不知高允悲乎?崔浩誅時,允亦應死。
東宮苦請,是以得免。
今無東宮,允見朕悲耳。」
先是,敕允集天文災異,使事類相從,約而可觀。
允依《洪範傳》、《天文志》,撮其事要,略其文辭,凡為八篇。
帝覽而善之,曰:「高允之明災異,亦豈減崔浩乎?」
及文成即位,允頗有謀焉,司徒陸麗等皆受重賞,允既不蒙褒異,又終身不言。
其忠而不伐,皆此類也。
給事中郭善明,一性一多機巧,欲逞其能,勸文成大起宮室。
允諫曰:「臣聞太祖道武皇帝既定天下,始建都邑。
其所營立,必因農隙。
今建國已久,宮室已備,永安前殿,足以朝會萬國;西堂溫室,足以安御聖躬;紫樓臨望,可以周視遠近。
若廣修壯麗為異觀者,宜漸致之,不可倉卒。
計斫材軍士及諸雜役須二萬,丁夫充作,老小暴餉,合四萬人,半年可訖。
古人有言:『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婦不織,或受其寒。
』況數萬之眾,其所損費,亦已多矣!」帝納之。
允以文成纂承平之業,而風俗仍舊,婚娶喪葬,不依古式,乃諫曰:
前朝之世,屢發明詔,禁諸婚娶,不得作樂。
及葬送之日,歌謠鼓舞,殺牲燒葬,一切禁絕。
雖條旨久班,而不革變,將由居上者未能悛改,為下者習以成俗,教化陵遲,一至於此。
《詩》云『爾之教矣,人胥效矣。
』人君舉動,不可不慎。
《禮》云: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火;娶妻之家,三日不一舉樂。
今諸王納室,皆樂部給伎以為嬉戲,而獨禁細人不得作樂,此一異也。
古之婚者,皆采德義之門,妙簡貞閒之女,先之以媒娉,繼之以禮物,集僚友以重其別,親御輪以崇其敬。
今諸王十五便賜妻別居。
然所配者,或長少差舛,或罪入掖庭,而以作合宗王,妃嬪籓懿,失禮之甚,無復此過。
今皇子娶妻,多出宮掖,令天下小人,必依禮限,此二異也。
凡萬物之生,一靡一不有死,然葬者藏也,死者不可再見,故深藏之。
昔堯葬谷林,農不易畝;舜葬蒼梧,市不改肆。
秦始皇作為地市,下錮三泉,死不旋踵,一屍一焚墓掘。
由此推之,堯舜之儉,始皇之奢,是非可見。
今國家營葬,費損巨億,一旦焚之,以為灰燼。
上為之而不輟,而禁下人之必止,此三異也。
古者,祭必立一屍一,序其昭穆;使亡者有馮,致食饗之禮。
今已葬之魂,人直求貌類者,事之如父母,宴好如夫妻,損敗風化,黷亂情禮,莫此之甚。
上未禁之,下不改絕,此四異也。
夫大饗者,所以定禮儀,訓萬國,故聖王重之。
至乃爵盈而不飲,餚乾而不食,樂非雅聲則不奏,物非正色則不列。
今之大會,內外相混,酒醉喧嘵,罔有儀式,又俳優鄙褻,污辱視聽。
朝廷積習以為美,而責風俗之清純,此五異也。
今陛下當百王之末,踵晉亂之弊,而不矯然厘改,以厲頹俗,臣恐天下蒼生,永不聞見禮教矣。
允如此非一,帝從容聽之。
或有觸迕,帝所不忍聞者,命左右扶出。
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知允意,逆屏左右以待之。
禮敬甚重,晨入暮出,或積日居中,朝臣莫知所論。
或有上事陳得失者,帝省而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是非,子何為不作書於人中諫之,使人知惡,而於家內隱處也?豈不以父親,恐惡彰於外也。
今國家善惡,不能面陳,而上表顯諫,以此,豈不彰君之短,明己之美。
至如高允者,真忠臣矣。
朕有是非,恆正言而論,至朕所不忍聞者,皆侃侃論說,無所避就。
朕聞其過,而天下不知其諫,豈不忠乎。
汝等在左右,不曾聞一正言,但伺朕喜以求官。
汝等以弓刀侍朕,待立勞耳,皆至公、王,此人執筆匡我,不過著作郎。
汝等不亦愧乎!」於是拜允中書令,著作如故。
司徒陸麗曰:「高允雖蒙一寵一待,而家貧布衣,妻子不立。」
帝怒曰:「何不先言?今見朕用之,方言其貧!」是日,幸允第,唯草屋數間,布被溫袍,廚中鹽菜而已。
帝歎息曰:「古人之清貧,豈有此乎!」即賜帛五百疋,粟千斛,拜長子忱為長樂太守。
允頻表固讓,帝不許。
初與允同征游雅等,多至通官,封侯,及允部下吏百數十人,亦至刺史、二千石;而允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
時百官無祿,允恆使諸子樵采自給。
初,尚書竇瑾坐事誅,瑾子遵亡在山澤,遵母焦沒入縣官。
後焦以老得免,瑾之親故,莫有恤者。
允愍焦年老,保護在家,積六年,遵始蒙赦。
其篤行如此。
轉太常卿,本官如故。
允上《代都賦》,因以夫諷,亦《二京》之流也。
時中書博士索敞與侍郎傅默、梁祚論名字貴賤,著議紛紜。
允遂著《名字論》以釋其惑,甚有典證。
復以本官領秘書監,解太常卿,進爵梁城侯。
初,允與游雅及太原張偉同業相友。
雅嘗論允曰:「夫喜怒者,有生所不能無也。
而前史載卓公寬中,文饒洪量,褊心者或之弗信。
余與高子游處四十餘年,未見是非慍喜之色,不亦信哉。
高子內文明而外柔一弱,其言吶吶不能出口,余常呼為『文子』。
崔公謂余云:『高生豐才博學,一代佳士,所乏者矯矯風節耳。
』余亦然之。
司徒之譴,起於纖微,及於詔責,崔公聲嘶股戰,不能一言。
宗欽以下,伏地流汗,都無人色。
高子敷陳事理,申釋是非,辭義清辯,音韻高亮。
明主為之動容,聽者無不稱善。
仁及寮友,保茲元吉,向之所謂矯矯者,更在斯乎!宗一愛一之任勢也,威振四海,嘗召百司於都坐,王公以下,望庭畢拜,高子獨升階長揖。
由此觀之,汲長孺可臥見衛青,何抗禮之有!向之所謂風節者,得不謂此乎!知人故不易,人亦不易知。
吾既失之於心內,崔亦漏之於形外。
鍾期止聽於伯牙,夷吾見明於鮑叔,良有以也。」
其為人物所推如此。
文成重允,常不名之,恆呼為「令公」。
令公之號,播於四遠矣。
文成崩,獻文居諒闇,乙弗渾專擅朝命,謀危社稷。
文明太后誅之,引允禁中,參決大政。
又詔允曰:「朕稽之舊典,欲置學官於郡國。
卿儒宗元老,宜與中秘二省,參議以聞。」
允表:請制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一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中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其博士取博關經典,履行忠清,堪為人師者,年限四十以上。
助教亦與博士同,年限三十以上。
若道業夙成,才任教授,不拘年齒。
學生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謹,堪循名教者,先盡斑門,次及中等。
帝從之,郡國立學,自此始也。
後允以老疾,頻上表乞骸鼻。
詔不許。
於是乃著《告老詩》。
又以昔歲同征,零落將盡,感逝懷人,作《征士頌》。
蓋止於應命,其有命而不至,則闕焉。
其著《頌》者:中書侍郎、固安侯范一陽一盧玄子真,郡功曹史博陵崔綽茂祖,河內太守、下樂侯廣寧燕崇玄略,上一黨一太守、高邑侯廣寧常陟公山,征南大將軍從事中郎勃海高毗子翼,征南大將軍從事中郎勃海李金道賜,河西太守、饒一陽一子博陵許堪祖根,中書郎、新豐侯京兆杜銓士衡,征西大將軍從事中郎京兆韋閬友規,京兆太守趙郡李詵令孫,太常博士、鉅鹿公趙郡李靈武符,中書郎中、即丘子趙郡李遐仲熙,營州刺史、建安公太原張偉仲業,輔國大將軍從事中郎范一陽一祖邁,征東大將軍從事中郎范一陽一祖侃士倫,東郡太守、蒲一陰一子中山劉策,濮一陽一太守、真定子常山許琛,行司隸校尉、中都侯西河宋宣道茂,中書郎燕郡劉遐彥鑒,中書郎、武恆子河間邢穎宗敬,滄水太守、浮一陽一侯勃海高濟叔仁,太平太守、原平子雁門李熙士元,秘書監、梁郡公廣平游雅伯度,廷尉正、安平子博陵崔建興祖,廣平太守、列人侯西河宋愔,州主簿長樂潘符,郡功曹長樂杜熙,征東大將軍從事中郎中山張綱,中書郎上谷張誕叔術,秘書郎雁門王道雅,秘書郎雁門閔弼,衛大將軍從事中郎中山郎苗,大司馬從事中郎上谷侯辯,陳郡太守、高邑子趙郡呂季才,合三十四人。
其詞曰:
紫氣干天,群雄亂夏,王龔徂征,戎車屢駕。
掃蕩游氛,克剪妖霸,四海從風,八垠漸化。
政教無外,即寧且壹,偃武櫜兵,唯文是恤。
帝乃虛求,搜賢采逸,巖隱投竿,異人並出。
亹亹盧生,量遠思純,鑽道據德,遊藝依仁;旌弓既招,釋褐投巾,攝齋升堂,嘉謀日陳;自東徂南,躍馬馳輸,僭馮影附,劉以和親。
茂祖煢單,夙離不造,克己勉躬,聿隆家道;敦心《六經》,游思文藻,終辭一寵一命,以之自保。
燕、常篤信,百行一靡一遺,仕不苟進,任理棲遲;居沖守約,好讓善推,思賢樂古,如渴如饑。
子翼致遠,道賜悟深,相期以義,和若瑟琴;並參幕府,俱發德音,優遊卒歲,聊以寄心。
祖根運會,克光厥猷,仰緣朝恩,俯因德友;功雖後建,爵實先受,班同舊臣,位並群後。
士衡孤立,內省一靡一疚,言不崇華,交不遺舊;以產則貧,論道則富,所謂伊人,實邦之秀。
卓矣友規,稟茲淑量,存彼大方,擯此細讓;神與理冥,形隨流一浪一,雖屈王侯,莫廢其尚。
趙實名區,世多奇士,山嶽所鍾,挺生三李;矯矯清風,抑抑容止,初九而潛,望雲而起。
詵尹西都,靈惟作傅,載訓皇宮,載理雲霧;熙雖中夭,跡階郎署,余塵可挹,終亦顯著。
仲業深長,雅一性一清到,憲章古式,綢繆典誥;時逢嶮艱,常一其一操一,納眾以仁,訓下以孝;化洽龍川,人歸其教。
邁則英賢,侃亦稱選,聞達邦家,名行素顯;志在兼濟,豈伊獨善,繩匠弗顧,功不獲展。
劉、許履忠,竭力致躬,出則騁說,入獻其功;輶軒一舉,橈燕下崇,名彰魏世,享業亦隆。
道茂夙成,弱冠播名,與朋以信,行物以誠;怡怡昆弟,穆穆家庭,發響九皋,翰飛紫冥。
頻煩省闥,亦司於京,刑以之中,政以之平。
猗歟彥鑒,思參文雅,率一性一任真,器成非假;一靡一矜於高,莫恥於下,乃謝硃門,歸跡林野。
宗敬延譽,號為四俊,華藻雲飛,金聲夙振;中遇沈痾,賦詩以訊,忠顯於辭,理出於韻。
高滄朗達,默識該通,領新悟異,發自心胸;質侔和璧,文照雕龍,燿姿天邑,衣錦舊邦。
士元先覺,介焉不惑,振袂來庭,始賓王國;蹈方履正,好是繩墨,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孔稱游、夏,漢美卿、雲,越哉伯度,出類逾群;司言秘閣,作牧河、汾,移風易俗,理亂解紛。
融彼滯義,渙此潛文,儒道以析,九流以分。
崔、宋二賢,誕一性一英偉,擢穎閭閻,聞名象魏;謇謇儀形,邈邈風氣,達而不矜,素而能貴。
潘符標尚,杜熙好和,清不潔流,渾不同波;絕悕龍津,止分常科,幽而逾顯,損而逾多。
張綱柔謙,叔術正直,道雅洽聞,弼為兼識;拔萃衡門,俱漸鴻翼,發憤忘食,豈要鬥食。
率禮從仁,罔愆於式,失不系心,得不形色。
郎苗始舉,用均已試,智是週身,言足為志;一性一協於時,情敏於事,與今而同,與古而異。
物以利移,人以酒昏,侯生潔己,唯義是敦;日縱醇醪,逾敬逾溫,其在私室,如涉公門。
季才之一性一,柔而執競,屆彼南秦,申威致命;誘之以權,矯之以正,帝道用光,邊王內慶。
群賢遭世,顯名有代。
志竭其忠,才盡其概。
體襲硃裳,腰紉雙佩,榮曜當時,風高千載;君臣相遇,理實難階。
昔因朝命,與之克諧,披衿散想,解一帶舒懷。
此昕猶昨,存亡奄乖,靜言思之,衷心九摧。
揮毫頌德,潛爾增哀。
皇興中,詔允兼太常至兗州祭孔子廟。
謂允曰:「此簡德而行,勿有辭也。」
後允從獻文北伐,大捷而還,至武川鎮,上《北伐頌》,帝覽而善之。
帝時有不豫,以孝文沖幼,欲立京兆王子推,集諸大臣,以次召問。
允進跪上前,涕泣曰:「臣不敢多言以勞神聽。
願陛下上思宗廟托附之重,追念周公抱成王之事。」
帝於是傳位於孝文,賜允帛百疋,以標忠亮。
又遷中書監,加散騎常侍。
雖久典史事,然不能專勤屬述。
時與校書郎劉模有所緝綴,大較依續崔浩故事,准《春秋》之體而時有刊正。
自文成迄於獻文,軍國書檄,多允作也。
末乃薦高閭以自代。
以定議之勳,進爵鹹一陽一公。
尋授懷州刺史。
允秋月巡境,問人疾苦。
至邵縣,見邵公廟廢毀不立,乃歎曰:「邵公之德,闕而不祀,為善者何望!」乃表修葺之。
允於時年將九十矣,勸人學業,風化頗行。
然儒者優遊,不以斷決為事。
後正光中,中書舍人河內常景追思允,率郡中故老,為允立祠於野王之南,樹碑紀德焉。
太和二年,又以老乞還鄉,章十餘上,卒不聽許,遂以疾告歸。
其年,詔以安車征允,敕州郡發遣。
至都,復拜鎮軍大將軍,領中秘書事。
固辭,不許。
扶引就內,改定皇誥;又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為《酒訓》。
孝文覽而悅之,常置左右,詔允乘車上殿,朝賀不拜。
明年,詔允議定律令。
雖年漸期頤,而志識無損,猶心存舊職,披考史書。
又詔曰:「允年涉危境,而家貧養薄,可令樂部絲竹十人,五日一詣允,以娛其志。」
特賜允蜀牛一頭、四望蜀車一乘、素幾杖各一、蜀刀一口。
又賜珍味,每春秋致之。
尋詔朝晡給御膳,朔望致牛酒,衣服綿絹,每月送給。
允皆分之親故。
是時貴臣之門,並羅列顯官,而允子弟,皆無官爵,其廉退若此。
遷尚書、散騎常侍。
時延入,備幾杖,詢以政事。
十年,加光祿大夫,金章紫綬。
朝之大議,皆諮訪焉。
其年四月,有事西郊,詔御馬車迎允就郊所板殿觀矚。
馬忽驚奔,車覆,傷眉三處。
孝文、文明太后遣醫藥護療,存問相望。
司駕將處重坐,允啟陳無恙,乞免其罪。
先是,命中黃門蘇興壽扶侍允,曾雪中遇犬驚倒,扶者大懼,允慰勉之,不令聞徹。
興壽稱共允接事三年,不嘗見其忿色。
恂恂善誘,誨人不倦,晝夜手常執書,吟詠尋覽。
篤親念故,虛己存納,雖處貴重,志同貧素。
一性一好音樂,每至伶人絃歌鼓舞,常擊節稱善。
又雅信佛道,時設齋講,好生惡殺。
魏初法嚴,朝士多見杖罰。
允歷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餘年,初無譴咎。
始真君中,以獄訟留滯,始令中書以經義斷諸疑事。
允據律評刑,三十餘載,內外稱平。
允以獄者人命所繫,常歎曰:「皋陶至德也,其後英、蓼先亡;劉、項之際,英布黥而王。
經世雖久,猶有刑之餘釁。
況凡人能無咎乎?」
一性一簡至,不妄交遊。
獻文之平青、齊,徙其族望於代。
時諸士人,流移遠至,率皆饑寒。
徙人之中,多允姻媾,皆徒步造門。
允散財竭產,以相贍振,慰問周至,無不感其仁厚。
又隨其才能,表奏申用。
時議者皆以新附致異,允謂取材任能,無宜抑屈。
先是,允被召在方山作頌,志氣猶不多損,談說舊事,了無所遺。
十一年正月卒,年九十八。
初,允每謂人曰:「吾在中書時有一陰一德,濟救人命,若一陽一報不差,吾壽應享百年矣。」
先卒旬外,微有不適,猶不寢臥,呼醫請藥,出入行止,吟詠如常。
孝文、文明太后聞而遣醫李修往脈視之,告以無恙。
修入,密陳允榮衛有異,懼其不久。
於是遣使備賜御膳珍羞,自酒米至於鹽醢,百有餘品,皆盡時味。
及一床一帳衣服,茵被幾杖,羅列於庭。
王官往還,慰問相屬。
允喜形於色,語人曰:「天恩以我篤老,大有所繼,得以贍客矣。」
表謝而已,不有他慮。
如是數日,夜中卒,家人莫覺。
詔給絹一千疋、布二千疋、綿五百斤、錦五十疋、雜彩百疋、谷千斛,以周喪用。
魏初以來,存亡蒙繼者莫及,朝廷榮之。
將葬,贈侍中、司空公、冀州刺史,將軍、公如故。
謚曰文,賜命服一襲。
允所制詩賦詠頌箴論表贊誄、《左氏釋》、《公羊釋》、《一毛一詩拾遺》、《雜解》、《議何鄭膏肓事》凡百餘篇,別有集,行於世。
允尤明算法,為《算術》三卷。
子忱,字士和,位長安太守,為政寬惠,百姓安之。
後例降爵為侯,卒,子貴賓襲。
忱弟懷,字士仁,恬淡退靜,位太尉、東一陽一王丕諮議參軍。
子綽,字僧裕。
少孤,恭敏自立。
身長八尺,腰帶十圍。
沈雅有度量,博涉經史。
稍遷洛一陽一令,為政強直,不避豪右,京邑憚之。
延昌初,尚書右丞。
後為御史中尉元匡奏高聰及綽朋附高肇,詔並原罪。
歷豫、並二州刺史,卒,謚文簡。
允弟推,字仲讓,早有名譽。
太延中,以前後南使不稱,妙簡行人,游雅薦推應選。
詔兼散騎常侍使宋,南人稱其才辯。
卒於建業,贈臨邑子,謚曰恭。
推弟燮,字季和,亦有文才。
太武每詔征,辭疾不應,恆笑允屈折久官,棲泊京邑,常從容於家。
州辟主簿,卒。
孫市賓,永熙中,開府從事中郎。
始神蒨中,允與從叔濟、族兄毗及同郡李金俱被征。
濟位滄水太守、浮一陽一子。
卒,贈冀州刺史,謚曰宣。
子矯襲。
矯弟遵,字世禮。
賤出,其兄矯等常欺侮之,及父亡,不令在喪位。
遵遂馳赴平城,歸允。
允為作計,乃為遵父舉哀,以遵為喪主,京邑無不吊集,朝貴鹹識之。
徐歸奔止。
免喪後,為營宦路。
遵感成益之恩,事允如諸父。
涉歷文史,頗有筆札。
隨都將長廣公侯窮奇等平定三齊。
以功賜爵高昌男,補安定王相。
撰太和、安昌二殿畫圖。
後與中書令高閭增改律令,進中書侍郎。
假中書令,詣長安,刊燕宣王廟碑,進爵安昌子。
使濟、兗、徐三州,觀風理訟。
進中都令。
及新製衣冠,孝文恭薦宗廟,遵形貌莊潔,音氣雄暢,常兼太祝令;跪贊禮事,為俯仰之節,粗合儀矩,由是帝頗識待之。
後與游明根、高閭、李沖等入議律令,親對御坐,時有陳奏。
出為齊州刺史。
建節歷本州,宗鄉改觀,而矯等彌妒毀之。
遵一性一不廉清。
在中書時,每假歸山東,必借備騾馬,將從百餘,屯一逼一人家,不得絲縑滿意,則詬詈不去。
旬月之間,縑布千數,郡邑苦之。
既蒞方岳,本意未弭,選召僚吏,多所取紅納。
又其妻明氏,家在齊州,母弟舅甥,共相憑屬,爭取貨利。
嚴暴,非理殺害甚多。
貪酷之響,帝頗聞之。
及車駕幸鄴,遵自州來朝。
會有赦宥,遵臨還州,請辭。
帝於行宮引見誚讓之。
遵自陳無負。
帝厲聲曰:「若無遷都赦,必無高遵矣!又卿非唯貪婪,又虐於刑法」。
謂:「何如濟一陰一王,猶不免於法。
卿何人,而為此行!自今宜自謹約。」
還州,仍不悛革。
齊州人孟僧振至洛訟遵,詔廷尉少卿鄧述窮鞫,皆如所訴。
先,沙門道登過遵。
遵以道登荷眷於孝文,多奉以貨,深托仗之。
道登屢因言次,申啟救遵,帝不省納,遂詔述賜遵死。
時遵子元榮詣洛訟冤,猶恃道登,不時還赴。
道登知事決,方乃遣之。
遵恨其妻,不與訣,別處沐浴,引椒而死。
元榮學尚有文才,長於几案。
位兼尚書右丞,為西道行台,至高平鎮,遇城翻,被害。
遵弟次文,雖無位宦,而貲產巨萬。
遵每責其財,又結憾於遵,吉凶不相往反。
時論責之。
毗字子翼,鄉邑稱為長者,位征南從事中郎。
初,允所引劉模者,長樂信都人,頗涉經籍。
允撰修國記,選為校書郎,與其緝著。
常令模帶持管籥,每日同入史閣,接膝對筵,屬述時事。
允年已九十,手目稍衰,多遣模執筆而占授裁斷之,如此者五六歲。
允所成篇卷,模預有功。
太和中,除南穎川太守。
王肅之歸闕,路經縣瓠,羈旅窮悴,時人莫識。
模獨經給所須,吊待以禮,肅深感其意。
及肅臨豫州,模猶在郡,征報復之,由是為新蔡太守。
在二郡積十年,寬猛相濟,頗有聲稱。
遷陳留太守。
時年七十餘矣,而飾老隱年,昧禁自效。
遂家於南穎川,不復歸其舊鄉矣。
祐字子集,允之從祖弟也。
本名禧,以與鹹一陽一王同名,孝文賜名焉。
祖展,慕容寶黃門郎。
道武平中山,徙京師。
卒於三都大官。
父讜,從太武滅赫連昌,以功賜爵南皮子。
與崔浩共參著作,位中書侍郎、給事中、冀青二州中正。
假散騎常侍、蓨縣侯,使高麗。
卒,贈冀州刺史,假滄水公,謚曰康。
祐兄祚襲爵,位東青州刺史。
祐博涉書史,好文字雜說,一性一通放,不拘小節。
自中書學生再遷中書侍郎,賜爵建康子。
文成末,兗州東郡吏獲一異獸,送之京師,時無識者,詔以問祐。
祐曰:「此是三吳所出,厥名鯪鯉。
余域率無,今我獲之,吳、楚之地,其有歸國乎?」
又有人於靈丘得玉印一以獻,詔以示祐。
祐曰:「印上有籀書二字,文曰『宋壽』,壽者命也,我獲其命,亦是歸我之征。」
獻文初,宋義一陽一王昶來奔,薛安都等以五州降附,時謂祐言有驗。
孝文初,拜秘書令。
後與丞李彪等奏曰:「《尚書》者,記言之體;《春秋》者,錄事之辭。
尋覽前志,斯皆司勳之實錄也。
惟聖朝創製上古,開基《長髮》,自始祖以後,至於文成,其間世數久遠,是以史弗能傳。
臣等疏漏,忝當史職,披覽國記,竊有志焉。
愚謂自王業始基,庶事草創,皇始以降,光宅中土。
宜依遷、固大體,令事類相從,紀傳區別,表志殊貫,如此修綴,事可備書。
著作郎已下,請取有才用者,參造國書。
如得其人,三年有成矣。」
帝從之。
孝文嘗問祐:「比水旱不調,何以止災而致豐稔?」
祐曰:「堯湯之運,不能去一陽一九之會。
陛下道同前聖,其如小旱何?但當旌賢佐政,則災消穰至矣。」
又問止盜之方。
祐曰:「苟訓之有方,寧不易息?當須宰守貞良,則盜賊止矣。」
祐又上疏云:「今選舉不採職政之優劣,專簡年勞之多少,斯非盡才之謂。
宜棄彼朽勞,唯才是舉。
又勳舊之臣,年勤可錄而才非撫人者,則可加以爵賞,不宜委以方任。
所謂王者可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者也。」
帝皆善之。
加給事中、冀州大中正。
時李彪專統著作,祐為令,時關豫而己。
出為西兗州刺史,假東光侯,鎮滑台。
祐以郡國雖有太學,縣一黨一宜有黌序,乃縣立講學,一黨一立教學,村立小學。
又令一家之中,自立一碓;五家之外,共造一井,以給行客,不聽婦人寄舂取水。
又設禁賊之方,令五五相保,若盜發,則連其坐。
初似煩碎,後風化大行,寇盜止息。
轉宋王劉昶傅,以參定律令,賜帛粟馬等。
昶以其舊官年耆,雅相祗重。
拜光祿大夫,傅如故。
昶薨,征為宗正卿,而祐留連彭城,久不赴。
僕射李沖奏祐無事稽命,處刑三歲,以贖論,免卿任。
復為光祿,卒。
太常謚曰煬侯。
詔曰:「不遵上命曰靈,可謚為靈。」
子和璧,字僧壽,有學尚,位中書博士,早卒。
和璧子顥,字門賢,學涉有時譽。
襲爵建康子,仕輔國將軍、朝散大夫,贈滄州刺史,謚曰惠。
子德正襲。
德正幼而敏慧,有風神儀表。
初為齊文宣儀同開府參軍,尋知管記事,甚相親狎。
累遷相府掾,神武委以腹心。
徙給事黃門侍郎,方雅周慎,動見稱述。
文襄嗣業,如晉一陽一。
文宣在鄴居守,令德正參機密,彌見親重。
文襄之崩,勳將等以纘戎事重,勸文宣早赴晉一陽一。
文宣不決,夜中召楊愔、杜弼、崔季舒及德正等,策始定。
以愔從,令德正居守。
以為相府司馬,專知門下事。
德正與文宣舊暱一愛一,言無不盡。
散騎常侍徐之才館客宋景業,先為天文圖讖學,又陳山提家客楊子術有所援引,並因德正勸文宣行禪代事。
德正又固請。
文宣恐愔不決。
自請赴鄴與愔言,乃定。
還,未至而文宣便發晉一陽一。
至平城都,召諸勳將入,告以禪讓事,諸將莫敢答者。
時杜弼為長史,密啟文宣:恐關西因此自稱義兵,挾天子而東向,將何以待?之才云:今若先受魏禪,關西自應息心。
縱一欲屈強,止當逐我稱帝。
弼無以答。
文宣以眾意未協,又先得太后旨云:「汝父如龍,汝兄如猛獸,皆以帝王之重,不敢妄據,尚以人臣終。
何欲行舜禹事?此正是高德正教汝。」
又說者以為昔周武王再駕盟津,然始革命。
於是乃旋晉一陽一。
自是居常不悅。
徐之才、宋景業等每言卜筮雜占一陰一陽一緯候,必宜以五月應天命。
德正亦敦勸不已,仍白文宣追魏收。
收至,令撰禪讓詔冊、九錫、建台及勸進文表。
至五月初,文宣發晉一陽一。
德正又錄在鄴諸事條進於文宣。
文宣令陳山提馳驛繼事條並密書與楊愔。
山提以五月至鄴,楊愔即召太常卿邢邵、七兵尚書崔甗、度支尚書陸一操一、太子詹事王昕、給事黃門侍郎一陽一休之、中書侍郎裴讓之等議撰儀注。
六日,要魏太傅鹹一陽一王坦、錄尚書事濟一陰一王暉業等總集,引入北宮,留於東齋,受禪後乃放還宅。
文宣發至前亭,所乘馬忽倒,意甚惡之。
至平城都,便不復肯進。
德正與徐之才苦請曰:「山提先去,恐其漏洩,不果。」
即命司馬一子如、杜弼馳驛續入,觀察物情。
七日,子如等至鄴,眾人以事勢已決,無敢異言。
九日,文宣至城南頓所。
時既未行詔敕,諸公文書唯雲奉約束,德正及楊愔宣署而已。
受禪日,堯難宗染赤雀以獻。
帝尋知之,亦弗責也。
是日,即除德正為侍中,又領宗正卿。
尋遷吏部尚書,侍中如故,封藍田縣公。
天保七年,遷尚書右僕射,兼侍中,食勃海郡干。
德正與尚書令楊愔,綱紀朝政,多有弘益。
文宣末年,縱酒酣醉。
德正屢進忠言,帝不悅。
又謂左右云:「高德正恆以一精一神陵一逼一人。」
德正甚憂懼,乃移疾,屏居佛寺,兼學坐禪,為退身之計。
帝謂楊愔曰:「我大憂高德正,其疾何以?」
愔知帝內忌之,由是答云:「陛下若用作冀州刺史,病即自差。」
帝從之,德正見除書而起。
帝大怒,謂曰:「聞爾病,我為爾針!」親以刀子刺之,血流沾地。
又使曳下,斬去其趾。
劉桃枝捉刀不敢下,帝起臨陛,切責桃枝,桃枝乃斬足之三指。
帝怒不解,禁德正於門下省。
其夜,開城門,以氈輿送還家。
旦日,德正妻出寶物滿四一床一,欲以寄人。
帝奄至其宅,見而怒曰:「我府藏猶無此物。」
詰其所從得,皆諸元賂之也。
遂曳出斬之,妻出拜謝,又斬之。
並其子司徒東閣祭酒伯堅亦見害。
後文宣謂群臣曰:「高德正常言,宜用漢除鮮卑,此即合死。
又教我誅諸元,我今殺之,為諸元報仇也。」
帝后悔,贈太保、冀州刺史,謚曰康。
嫡孫王臣,襲爵藍田縣公,給事中、通直散騎侍郎。
德正次子仲武,京畿司馬、平原郡守。
顥弟雅,字興賢,有風度,位定州撫軍府長史。
天平中,追贈冀州刺史。
子德范,早有令問,位任城太守,卒。
雅弟諒,字修賢,少好學,多識強記,居喪以孝聞。
太和末,京兆王愉開府辟召,孝文妙簡僚佐,諒與隴西李仲尚、趙郡李鳳起等同時應選。
正光中,加驍騎將軍,為徐州行台。
至彭城,屬元法僧反,一逼一諒同之,不從見害。
贈滄州刺史。
又詔以諒臨危授命,復贈使持節、平北將軍、幽州刺史,優授一子出身,謚曰忠侯。
諒造《親表譜錄》四十餘卷,自五世以下,內外曲盡,覽者服其博記。
祐從父弟翼,字次同,豪俠有風神。
孝昌末,葛榮作亂,朝廷以翼山東豪右,即家拜勃海太守。
翼率合境,徙居河、濟間。
魏朝因置東冀州,以翼為刺史,封樂城縣侯。
俄除定州刺史,以賊亂不行。
及爾硃兆弒莊帝,翼保境自守,卒。
中興初,贈使持節、侍中、太保、錄尚書、六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謚曰文宣。
子乾。
乾字乾邕。
一性一明悟俊偉,有智略,美音容,進止都雅。
少時輕俠,長而修改,輕財重義,多所交結。
起家拜員外散騎侍郎,稍遷員外散騎常侍。
魏孝莊之居籓也,乾潛相托附。
及爾硃榮入洛,乾東奔於翼。
乾兄弟本有從橫志,見榮殺害人士,謂天下遂亂,乃率河北流人於河、濟間,受葛榮官爵。
莊帝遣右僕射元羅巡撫三齊,乾兄弟相率出降。
朝廷以乾為給事黃門侍郎,兼武衛將軍。
爾硃榮以乾前罪,不應復居近要,莊帝聽乾解官歸鄉里。
於是招納驍勇,以射獵自娛。
及榮死,乃馳赴洛一陽一。
莊帝見之大喜,以乾兼侍中,加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鎮河北。
又以弟昂為通直散騎常侍、平北將軍。
令俱歸,招集鄉閭,為表裡形援。
帝親送於河橋上,舉酒指水曰:「卿兄弟冀部豪傑,能令士卒致死。
京城儻有變,可為朕河上一揚塵。」
乾垂涕受詔,昂援劍起舞,誓以死繼之。
及爾硃氏既弒害,遣其監軍孫白雞率百餘騎至冀州。
託言括馬,其實欲因乾兄弟送馬收之。
乾既宿有報復之心,而白雞忽至,知欲見圖。
將先發,以告前河內太守封隆之。
隆之父先為爾硃榮所殺,聞之喜曰:「國恥家怨,痛入骨髓,乘機而發,今正其時。
謹聞命矣。」
二月,乾與昂潛勒壯士,夜襲州城,執刺史元嶷,射白雞殺之。
於葛榮殿為莊帝舉哀,素服,乾升壇誓眾,詞氣激揚,涕泗交集,將士莫不感憤。
欲奉次同為王。
次同曰:「和鄉里,我不及封皮。」
乃推隆之為大都督,行州事。
隆之欲逃,昂勃然作色,拔刀將斫隆之,隆之懼,乃受命。
北受幽州刺史劉靈助節度,俄而靈助被爾硃氏禽。
屬齊神武出山東,揚聲以討乾為辭,眾情惶懼。
乾謂之曰:「高晉州雄材蓋世,不居人下。
且爾硃弒主肆虐,正是英雄效節之時,今者之來,必有深計。
勿憂,吾將諸君見之。」
乃間行,與封隆之子子繪,俱迎於滏一陽一。
因說神武曰:「爾硃氏酷逆,痛結人神,凡厥生靈,莫不思奮。
明公威德素著,天下傾心,若兵以忠立,則屈強之徒不足為明公敵矣。
鄙州雖小,戶口不減十萬,谷秸之稅,足濟軍資。
願公熟詳其計。」
神武大笑曰:「吾事諧矣!」遂與乾同帳而寢,呼乾為叔父。
乾旦日受命而去。
時神武雖內有遠圖,而外跡未見。
爾硃羽生為殷州刺史,神武密遣李元忠於封龍山舉兵一逼一其城,令乾率眾偽往救之。
乾遂輕騎入見羽生,偽為之計。
羽生出勞軍,彭樂側從馬上禽斬之,遂平殷州。
又共定策,推立中興主。
拜侍中、司空公。
是時,軍國草創,乾父喪,不得終制。
及孝武立,天下初定,乾乃表請解職,行三年之禮。
詔聽解侍中,司空如故,封長樂郡公。
乾雖求退,不謂便見從許,既去內侍,朝政空關,居常怏怏。
孝武將貳於神武,欲乘此撫之,於華林園宴罷,獨留乾,謂曰:「司空弈世忠良,今日復建殊效。
相與雖則君臣,實義同兄弟,宜共立盟約。」
勒一逼一之。
乾曰:「臣以身許國,何敢有二?」
乾雖有此對,然非其本心,事出倉卒,又不謂孝武便有異志,遂不固辭,亦不啟神武。
帝以乾為誠己。
時禁園養部曲稍至千人,驟令元士弼、王思政詣賀拔岳計,又以岳兄勝為荊州刺史。
乾謂所親曰:「難將作矣,禍必及吾。」
乃密以啟神武。
神武召乾問之,乾因勸神武受禪。
神武以袖掩其口曰:「勿復言。
今啟叔復為侍中,門下之事,一以仰委。」
及頻請而帝不答,乾懼變,啟神武,求為徐州。
乃以乾為開府儀同三司、徐州刺史。
將行,帝聞其與神武言,怒,使謂神武曰:「高乾與朕私盟,今復反覆。」
神武聞其與帝盟,亦惡之,乃封其前後密啟以聞。
帝對神武使詰乾。
乾曰:「臣以身奉國,義盡忠貞。
陛下既有異圖,更言臣反覆。
以匹夫加諸,尚或難免,況人主推惡,何以逃命?所謂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寶大身危,自昔然也。
若死而有知,差無負莊帝。」
詔遂賜死於門下省,年三十七。
臨死時,武衛將軍元整監刑,謂曰:「頗有書及家人乎?」
乾曰:「吾諸弟分張,各在異處,今日之事,想無全者。
兒子既小,未有所識,亦恐巢傾一卵一破,夫欲何言!」後神武討斛斯椿等,謂高昂曰:「若早用司空策,豈有今日之舉?」
天平初,贈太師、錄尚書事、冀州刺史,謚曰文昭。
以長子繼叔襲祖次同樂城縣侯,令第二子呂兒襲乾爵。
乾弟慎,字仲密,頗涉文史,與兄弟志尚不同,偏為父所一愛一。
歷位滄州刺史、東南道行台尚書、光州刺史,加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時天下初定,聽慎以本鄉部曲數千自隨。
為政嚴酷,又縱左右,吏人苦之。
乾死,仲密棄州,將歸神武。
武帝敕青州斷其歸路,慎間行至晉一陽一。
神武以為大行台左丞,轉尚書,當官無所迴避。
累遷御史中尉,選用御史,多其親戚鄉閭,不稱朝望,文襄奏令改選焉。
慎前妻,吏部郎中崔暹妹,為慎棄。
暹時為文襄委任,乃為暹高嫁其妹,禮夕,親臨之。
慎後妻趙郡李徽伯女也,艷且慧,兼善書記,工騎乘。
慎之為滄州,甚重沙門顯公,夜常語,久不寢。
李氏患之,構之於慎,遂被拉殺。
文襄聞其美,挑之,不從,衣盡破裂。
李以告慎,慎由是積憾,且謂暹構己,遂罕所糾劾,多行縱捨。
神武嫌責之,彌不自安。
出為北豫州刺史,遂據武牢降西魏。
慎先入關,周文率眾東出,敗於芒山,慎妻子盡見禽。
神武以其家勳,啟慎一房配沒而已。
仲密妻逆口行中,文襄盛服見之,乃從焉。
西魏以慎為侍中、司徒,遷太尉。
慎弟昂。
昂字敖曹。
其母張氏,始生一男二歲,令婢為湯,將浴之。
婢置而去,養猿系解,以兒投鼎中,爓而死。
張使積薪於村外,縛婢及猿焚殺之,揚其灰於漳水,然後哭之。
昂一性一似其母,幼時便有壯氣。
及長,俶儻,膽力過人,龍犀豹頸,姿體雄異。
其父為求嚴師,令加捶撻。
昂不遵師訓,專事馳騁,每言:「男兒當橫行天下,自取盎貴,誰能端坐讀書,作老博士也?」
其父曰:「此兒不滅吾族,當大吾門。」
以其昂藏敖曹,故以名字之。
少與兄乾數為劫掠,鄉閭畏之,無敢違忤。
兄乾求博陵崔聖念女為婚,崔氏不許。
昂與兄往劫之,置女村外,謂兄曰:「何不行禮?」
於是野合而歸。
乾及昂等並劫掠,父次同常系獄中,唯遇赦乃出。
次同語人曰:「吾四子皆五眼,我死後豈有人與我一鍬土邪?」
及次同死,昂大起塚。
對之曰:「老公!子生平畏不得一鍬土,今被壓,竟知為人不?」
昂以建義初,兄弟共舉兵,既而奉魏莊帝旨散眾。
仍除通直散騎侍郎,封武城縣伯。
與兄乾俱為爾硃榮所黜,免歸鄉里。
一陰一養壯士,又行抄掠。
榮聞惡之,密令刺史元仲宗誘執昂,即送晉一陽一。
及入洛,將昂自隨,禁於駝牛署。
既而榮死,莊帝即引見勞勉之。
時爾硃世隆還一逼一宮闕,帝親臨大夏門指麾處分。
昂既免縲紲,被甲橫戈,與其從子長命,推鋒徑進,所向披一靡一。
帝及觀者,莫不壯之,即除直閣將軍,賜帛千疋。
昂以寇難尚繁,乃請還本鄉招集部曲,仍除通直散騎常侍,加北平將軍。
及聞莊帝見害,京師不守,遂與父兄據信都起兵。
爾硃世隆從叔殷州刺史羽生,率五千人掩至龍尾阪。
昂將十餘騎,不擐甲而馳之。
乾城守,繩下五百人追救,未及而昂已交兵,羽生敗走。
昂馬槊絕世,左右無不一當百,時人比之項籍。
神武至信都,開門奉迎。
昂時在外略地,聞之,以乾為婦人,遺以布裙。
神武使世子澄以子孫禮見之,昂乃與俱來。
後廢帝立,除冀州刺史以終其身。
仍為大都督,率眾從神武破爾硃兆於廣阿。
又討四胡於韓陵。
昂自領鄉人部曲王桃湯、東方老等三千人,神武將割鮮卑兵千餘人共相參合。
對曰:「敖曹所將部曲,練習已久,不煩更配。」
神武從之。
及戰,神武軍小卻,兆等方乘之。
昂與蔡俊以千騎自栗園出,橫擊,兆軍大敗。
是日,微昂等,神武幾殆。
太昌初,始之冀州。
尋加侍中、開府,進爵為侯。
及兄乾被殺,乃將十餘騎奔晉一陽一。
神武向洛一陽一,令昂為前驅。
武帝入關中,昂率五百騎倍道兼行,至崤、陝,不及而還。
尋行豫州刺史。
天平初,除侍中、司空公。
昂以兄乾薨此位,固辭不拜,轉司徒公。
好著小帽,世因稱司徒帽。
神武以昂為西南道大都督,逕趣商、洛。
昂度河祭河伯曰:「河伯,水中之神;高敖曹,地上之虎。
行經君所,故相決醉。」
時山道峻阻,巴寇守險,昂轉斗而進,莫有當鋒。
遂克上洛,獲西魏洛州刺史泉GC並將數十人,欲入藍田關。
會竇泰失利,神武召昂。
昂不忍棄眾,力戰全軍而還。
時昂為流矢所中,創甚,顧左右曰:「吾死無恨,恨不見季式作刺史耳!」神武聞之,馳驛啟季式為濟州刺史。
昂還,復為軍司、大都督,統七十六都督,與行台侯景練兵於武牢。
御史中尉劉貴時亦率眾在焉。
昂與北豫州刺史鄭嚴祖握槊,貴召嚴祖,昂不時遣,枷其使。
使者曰:「枷時易,脫時難。」
昂使以刀就枷刎之,曰:「何難之有?」
貴不敢校。
明日,貴與昂坐,外白河役夫多溺死。
貴曰:「頭錢價漢,隨之死。」
昂怒,拔刀斫貴。
貴走出還營,昂便鳴鼓會兵攻之。
侯景與冀州刺史萬俟受洛解之乃止。
時鮮卑共輕中華朝士,唯懌昂。
神武每申令三軍,常為鮮卑言;昂若在列時,則為華言。
昂嘗詣相府,欲直入,門者不聽,昂怒,引弓射之。
神武知而不責。
一性一好為詩,言甚陋鄙,神武每容之。
元年,進封京兆郡公,與侯景等同攻獨孤信於金墉。
與周文帝戰,敗於芒一陰一,死之。
是役也,昂使奴京兆候西軍。
京兆於傅婢強取昂佩刀以行,昂執殺之。
京兆曰:「三度救公大急,何忍以小事賜殺?」
其夜,夢京兆以血塗己。
寤而怒,使折其二脛。
時劉桃棒在勃海,亦夢京兆言訴得理,將公付賊。
桃棒知昂必死,遽奔焉。
昂心輕敵,建旗蓋以陵陣,西人盡銳攻之,一軍皆沒。
昂輕騎東走河一陽一城,太守高永洛先與昂隙,閉門不受。
昂仰呼求繩,又不得,拔刀穿闔,未徹,而追兵至。
伏於橋下。
追者見其從奴持金帶,問昂所在,奴示之。
昂一奮頭曰:「來,與爾開國公!」追者斬之以去。
先是,昂夢為此奴所殺,以告盧武,將殺之。
武諫乃止,果及難。
時年四十八。
桃棒會喪於路。
神武聞之,如喪肝膽,杖永洛二百。
西魏賞斬昂首者布絹萬段,歲歲稍與之,周亡猶未充。
贈太師、大司馬、太尉公、錄尚書事、冀州刺史,謚曰忠武。
西魏尋歸敖曹首,猶可識。
先是,有鵲巢於庭中地上,家人怪之,及其首函至,置正當巢處。
葬後,其妻張氏常見敖曹夜來旦去,有若生平。
傍人莫見,唯犬隨而吠之,歲余乃絕。
其故吏東方老為南兗州刺史,追慕其恩,為立祠廟。
靈像既成,頭上坼裂,改而更作,裂如初,見者咸稱神異。
子突騎嗣,早卒。
文襄復親簡昂諸子,以第三子道額嗣。
皇建初,追封昂永昌王,以道額襲。
武平末,開府儀同三司。
入周,為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中,卒於黃州刺史。
昂弟季式,字子通,亦有膽氣。
太昌初,累遷尚食典御,尋加驃騎大將軍。
天平中,為濟州刺史。
季式兄弟貴盛,並有勳於時,自領部曲千餘人,馬八百疋,衣甲器仗皆備,故能追督境內賊盜,多致克捷。
時濮一陽一人杜靈椿等,又一陽一平路叔文徒一黨一各為亂,季式並討平之。
有客嘗謂季式曰:「濮一陽一、一陽一平乃是畿內,何忽遣私軍遠戰?」
季式曰:「我與國家同安危,豈有見賊不討之理?若以此獲罪,吾亦無恨。」
芒山之敗,所親部曲請季式奔梁。
季式曰:「吾兄弟受國厚恩,與高王共定天下,一旦傾危而亡之,不義。」
是役也,兄昂歿焉。
興和中,行晉州事。
解州,仍鎮永安。
季式兄慎以武牢叛,遣信報季式。
季式奔告神武,神武待之如初。
武定中,除侍中,尋加冀州大中正、都督。
以前後功,加儀同三司。
天保初,封乘氏縣子。
尋遷太常卿。
仍為都督,隨司徒潘樂征江、淮間。
為私使樂人於邊境交易,還京,坐被禁止。
尋赦之。
四年夏,發疽卒。
贈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謚曰恭穆。
季式豪率好酒,又恃舉家勳功,不拘檢節。
與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游款。
在濟州夜飲,憶元忠,開城門,令左右乘驛馬持一壺酒往光州勸之。
朝廷知而容之。
兄慎叛後,少時解職。
黃門郎司馬消難,左僕射子如之子,又是神武婿,勢盛當時。
因退食暇,尋季式,酣歌留宿。
旦日,重門並關,消難固請去。
季式曰:「君以地勢脅我邪?」
消難拜謝請出,終不見許。
酒至,不肯飲。
季式索車輪括消難頸,又更索一車輪自括頸,引滿相勸。
消難不得已,笑而從之。
方俱脫車輪,更留一宿。
及消難出,方具言之。
文襄輔政,白魏帝,賜消難美酒數石,珍羞十輿,並令朝士與季式親狎者,就季式宅宴集。
其被優遇如此。
自昂起兵,為羽翼者,有呼延族、劉貴珍、劉長秋、東方老、劉士榮、成五彪、韓願生、劉桃棒。
隨其建義者,有李希光、劉叔宗、劉孟和等。
名顯可知者,列之後雲。
東方老,安德鬲人,與昂為部曲。
文宣受禪,封一陽一平縣伯,位南兗州刺史。
後與蕭軌等度江,沒。
李希光,勃海蓨人,初隨高乾起兵,後位儀同三司、揚州刺史。
文宣責陳武帝廢蕭明,命儀同蕭軌率希光、東方老、裴英起、王敬寶步騎數萬,以天保七年三月度江,襲克石頭城。
五將名位相侔,英起以侍中為軍司,蕭軌與希光並為都督。
軍中抗禮,動必乖張。
頓軍丹楊城下,遇霖雨五十餘日,故致敗。
將卒俱死,軍士得還者十二三。
劉叔宗名纂,樂陵平昌人,歸昂,位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劉孟和名協,浮一陽一饒安人,聚眾附昂兄弟,位終大丞相司馬,坐事死。
其餘並不知所終雲。
神武初起兵,范一陽一盧曹亦以勇力稱,為爾硃氏守,據薊。
神武厚禮召之,以昂相擬,曰:「宜來,與從叔為二曹。」
曹慍曰:「將田舍兒比國士。」
遂率其徒自薊入海島。
得長人骨,以髑髏為馬皁;脛長丈六尺,以為二槊。
送其一於神武,諸將莫能用,唯彭樂強舉之。
未幾,曹遇疾,恫聲聞於外。
巫言海神為崇,遂卒。
其徒五百人皆服斬衰,葬畢潛散。
曹身長九尺,鬢面甚雄,臂一毛一逆如豬鬣,力能拔樹。
一性一弘毅方重,常從客雅服,北州敬仰之。
嘗臥疾,猶申足以舉二人。
蠕蠕寇范一陽一,曹登城射之,矢出三百步,投弓於外,群虜莫能彎,乃去之。
時有沙門曇贊,號為神力,唯曹與之角焉。
曇贊聞叫一聲則勝。
論曰:高允踐危禍之機,抗雷電之氣,處死夷然,忘身濟難,卒悟明主,保己全名。
自非體鄰知命,鑒昭窮達,亦何能若此。
宜光一寵一四世,終享百齡。
有魏以來,斯人而已。
僧裕藝用有聞,聿修之義。
世禮貪而無道,能無及乎?子集學業優道,知名前世,儒俊之風,門舊不殞。
德正受終之際,契協亂臣,雖鍾一婬一虐,而名亦茂矣!乾邕兄弟,不階尺土之資,奮臂河朔,自致勤王之舉,神武因之,以成霸業。
但以非穎川元從,異豐沛故人,腹心之寄,有所未允。
露其啟疏,假手天誅,枉濫之極,莫或過此。
昂之膽力,氣冠萬夫,韓陵之下,風飛電擊。
然則齊氏元功,一門而已。
其餘托而義唱,亦足稱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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