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列傳第三十二:崔光,清河人,本名孝伯,字長仁,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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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列傳第三十二

北史

列傳第三十二

崔光子劼弟子鴻 崔亮從弟光韶 叔祖道固

崔光,清河人,本名孝伯,字長仁,孝文賜名焉。

祖曠,從慕容德南度河,居青州之時水。

慕容氏滅,仕宋為樂陵太守。

於河南立冀州,置郡縣,即為東清河鄃人。

縣分易,更為南平原貝丘人也。

父靈延,宋長廣太守,與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魏軍。

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光年十七,隨父徙代。

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

太和六年,拜中書博士、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再遷給事黃門侍郎。

甚為孝文所知待,常曰:「孝伯才浩浩如黃河東注,固今日之文宗也。」

以參贊遷都謀,賜爵朝一陽一子。

拜散騎常侍,著作如故,兼太子少傅。

又以本官兼侍中、使持節為陝西大使,巡方省察。

所經述敘古事,因賦詩三十八篇。

還,仍兼侍中。

以謀謨之功,進爵為伯。

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見於色。

有毀惡之者,必善言以報,雖見誣謗,終不自申曲直。

皇興初,有同郡二人並被掠為奴婢,後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贖免。

孝文聞而嘉之。

雖處機近,未曾留心文案,唯從容論議,參贊大政而已。

孝文每對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無意外咎譴,二十年後當作司空。」

其見重如是。

宣武即位,正除侍中。

初,光與李彪共撰國書,太和之末,彪解著作,專以史事任光。

彪尋以罪廢。

宣武居諒闇,彪上表求成《魏書》,詔許之,彪遂以白衣於秘書省著述。

光雖領史官,以彪意在專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讓彪。

宣武不許。

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

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詔散騎侍郎趙邕以問光。

光表曰:

臣謹案《漢書·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雞化為雄,一毛一變而不鳴不將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

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乘君之威,以害政事,猶石顯也。

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共效也。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皆似雄,但頭冠上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

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

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

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

若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

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於賦役,人多叛者。

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今之雞狀不同,其應頗相類矣。

向、邕並博達之士,考物驗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

臣以邕言推之,翅足眾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

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易制御也。

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凶。

明君睹之而懼,乃能招福,闇主視之彌慢,所用致禍。

《詩》、《書》、《春秋》、秦、漢之事多矣,此皆陛下所觀者。

今或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

比者南境死亡千計,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歿為怨傷之魂。

義一陽一屯師,盛夏未反;荊蠻狡猾,徵人淹次。

東州轉輸,多往無還,百姓困窮,絞縊以殞。

北方霜降,蠶婦輟事。

群生憔悴,莫甚於今。

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諫之時。

司寇行戮,君為之不一舉,陛下為人父母,所宜矜恤。

國重戎戰,用兵猶火,內外怨弊,易以亂離。

陛下縱一欲忽天下,豈不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誠願陛下留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

往者鄧通、董賢之盛,一愛一之正所以害之。

又躬饗如罕,宴宗或闕,時應親享郊廟,延敬諸父。

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發慈旨,撫振貧瘼。

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以安身。

博采芻蕘,進賢黜佞,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禎祥集矣。

帝覽之大悅。

後數日而茹皓等並以罪失伏法,於是禮光逾重。

二年八月,光表曰:「去二十八日,有物出於太朽之西序,敕以示臣。

臣案其形,即《莊子》所謂『蒸成菌』者也。

又云『朝菌不終晦朔』。

雍門周所稱「磨蕭斧而伐朝菌」,指言蒸氣鬱長,非有根種,柔脆之質,雕殞速易,不延旬月,無擬蕭斧。

又多生墟落穢濕之地,罕起殿堂高華之所。

今極宇崇麗,壇築工密,翼朽弗加,沾濡不及,而茲菌欻構,厥狀扶疏,誠足異也。

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以為敗亡之象。

然懼災修德,鹹致休慶,所謂家利而怪先,國興而妖豫。

是故桑穀拱庭,太戊以昌;雊雉集鼎,武丁用熙。

自比鴟鵲巢於廟殿,梟鵩鳴於宮寢,菌生賓階軒坐之正,准諸往記,信可為誡。

且東南未靜,兵革不息,郊甸之內,大旱跨時,人勞物悴,莫此之甚。

承天子育者所宜矜恤。

伏願陛下追殷二宗感變之意,側躬聳誠,惟新聖道,節夜飲之忻,強朝御之膳,養方富之年,保金玉之一性一,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於山嶽。」

四年,除中書舍人。

永平元年秋,將誅元愉妾李氏,群官無敢言者。

敕光為詔,光逡巡不作,奏曰:「伏聞當刑元愉妾李,加之屠割。

妖惑扇亂,誠合此罪。

但外人竊雲,李今懷妊,例待分產。

且臣尋諸舊典,兼推近事,戮至刳胎,謂之虐刑,桀、紂之主,乃行斯事。

君舉必書,義無隱諱,酷而乖法,何以示後?陛下春秋已長,未有儲體,皇子襁褓,至有夭失。

臣之愚識,知無不言,乞停李獄,以俟育孕。」

帝納之。

延昌元年,遷中書監,侍中如故。

二年,宣武幸東宮,召光與黃門甄琛、廣一陽一王深等並賜坐,詔光曰:「卿是朕西台大臣,當令為太子師傅。」

光起拜固辭,詔不許。

即令明帝出焉,從者十餘人,敕以光為傅之意,令明帝拜光。

光又拜辭,不當受太子拜,復不蒙許。

明帝遂南面再拜。

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畢拜。

光北面立,不敢答拜,唯西面拜謝而出。

於是賜光繡采一百匹,琛、深各有差。

尋授太子少傅,遷右光祿大夫,侍中、監如故。

四年正月,宣武夜崩,光與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迎明帝於東宮,安一撫內外,光有力焉。

帝崩後二日,廣平王懷扶疾入臨,以母弟之親,逕至太極西廡,哀慟禁內。

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

諸人皆愕然相視,無敢抗對者。

光獨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初崩,太尉趙熹橫劍當階,推下親王故事,辭色甚厲。

聞者莫不稱善,壯光理義有據。

懷聲淚俱止,云:「侍中以古事裁我,我不敢不服。」

於是遂還,頻遣左右致謝。

初,永平四年,以黃門郎孫惠蔚代光領著作。

惠蔚首尾五歲,無所厝懷。

至是,尚書令、任城王澄表光宜還史任。

於是詔光還領著作,遷特進。

以奉迎明帝功,封博平縣公,領國子祭酒,詔乘步挽於雲龍門出入。

尋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靈太后臨朝後,光累表遜位。

於忠擅權,光依附之。

及忠稍被疏黜,光並送章綬冠服茅土,表至十餘上,靈太后優答不許。

有司奏追於忠及光封邑。

熙平元年二月,太師、高一陽一王雍等奏舉光授明帝經。

初,光有德於靈太后。

四月,更封光平恩縣侯,以朝一陽一伯轉授第三子勖。

其月,敕賜羊車一乘。

時靈太后臨朝,每於後園親執弓矢,光乃表上中古婦人文章,因以致諫。

是秋,靈太后頻幸王公第宅,光表諫曰:「《禮記》云:諸侯非問疾弔喪,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為謔。

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

夫人父母在,有時歸寧;親沒,使卿大夫聘。

《春秋》紀陳、宋、齊之女並為周王后,無適本國之事。

是制深於士大夫。

許嫁唁兄,又義不得,衛女思歸,以禮自抑,《載馳》、《竹竿》所為作也。

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為宰輔,後猶御武帷以接群臣,示男一女之別,國之大節。

伯姬待姆,安就炎燎;樊姜候命,忍赴洪流。

《傳》皆綴集,以垂來訓。

昨軒駕頻出,幸馮翊君、任城王第。

雖漸中秋,餘熱尚蒸。

衡蓋往還,聖躬煩倦。

左右僕侍,眾過千百,扶衛跋涉,袍鉀在身。

昔人稱陛下甚樂,臣等至苦,或其事也。

但帝族方衍,勳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

陛下遵酌前王,貽厥後矩,天下為公,億兆己任。

專薦郊廟,止決大政,輔神養和,簡息游幸,則率土屬賴,令生仰悅矣。」

神龜元年,光表曰:「尋石經之作,起自炎劉,昔來雖屢經戎亂,猶未大崩侵。

如聞往者刺史臨州,多構圖寺,官私顯隱,漸加肅撤。

由是經石彌減,文字增缺。

今求遣國子博士一人堪任幹事者,專主周視,驅禁田牧,制其踐穢,料閱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補綴。」

詔曰:「此乃學者之根原,不朽之永格,便可一依公表。」

光乃令國子博士李郁與助教韓神固、劉燮等勘校石經,其殘缺,計料石功,並字多少,欲補修之。

後靈太后廢,遂寢。

二年八月,靈太后幸永寧寺,躬登九層佛圖。

光表諫曰:「伏見親升上級,佇蹕表剎之下,祗心圖構,誠為福善,聖躬玉趾,非所踐陟。

臣庶恇惶,竊謂未可。」

九月,靈太后幸嵩山佛寺,光上表諫,不從。

正光元年冬,賜光幾杖衣服。

二年春,明帝親釋奠國學,光執經南面,百寮陪列。

司徒、京兆王繼頻上表以位讓光。

四月,以光為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如故。

光表固辭,歷年終不肯受。

八月,獲禿鶖於宮內,詔以示光。

光表曰:「此即《詩》所謂『有鶖在梁』。

解云「禿鶖也」,貪惡之鳥,野澤所育,不應入於殿廷。

昔魏氏黃初中,有鵜鶘集於靈芝池,文帝下詔,以曹恭公遠君子,近小人,博求賢俊,太尉華歆由此遜位而讓管寧者也。

臣聞野物入捨,古人以為不善。

是以張臶惡任,賈誼忌鵩。

鵜鶘暫集而去,前王猶為至誠,況今親入宮禁,為人所獲,方被畜養,晏然不以為懼。

准諸往義,信有殊矣。

饕餮之禽,必資魚肉,菽麥稻粱,時或餐啄,一食之費,容過斤鎰。

今春夏一陽一旱,谷糴稍貴,窮窘之家,時有菜色。

陛下為人父母,撫之如傷,豈可棄人養鳥,留意於丑形惡聲哉!衛侯好鶴,曹伯一愛一雁,身死國滅,可為寒心。

願遠師殷宗,近法魏祖,修德進賢,消災集慶,放無用之物,委之川澤,取樂琴書,頤養神一性一。」

明帝覽表大悅,即棄之池澤。

冬,詔光與安豐王延明議定服章。

三年六月,詔光乘步挽至東西上閣。

九月,進位太保,光又固辭。

光年耆多務,病疾稍增。

而自強不已,常在著作,疾篤不歸。

四年十月,帝親臨光疾,詔斷賓客,中使相望,為止聲樂,罷諸游眺,拜長子勵為齊州刺史。

十一月,疾甚,敕子侄等曰:「吾荷先帝厚恩,位至於此,史功不成,歿有遺恨。

汝等速可送我還宅。」

氣力雖微,神明不亂,至第而薨,年七十三。

明帝聞而悲泣,中使相尋,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匹百斤,大鴻臚監護喪事。

車駕親臨,撫一屍一慟哭,御輦還宮,流涕於路,為減常膳,言則追傷,每至光坐講讀之處,未曾不改容淒悼。

贈太傅,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

又敕加後部鼓吹、班劍,依太保廣一陽一王故事,謚文宣。

明帝祖喪建春門外,望轜哀感,儒者榮之。

初,光太和中依宮商角徵羽本音而為五韻詩,以贈李彪。

彪為十二次詩以報光。

光又為百三郡國詩以答之。

國別為卷,為百三卷焉。

光寬和慈善,不忤於物,進退沈浮,自得而已。

常慕胡廣、黃瓊為人,故為氣概者所不重。

始領軍於忠,以光舊德,事之。

元叉於光亦深宗敬。

及郭祚、裴植見殺,清河王懌遇禍,光隨時俯仰,竟不匡救,於是天下譏之。

自從貴達,罕所申薦,曾啟其女婿彭城劉敬徽,雲敬徽為荊州五隴戍主,女隨夫行,常慮寇抄,南北分張,乞為徐州長兼別駕,暫集京師。

明帝許之。

時人比之張禹。

光初為黃門則讓宋弁;為中書監讓汝南王悅;為太常讓劉芳;為少傅讓元暉、穆紹、甄琛;為國子祭酒讓清河王懌、任城王澄;為車騎、儀同讓江一陽一王繼,又讓靈太后父胡國珍,皆顧望時情,議者以為矯飾。

崇信佛法,禮拜讀誦,老而逾甚。

終日怡怡,未曾恚忿。

曾於門下省晝坐讀經,有鴿飛集膝前,遂入於懷。

緣臂上肩,久之乃去。

道俗讚詠詩頌者數十人。

每為沙門、朝貴請講《維摩》、《十地經》,聽者常數百人。

即為二經義疏三十餘卷,識者知其疏略。

凡所為詩賦銘贊誄頌表啟數百篇,五十餘卷,別有集。

光子勵,字彥德。

器學才德,最有父風。

舉秀才,中軍彭城王參軍、秘書郎中,以父光為著作,固辭不拜。

後除中書侍郎。

領軍將軍元叉為明堂大將,以勵為長史。

與從兄鴻俱有名於世。

父光疾甚,拜征虜將軍、齊州刺史。

侍父疾,衣不解一帶;及薨,孝明每加存慰。

光葬本鄉,詔遣主書張文伯宣吊。

孝昌元年,除太尉長史,襲父爵。

建義初,遇害河一陰一。

贈侍中、衛將軍、青州刺史。

勵弟劼。

劼字彥玄,少清虛寡慾,好學有家風。

魏末,累遷中書侍郎。

興和三年,兼通直散騎常侍,使於梁。

天保初,以議禪代,除給事黃門侍郎,加國子祭酒,直內省,典機密。

清儉勤慎,甚為齊文宣所知。

拜南青州刺史,有政績。

入為秘書監、齊州大中正,遷並省度支尚書,俄授京省。

尋轉五兵尚書,監國史。

台閣之中,見稱簡正。

武成之將禪後主,先以問劼,劼諫以為不可。

由是忤意,出為南兗州刺史。

代還,重為度支尚書、儀同三司,食文登縣干。

尋除中書令,加開府,待詔文林館,監修撰新書。

卒,贈齊州刺史、尚書左僕射,謚文貞。

初,和士開擅朝,曲求物譽,諸公因此頗為子弟干祿。

世門之胄。

多處京官,而劼二子拱、摠並為外任。

弟廓之從容謂劼曰:「拱幸得不凡,何不在省一愛一中清華之所,而並出外籓?」

劼曰:「立身來,恥以言自達。

今若進兒,與身何異!」卒無所求。

聞者莫不歎服。

劼常恨魏收書,欲更作編年紀,而才思竟不能就。

光弟敬友,本州從事。

頗有受納,御史案之。

乃與守者俱逃。

後除梁郡太守,會遭所生憂,不拜。

敬友一精一心佛道,晝夜誦經,免喪之後,遂菜食終身。

恭寬接下,修身厲節。

自景明已降,頻歲不登,饑寒請丐者,皆取足而去。

又置逆旅於肅然山南大路之北,設食以供行者。

卒於家。

弟子鴻。

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稍遷尚書都兵郎中。

詔太師、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學才明者三十人,議定律令於尚書上省,鴻與光俱在其中,時論榮之。

後為三公郎中,加員外散騎常侍。

延昌二年,將大考百寮,鴻以考令於體例不通,乃建議曰:「竊惟昔者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揚清激濁。

故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

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升陟,數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當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

故能時收多士之譽,國號豐賢之美。

竊見景明以來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轉一階。

貴賤內外,萬有餘人,自非犯罪,不問賢愚,莫不上中,才與不肖,比肩同轉。

雖有善政如黃、龔,儒學如王、鄭,才史如班、馬,文章如張、蔡,得一分一寸,必為常流所攀,選曹亦抑為一概,不曾甄別。

琴瑟不調,改而更張,雖明旨已行,猶宜消息。」

武帝不從。

三年,鴻以父憂解任,甘露降其廬前樹。

十一月,宣武以本官征鴻。

四年,復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樹。

後遷中散大夫、高一陽一王友,仍領郎中。

正光元年,加前將軍,修孝文、宣武《起居注》。

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

臨薨,言鴻於孝明。

五年,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

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

鴻在史甫爾,未有所就。

尋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

鴻弱冠便有著述志。

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

以劉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孑、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皓、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

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

宣武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至,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

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訖,不奏聞。

鴻後典起居,乃妄載其表曰:

臣聞帝王之興也,雖誕應圖菉,然必有驅除,蓋所以翦彼厭政,成此樂推。

故戰國紛紜,年過十紀,而漢祖夷殄群豪,開四百之業。

歷文、景之懷柔蠻夏,世宗之奮揚威武,始得涼、朔同文,、越一軌。

於是談、遷感漢德之盛,痛諸史放絕,乃鈐括舊書,著成《太史》,所謂緝茲人事,光彼天時之義也。

昔晉惠不競,華戎亂起,三帝受制於一奸一臣,二皇晏駕於非所,五都蕭條,鞠為煨燼。

趙、燕既為長蛇,遼海緬成殊域,中原無主,八十餘年。

遺晉僻遠,勢略孤微,人殘兵革,一靡一所歸控。

皇魏龍潛幽、代,內修德政,外抗諸偽,並、冀之人,懷寶之士,襁負而至者日月相尋。

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運,應天順人,龍飛受命。

太宗必世重光,業隆玄默。

世祖雄才力睿略,闡曜威靈,農戰兼修,掃清氛穢。

歲垂四紀,而寰宇一同,百姓始得陶然蘇息,欣於堯、舜之代。

自晉永寧以後,雖所在稱兵,競自尊樹,而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

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乖會之道,亦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

但諸史殘缺,體例全虧,編錄紛謬,繁略失所,宜審正同異,定為一書。

誠知敏謝允南,才非承祚,然《國志》、《史考》之美,竊亦輒所庶幾。

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諸國舊史,屬遷京甫爾,率多分散,求諸公私,驅馳數歲。

及臣家貧祿微,唯任孤力,至於書寫所資,每不周接。

暨正始元年,寫乃向備。

謹於吏案之暇,草構此書,區分時事,各系本錄。

稽以長歷,考諸舊志,刪正差謬,定為實錄,商較大略,著《春秋》百篇。

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

唯常琚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所以未及善成。

輟筆私求,七載於今。

此書本江南撰錄,恐中國所無,非臣私力所能終得。

其起兵僭號,事之始末,乃亦頗有,但不得此書,懼簡略不成。

久思陳奏,乞敕緣邊求采,但愚賤無因,不敢輕輒。

散騎常侍、太常少卿、荊州大中正趙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聞。

奉敕欣惶,慶懼兼至。

今謹以所訖者附臣邕呈奏。

臣又別作《序例》一卷、《年志》一卷,仰表皇朝統括大義,俯明愚臣著錄微體。

徒竊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無一可觀,簡御之日,伏深慚悸。

鴻意如此。

自正光以前,不敢顯行其書。

自後以其伯光貴重當朝,知時人未能發明其事,乃頗傳讀。

然鴻經綜既廣,多有違謬。

至道武天興二年,姚興改號鴻始,而鴻以為改在元年;明元永興二年,慕容超禽於廣固,鴻又以為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敗於長安,而鴻亦以為滅在元年。

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子子元,秘書郎。

後永安中,乃奏其父書,稱:「臣亡考散騎常侍、黃門侍郎、前將軍、齊州大中正鴻,正始之末,任屬記言,撰緝餘暇,乃刊著趙、燕、秦、夏、西涼、乞伏、西蜀等遺載,為之贊序,褒貶評論。

先朝之日,草構悉了,唯有李雄蜀書,搜索未獲,闕茲一國,遲留未成。

去正光三年,購訪始得,討論適訖,而先臣棄世。

凡十六國,名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為備悉。

未曾奏上,弗敢宣流。

今繕寫一本,敢以仰呈,乞藏秘閣,以廣異家。」

子元後謀反,事發逃竄,會赦免,尋為其叔鶤所殺。

光從祖弟長文,字景翰。

少亦徙於代都,聰敏有學識。

永安中,累遷平州刺史,以老還家,專讀佛經,不關世事。

卒,贈齊州刺史,謚曰貞。

子懋,字德林,徐州征東府長史。

長文從弟庠,字文序,有干用。

為東郡太守,元顥寇一逼一郡界,庠拒不從命,棄郡走還鄉里。

孝莊還宮,賜爵平原伯,拜穎川太守,頗有政績。

永熙初,除東徐州刺史。

二年,為城人王早、蘭寶等所害。

後贈驃騎將軍、吏部尚書、齊州刺史。

子罕襲爵,齊受禪,例降。

光族弟榮先,字隆祖。

涉歷經史,州辟主簿。

子鐸,有文才,位中散大夫。

鐸弟覲,羽林監。

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魏中尉琰之後也。

高祖瓊,為慕容垂車騎屬。

曾祖輯,南徙青州,因仕宋為太山太守。

祖修之,清河太守。

父元孫,尚書郎。

青州刺史沈文秀之叛,宋明帝使元孫討之,為文秀所害。

亮母房攜亮依其叔祖冀州刺史道固於歷城,及慕容白曜平三齊,內徙桑乾為平齊人。

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

居貧,傭書自業。

時隴西李沖當朝任事,亮族兄光往依之,謂亮曰:「安能久事筆硯而不往托李氏也?彼家饒書,因可得學。」

亮曰:「弟妹饑寒,豈容獨飽?自可觀書於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光言之於沖,沖召亮與語,因謂曰:「比見卿先人《相命論》,使人胸中無復怵迫之念。

今遂亡本,卿能記之不?」

亮即為誦之,涕淚交零,聲韻不異。

沖甚奇之,迎為館客。

沖謂其兄子彥曰:「大崔生寬和篤雅,汝宜友之;小崔生峭整清徹,汝宜敬之,二人終將大至。」

沖薦之為中書博士,轉議郎,尋遷尚書二千石。

孝文在洛,欲創革舊制,選置百官,謂群臣曰:「與朕舉一吏部郎,必使才望兼允者,給卿三日假。」

又一日,孝文曰:「朕已得之,不煩卿輩也。」

驛征亮兼吏部郎。

俄為太子中舍人,遷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

亮雖歷顯任,其妻不免親事舂簸,孝文聞之,嘉其清貧,詔帶野王令。

孝明親政,遷給事黃門侍郎,仍兼吏部郎,領青州大中正。

亮自參選事,垂將十年,廉慎明決,為尚書郭祚所委,每云:「非崔郎中選事不辦。」

尋除散騎常侍,仍為黃門。

遷度支尚書,領御史中尉。

白遷都之後,經略四方,又營洛邑,費用甚廣。

亮在度支,別立條格,歲省億計。

又議修汴、蔡三渠以通邊運,公私賴焉。

侍中、廣平王懷以母弟之親,左右不遵憲法,敕亮推究。

宣武禁懷不通賓客者久之。

後因宴集,懷侍親使忿,欲陵突亮。

亮乃正色責之,即起於宣武前脫冠請罪,遂拜辭欲出。

宣武曰:「廣平粗疏,向來又醉,卿之所悉,何乃如此也!遂詔亮復坐,令懷謝焉。

亮外雖方正,內亦承候時情。

宣傳左右郭神安頗被宣武識遇,以弟托亮,亮引為御史。

及神安敗後,因集禁中,宣武令兼侍中盧昶宣旨責亮曰:「在法官,何故受左右囑請!」亮拜謝而已,無以上對。

轉都官尚書,又轉七兵,領廷尉卿,加散騎常侍。

徐州刺史元昺撫御失和,詔亮馳驛安一撫。

亮至,劾昺處以大辟,勞賚綏慰,百姓帖然。

除安西將軍、雍州刺史。

城北渭水淺不通船,行人艱阻。

亮謂寮佐曰:「昔杜預乃造河梁,況此有異長河,且魏、晉之日,亦自有橋。

吾今決欲營之。」

鹹曰:「水淺,不可為浮橋;泛長無恆,又不可施柱。

恐難成立。」

亮曰:「昔秦居鹹一陽一,橫橋度渭,以像閣道,此即以柱為橋。

今唯慮長柱不可得耳。」

會天大雨,山水暴至,浮出長木數百根,籍此為用,橋遂成立。

百姓利之,至今猶名崔公橋。

亮一性一公清,敏於斷決,所在並號稱職,三輔服其德政。

宣武嘉之,詔賜衣馬被褥。

後納其女為九嬪,征為太常卿,攝吏部事。

孝明初,出為定州刺史。

梁左游擊將軍趙祖悅率眾據硤石,詔亮假鎮南將軍,齊王蕭寶夤鎮東將軍,章下王融安南將軍,並使持節,督諸軍以討之。

靈太后勞遣亮等,賜戎服雜物。

亮至硤石,祖悅出城逆戰,大破之。

祖悅復於城外置二柵,欲拒軍,亮焚擊破之。

亮與李崇為水陸之期,日日進攻,而崇不至。

及李平至,崇乃進軍,共平硤石。

靈太后賜亮璽書曰:「硤石既平,大勢全舉,淮堰孤危,自將奔遁。

若仍敢遊魂,此當易以立計。

禽翦蟻徒,應在旦夕。

將軍推轂所馮,親對其事,處分經略,宜共協齊,必令得掃蕩之理,盡彼遺燼也。

隨便守禦,及分度掠截,扼其咽喉,防塞走路,期之全獲,無令漏逸。

若畏威降首者,自加蠲宥,以仁為本,任之雅算。」

以功進號鎮北將軍。

李平部分諸軍,將水陸兼進,以討堰賊。

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而發。

平表亮輒還京,失乘勝之機,闕水陸之會,今處亮死,上議。

靈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

但吾攝御萬機,庶茲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

及平至,亮與爭功禁中,形於聲色。

尋除殿中尚書,遷吏部尚書。

時羽林新害張彝之後,靈太后令武官得依資入選。

官員既少,應選者多,前尚書李韶循常擢人,百姓大為怨。

亮乃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雖復官須此人,停日後者終不得。

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

沈滯者皆稱其能。

亮外甥司空諮義劉景安書規亮曰:「殷、周以鄉塾貢士,兩漢由州郡薦才,魏、晉因循,又置中正。

諦觀在昔,莫不審舉,雖未盡美,足應十收六七。

而朝廷貢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

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業,空辨氏姓高下。

至於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一精一。

而舅屬當銓衡,宜須改張易調。

如何反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復修厲名行哉?」

亮答書曰:

汝所言乃有深致。

吾乘時徼幸,得為吏部尚書。

當其壯也,尚不如人,況今朽老,而居帝難之任。

常思同升舉直,以報明主之恩;盡忠竭力,不為貽厥之累。

昨為此格,有由而然。

今已為汝所怪,千載之後,誰知我哉!可靜念吾言,當為汝論之。

吾兼正六為吏部郎,三為尚書,銓衡所宜,頗知之矣。

但古今不同,時宜須異。

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書,尚書據狀,量人授職,此乃與天下群賢共爵人也。

吾謂當爾之時,無遺才、無濫舉矣,而當猶雲十收六七。

況今日之選,專歸尚書,以一人之鑒,照察天下,劉毅所云一吏部、兩郎中而欲究鏡人物,何異以管窺天而求其博哉!今勳人甚多,又羽林入選。

武夫崛起,不解書計,唯可擴一弩一前驅,指蹤捕噬而已。

忽令垂組乘軒,求其烹鮮之效,未曾一操一刀,而使專割。

又武人至多,官員至少,不可周溥。

設令十人共一官,猶無官可授,況一人望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執,不宜使武人入選,請賜其爵,厚其祿。

既不見從,是以權立此格,限以停年耳。

昔子產鑄刑書以救敝,叔向譏之以正法,何異汝以古禮難權宜哉?仲尼云:「德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

吾之此指,其由是也。

但令當來君子,知吾意焉。

後甄琛、元修義、城一陽一王徽相繼為吏部尚書,利其便己,踵而行之。

自是賢愚同貫,涇、渭無別。

魏之失才,從亮始也。

歷侍中、太常卿、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

時劉騰擅權,亮托妻劉氏,傾身事之。

故頻年之中,名位隆赫。

有識者譏之。

轉尚書僕射,加散騎常侍。

疽發於背,明帝遣舍人問疾,亮上表乞解僕射,詔不許。

尋卒。

詔給東園秘器,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謚曰貞烈。

亮在雍州,讀《杜預傳》,見其為八磨,嘉其有濟時用,遂教人為碾。

及為僕射,奏於張方橋東堰谷水,造磑磨數十區,其利十倍,國用便之。

亮有三子,士安、士和、士泰,並強士,善於當世。

士安歷尚書北部郎,卒於諫議大夫,贈左將軍、光州刺史。

無子,弟士和以子乾亨繼。

乾亨,武定中,尚書都兵郎中。

士和初為司空主簿。

蕭寶夤之在關中,高選寮佐,以為都督府長史。

時莫折念生遣使詐降,寶夤表士和兼度支尚書為隴右行台,令入秦撫一慰,為念生所害。

士泰歷給事中、司空從事中郎、諫議大夫、司空司馬。

明帝末,荊蠻侵斥,以士泰為龍驤將軍、征蠻別將。

事平,以功賜爵五等男。

建義初,遇害於河一陰一,贈都督、青州刺史,謚曰文肅。

了肇師襲爵。

肇師少時疏放,長遂變節,更成謹厚。

涉獵經史,頗有文思。

天平初,以通直散騎侍郎為尉勞青州使,至齊州界,為土賊崔迦葉等拘,欲一逼一與同事。

肇師執志不動,喻以禍福,賊遂捨之。

仍巡慰青部而還。

肇師以從弟乾亨同一居,事伯母甚謹。

齊文襄嘗言肇師合誅,左右問其故,曰:「崔鴻《十六國春秋》述諸僭偽而不及江東。」

左右曰:「肇師與鴻別族。」

乃止。

天保初,以參定渾代禮儀,封襄城縣男,仍兼中書侍郎,卒。

始鄴下有薛生者,能相人,言趙彥琛當大貴。

肇師因問己,答曰:「公門望雖高,爵位不及趙。」

終如其言。

亮弟敬默,奉朝請,卒於征虜長史,贈南一陽一太守。

子思韶。

從亮征硤石,以軍功賜爵武城子,為冀州別駕。

敬默弟敬遠,以其賤出,殊不經紀,論者譏焉。

光韶,亮從父弟也。

父幼孫,太原太守。

光韶事親以孝悌。

初除奉朝請,光韶與弟光伯孿生,一操一業相侔,特相友一愛一,遂經吏部尚書李沖,讓官於光伯,辭色懇至。

沖為奏聞,孝文嘉而許之。

太和二十年,以光韶為司空行參軍,復請讓從叔和,曰:「臣誠微賤,未登讓品,屬逢皇朝,恥無讓德。」

和亦謙退,辭而不當。

孝文善之,遂以和為廣陵王國常侍。

尋敕光韶秘書郎,掌校華林御書。

累遷青州中從事。

後為司空騎兵參軍,又兼司徒戶曹。

出為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訪焉。

遷青州平東府長史。

府解,敕知州事。

光韶清直明斷,吏人畏一愛一之。

入為司空從事中郎,以母老解官歸養,賦詩展意,朝士屬和者數十人。

久之,征為司徒諮議,固辭不拜。

光韶一性一嚴,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

至於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人十餘萬眾攻一逼一州郡,刺史元俊憂不自安。

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之。

時一陽一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確然。

賊退之後,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使慰勞。

尋為東道軍司。

及元顥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一靡一。

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在坐之人,莫不失色。

光韶獨抗言曰:「元顥受制梁國,稱兵本朝,亂臣賊子,曠代少疇。

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

等荷朝眷,未敢仰從。」

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前郢州刺史房叔祖、征士張僧皓鹹云:「軍司議是。」

欣乃斬顥使。

尋征輔國將軍,再遷廷尉卿。

秘書監祖瑩以贓罪被劾。

光韶必欲致之重法,太尉城一陽一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吏部尚書李神俊、侍中李彧並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

光韶正色曰:「朝賢執事,於舜之功,未聞其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

其執意不回如此。

永安據亂,遂還鄉里。

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於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

家足於財,而一性一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

始光韶在都,同裡人王蔓於夜遇盜,害其二子。

孝莊詔黃門高道穆,令加檢捕,一坊之內,家別搜索。

至光韶宅,綾絹錢布匱篋充積。

議者譏其矯嗇。

其家資產,皆光伯所營。

光伯亡,悉焚其契。

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

光韶曰:「此亡弟相貸,僕不知也。」

竟不納。

刺史元弼前妻,是光韶之繼室兄女。

弼貪婪不法,光韶以親情亟相非責,弼銜之。

時恥翔反於州界,弼誣光韶子通與賊連結,囚其閤家,考掠非理。

而光韶與之辨爭,詞色不屈。

會樊子鵠為東道大使,知其見枉,理出之。

時人勸令詣樊陳謝,光韶曰:「羊舌大夫已有成事,何勞往也!」子鵠亦歎尚之。

後刺史侯深代下,疑懼,謀為不軌。

夜劫光韶,以兵脅之,責以謀略。

光韶曰:「凡起兵須有名義,使君今日舉動,直是作賊耳,知復何計!」深雖恨之,敬而不敢害。

尋除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不起。

光韶以世道屯邅,朝廷屢變,閉門卻掃,吉凶斷絕。

誡子孫曰:「吾自謂立身無慚古烈,但以祿命有限,無容希世取進。

在官以來,不冒一級,官雖不達,經為九卿。

且吾平生素業,足以遺汝,官閥亦何足言也。

吾既運薄,便經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

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後,不須合也。

然贈謚之及,出自君恩,豈容子孫自求之也?勿需求贈。

若違吾志,如有神靈,不享汝祀。

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未嘗一片不同,至於兒女官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弟。

弟頃橫禍,權作松櫬,亦可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卒,年七十一。

孝靜初,侍中賈思申啟,稱述光韶,詔贈散騎常侍、驃騎將軍、青州刺史。

光韶弟光伯。

為青州別駕,後以族弟休臨州,申牒求解。

尚書奏:「案《禮》: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諸父;封君之孫,得盡臣。

計始封之君,即是世繼之祖,尚不得臣,況今刺史既非世繼,而得行臣吏之節,執笏稱名者乎?檢光伯請解,率禮不愆,謂宜許遂。」

靈太后令從之。

尋除北海太守,有司以其更滿,依例奏代。

明帝詔曰:「光伯自蒞海沂,清風遠著,兼其兄光韶復能辭榮侍養,兄弟忠孝,宜有甄錄,可更申三年,以廣風化。」

後歷太傅諮議參軍。

節閔帝時,崔祖螭、張僧皓起逆,攻東一陽一,旬日間,眾十餘萬。

刺史、東萊王貴平欲令光伯出城慰勞。

兄光韶爭之曰:「以下官觀之,非可慰喻止也。」

貴平一逼一之,不得已,光伯遂出城。

未及曉喻,為飛天矢所中,卒,贈青州刺史。

子滔,武定末殷州別駕。

修之弟道固。

道固字季堅,其母卑賤,嫡母兄攸之、目連等輕侮之。

父輯謂攸之曰:「此兒姿識,或能興人門戶,汝等何以輕之?」

攸之等遇之彌薄。

輯乃資給道固,令其南仕。

時宋孝武為徐、兗二州刺史,以道固為從事。

道固美形貌,善舉止,習武事,孝武嘉之。

會青州刺史新除,過彭城,孝武謂曰:「崔道固人身如此,豈可為寒士?而世人以其偏庶侮之,可為歎息。」

刺史至州,闢為主簿。

後為宋諸王參軍,被遣青州募人,長史以下並詣道固。

道固諸兄等一逼一其所生自致酒炙於客前。

道固驚起接取,謂客曰:「家無人力,老親自執劬勞。」

諸客皆知其兄所作,鹹拜其母。

母謂道固曰:「我賤,不足以報貴賓,汝宜答拜。」

諸客皆歎美道固母子,賤其諸兄。

後為冀州刺史,鎮歷城。

宋明帝立,徐州刺史薛安都與道固等立廢帝子業弟子勳,敗乃歸魏。

獻文帝以為南冀州刺史、清河公。

宋明帝遣說道固,以為徐州刺史,復歸宋。

皇興初,獻文詔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討道固,道固面縛請罪。

白曜送赴都,詔恕其死。

乃徙齊土望共道固守城者數百家於桑乾,立平齊郡於平城西北北新城,以道固為太守,賜爵臨淄子。

尋徙居京城西南二百餘里舊除館之西。

延興中卒,子景徽襲爵。

初,道固之在客邸,與薛安都、畢眾敬鄰館,時以公集相見。

本既同由武達,頗結寮舊。

時安都志已衰朽,於道固疏略,而眾敬每盡慇勤。

道固謂劉休賓、房法壽曰:「古人云:「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安都視人,殊自蕭索,畢固依依也。」

景徽字文睿,卒於平州刺史,謚曰定。

子休纂襲爵。

道固兄曰連子僧祐。

僧深坐兄僧祐與沙門法秀謀反,徙薄鼻律鎮。

後位南青州刺史。

元妻房氏生子伯驎、伯驥。

後薄房氏,納平原杜氏,與俱徙。

生四子,伯鳳、祖龍、祖螭、祖虯。

僧深得還之後,絕房氏,遂與杜氏及四子寓青州。

伯驎、伯驥與母房居冀州,雖往來父間,而心存母氏,孝慈之道,頓阻一門。

僧深卒,伯驎奔赴,不敢入家,寄哭寺門。

祖龍剛躁,與兄伯驎訟嫡庶,並以刀劍自衛,苦怨讎焉。

祖螭小字社客,普泰初反,爾硃仲遠討斬之。

祖虯,少好學,不馳競。

僧深從弟和,位平昌太守。

家巨富而一性一吝,埋錢數百斛,其母李春思堇,惜錢不買。

子軌,字啟則,盜錢百萬,背和亡走。

後至儀同、開府鎧曹參軍,坐貪偽,賜死晉一陽一。

論曰:崔光風素虛遠,學業深長,孝文歸其才博,許其大至,明主固知臣也。

歷事三朝,師訓少主,不出宮省,坐致台傅,斯亦近世之所希有。

但顧懷大雅,托跡中庸,其於容身之譏,斯乃胡廣所不免也。

鴻博綜古今,立言為事,亦才志之士乎。

崔亮既明達從事,動有名跡,於斷年之選,失之逾遠,救弊未聞,終為國蠹,無苟而已,其若是乎。

光韶居雅仗正,有國士之風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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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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