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白話文》元褒傳:十歲而成為孤兒,為各位兄長所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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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白話文》元褒傳

隋書白話文

元褒傳

元褒字孝整,熟習弓馬,年少即有成一人的度量。

十歲而成為孤兒,為各位兄長所撫養。

他一性一情友悌,慇勤地侍奉各位兄長。

兄長們商議,想讓他分居,他哭泣勸諫,不成。

元家一向富有,多有金寶,元褒一樣都不要,隻身離家,被州里稱讚。

長大後,元褒寬厚大度,涉獵書史。

仕北周,官至開府、北平縣公、趙州刺史。

隋高祖為北周丞相後,元褒隨韋孝寬進攻尉遲迥,因有軍功,越級提升為柱國,晉爵為河間郡公,食邑二千戶。

開皇二年(582),授為安州總管。

一年多後,調任原州總管。

有個商人,被賊人偷竊,這個商人懷疑是一起住的人,而抓了他。

元褒看他面有受冤之色而言辭正壯,於是放了他。

商人到朝廷告元褒受金放賊,皇上派使者去窮究。

使者責問元褒說:「你為什麼貪財而放走竊賊呢?」

元褒立即承認自己這麼做了,沒有異詞。

使者與元褒一起到京師,元褒因過錯被免職。

那個竊賊不久在別處被抓。

皇上對元褒說:「你是朝廷的老臣,地位、聲望都很高。

受金放賊不是好事,你為什麼自己誣陷自己呢?」

元褒回答說:「我受托治理一州,不能平息盜賊,這是我的第一個罪過。

州民被人誹謗,我不交給司法部門處理,就放了人,這是我的第二個罪過。

我自以為心裡誠實,不避嫌疑,不用文書約束,以至被人懷疑,這是我的第三個罪過。

我有此三罪,怎能逃脫罪責?我如不說自己受賄,使者必然窮究,這樣就會牽連很多好人,加重我的罪過。

因此我自己誣陷自己。」

皇上歎賞驚異很久,稱讚他是忠厚的長者。

開皇十四年,他以行軍總管身份屯兵防守邊疆。

遼東戰爭中,他又以行軍總管身份隨漢王楊諒,到柳城而回。

仁壽初,嘉州的夷人、獠人為寇,元褒率領二萬步兵、騎兵,打平了他們。

煬帝即位後,授他齊州刺史,繼而改授齊郡太守,吏民很安定。

到發動遼東戰爭時,郡官督事前後相連。

有個當西曹掾的應上前線,詐稱有病,元褒質問他,西曹掾理屈,元褒讓人用棍子打他,西曹掾於是大聲說:「我將到行宮處去告你!」元褒大怒,因此打了他一百多棍。

過了幾天,西曹掾死了。

元褒坐罪被免職,在家中去世,時年七十三歲。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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