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四十六則 繡鞋埋泥
話說離開封府四十五里,地名近一江一 ,隔一江一 有姓王名三郎者,家頗富,慣走江湖,娶妻朱娟,貌美而賢,夫妻相敬如賓。
一日,王三郎欲整行貨出商於外,朱氏勸夫勿行,三郎依其言,遂不思遠出,只在本地近處做些營生。
時對門有姓李名賓者,先為府吏,後因事革役,性最刁毒,好色貪一婬一,因見朱氏有貌,欲與相通不能。
忽一日,清早見三郎出門去了,李賓裝扮整齊,逕入三郎捨裡,叫聲:「王兄在家否?」
此時朱氏初起,聽得有人叫,問道:「是誰叫三郎?早已上莊去了。」
李賓直入內裡見朱氏道:「我有件事特來相托,未知即回麼?」
朱氏因見李家往日鄰居不疑,乃道:「彼有事未決,日晚方回。」
李賓見朱氏雲鬃半偏,啟露朱唇,不覺欲心火動,用手扯住朱氏道:「尊嫂且同坐,我有一事告稟,待王兄回時,煩轉達知。」
朱氏見李賓有不良 之意,劈面叱之道:「你為堂堂六尺之軀,不分內外,白晝來人家調戲人一妻 ,真畜類不如。」
言罷入內去了。
李賓羞臉難藏而出,回家自思:倘或三郎回來,彼妻以其事說知,豈不深致仇恨?莫若殺之以洩此忿。
即持利刃復來三郎家,正見朱氏倚欄若有所思之意,賓向前怒道:「認得李某麼?」
朱氏轉頭見是李賓,大罵道:「奸賊緣何還不去?」
李賓袖出利刃,望朱氏咽喉刺入,即時倒地鮮血迸流。
可憐紅粉佳人,化作一場春一夢 。
李賓脫取朱氏繡鞋走出門外,並刀埋於近一江一 亭子邊不提。
再說朱氏有族弟念六,慣走江湖,適值船泊一江一 口,欲上岸探望朱氏一面,天晚行入其家,叫聲無人答應,待至房中,轉過欄杆邊,寂無人聲。
念六遂復登舟,覺其腳下鞋濕,便脫下置火上焙乾。
其夜,王三郎回家,喚朱氏不應,及進廚下點起燈照時,居中又未曾落鎖,三郎疑惑,持燈行過欄杆邊,見殺死一人倒在地下,血流滿地,細觀之,乃其妻也。
三郎抱起看時,咽喉下傷了一刀。
大哭道:「是誰謀殺我妻?」
次日,鄰里聞知來看,果是被人所殺,不知何故。
鄰人道:「門外有一條血跡,可隨此血跡去尋究之,便知賊人所在。」
三郎聽其言,集眾鄰里十數人,尋其腳跡而去,那腳跡直至念六船中而止。
三郎上船捉住念六罵道:「我與你無冤無仇,為何殺死我妻?」
念六大驚,不知所為何事,被三郎捆到家,亂打一頓,解送開封府陳告。
包公審問鄰里干證,皆言謀殺人,血跡委實在他船中而沒。
包公根勘念六情由,念六哭道:「我與三郎是親戚,抵暮到他家,無人即回。
鞋上沾了血跡,實不知殺死情由。」
包公疑忖:既念六殺人,不當取婦人鞋去。
搜其船上,又無利器,有不明之理。
令將念六監入獄中。
遂生一計,出榜文張掛:「朱氏被人謀殺,失落其鞋,有人撿得者,重賞官錢。」
過一月間並無消息。
忽一日,李賓飲於村舍,村婦有貌,與賓通姦,飲至酒後,乃對婦道:「看你有心待我,我當以一場大富賜你。」
婦笑道:「自君常來我家,何曾用半文錢?有什大富,你自取之,莫要哄我。」
李賓道:「說與你知,若得賞錢,那時再來你家飲酒,豈不奉承著我。」
婦問其故,李賓道:「那日王三郎妻被人殺死,陳告於開封府,將朱念六監獄償命,至今未決。
包大尹榜文張掛,如若有人撿得被殺婦人的鞋來報,重賞官錢。
我正知其繡鞋下落,今說你知,可令你丈夫去領賞。」
婦道:「鞋在何處你怎知之?」
李賓道:「日前我到一江一 口,見近一江一 邊亭子旁似乎有物,視之是婦人之鞋並刀一把,用泥掩之,想必是被謀婦人的鞋。」
村婦不信,及賓去後,密與丈夫說知。
村民聞知,次日徑到一江一 口亭子邊,掘開新泥,果有婦人繡鞋一雙,刀一把,忙取回家見婦。
其婦大喜,所謂賓言得實。
令其夫即將此物來開封府見包公。
包公問:「誰教你在此尋覓?」
村民不能隱,直告道:「是妻子說知。」
包公自忖:其婦必有緣故,乃笑對村民道:「此賞錢應該是你的。」
遂令庫官給出錢五十貫賞給村民。
村民得錢,拜謝而去。
包公即喚公牌張、趙近前,密吩咐道:「你二人暗隨此村民,至其家察訪,若遇彼妻與人在家飲酒,即捉來見我。」
公牌領命而去。
卻說村民得了賞錢,欣然回家,見妻說知得賞的事。
其婦不勝之喜,與夫道:「今我得此賞錢,皆是李外郎之恩,可請他來說知,取些分他。」
村民然其言,即往李賓家請他來。
那婦人一見李賓,笑容滿面,越發奉承,便邀入房中坐定,安排酒漿相待,三人共席而飲。
那婦道:「多得外郎指教,已得賞錢,當共分之。」
李賓笑道:「留在你家做酒,餘者當歇錢。」
那婦大笑起來。
兩個公人直搶入居中,將李賓並村婦捉了,解衙內稟知婦人酒間與李賓所言之事。
包公便問婦人:「你何以知得被殺婦人埋鞋所在?」
婦人驚懼,直告以李賓所教。
包公審問李賓,賓初則還不肯招認,後被重刑拷打,只得供出謀殺朱氏真情。
於是再勘村婦李賓因何來你家之故,村婦難抵,亦招出往來通姦情由。
包公疊成文卷,問李賓處決。
配村婦於遠方。
念六之冤方釋。
聞者無不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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