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十四則 烘衣
話說東京離城二十里,地名新橋,有一富人姓秦名得,娶南村宋澤之女秀娘為妻。
那秀娘性格一溫一 柔,幼年知書,年十九歲嫁到秦門,待人御下,調和中饋,甚稱夫意。
一日秦得表兄有婚姻之期,著人來請秦得,秦得對宋氏說了,逕赴約而去。
一連留住數日,宋氏懸望不歸,因出門首探望。
忽見一僧人遠遠而來,行過秦宅門首,見宋氏立在簾子下,僧人只顧偷眼視之,不提防石路凍滑,一跤跌落於沼中。
時冬月寒冷,僧人爬得起來,渾身是水,戰慄不能當。
秀娘見而憐之,叫他人來在舍下坐定,連忙到廚下燒著一盆火出來與僧人烘著。
那僧人滿口稱謝,就將火烘焙衣服。
秀娘又持一甌熱湯與僧人飲。
秀娘問其從何而來,和尚道:「貧僧居住城裡西靈寺,日前師父往東院未回,特著小僧去接,行過娘子門首,不覺路上冰凍石滑,遭跌沼中。
今日不是娘子施德,幾喪性命。」
秀娘道:「你衣服既干,可就前去。
倘夫主回來見了不便。」
僧人允諾。
正待辭別而行,恰遇秦得回來,見一和尚坐捨外向火,其妻亦在一邊,心下大不樂。
僧人懷懼,逕抽身走去。
秦得入問娘子:「僧人從何而來?」
宋氏不隱其故。
秦得聽了怒道:「婦人女子不出閨門,鄰里有許多人,若知爾取火與僧人,豈無議論!我秦得是個清白丈夫,如何容得你不正之婦?即今速回母家,不許再入我門!」宋氏低頭不語,不能辯論,見夫決意要逐她,沒奈何只得回歸母家。
母親得棄女之由,埋怨女身不謹,惹出醜聲,甚輕賤之。
雖是鄰里親族,亦疑其事,秀娘不能自明,悔之莫及,累日憂悶,靜守閨門不出。
不覺光一陰一似箭,日月如梭,在母家一年有餘。
那僧人聞知宋氏被夫逐出,便生計較,離了西靈寺,還俗蓄髮,改名劉意,要圖娶宋氏。
比發齊,遂投裡嫗來宋家議親。
裡嫗先見秀娘之父說道:「小娘子與秦官人不睦,故以醜事壓之,棄逐離門,不過兩月,便娶劉奼女為室。
如此背恩負義之人,顧戀他什麼?老妾特來議親,要與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緣,未知尊意允否?」
其父笑道:「小女不守名節,遭夫逐棄,今留我家也得安靜。
嫁與不嫁由她心意,我不做主張。」
裡嫗遂入見其母親,說知與小娘子議婚的事。
其母歡悅,謂嫗道:「我女兒被逐來家有一年餘,聞得前夫已婚,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議婚,情願勸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議論。」
裡嫗見允,即回報劉意,劉意暗喜。
次日,備重聘於宋家納姻。
秀娘聞知此事,悲哀終日,飲食俱廢,怎奈被母所逼,推托不過,只得順從。
花燭之夜,劉意不勝歡喜,親戚都來作賀,待客數日,劉意重謝裡嫗不提。
卻說秀娘雖被前夫所逐,自謂實無虧行,亦望久後仍得一團一 圓,誰想已失一身 他人。
劉意雖則愛戀秀娘,秀娘終日還思念前夫不忘。
將有半載,一日,劉意為知己邀飲,甚醉而歸,正值秀娘在窗下對鏡而坐,劉意原是個僧人,一婬一心狂蕩,一見秀娘,乘興抱住,遂戲道:「你能認得我否?」
秀娘答道:「不能認。」
劉意道:「獨不記得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來與之烘衣那個僧人乎?」
秀娘驚問:「緣何卻是俗家!」劉意道:「你雖聰明,不料我計。
當日聞你被夫棄歸母家,我遂蓄髮,遣裡嫗議親,不意娘子已得在我枕邊。」
秀娘聽了,大恨於心。
過了數日,逃歸見父說知此情。
其父怒恨道:「我女兒施德於你,你反生不良 。」
遂具狀徑赴開封府衙呈告。
包公差公牌拘得劉意、宋氏來證,劉意強辯不認。
再拘西靈寺僧人勘問,確是寺中逃離之徒還俗是真。
包公令取長枷監於獄,遂判道:失腳遭跌,已出有心。
蓄髮求親,真大不法。
遂將劉意決杖刺配千里;宋氏斷回母家。
秦得知道其事,再遣人議續前姻。
秀娘亦絕念,不思歸家,於是宋氏之名節之恥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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