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六十九則 三娘子
話說廣東潮州府揭一陽一縣有趙信者,與周義相一交一 ,義相約同往京中買布,先一日討定張潮艄公船隻,約次日黎明船上會。
至期,趙信先到船,張潮見時值四更,路上無人,將船撐向深處去,將趙信推落水中而死,再撐船近岸,依然假睡。
黎明,周義至,叫艄公,張潮方起。
等至早飯過,不見趙信來。
周義乃令艄公去催。
張潮到信家,連叫幾聲,三娘子方出開門,蓋因早起造飯,丈夫去後復睡,故反起遲。
潮因問信妻孫氏道:「你三官人昨約周官人來船,今周官人等候已久,三官人緣何不來?」
孫氏驚道:「三官人出門甚早,如何尚未到船?」
潮回報周義,義亦回去,與孫氏家遍尋四處,三日無蹤。
義思:信與我約同買賣,人所共知,今不見下落,恐人歸罪於我。
因往縣去首明,為急救人命事,外開干證艄公張潮,左右鄰舍趙質、趙協及孫氏等。
知縣朱一明准其狀,拘一干人犯到官。
先審孫氏稱:「夫已食早飯,帶銀出外,後事不知。」
次審艄公,張潮道:「前日周、趙二人同來討船是的。
次日天未明,只周義到,趙信並未到,附幫數十船俱可證。
及周義令我去催,我叫『三娘子』,彼方睡起,初開大門。」
又審左右鄰趙質、趙協,俱稱:「信前將往買賣,妻孫氏在家吵鬧是實。
其清早出門事,眾俱未見。」
又問原告道:「此必趙信帶銀在身,你謀財害命,故搶先糊塗來告此事。」
周義道:「我一人豈能謀得一人,又焉能埋沒得一屍一身?且我家勝於彼家,又是至相好之友,尚欲代彼伸冤,豈有謀害之理!」孫氏亦稱:「義素與夫相善,決非此人謀害。
但恐先到船,或艄公所謀。」
張潮辯稱:「我一幫船幾十隻,何能在口岸頭謀人,怎瞞得人過?且周義到船,天尚未明,叫醒我睡,已有證明。
彼道夫早出門,左右鄰里並未知之。
及我去叫,她睡未起,門未開,分明是她自己謀害。」
朱知縣將嚴刑拷勘孫氏,那婦人香姿弱體,怎當此刑,只說:「我夫已死,我拚一死陪他。」
遂招認:「是我阻擋不從,因致謀死。」
又拷究一屍一身下落。
孫氏說:「謀死者是我,若要討他一屍一身,只將我身還他,何必更究!」再經府複審,並無異樣。
次年秋讞,請決孫氏謀殺親夫事,該至秋行刑。
有一大理寺左任事楊清,明如冰鑒,極有見識,看孫氏一宗案卷,忽然察到,因批曰:「敲門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內已無夫。」
只此二句話,察出是艄公所謀,再發巡行官複審。
時包公遍巡天下,正值在潮州府,單拘艄公張潮問道:「周義命你去催趙信,該三官人,緣何便叫『三娘子』?你必知趙信已死了,故只叫其妻!」張潮聞此話,愕然失對。
包公道:「明明是你謀死,反陷其妻。」
張潮不肯認。
發打三十,不認;又夾打一百,又不認,乃監起。
再拘當日水手來,一到,不問便打四十。
包公道:「你前年謀死趙信。
張潮艄公訴說是你,今日你該償命無疑。」
水手一一供招:「因見趙信四更到船,路上無人,幫船亦不覺,是艄公張潮移船深處推落水中,復撐船近岸,解衣假睡。
天將亮周義乃到。
此全是張潮謀人,安得陷我?」
後取出張潮與水手對質,潮無言可答。
將潮償命,孫氏放回,罷朱知縣為民。
可謂獄無冤民,朝無昏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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