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七則 葛葉飄來
話說處州府雲和縣進士羅有文,知南豐縣事有年。
龍泉縣舉人鞠躬,與之系瓜葛之親,帶僕三人:貴十八、章三、富十,往謁有文,僅獲百金,將銀五十兩買南豐銅鎦金玩器、籠金篦子,用皮箱盛貯,白銅鎖鑰。
又值包公巡行南京,躬與相知,欲往候見之。
貨齊,辭有文起身。
數日,到了瑞洪,先令章三、富十,二人起早往南京,探問包公巡歷何府,約定蕪湖相會。
次日換船,水手葛彩搬過行李上船,見其皮箱甚重,疑是金銀,乃報與家長艾虎道:「幾隻皮箱重得異常,想是金銀,決非它物。」
二人乃起謀心,議道:「不可再搭別人,以便中途行事。」
計排已定,乃佯謂躬道:「我想相公是讀書人,決然好靜,恐搭坐客雜人同船,打擾不便。
今不搭別人,但求相公重賞些船錢。」
躬道:「如此更好,到蕪湖時多與你些錢就是。」
二人見說,愈疑銀多。
是日開船過了九一江一 。
次晚,水手將船艄在僻處,候至半夜時分,艾虎執刀向躬頭上一砍,葛彩執刀向貴十八頭上一砍,主僕二人死於非命,丟入一江一 中,搜出鑰匙將皮箱開了,見滿箱皆是銅器,有香爐、花瓶、水壺、筆山,一精一致玩器,又有篦子,皆是籠金故事,止得銀三十兩。
彩道:「我當都是銀子,二人一場富貴在眼下,原來是這些東西。」
虎道:「有這樣好貨,愁無賣處?莫若再至蕪湖,沿途發賣,即是銀子。」
二人商議而行。
章三、富十探得包公消息,巡視蘇州。
徑轉蕪湖,候過半月,未見主人到來,乃討船一路迎上來,並未曾有。
又上九一江一 ,直抵瑞洪原店查問。
店主道:「次日換船即行,何待如今?」
二人愕然。
又下南京,盤費用盡,只得典衣為路費,往蘇州尋問,及於蘇州尋訪並無消息。
不意包公已往巡松一江一 ,二人又往松一江一 去問,並無消息。
欲見包公,奈衙門整肅。
商議莫假做告狀的人,乘放告日期帶了狀子進去稟知,必有好處。
遂各進訖。
包公見了大驚,問道:「你相公此中途如何相別?」
章三道:「小人與相公同到南豐羅爺任上,買有鎦金銅器、籠金篦等貨,離南京得抵瑞洪。
小的二人起早先往南京,探問老爺巡歷何府,以便進謁,約定蕪湖相會。
小人到京得知老爺在蘇,復轉,候主人半月未來。
小的二人直上九一江一 ,沿途尋覓,沒有消息,疑懼來蘇。
小的盤纏已盡,典衣作盤費到蘇,老爺發駕,遍覓皆無。
今到此數日,老爺衙門整肅,不敢進見,故假告狀為由,門上才肯放人,乞老爺代為清查。」
包公道:「中途別後,或回家去了?」
富十道:「來意的確,豈回家去!」包公道:「相公在南豐所得多少?」
答道:「僅得百金。」
又問:「買銅貨多少?」
答道:「買銅器、豐蓖用銀五十兩。」
包公道:「你相公最好馳逞,既未回家,非舟中被劫,即一江一 上遭風。
我給批文一張,銀二兩與你二人做盤費,沿途緝訪。
若被劫定有貨賣,逢有賣銅器的、豐篦的,來歷不明者,即給送官起解見我,自有分曉。」
二人領批而去,往各處捕緝皆無。
章三二人路費將盡,歷至南京,見一店舖有一副香爐,二人細看是真,問:「此貨可賣否?」
店主道:「自是賣的。」
又問:「還有甚玩器否?」
店主道:「有。」
章三道:「有,則借看。」
店主抬出皮箱任揀。
二人看得的確,問:「此貨何處販來的?」
廬主道:「蕪湖來的。」
富十一手扭結,店主不知其故,乃道:「你這二人無故結人,有何緣故?」
兩相廝打。
適值兵馬司朱天倫經過,問:「何人羅皂?」
章三扭出,富十取出批文投下,帶轉司去,細問來歷。
章三一一詳述,如此如此。
朱公問道:「你何姓名?」
其人道:「小人名金良,此貨是妻舅由蕪湖販來的。」
朱公道:「此非蕪湖所出,安在此處販來?中間必有緣故。」
良道:「要知來歷,拘得妻舅吳程方知明白。」
朱公即將眾人收監。
次日,拿吳程到司。
朱公問道:「你在何處販此銅貨來?」
吳程道:「此貨出自一江一 西南豐,適有客人販至蕪湖,小人用價銀四十兩憑牙掇來。」
朱公道:「這客人認得是何處人否?」
吳程道:「萍水相逢,哪裡識得!」
朱公聞言,不敢擅決,只得將四人一起解赴包公。
包公巡行至太平府。
解人解至,正值審錄考察,無暇勘問,發委董推官問明繳報。
解人提到,董推官坐堂,富十、章三二人即具投狀。
告為謀財殺命事:天網疏而不漏,人冤久而必伸,恩主鞠躬,往南豐謁戚,用價銀買得銅器、豐篦,來京叩院,中途別主,杳無蹤影。
豈料兇惡金良、吳程,利財謀命,今幸獲原贓,投天正法,懇念縹緲之冤魂可悲,中追浮沉之白骨何在。
泣告。
吳程亦即訴道:「訴為平地生波事:冤頭債主,各自有故相當。
林木池魚,亦非無因可及。
念身守法經商,蕪湖生意。
偶因客帶銅貨,用價掇回,當憑牙儈段克己見證。
豈惡等飄空冒認,無端坑殺。
設使貨自御至,何敢開張明賣?縱有來歷不明,定須詳究根由。
上訴。
那時推府受詞,研審一遍收監。
次日,牌拘段克己到,取出各犯聽審。
推府問段克己:「你作牙行,吳程稱是憑你掇來,不知原客何名何姓?」
克己道:「過來往去客多,安能久記姓名。」
推府道:「此一案乃包爺發來,兼且人命重事,知而不報,必與同謀。
吳程你明白招來,免受重刑!」吳程道:「古言:『有眼牙人無眼客』。
當時貨憑他買。」
克己道:「是時你圖他貨賤,肯與他買,我不過為你解紛息爭,以平其價,我豈與你盤詰奸細?」
推府道:「因利而帶貨,人情也,倘不圖利,安肯乘波抵險,奔走江湖?吳程你既知貨賤賣,必是竊來的物;段克己你做牙行,延攬四方,豈不知此事?二人自相推阻,中間必有話說,從直招來!若是他人,速報名姓;若是自己,快快招明,免受刑拷。」
二人不招,俱各打三十,夾敲三百,仍推阻不招。
自思道:二人受此苦刑竟不肯招,且權收監,但見忽有一片葛葉順風吹來,將門上所掛之紅彩一起帶下,飄至克己身上,不知其故。
及退堂自思:「衙內並未栽葛,安有葛葉飛來?此事甚異,竟不能解。」
次日又審,用刑不招,遂擬成疑獄,具申包公,倒文令著實查報,且委查盤儀征等縣。
推官起馬,往蕪湖討船,官船皆答應上司去,臨時差皂快捉船應用,偶爾捉艾虎船到。
推府登舟問道:「你是何名?」
答道:「小人名艾虎。」
問:「彼是何名?」
艾虎應道:「水手名葛彩。」
遂不登舟,令手下擒捉二人,轉回公館拷問,二人嚇得魂飛魄散。
推府道:「你謀害舉人,前牙行段克己報是你,久緝未獲。
今既獲之招承成獄,不必多言。」
艾虎道:「小人撐船,與克己無干,彼自謀人,何故亂扳我等?」
推官怒其不認,即令各責四十,寄監蕪湖縣。
乃往各縣查盤回報,即行牌取二犯審勘。
蕪湖知縣即將二犯起解到府,送入刑廳,推府即令重責四十迎風,二人毫不招承。
乃取出吳程等一干人犯對審。
吳程道:「你這賊謀人得貨售銀,累我等無辜受此苦楚,幸天有眼。」
葛彩道:「你何昧心?我並未與你會面,何故妄扳?」
吳程道:「銅貨、豐篦得我價銀四十二兩,克己可作證。」
艾虎二人抵飾不招,又夾敲一百。
艾虎招道:「事皆葛彩所起。
當時鞠舉人來船,葛彩為搬過皮箱三隻上船,其重異常,疑是金銀,故萌此心,不搭別人,待過湖口,以刀殺之,丟人一江一 心。
後開皮箱見是銅貨,止得銀三十餘兩,二人悔之不及。
將貨在蕪湖發賣,得吳程銀四十兩。
是時只要將貨脫卸,故此賤賣,被段克己覺察,分去銀一十五兩。」
克己低首無言。
推官令各自招承。
富十、章三二人叩謝道:「爺爺青天!恩主之冤一旦雪矣。」
推府判了參語,申詳包公。
包公即面審,毫無異詞。
即批道:據招:葛彩先試輕重,而起朵頤之想;艾虎後聞利言,而操害命之謀。
駕言多賞船錢,以探囊中虛實。
不搭客商羅皂,裝成就裡機關。
艄船僻處,預防人知。
肆惡更闌,操刀殺主僕於非命;行兇夜半,丟一屍一滅蹤跡於江湖。
欣幸滿箱銀兩,貧兒可獲暴富,誰知盈筐銅貨,難以旦夕脫身。
裝至蕪湖,牙儈知而分騙,販來京鋪,二僕認以獲贓。
賊不知名,飄葛葉而詳顯報應;犯難遽獲,捉官船而吐真名。
悟符前讖,非是風吹敗葉;擒來拷鞠,果是謀害正凶。
葛、艾二凶,利財謀命,合梟首以示眾;吳、段二惡,和騙分贓,皆充配於遠方。
金良無辜,應皆省發。
各如擬行。
遂將葛彩、艾虎秋季斬市。
吳程、克己即行發配訖。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