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十八則 白塔巷
話說包公守東京之日,治下寧靜,奸宄斂跡,每以判斷為心,案牘不致留滯。
皇佑元年正月十五日,包公同胥吏去城隍廟行香畢,回到白塔前巷口經過,聞有婦人哭丈夫聲,其聲半悲半喜,並無哀痛之情,包公暗記在心,回衙即喚值堂公差鄭強問道:「適來自塔前巷口有一婦人哭著甚麼人?」
強告訴道:「是謝家巷口劉十二前些日死了,他妻吳氏在家中哭。」
包公心上思道:「這人定死得不明。
莫是吳氏謀了丈夫性命,不然哭聲如何半悲半喜?」
便差人去拘吳氏來,問其夫因何身死?吳氏供道:「妾身夫主劉十二以賣小菜為生,忽於前月氣疾身死,埋在南門外五里牌後,因家中有小兒子全無依賴,以此悲哀。」
包公聽了,看那婦人臉上似擦脂粉,想她守服如何還整容顏?隨喚著土工陳尚押吳氏同去墳所,啟棺檢驗丈夫有無傷痕。
土工回報:「劉十二身上並無傷痕,病死是實。」
包公拍案怒道:「陳尚隱匿情弊,故來我跟前遮掩,限三日內若不明白,決不輕恕。」
陳尚回家憂愁,雙眉不展。
其妻楊氏問尚有何事憂愁。
尚以此事告知。
楊氏道:「曾看死人鼻中否?」
尚道:「此人原是我收殮,鼻中未看。」
楊氏道:「聞得人曾用鐵釘插入鼻中,壞了人性命。
何不勘視此處?」
尚亦狐疑,即依妻言再去看驗,劉十二鼻中果有鐵釘二個,從後腦發中插入。
遂取釘來呈知。
包公便將吳氏勘審。
吳氏初不肯招,及上起刑具,只得招認為與張屠戶通姦,恐丈夫知覺不合,謀害身死情由。
案卷既成,遂判吳氏謀害親夫,押赴市曹處斬。
,張屠戶好人一妻 小,因致人死,發問軍罪。
判斷已定,司吏依令施行。
再說包公當下又究問陳尚:「是誰人教你如此檢驗?」
尚稟道:「當日小人領命前去驗看,劉十二一屍一身並無傷痕。
台前定要在小人身上根究,回家憂悶。
不料小人一妻 子倒有見識,教我如此檢驗,果得明白。」
包公道:「你妻有如此見識,不是個等閒婦人,可喚來給賞。」
不多時喚楊氏來到,賜以錢五貫,酒一瓶,楊氏歡喜拜受。
方欲出衙,包公喚轉問道:「當初陳尚與你是結髮夫妻,還是半路夫妻?」
楊氏道:「妾身前夫早亡,再嫁與陳尚為妻。」
包公又問:「前夫姓什名誰?」
答道:「姓梅名小九。」
包公道:「得何病身死?」
楊氏見包公問得情切,不覺失色,勉強對道:「他染瘋癲病而死,埋在南門外亂葬崗上。」
包公道:「你前夫也死得不明。」
便差王亮押楊氏同去墳所,檢驗梅小九一屍一骨。
楊氏思量道:亂葬崗有多少墳墓,終不然個個人鼻中有釘。
遂乃一胡一 亂指一個別人的墳墓與差人,掘開視之,並無傷痕,檢驗鼻中,又無緣故。
楊氏道:「人稱包老爺如秋月之明,今日此事直欲逼人於死地。」
王亮正沒奈何之際,忽見一個老人,年七十餘歲,扶杖而行,前來問亮在此何事。
亮告道,如此如此。
老人聽了,指著楊氏道:「你休要一胡一 指他人墳墓,枉拋了別人骸骨,教你一千人受罪。」
便指與王亮道:「這便是梅小九墳墓。」
言訖,化陣清風而去。
亮遂掘開,開棺檢驗,果見鼻中有兩個釘。
亮便押了楊氏回報。
包公遂勘得楊氏亦曾謀殺前夫是實,將楊氏押赴市曹處斬。
聞者無不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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