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其對門杜預修家,有一女名季蘭,性淑有貌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龍圖公案》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

龍圖公案

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

話說山東兗州府巨野縣鄭鳴華,家道殷富,生子名一桂,姿容俊雅,因父擇配太嚴,年長十八,尚未聘娶。

其對門杜預修家,有一女名季蘭,性淑有貌,因預修後妻茅氏欲主嫁與外侄茅必興,預修不肯,以致延到十八歲亦未許人。

鄭一桂觀見其貌,千方百計得與通情。

季蘭年長知事,心亦歡喜,每夜潛開豬門引一桂入宿,將次半載,兩家父母頗知之。

季蘭後母茅氏在家吵鬧,遂關防甚密。

然季蘭有心向一桂,怎能防得。

一日,茅氏往外公家去,季蘭在門首立候一桂,約他夜來。

其夜,一桂復往。

季蘭道:「我與你相通半載,已懷了二個月身孕,你可央媒來議婚,諒我父亦肯。

但繼母在家,必然阻擋,今乘她往外公家去,明日千萬留心。

此事成則姻緣可久,不然妾為你死矣。

縱有他人來娶我,妾既事君,決不改節於他人。」

鄭一桂欣然應諾。

至次日五更,季蘭仍送一桂從豬門出去。

適有屠戶蕭升早起宰豬,正撞見了,心下忖道:必是一桂與預修之女有通,故從他豬門而出。

蕭升亦從豬門挨入,果見女子在偏門邊倚立。

蕭升向前逼她求歡。

季蘭道:「你是何人?敢這等膽大!」蕭升道:「你養得一桂,獨養不得我?」

季蘭哄道:「彼要娶我,故私來先議。

若他不娶,則日後從你無妨。」

即抽身走入房去,鎖住了門。

蕭升只得走出,心中焦躁,想道:「彼戀一桂後生,怎肯從我?不如明日殺了一桂,使她絕望,諒季蘭必得到手。」

次日,一桂稟知於父要娶季蘭。

鄭鳴華道:「幾多媒來議豪家女子,我也不納,今娶此不正之女為媳,非但辱我門風,抑且被人取笑。」

一桂見父不允,憂悶無聊,至夜靜後又往季蘭家。

行到豬門邊,被蕭升突出拔刀殺之,並無人見。

次日,鄭鳴華見於被殺,不勝痛傷,只疑是杜預修所殺,遂赴縣具告。

本縣宋知縣拘問。

鄭鳴華道:「亡兒一桂與伊女季蘭有奸,伊女囑我兒娶她,我不肯允,其夜遂被殺。」

杜預修道:「我女與一桂姦情有無,我並不知。

縱求嫁不允,有女豈無嫁處,必須強配?就是他不允親事,有何大仇遂至殺他?此皆是虛砌之詞,望老爺詳察。」

朱知縣問季蘭道:「有無姦情?是誰殺他,惟你知之,從實說來。」

季蘭道:「先是一桂千般調戲,因而苟合,他先許娶我,後來我願嫁他,皆出真心,曾對天立誓,來往已將半載。

殺死之故不知,是誰,妾實不知。」

朱知縣道:「你通姦半載,父親知道,因而殺之是真。」

遂將杜預修夾起,再三不肯認,又將季蘭上了夾棍。

季蘭心想:一桂真心愛我,他今已死,幸我懷孕三月,倘得生男,則一桂有後;若受刑傷胎,我生亦是枉然。

遂屈招道:「一桂是我殺的。」

朱知縣道:「一桂是你情人 ,偏忍殺他?」

季蘭道:「他未曾娶我,故此殺了。」

朱知縣道:「你在室未嫁,則兩意投合,情同親夫。

始焉以室女通姦,終焉以妻子殺夫,一婬一狠兩兼,合應抵償。」

鄭鳴華、杜預修皆信為真。

再過六個月,生下一男。

鳴華因無子,此乃是他親孫,領出養之,保護甚殷。

過了半年,包公巡行到府,夜觀杜季蘭一案之卷,忽見一大蜘蛛從樑上墜下,食了卷中幾字,復又上去,包公心下疑異。

次日,即審這樁事。

杜季蘭道:「妾與鄭一桂私通,情真意密,怎肯殺他?只為懷胎三月,恐受刑傷胎,故屈招認;其實一桂非妾所殺,亦不干妾父的事,必外人因什故殺之,使妾枉屈抵命。」

包公道:「你更與他人有情否?」

季蘭道:「只是一桂,更無他。」

包公心疑蜘蛛食卷之事,意必有姓朱者殺之,不然乃是朱知縣問枉了。

乃道:「你門首上下幾家,更有甚人,可歷報名來!」鳴華歷報上數十名,皆無姓朱者,只內一人名蕭升。

包公心疑蜘蛛一名蛸蛛,莫非就是此人?再問道:「蕭升做何生理?」

答言:「宰豬。」

包公心喜道:豬與蛛音相同,是此人必矣。

乃令鳴華同公差去拿蕭升來作干證。

公差到蕭升家道:「鄭一桂那一起人命事,包爺喚你。」

蕭升忽然迷亂道:「罷了!當初是我錯殺你,今日該當抵命。」

公差喝道:「只要你做干證!」蕭升乃驚悟道:「我分明見一桂向我索命,卻是公差。

此是他冤魂來了,我同你去認罪便是。」

鄭鳴華方知其子乃是蕭升所殺,即同公差鎮押到官。

蕭升一一招認道:「我因早起宰豬,見季蘭送一桂出門,我便去奸季蘭,她說要嫁一桂,不肯從我。

次夜因將一桂殺之,要圖季蘭到手。

不料今日露出情由,情願償命,再無他說。」

包公明判道:審得鄭一桂系季蘭之情一夫 ,杜季蘭是一桂之表子,往來半載,三月懷胎,圖結良緣,百世偕老。

陡為蕭升所遇,便起分奸之謀,恨季蘭之不從,遇一桂而暗刺。

前官罔稽實跡,誤擬季蘭於典刑。

今日訪得真情,合斷蕭升以償命。

餘人省發,正犯收監。

當時季蘭稟道:「妾蒙老爺神見,死中得生,犬馬之報,願在來世。

但妾身雖許鄭郎,奈未過門,今兒子已在他家,妾願鄭郎父母收留入家,終身侍奉,誓不改嫁,以贖前私奔之丑。」

鄭鳴華道:「日前亡兒已欲聘娶,我嫌你私通非貞淑之女,故此不允;今日有拒蕭升之節,又有願守制之心,我當收留,撫養孫兒。」

包公即判季蘭歸鄭門侍奉公姑。

後寡守孤子鄭思椿,年十九登進士第,官至兩淮運使,封贈母杜氏為太夫人。

鄭鳴華以擇婦過嚴,致子以奸一婬一見殺;杜預修以後妻掣肘,致女以私通招禍。

此二人皆可為人父母一之 戒。

分類:公案小說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龍圖公案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第二則 觀音菩薩托夢第三則 嚼舌吐血第四則 咬舌扣喉第五則 鎖匙第六則 包袱第七則 葛葉飄來第八則 招帖收去第九則 夾底船第十則 接跡渡第十一則 黃菜葉第十二則 石獅子第十三則 偷鞋第十四則 烘衣第十五則 龜入廢井第十六則 鳥喚孤客第十七則 臨江亭第十八則 白塔巷第十九則 血衫叫街第二十則 青靛記谷第二十一則 裁縫選官第二十二則 廚子做酒第二十三則 殺假僧第二十四則 賣皂靴第二十五則 忠節隱匿第二十六則 巧拙顛倒第二十七則 試假反試真第二十八則 死酒實死色第二十九則 氈套客第三十則 陰溝賊第三十一則 三寶殿第三十二則 二陰簽第三十三則 乳臭不雕第三十四則 妓飾無異第三十五則 遼東軍第三十六則 岳州屠第三十七則 久鰥第三十八則 絕嗣第三十九則 耳畔有聲第四十則 手牽二子第四十一則 窗外黑猿第四十二則 港口漁翁第四十三則 紅衣婦第四十四則 烏盆子第四十五則 牙簪插地第四十六則 繡鞋埋泥第四十七則 蟲蛀葉第四十八則 啞子棒第四十九則 割牛舌第五十則 騙馬第五十一則 金鯉第五十二則 玉面貓第五十三則 移椅倚桐同玩月第五十四則 龍騎龍背試梅花第五十五則 奪傘破傘第五十六則 瞞刀還刀第五十七則 紅牙球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第五十九則 惡師誤徒第六十則 獸公私媳第六十一則 獅兒巷第六十二則 桑林鎮第六十三則 斗粟三升米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第六十五則 地窨第六十六則 龍窟第六十七則 善惡罔報第六十八則 壽夭不均第六十九則 三娘子第七十則 賊總甲第七十一則 江岸黑龍第七十二則 牌下土地第七十三則 木印第七十四則 石碑第七十五則 屈殺英才第七十六則 侵冒大功第七十七則 扯畫軸第七十八則 審遺囑第七十九則 箕帚帶入第八十則 房門誰開第八十一則 兔戴帽第八十二則 鹿隨獐第八十三則 遺帕第八十四則 借衣第八十五則 壁隙窺光第八十六則 桷上得穴第八十七則 黑痣第八十八則 青糞第八十九則 和尚皺眉第九十則 西瓜開花第九十一則 銅錢插壁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第九十三則 屍數椽第九十四則 鬼推磨第九十五則 栽贓第九十六則 扮戲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第九十八則 床被什物第九十九則 玉樞經第一百則 三宮經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