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張遲娶妻周氏,生一子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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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

龍圖公案

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

話說東京管下袁州有一人姓張名遲者,與弟張漢共堂居住。

張遲娶妻周氏,生一子週歲。

適周母有疾,著安童來報其女。

周氏聞知母病,與夫商議要回家看母,過數日方與收拾回去。

比及周氏到得母家,母病已痊,留一月有餘。

忽張遲有故人潘某在臨安為縣史,遣僕相請。

張遲接得故人來書,次日先打發僕回報,許來相會。

潘僕去後,遲與弟商議道:「臨安縣潘故人出來相請,我已許約而去,家下要人看理,你當代我前往周家說知,就同嫂嫂回來。」

弟應諾。

次日,張漢徑出門來到周家,見了嫂嫂道知:「兄將遠行,特命我來接嫂嫂回家。」

周氏乃是賢惠婦人,甚是敬叔,吩咐備酒相待。

張漢飲至數杯,乃道:「路途頗遠,』須趁早起身。」

周氏遂辭別父母,隨叔步行而回。

行到高嶺上,乃五月一天氣,日色酷熱,周氏手裡又抱著小孩兒,極是困苦難行,乃對叔道:「日正當午,望家裡不遠,且在林中內略坐片時,少避暑氣再行。」

張漢道:「既是行得難,少坐一時也好,不如先抱侄兒與我先去回報,令覓轎夫來接。」

周氏道:「如此恰好。」

即將孩兒與叔抱回來,正值兄在門首候望。

漢說與兄知:「嫂行不得,須待人接。」

遲即雇工轎夫前至半嶺上,尋那婦人不見。

轎夫回報,張遲大驚,同弟復來其坐息處尋之,不見。

其弟亦疑,謂兄道:「莫非嫂嫂有什物事忘在母家,偶然記起,回轉去取,兄再往周家看問一番。」

遲然其言,逕來周家問時,皆云:「自出門後已半日矣,哪曾見她轉來?」

遲愈慌了,再來與弟穿林抹嶺啟蒙尋,尋到一幽僻處,見其妻死於林中,且無首矣。

張遲哀哭不止。

當日即與弟僱人抬一屍一,用棺木盛貯了。

次日,周氏母家得知此事,其兄周立極是個好訟之人,即扭張漢赴告於曹都憲,皆稱張漢欲奸,嫂氏不從,恐回說知,故殺之以滅口。

曹信其言,用嚴刑拷打,張漢終不肯誣服。

曹令都官根究婦人首級。

都官著人到嶺上尋覓首級不得,便密地開一婦人墳墓,取出一屍一斷其首級回報。

曹再審勘,張漢如何肯招,受不過嚴刑,只得誣服,認做謀殺之情,監系獄中候決。

將近半年,正遇包大人巡審東京罪人,看及張漢一案,便喚張犯廳前問之。

張訴前情。

包公疑之:當日彼夫尋覓其婦首級未有,待過數日,都官尋覓便有,此事可疑,令散監張漢於獄中。

遂喚張龍、薛霸二公牌吩咐道:「你二人前往南街頭尋個卜卦人來。」

適尋得張術士到。

包公道:「令你代推占一事,須虔誠禱之。」

術士道:「大人所佔何事,敢問主意?」

包公道:「你只管報占,主意自在我心。」

推出一「天山遁」卦,報與包公道:「大人佔得此卦,遁者,匿也,是問個幽一陰一之事。」

包公道:「卦辭如何?」

術士道:「卦辭意義淵深難明,須大人自測之。」

其辭云:遇卦天山遁,此義由君問。

聿姓走東邊,糠口米休論。

包公看了辭,沉吟半晌,正不知如何解說,便令取官米一斗給賞術士而去。

喚過六房吏司,包公問道:「此處有糠口地名否?」

眾人皆答無此地名。

包公退入後堂,秉燭而坐,思忖其事,忽然悟來。

次日昇堂,喚過張、薛二公牌,拘得張遲鄰人蕭某來到,密吩咐道:「你帶二公人前到建康地方旅邸之間,限三日內要緝訪張家事情來報。」

蕭某以事干係情重,難以緝訪,慮有違限的罪,欲待推辭,見包公有怒色,只得隨二公人出了府衙,一路訪問張家殺死婦人情由,並無下落。

正行到建康旅邸,欲炊晌午,店裡坐著兩個客商,領一個年少一婦 人在廚下炊火造飯,二客睏倦,隨身臥於床 上。

蕭某悄視那婦人,面孔相熟,婦人見蕭某亦覺相識,二人看視良久。

那婦人愁眉不展,近前見蕭某問道:「長者從哪裡來?」

蕭某答道:「我萍鄉人氏姓蕭者便是。」

婦人聞之是與夫同鄉,便問:「長者所居曾識張某否?」

蕭某大驚道:「好似我鄉里周娘子!」周氏潸然淚下道:「妾正是張遲妻也。」

蕭乃道知張漢為你誣服在獄之故。

周氏說道:「冤哉!當日叔叔先抱孩兒回去,妾坐於林中候之。

忽遇二客商挑著竹籠上來,見妾獨自坐著,四顧無人,即拔出利刀,逼我脫下衣服並鞋。

妾懼怕,沒奈何遂依他脫下。

那二客商遂於籠中喚出一婦人,將妾衣並鞋與那婦人穿著,斷取其頭置籠中,拋其身子於林裡,拿我入籠中,負擔而行,沿途乞覓錢鈔,受苦萬端。

今遇鄉里,恰是青天開眼,望垂憐恤,報知我夫急來救妾。」

言罷,悲咽不止。

蕭某聽了道:「今日包爺正因張漢獄事不明,特差我領公牌來此緝訪,不想相遇。

待我說與公牌知之,便送娘子回去。」

周氏收淚進入裡面,安頓那二客商。

蕭某來見二公牌,午飯正熟,蕭某以其事情說與二人知之。

張、薛二人午飯罷,搶入店裡面,正值二客與周氏亦在用飯。

二公牌道:「包公有牌來拘你,可速去。」

二客聽說一聲包爺,神魂驚散,走動不得,被二公牌綁縛了,連婦人直帶回府衙報知。

包公不勝大喜,即喚張遲來問。

遲到衙會見其妻,相抱而哭。

包公再審,周氏逐一告明前事。

二客不能抵諱,只得招認。

包公令取長枷監禁獄中,疊成案卷。

包公以張漢之枉明白,再勘問都官得婦人首級情由,都官不能隱瞞,亦供招出。

審實一干罪犯監候,具疏奏達朝廷。

不數日,仁宗旨下:二客謀殺慘酷,即問處決;原問獄官曹都憲並吏司決斷不明,誣服冤枉,皆罷職為民;其客商貲帛賞賜鄰人蕭某;釋放張漢;周氏仍歸夫家;周立問誣告之罪,決配遠方;都官盜開一屍一棺取婦人頭,亦處死罪。

事畢。

眾書吏叩問包公,緣何占卜遂知此事?包公道:「一陰一陽一之數,報應不差。

卦辭前二句乃是助語,第三句『聿姓走東邊』,天下豈有姓聿者?猶如聿字加一走之,卻不是個『建』字!『糠口米休論』,必為糠口是個地名。

及問之,又無此地名。

想是糠字去了米,只是個單『康』字。

離城九十里有建康驛名,那建康是往來衝要之所,客商並集,我亦疑此婦人被人帶走,故命鄰里有相識者往訪之,當有下落。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

眾吏叩服包公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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