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忽一日與叔子何隆爭論未分的產業。隆亦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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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

龍圖公案

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

話說四川成都府有一人姓何名達,為人剛直,年四十歲尚未有嗣。

忽一日與叔子何隆爭論未分的產業。

隆亦是個奸刁之徒,不容相讓,訟之於官,逮系干證,連年不決,以此兄弟致仇。

何達欲思避身之計,來見姑之子施桂芳商議其事。

桂芳原是宦族,幼一習一 詩書,聰明才俊,尚未娶妻。

那日見表兄來家,邀入捨中坐下,問其來由。

達道:「只因訟事一節,連年煩憂,傷財涉眾,悔之莫及,思欲為脫身之計,特來與弟商議。」

桂芳道:「兄若不言,小弟當要告知,日前有故人韓節使官任東京,時遣人相請,兄何不整理行裝同小弟相訪一遭,且得遊玩京城景致,得以避此是非。」

達聞言大喜,即辭桂芳歸家,與妻說知,收拾衣資之類,約日與桂芳並家人許一離成都望東京進發。

行了二十餘日,望見東京城不遠。

將晚,歇城東山店。

明日清早入城,訪問韓節使消息。

人答道:「按巡都邑,尚未轉衙。」

以此桂芳與何達留止城東驛捨中,等待韓節使回來。

清閒無事,每日二人只是飲酒尋芳,聞有景致處,即便觀玩。

一日,何達同桂芳游到一個所在,遙見樓閣隱隱,風送鐘聲。

何達道:「前面莫不是佳境,與弟同前訪看。」

桂芳隨步行來,卻是一古寺。

二人入得寺來,卻遇二老僧在佛堂上講經,見有客至,便起身施禮,請入方丈,分賓主坐定。

僧人問:「秀士何來?」

桂芳答道:「訪故人不遇,特過寶剎觀覽。」

僧令童子奉茶,何、施二人茶罷,又令童子取鑰匙開各處各門與何、施二人觀景。

何、施登羅漢閣觀覽一番,只見寺前一片樹林,幽奇蒼鬱,古木森森,便問童子:「那一座樹林是何處?」

童子答道:「原是劉太守所置花園,太守過後,今已荒廢多時,只一園林木而已。」

桂芳聽罷,對何達說道:「試往遊玩一番。」

經游其地,但見園牆崩塌,砌石斜欹,狐蹤兔跡,一交一 馳草徑。

桂芳歎道:「昔人初置此園,豈期今日如是。」

忽然何達說:「適才失落一手帕,內有碎銀幾兩,莫非在佛閣上,弟且少待,我去尋取便來。」

言罷竟去。

桂芳緩步行入竹林中,等久不來。

忽有二女使從林外而入,見桂芳笑道:「太守請你議事。」

桂芳問道:「你太守是誰?」

女便道:「君去便知。」

桂芳忘卻等候,遂隨二女使而去。

比及何達來尋桂芳,不知所在,四下搜尋,並無消息,日色又晚,何達忖道:「莫非他等我不來,先自回捨去了。」

即抽身轉驛捨來問。

當下桂芳被那女使引到一所在,但見明樓大屋,朱門繡戶,卻是一個官府第宅。

堂上坐一位仕宦,見桂芳來到,便下階迎進堂上賜坐,甚加禮敬。

桂芳再三謙遜,其官宦道:「足下遠來,不必固辭。

老夫避居此處十數年矣,人跡不到。

君今相遇,事非偶然。

我有女年長,尚未許人,欲覓一佳婿不得,今願以奉君,幸勿見阻。」

桂芳正不知如何答應,那仕宦便吩咐使女,備筵席與秀士今夕畢禮,桂芳惶懼辭讓。

群女引之入室,錦帳秀帷,金碧輝煌,一美人出與相揖,遂偕伉儷。

桂芳歡悅得此佳偶,真乃奇遇。

自後再不見太守的面,但終日與群婦人擁簇嬉戲而已。

比及何達走回驛捨中,問家人許一:「曾見桂官人回來否?」

許一道:「桂官人與主人一同出城未轉。」

何達驚疑,只恐在林中被大蟲所傷。

過了一宵,再往寺中訪問,並無知者。

何達至晚只得怏怏轉回驛捨。

停候十數日,並無消息,與家人商議,收拾回家。

那往日官司未息,何隆訪得達歸,問及施桂芳沒有下落,即以何達謀死桂芳情由具狀告於本司。

有司拘根其事,何達無辭相抵,遂被監禁獄中。

何隆懷仇欲報,乘此機會,要問何達償命,衙門上下用了賄賂,急推勘其事。

何達受刑不過,只得招成了謀害之事,有司疊成文案,該正大辟,解赴西京決獄。

時值包公為護國張娘娘進香,跑到西京玉妃廟還願,事畢經過街道,望見前面一道怨氣沖天而起,便問公牌:「前面人頭簇簇,有何事故?」

公牌稟道:「有司官今日在法場上處決罪人。」

包公忖道:內中必有冤枉之人。

即差公牌報知,罪人且將審實,方許處決。

公牌急忙回復,監斬官不敢開刀,遂即帶犯人來見包公。

包公根勘之,何達悲咽不止,將前事訴了一遍。

包公聽了口詞,又拘其家人問之,家人亦訴並無謀死情由,只不知桂官人下落,難以分解。

包公怪疑,令將何達散監獄中,再候根勘。

次日,包公吩咐封了府門,扮作青衣秀士,只與軍牌薛霸、何達家人許一,共三人,逕來古寺中訪問其事。

恰值二僧正在方丈閒坐,見三人進來,即便起身迎入坐定。

僧人問:「秀士何來?」

包公答道:「從四川到此,程途勞倦,特擾寶剎,借宿一宵,明日即行。」

僧人道:「恐鋪蓋不周,寄宿盡可。」

於是,包公獨行廊下,見一童子出來,便道:「你領我四處遊玩一遍,與你銅錢買果子吃。」

童子見包公面色異樣,笑道:「今年春間,兩個秀士來寺中遊玩,失落了一個,足下今有幾位來?」

包公正待根究此事,聽童子所言,遂賠小心問之。

童子敘其根由,乃引出山門用手指道:「前面那茂林內,常出妖怪迷人。

那一日秀士入林中遊行,不知所在,至今未知下落。」

包公記在心中,就於寺內過了一宿。

次日,同許一去林中行走,根究其事。

但見四下荒寂,寒氣侵人,沒有一些動靜。

正疑惑間,忽聽林中有笑聲,包公冒荊棘而入,只見群女擁著一男子在石上作樂飲酒。

包公近前叱呵之,群女皆走沒了,只遺下施桂芳坐在林中石上,昏迷不省人事。

包公令薛霸、許一扶之而歸。

過了數日,桂芳口中吐出惡涎數升,如夢方省,略省人事。

包公乃開府衙坐入公案,命薛霸拘何隆一干人到階下,審勘桂芳失落之由。

桂芳遂將前情道知,言訖,嗚咽不勝。

包公道:「吾若不親到其地,焉知有此異事。」

乃詰何隆道:「你未知人之生死,何妄告達謀殺桂芳?今桂芳尚在,你當何罪?」

何達泣訴道:「隆因家業不明,連年結訟未決,致成深仇,特以此事欲置小人於死地。」

包公信以為然。

刑拷何隆,隆知情屈,遂一一招承。

包公疊成文案,將何隆杖一百,發配滄州充軍,永不回鄉;台下衙門官吏受何隆之賄賂,不明究其冤枉,誣令何達屈招者,俱革職役不恕,施桂芳、何達供明無罪,各放回家。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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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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