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
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才,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豐潤俊雅。
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姑娘大門不出,每日在樓上繡花。
其樓靠近街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心意。
時日積久,遂私下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
這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情一交一 意美。
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
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你。
我今備一圓木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掛圓木,半垂樓下。
你夜間只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
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
如此往來半年,鄰舍頗知,只瞞得蕭輔漢一人。
忽一夜 ,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
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曬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魚,過去手扯其布。
忽然樓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奸上去,任她吊上去。
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捨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
淑玉慌了道:「我是鸞一交一 鳳配,怎肯失一身 於你?我寧將銀簪一根捨於你,你快下樓去。」
僧道:「是你吊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了。」
即強去摟抱求歡。
女甚怒,高聲叫道:「有賊在此!」那時女父母睡去不聞。
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
取其簪、耳環、戒指下樓去。
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被殺死在樓,竟不知何人所謀。
其時鄰舍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家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
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送狀赴告:「告為強姦一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丑鶉奔。
覘女淑玉艾色,百計營謀,千思污辱。
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姦一,女貞不從,拔刀刺死。
遺下簪珥,乘危盜去。
鄰右可證。
托跡黌門,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龍蛇忽轉而為鯨鱷。
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
急控填償,哀哀上告。」
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
當日准了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和干證人等聽審。
包公先問干證,左鄰蕭美、右鄰吳范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奸已經半載,只瞞過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並非強姦一,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眾人實在不知。
許生道:「通姦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亦甘心肯認。
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
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
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絕他勿奸,因懷怒殺之。
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
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兇惡之徒,因此問道:「你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從樓下過否?」
答道:「往日無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
包公聽罷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
今問你罪,你甘心否?」
獻忠心慌,答道:「甘心。」
遂打四十收監。
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
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
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
是夜,僧明修又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只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淒切怕人。
僧在橋打坐,口念彌陀。
後一鬼似婦人之一聲 ,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我一陽一數未終,你無殺我的道理。
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吏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伎,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
念諸佛難保你命。」
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慾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
今釵珥戒子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唸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
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淒慘。
僧又唸經,再許明日超度。
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用鐵鏈鎖住僧。
僧驚慌道:「是鬼?」
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
嚇得僧如泥塊,只說看佛面求赦。
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姦一佛。」
遂鎖將去。
李義收取禪擔、蒲一團一 等物同行。
原來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出此情。
次日,鎖了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出明修要強姦一不從因致殺死情由。
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並二公差去訖。
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叫蕭輔漢認過,確是伊女插戴之物。
明修無詞抵飾,一併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禿賊,理該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
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髮夫妻一般。
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致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
此二路何從?」
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只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別無外一交一 ,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媒完娶。
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只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她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
其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
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
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
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
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
狗幸狼貪,糞土將污白璧。
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
死者含冤,暗裡剝去釵珥。
傷哉淑玉,遭凶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
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隨即依擬。
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之鬼,豈有今日?」
包公道:「今思娶否?」
許生道:「死不敢矣。」
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
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
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
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何妨。」
獻忠堅執不從。
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
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
其同年錄只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
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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