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二十三則 殺假僧
話說東京城三十里有一董長者,生一子名董順,住居東京城之馬站頭,造起數間店房,招接四方往來客商,日獲進益甚多,長者遂成一富翁。
董順因娶得城東茶肆楊家女為妻,頗有姿色,每日事公姑甚是恭敬,只是嫌其有些風情。
順又常出外買賣,或一個月一歸,或兩個月一歸。
城東十里處,有個船艄名孫寬,每日往來董家店最熟,與楊氏笑語,絕無疑忌,年久月深,兩下情密,遂成歡娛,相聚如同夫婦。
寬伺董順出外經商,遂與楊氏私約道:「吾與娘子情好非一日,然歡娛有限,思戀無奈。
娘子不若收拾所有金銀物件,隨我奔走他方,庶得永為夫婦。」
楊氏許之。
乃擇十一月二十一日良辰,相約同去。
是日楊氏收拾房中所有,專等孫寬來。
黃昏時,忽有一和尚稱是洛州翠玉峰大悲寺僧道隆,因來此地方抄化,天晚投宿一宵。
董翁平日是個好善的人,便開店房,鋪好床 席款待。
和尚飯罷便睡,時正天寒欲雪,董翁夫婦閉門而睡。
二更時分寬來扣門,楊氏遂攜所有物色與寬同去。
出得門外,但見天一陰一雨濕,路滑難行。
楊氏苦不能走,密告孫寬道:「路滑去不得,另約一宵。」
寬思忖道:萬一遲留,恐漏洩此事。
又見其所有物色頗富,遂拔刀殺死楊氏,卻將金寶財帛奪去,置其一屍一於古井中而去。
未幾,和尚起來出外登廁,忽跌下古井中,井深數丈,無路可上。
至天明,和尚小伴童起來,遍尋和尚不見,遂喚問店主。
董翁起來,遍尋至飯時,亦不見楊氏,逕入房中看時,四壁皆空,財帛一無所留。
董翁思量,楊氏定是與和尚走了,上下山中直尋至廁屋古井邊。
但見蘆草一交一 加,微露鮮血。
忽聞井中人聲,董翁隨請東捨王三將長梯及繩索直入井中,但見下邊有一和尚連聲叫屈,楊氏已被殺死在井中。
王二將繩索縛了和尚,吊上井來。
眾人將和尚亂拳毆打,不由分說,鄉鄰里保具狀解入縣衙。
知縣將和尚根勘拷打,要他招認。
和尚受苦難禁,只得招認,知縣遂申解府衙。
包公喚和尚問及緣由,和尚長歎道:「前生負此婦死債矣。」
從直實招。
包公思之:他是洛州和尚,與董家店相去七百餘里,豈有一時到店能與婦人相通約期?必有冤屈。
遂將和尚散禁在獄。
日夕根探,竟無明白。
偶得一計,喚獄司就獄中所有大辟該死之囚,將他秘密剃了頭髮,假作僧人,押赴市曹斬首,稱是洛州大悲寺僧。
為謀殺董家婦事今已處決。
又密遣公吏數人出城外探聽,或有眾人擬議此事是非,即來通報。
諸吏行至城外三十里,因到一店中買茶,見一婆子問:「前日董翁家楊氏被殺,公事可曾結斷否?」
諸吏道:「和尚已償命了。」
婆子聽了,捶胸叫屈:「可惜這和尚枉了性命。」
諸吏細問因由。
婆子道:「是此去十里頭有一船艄孫寬,往來董家最熟,與楊氏私通,因謀她財物故殺了楊氏,與和尚何干?」
諸吏急忙回報包公。
包公便差公吏數人緝孫寬,枷送入獄根勘。
寬苦不招認。
令取孫寬當堂,笑對之曰:「殺一人不過一人償命,和尚既償了命,安得有二人償命之理;但是董翁所訴失了金銀四百餘兩,你莫非拾得,便將還他,你可脫其罪名。」
寬甚喜,供說:「是舊日董家曾寄下金銀一袱,至今收藏櫃中。」
包公差人押孫寬回家取金銀來到,當晚董翁前來證認。
董翁一見物色,認得金銀器皿及錦被一條,說道:「果是我家物件。」
包公再問董家昔日並無有寄金銀之事。
又喚王婆來證,孫寬仍抵賴,不肯招認。
包公道:「楊氏之未經商在外,你以一婬一心戲楊氏成奸,因利其財物遂致謀害,現有董家物件在此證驗,何得強辯不招?」
孫寬難以遮掩,只得一筆招成。
遂押赴市曹處斬。
和尚釋放還山,得不至死於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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