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八十四則 借衣:裡人趙家莊進士趙士俊,妻田氏,年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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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第八十四則 借衣

龍圖公案

第八十四則 借衣

話說開封府祥符縣學生沈良謨,生一子名猷。

裡人趙家莊進士趙士俊,妻田氏,年將半百無子,止生一女名阿一嬌 ,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時與沈良謨子猷結為秦晉。

未經一載,良謨家遭水患所淹,因而家事蕭條。

士俊見彼落泊,思與退親。

其女阿一嬌 賢淑,謂母田氏道:「爹爹既將我配沈門,寧肯再適他人?」

田氏見女長成,急欲使之成親,奈沈猷不能遣禮為聘。

一日,士俊往南莊公出,田氏竟令蒼頭往沈猷家,請猷往見,將銀與彼作聘。

猷聞大喜,奈身懸鶉百結,遂往姑母家借衣。

姑母見侄到,問其到捨有何所議?沈猷道:「岳母見我家貧,昨遣人來叫我,將銀與我以作聘禮,然後迎親。

奈無衣服,故到此欲向表兄借用,明日清早奉還。」

姑母聞得亦喜,留吃午飯後,立命兒王倍取套新衣與侄兒去。

誰料王倍是個歹人,聞得此事,即託言道:「難得表弟到我家,須消停一日去,我要去拜一知友,明日即回奉陪。」

故不將衣服借之,猷只得在姑母家等。

王倍自到趙家,詐稱是沈猷,田夫人同女阿一嬌 出見款待,見王倍禮貌荒疏。

田氏道:「賢婿是讀書的人,為何粗率如此?」

倍答道:「財是人膽,衣是人貌。

小婿家貧流落,居住茅屋,驟見相府,心不敢安,故致如此。」

田夫人亦不怪他,留之宿,故疏放其女夜出與之偷一情 。

次日,收拾銀八十餘兩,又金銀首飾、珠寶等約值百兩,一交一 與倍去。

彼只以為真婿,怎知提防。

倍得此金銀回來見猷,只說他去望友而歸,又纏住一日,至第三日,猷堅要去,乃以衣服借之。

及猷到岳丈家,遣人入報岳母,田夫人驚怪,出而見之,故問道:「你是我婿,可說你家中事與我聽。」

猷一一道來,皆有根據。

但見言詞文雅,氣象雍容,人物超群,真是大家風範。

田夫人心知此是真婿,前者乃光棍假冒,悔恨無及。

入對女道:「你出見之。」

阿一嬌 不肯出,只在簾內問道:「叫你前日來,何故直至今日?」

猷道:「賤體微恙,故今日來。」

阿一嬌 道:「你早來三日,我是你妻,金銀皆有。

今日來遲矣,是你命也。」

猷道:「令堂遣盛價來約以銀贈我,故造次至此。

若無銀相贈亦不關什事,何須以前日今日為辭。

我若不寫退書,任你守至三十年,亦是我妻。

令尊雖有勢,豈能將你再嫁他人!」

言罷即起身要去。

阿一嬌 道:「且慢,是我與你無緣,你有好妻在後,我將金鈿一對、金釵二股與你去讀書,願結下來世姻緣。」

猷道:「小姐何說此斷頭的話?這釵鈿與我,豈當得退親財禮乎?憑你令尊與我如何,我便不肯。」

阿一嬌 道:「非是退親,明日即見下落。

你速去則得此釵鈿,稍遲,恐累及於你。」

猷不懂,在堂上端坐。

少頃,內堂忙報小姐縊死。

猷還未信,進內堂看之,見解繩下,田夫人抱住痛哭,猷亦淚下如雨,心痛悲傷。

田夫人促之出道:「你速出去,不可淹留。」

猷忙回姑母家一交一 還衣服,告知其故。

後王母曉得是兒子去脫銀奸宿,此女性烈縊死,心甚驚疑,不數日而死。

倍妻游氏,亦美貌賢德,才入王門一月,見倍幹此事,罵道:「既得其銀,不當污其身,你這等人,天豈容你!我不願為你的婦,願求離歸娘家。」

倍道:「我有許多金銀。

豈怕無婦人娶!」即為休書離去。

再說趙士俊,數日歸家,問女死之故。

田夫人道:「女兒往日驕貴,凌辱婢妾,目前沈女婿自來求親,見其衣冠襤樓,不好見面,想以為羞,遂自縊死。

亦是她一時執迷,與女婿無干。」

士俊說道:「我常要與他退親,你教女兒執拗不肯,今來玷我門風,坑死我女兒,反說與他無干!我偏要他償命。」

即寫狀與家人往府赴告。

告為姦殺女命事:情切於父子,事莫大干死生。

痛女阿一嬌 ,年甫及笄,許聘獸野沈猷。

未及于歸,猷潛來室,強逼成奸,女重廉恥,懷慚自縊。

竊思閨門風化所關,男女嫌疑有別。

先後是伊妻子,何故寅年吃了卯年糧。

終久是伊家室,不合今日先討明日飯。

生者既死,同衾合枕之姻緣已絕;死者不生,償命抵死之法律難逃。

人命關天,哭女動地。

上告。

趙進士財富勢大,買賄官府,打點上下。

葉府尹拘集審問,一任原告偏詞,干證妄指,將沈猷擬死,不由分訴。

將近秋時,趙進士寫書通知巡行包公,囑將猷處決,勿留致累。

田夫人知之,私遣家人往訴包公,囑勿便殺。

包公疑道:「均是婿也。

夫囑殺,妻囑勿殺,此必有故。」

單調沈猷,詳問其來歷,猷乃一一陳說。

包公詰道:「當日小姐怨你不早來,你何故遲來三日?」

猷道:「因無衣冠,在表兄王倍家去借,苦被纏留兩日,故第三日才去。」

包公聞得,心下明白。

乃裝作布客往王倍家賣布。

倍問他買二匹,故高抬其價,激得王倍發怒,大罵道:「小客可惡。」

布客亦罵道:「諒你不是買布人。

我有布價二百兩,你若買得,情肯減五十兩與你,休欺我客小。」

王倍道:「我不做客,要許多布何用?」

布客道:「我料你窮骨頭哪比得我!」王倍暗想,家中現有銀七八十兩,若以首飾相添,更不止一百五十兩,乃道:「我銀生放者多,現在者未滿二百,若要首飾相添,我盡替你買來。」

布客道:「只要實買,首飾亦好。」

王倍遂兌出銀六十兩,又以金銀首飾作成九十兩,問他買二十擔好布。

包公既賺出此贓,乃召趙進士來,以金銀首飾一交一 與他認。

趙進士大略認得幾件,看道:「此釵鈿是我家物,因何在此?」

包公再拘王倍來問道:「你脫趙小姐金銀首飾來買布,當日還有奸否?」

王倍見包公即是前日假裝布客,真贓已露,情知難逃,遂招承道:「前者因表弟來借衣服,小的果詐稱沈猷先到趙家,小姐出見,夜得奸宿。

今小姐縊死,表弟坐獄,天台察出,死罪甘受。」

包公聽著其情可惡,重責六十,即時死於杖下。

趙進士聞得此情,怒氣衝天道:「脫銀尚恕得,只女兒被他污辱懷慚死了,此恨難消。

險些又陷死女婿,誤害人命,損我一陰一德。

今必更窮追其首飾,令他妻亦死獄中,方洩此忿。」

王倍離妻游氏聞得前情,自往趙進士家去投田夫人說:「妾游氏,自到王門,未滿一月,因夫脫貴府金銀,妾惡其不義,即求離異,已歸娘家一載,與王門義絕,彼有休書在此可證。

今聞老相公要追首飾,此物非我所得,望夫人察實垂憐。」

趙進士看其休書,窮詰來歷,果先因夫脫財事而自求離異,乃歎息道:「此女不染污財,不居惡門,知禮知義,名家女子不過如是。」

田夫人念女不已,見夫稱游氏賢淑,乃道:「我一女愛如掌珠,不幸而亡,今願得你為義女,以慰我心,你意何如?」

游氏拜謝道:「若得夫人提攜,是妾之重生父母。」

趙進士道:「你二人既結契母子,今游氏無夫,沈女婿未娶,即當與彼成親,當做親女婿相待何如?」

田夫人道:「此事甚好,我思未及。」

游氏心中甚喜,亦道:「從父親母親尊意。」

即日令人迎請沈猷來,入贅趙家,與游氏成親,人皆快焉。

異哉,王倍利人之財,而橫財終歸於無;污人之妻,而己妻反為人得。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此足證矣。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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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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