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及到任,恪守官箴,動遵王法,城狐社鼠,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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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

龍圖公案

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

話說永從縣李馬英,才高學博,鄉會聯登,殿試二甲,選為泰州知州。

及到任,恪守官箴,動遵王法,城狐社鼠,絕跡潛蹤。

學校日崇,吏胥日畏。

市無鬧語,野有清寧。

皆道泰州何幸得此賢侯。

只是遇了親故年家,略要聽些分上。

奈何一旦病疾流連,竟不能起。

乃呼其妻趙氏道:「我本期與淑人百歲快樂,今天限我年,不能強生塵世,你宜扶柩還歸故鄉,教誨你子接紹我書香,無令失所。」

語畢遂終。

趙淑人哀痛不勝,撫棺自縊。

按院聞知,悉行吊禮,急奏朝廷,降旨旌表馬英為良臣,淑人為烈女,馳驛還鄉,立祠享祭。

厥子羅大郎素性凶狂,又無學術,父官清苦,宦囊久虛,食用奢華,家貲消減,不守禮法,流入棍徒,恣惡恃強,橫行鄉曲,游手好閒,混為盜賊。

一日,坐於南橋,忽見銀匠石堅送其親戚水朝宗於渡口,慮其酒醉,買有瓦器燈盞六枚,執其包裹而囑之道:「此物件須珍重,不可恍惚。」

朝宗道:「是我自家所當心者,何必叮嚀。」

遂別去。

大郎聽了此言即起謀心道:「石銀匠送此人再三囑咐,必是傾瀉銀子回家。」

遂急急趕至前途,欲謀所有。

望見龍泉渡邊,聞得朝宗醉呼渡子阮自強撐船渡河。

自強道:「我有病不能撐船,你自家撐去。」

朝宗帶醉跳上渡船,大郎連忙踏上船道:「我與你撐去。」

一篇離岸,二篙漸遠,三篙至中流。

天色昏沉,夜晚悄黑,兩岸無人,漫天禍起,即將朝宗推入深水中,取其包裹登岸而去,只遺下一把雨傘在船。

次日,阮自強令男去看船,拾還家中。

是夜,大郎謀得朝宗包裹,悄地打開,並無銀兩,只有瓦器燈盞六枚,心中慘然不悅,自嗟自怨,乃援筆而題龍光廟後門道:「你好差,我好錯,只因燈盞霍。

若要報此仇,除是馬生角。」

題畢,將燈盞打破歸家。

越二日,朝宗之子有源在家,心下驚恐,乃道:「我父前日入城謁石親,至今未還,是何遲滯?」

遂往城訪問。

石堅道:「我前日苦留令尊,他急急要回,正帶酒醉,並無他物,只有燈盞六枚,雨傘一把,你可隨路訪問。」

有源如其言,寸寸節節,訪問不已。

直至渡口,問及阮自強。

自強道:「前日晚上,有一醉漢同人過渡,不知何人撐過,遺下雨傘一把,我收拾得在此。」

有源一見雨傘即號泣道:「此是我父的雨傘,今在你家,必是你謀死我父性命。」

即投明鄰右人等,寫狀告於本縣。

告為仇不共戴事:蝗蟲不捕,田少嘉禾。

蠹害未除,庭無秀木。

天台若不剿盜,商旅怎得安寧。

喇虎阮自強,駕船渡子,慣害平民。

本月日傍晚,父朝宗幸得蠅頭,回經馬足,酒醉過船,撐至中流,打落深水,登時絕命,不見一屍一跡。

次日,究根伊家,雨傘見證。

泣父一江一 皋翹首,正愁聞烏鳥之音;渡口息肩,卻誤入綠林之境。

劍寒三尺雪,見則魂飄;口喝一聲雷,聞而腸裂。

在惡哄接客商,明人實為暗賊。

謀財殺命,蜜口變作腹刀。

乞准斷填,上告。

此時,馮世泰作縣尹,一見有源告狀,即為準理:「人命關天,事非小可。

我當為你拘拿被告人審明,償你父命。」

遂差人拘拿阮自強。

強不得已乃赴縣訴狀。

訴為漏斬陷斬事:人命重根因,不得無風而吹浪。

強盜重贓證,難甘即假以為真。

謀財非些小關係,殺命犯極大罪刑。

痛身撐渡為生,迎送有年,陡因疾病,臥床 半月,未出門戶。

前夜昏黑,不知何人過船,遺下雨傘一把。

次早兒往洗船拾歸。

有源尋父見傘,誣身謀害。

且路當衝要,誰敢私自謀人?既有謀人,因何不匿傘滅跡?丁姓之火,難將移在丙頭;越人之貨,豈得駕稱秦產。

有源難免無言,當為死父報真仇;天台固自有法,乞為生民緝真犯。

上訴。

馮大尹既准自強訴詞,遂喚有源對理。

有源哭謂:「自強謀殺父命,沉匿父一屍一,極惡大變,理法難容。

若非彼謀,何為傘在他家?鄉里可證。」

自強哭訴:「臥病半月,未曾出門,兒拾雨傘,白日青天,左右多人共見,哪有謀害情由?若有謀情,必然藏匿其傘,怕見蹤跡,豈肯令人得知,更叫你來首我?乞拘裡甲鄰右審問,便見明白。」

馮侯乃拘鄰里何富、一江一 濱到縣鞠問。

二人同聲對道:「自強撐渡三年,毫無過惡,病患半月,果未出門,兒子洗船拾傘,果是有確,此乃左右眾人眼同面見。

有源之父被謀,未知真實,安得誣陷自強。」

有源即稟:「這何富、一江一 濱皆是自強切近心腹,皆受自強銀兩賄賂,故彼此互為回護,若不用刑,決不直吐。」

馮侯遂將二人夾起。

再三拷問,二人哭辯道:「小人與自強只是平常鄰居,何為心腹?自強家貧且久病,何來賄賂?一言一語,皆是天理人心,公平理論,豈敢曲為回護?若說夾死小人,即以刀截小人頭,亦不敢說自強謀人性命。」

馮侯聞得兩人言語堅確,始終無一毫軟款,喝手下收起刑具,將自強監禁獄中;干證原告喝出在外,退入私衙想了一回。

明日清早,喬裝打扮,逕往龍泉渡頭訪個虛實。

但聽人言紛紛,皆說自強不幸,病未得痊,又遭此冤枉,坐獄受苦,不若在家病死,更得明白。

隨即過渡再訪,人言亦皆相同。

馮侯心中歎息道:果然人言自強真是受誣,不知謀殺朝宗者果是何人?心中自猜自疑,又往龍光廟密訪,並無消息。

四顧看來,但見廟後門題得有數句字道:「你好差,我好錯,只因燈盞霍。

若要報此仇,除是馬生角。」

馮侯看此數句話頭,意必有冤枉在內,且豈有馬生角之理。

就換了衣帽去見上司包公面言此事。

包公道:「馬生角是個馮字,你姓馮,此冤枉的事畢竟你能推出。」

馮侯別了包公,隨即回衙。

次日昇堂,差人至龍光廟拿廟主來問道:「你廟中數日有何人常來?」

廟主道:「並無人來。

只有一人小人曾認得,是城中人叫羅大,日前來廟中戲耍。」

縣主又問道:「可向你借物否?」

廟主道,「借物沒有,我只看見他自桌上拿一枝筆,步到廟後寫得幾個字。」

縣主即差人拘拿羅大至縣,遂以「馬生角」問道:「你家有一馬生角否?」

羅大聽縣主之言,心中驚然,失色答道:「不知。」

縣主大怒,用重刑拷究。

羅大受刑不過,一口招認謀死朝宗之由。

據招申詳,包公判道:「審得羅大,派出宦門,身歸賊一黨一 。

饑寒不忍,甘心謀害他人。

貨財無資,肆意劫掠過客。

聞石堅之囑水人,赴至渡口,殺朝宗而坑阮渡,埋歿波心。

雖因燈盞之誤,實欺神廟之靈。

黑夜殺人,天眼昭昭難掩。

白日填命,王法凜凜無私。

自強之誣由茲洗雪,有源之憤賴是展舒。

一死之辜既伏,九泉之冤可伸。

暫時置之重獄,秋後加以典刑。」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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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圖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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