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五十三則 移椅倚桐同玩月
話說河南許州管下臨穎縣,有一人姓查名彝,文雅士也。
少入縣庠,娶近村尹貞娘為妻。
花燭之夜,查生正欲解衣而寢,尹貞娘乃止之曰:「妾意郎君幼讀儒書,當發奮勵志,揚名顯親,非若尋常俗子可比,今日一交一 會,可無言而就寢乎?妾今謬出鄙句,郎君若能隨口應答,妾即與君共枕;若才力不及,郎君宜再赴學讀書,今宵恐違所願。」
查生即命出題。
貞娘乃出詩句道:「點燈登閣各攻書。」
查生思了半晌,未能應答,不覺面有慚色,遂即辭妻執燈徑往學宮而去。
是時學中諸友見查生盡夜而來,皆向前問道:「兄今宵洞房花燭,正宜同伴新人,及時歡會行樂,何獨拋棄新人至此,敢問其故?」
查生因諸友來問,即以其妻所出詩句告之諸友,鹹皆未答而退。
內有一人姓鄭名正者,平生為人極是好謔,聽得查生此言,隨即漏夜私回,逕往查生房內與貞娘宿歇。
原來貞娘自悔偶然出此戲聯,實非有心相難他,不期丈夫懷羞而去,心中懊悔不及,及見鄭正入房,貞娘自謂查生回家歇宿,哪知是假的。
乃問道:「郎君適間不能對答而去,今候又回,莫非思得佳句乎?」
鄭正默然不答。
貞娘忖是其夫懷怒,亦不再問。
鄭正乃與貞娘極盡一交一 歡之美,未及天明而去。
及天明,查生回家,乃與貞娘施禮道:「昨夜承瞻佳句,小生學問荒疏,不能應答,心甚愧赧,有失奉陪。」
貞娘道:「君昨夜已回,緣何言此誑妾?」
再三話問其故,查生以實未回答之。
貞娘細思查生之言,已知其身被他人所污,遂對查生道:「郎君若實未回,願郎君前程萬里,從今後可奮志攻書,不須顧戀妾也。」
言罷即入房中自縊。
移時,查生知之,即與父母徑往,救之不及。
查生悲痛,不知其故,昏絕於地。
父母急救方醒,只得具棺殯葬貞娘。
不覺時光似箭,又是慶歷三年八月中秋節,包公按臨至臨穎縣,直升入公廳坐下。
公廳庭前旁邊有一桐樹,樹下一陰一涼可愛,包公喚左右把虎皮一交一 椅移倚在桐樹之下,玩月消遣,偶出詩句云:移椅倚桐同玩月。
尋思欲湊下韻,半晌不能湊得,遂枕椅而臥。
似睡非睡之間,朦朧見一女子,年近二八,美貌超群,昂然近前下跪道:「大人詩句不勞尋思,何不道:點燈登閣各攻書。」
包公見對得甚工,即問道:「你這女子居住何處?可通姓名。」
女子答道:「大人若要知妾來歷,除非本縣學內秀才可知其詳。」
言訖,化陣清風而去。
包公醒時,輾轉尋思此事奇怪。
次日出牌,吩咐左右喚齊臨穎縣學秀才,來院赴考。
包公出《論語》中題目,乃是「敬鬼神而遠之」一句,與諸生作文。
又將「移椅倚桐同玩月」詩句,出在題尾。
內有秀才查彝,因見詩句偶合其妻貞娘前語,遂即書其下聯云:「點燈登閣各攻書。」
諸生作文已畢,包公發令出外伺候。
包公正看卷時,偶然見查彝詩句符合夢中之意,即喚查彝問道:「我觀你文章亦只是尋常,但對詩句大有可取,我諒此詩詞必請他人為之,非你能作也。
我今識破,可實言之,毋得隱諱。」
查彝聞言,一一稟知。
包公又問道:「我想你夜往學中之時,內中必有平日極善戲謔之人,知你不回,故詐托你之軀,與你妻宿,污其身體,你妻懷羞以致身死。
你可逐一說來,我當替你伸冤。」
查彝稟道:「生員學中只有姓鄭名正者,平生極好戲謔。」
包公聽罷,即令公差拘喚鄭正到台審勘。
鄭正初然抵死不認,後受極刑,只得招供:貞娘詩句,查彝不能答對,懷羞到學與諸友言及此情,我不合起意,假身姦污,以致貞娘之死,甘罪招認是實。
包公取了供詞,即將鄭正依擬因奸致死一命,即赴法場處決。
士論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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