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第八十一則 兔戴帽
話說武昌府一江一 夏縣民鄭日新,與表弟馬泰自幼相善。
新常往孝感販布,後泰與同往一次,甚是獲利。
次年正月二十日,各帶紋銀二百餘兩,辭家而去,三日到一陽一邏驛。
新道:「你我同往孝感城中,一時難收多貨,恐誤日久。
莫若二人分行,你往新裡,我去城中何如?」
泰說:「此言正合我意。」
入店買酒,李昭乃相熟店主,見二人來,慌忙迎接,即擺酒來款待,勸道:「新年酒多飲幾杯,一年一次。」
二人皆醉,力辭方止,取銀還昭,昭亦再三推讓,勉強收下。
三人揖別,新往城中去訖。
臨別囑泰道:「隨數收得布匹,陸續發夫挑入城來。」
泰應諾別去。
行不五里,酒醉腳軟,坐定暫息,不覺睡倒。
正是:醉夢不知天早晚,起來但見日沉西。
忙趕路行五里,地名叫做南脊,前無村,後無店,心中慌張。
此地有吳玉者,素慣謀財,以牧牛為名,泰偶遇之。
玉道:「客官,天將晚矣,尚不歇宿?近來此地不比舊時,前去十里,孤野山岡,恐有小人。」
泰心已慌,又被吳玉以三言四語說得越不敢行,乃問玉道:「你家住何地?」
「前面沅口就是。」
泰道:「既然不遠,敢借府上歇宿一宵,明日早,即當厚謝。」
玉佯辭道:「我家又非客店酒館,安肯留人歇宿?我家床 鋪不便,憑你前行亦好,後轉亦好,我家決住不得。」
泰道:「我知宅上非客店,但念我出外辛苦,亦是一陰一騭。」
再三懇求。
玉佯轉道:「我見你是忠厚的人,既如此說,我收了牛與你同回。」
二人回至家中,玉謂妻龔氏道:「今日有一客官,因夜來我家借宿,可備酒來吃。」
母與龔氏久惡見玉幹此事,見泰來甚是不悅。
泰不知,以為怒己,乃緩詞慰道:「小娘休惱,我自當厚謝。」
龔氏睨視把門一丟,泰竟不知其故。
俄而玉妻出,乃召入泰來,其妻只得擺設厚席,玉再三勸飲,泰先酒才醒,又不能卻玉之情,連飲數杯甚醉。
玉又以大杯強勸二甌。
泰不知杯中下有蒙藥在內,飲後昏昏不知人事。
玉送入屋後山房安歇。
候更深人靜,將泰背至左旁源口,又將泰本身衣服裹一大石背起,推人蔭塘,而泰之財寶盡得之矣。
其所害者非止一人,所為非止一次也。
日新到孝感二三日,貨已收二分,並未見泰發貨至。
又等過十日,日新自往新裡街去看泰。
到牙人楊清家,清道:「今年何故來遲?」
新愕然道:「我表弟久已來你家收布,我在城中等他,如何久不發佈來?」
清道:「你那表弟並未曾到。」
新道:「我表弟馬泰,舊年也在你家,何推不知?」
清道:「他幾時來?」
新道:「二十二日同到一陽一邏驛分行。」
滿店之人皆說沒有。
新心中疑惑,又去問別的牙家,皆無。
是夜,清備酒接風,眾皆歡飲,新悶悶不悅。
眾人道:「想彼或往別處收買貨去,不然,人豈會不見。」
新想:他別處皆生,有何處去得?
只宿過一晚,次早往一陽一邏驛李昭店問,亦道自二十二日別後未轉。
乃自忖道:或途中被人打搶?新一路探問,皆說今新年並未見打死人。
又轉新裡街問店中眾客是幾時到,都說是二月到的。
新乃心中想道:此必牙家見他銀多身孤,利財謀害,亦未見得。
新謂清道:「我表弟帶銀二百兩來你家收布,必是你謀財害命。
遍問途中並無打搶。
設若途中被人打死,必有一屍一在,怎的活活的一個人哪裡去了?」
清道:「我家滿店客人,如何幹得此事!」新道:「你家店中客人都是二月到的,我那表弟是正月裡來的,故受你害。」
清道:「既有客到,鄰里豈無人見?街心謀人,豈無人知?你平白黑心說此大冤。」
二人爭論,因而相打。
新寫信雇一人馳報家中。
次日具狀告縣。
孝感知縣張時泰准狀行牌。
次日楊清亦是訴狀。
縣主遂行牌拘集一干人犯齊赴台前聽審。
縣主問:「日新你告楊清謀死馬泰,有何影響?」
新道:「奸計多端,彌縫自密,豈露蹤影?乞爺嚴究自明。」
清道:「日新此言皆天昏地黑,瞞心昧己,馬泰並未來我家,若見他一面,甘心就死。
此必是日新謀死,佯告小的,以掩自己。」
新道:「小人分別在李昭店買酒吃過,各往東西。」
縣主便問李昭,昭道:「是日到店買酒,小的以他新年初到,照例設酒,飲後辭別,一東一西。
怎敢一胡一 言。」
清道:「小的家中客人甚多,他進小的家中,豈無人見?本店有客伴可問,東西有鄰里可察。」
縣主即各拘來問道:「你們見馬泰到楊清店否?」
客伴皆道不見。
新道:「鄰里皆你相知,彼縱曉得亦不肯說,客伴皆是二月到的,馬泰乃正月到他家裡。
他們哪裡得知?大抵馬泰一人先到,楊清方起此不良 之心。
乞爺法斷償命。」
縣主見鄰里、客人各皆推阻,勒清招認。
清本無辜,豈肯招認?縣主喝令將清重責三十,不認,又令夾起,受刑不過,乃亂招承。
縣主道:「既招謀害,一屍一在何處?原銀在否?」
清道:「實未謀他,因爺爺苦刑,當受不起,只得屈招。」
縣主大怒,又令夾起,即刻昏迷,久而方醒。
自思:「不招亦是死,不若暫且招承,他日或有明白。
遂招道:「一屍一丟長一江一 ,銀已用盡。」
縣主見他招承停當,即釘長枷,斬罪已定。
未及半年,適包公奉旨巡行天下,來到湖廣歷至武昌府。
是夜,詳察案卷,閱到此案,偶爾精神睏倦,隱幾而臥,夢見一兔,頭戴帽子,奔走案前。
既覺,心中思忖:夢兔戴帽,乃是冤字。
想此中必有冤枉。
次日,單調楊清一起勘審。
問李昭,則道:「吃酒分別是的」。
問楊清、鄰居,皆道「未見」。
心中自思:此必途中有變。
次日,托疾不出坐堂,微服帶二家人往一陽一邏驛一路察訪,行至南脊,見其地甚是孤僻,細察仰觀,但見前面源口鴉鵲成群在蔭塘岸邊。
三人近前觀之,但見有一死人浮於水面,尚未甚腐。
包公一見,令家人徑至一陽一邏驛討驛卒二十名,轎一乘,到此應用。
驛丞知是包公,即喚轎夫自來迎接,參見畢,包公即令驛卒下塘取一屍一。
其深莫測。
內有一卒趙忠稟道:「小人略知水性,願下水取之。」
包公大悅,即令下塘,浮至中間,拖一屍一上岸。
包公道:「你各處細搜,看有何物?」
趙忠一直闖下,見內有死一屍一數人,皆已腐爛,不能得起,乃上岸稟知包公。
包公即時令驛卒擒捉上下左右十餘家人,問道:「此塘是誰家的?」
眾道:「此乃一源灌蔭之塘,非一家非一人所有。」
包公道:「此一屍一是何處人的?」
皆不能識。
將十數餘人帶至驛中,路上自思:這一干人如何審得,將誰問起?安得人人俱加刑法?心生一計,回驛坐定。
驛卒帶一干人進。
包公著令一班跪定,各報姓名,令驛書逐一細開其名呈上。
包公看過一遍,乃道:「前在府中,夜夢有數人來我台前告狀,被人謀死,丟在塘中。
今日親自來看,果得數一屍一,與夢相應;今日又有此人名字。」
佯將硃筆亂點姓名,紙上一點,高聲喝道:「無辜者起去,謀死人者跪上聽審。」
眾人心中無虧,皆走起來,惟吳玉嚇得心驚膽戰,起又不是,不起又不是。
正欲起來。
包公將棋子一敲罵道:「你是謀人正犯,怎敢起去!」吳玉低首無言。
喝打四十大板,問道:「所謀之人乃是何等之人,從直招來,免動刑法。」
吳玉不肯招認。
包公令取夾棍夾起,乃招承道:「此乃遠方孤客。
小人以牧牛為由,見天將晚,遂花言巧語,哄他到小的家中借歇,將毒酒醉倒,丟入塘中,皆不知姓名。」
包公道:「此未爛一屍一首,今年幾時害死的?」
吳玉道:「此乃正月二十二日晚上害死的。」
包公自思:此人死日恰與鄭日新分別同時,想必是此人了。
即喚李昭來問。
驛卒稟道:「前日往府聽審未回。」
包公令眾人各回,將吳玉鎖押。
次日,包公起馬回府,府中官僚人等不知所以,出郊迎接,皆問其故。
包公一一道知。
眾皆歎服。
又次日,調出楊清等略審,即令鄭日新往南脊認一屍一明白回報,取出吳玉監勘審。
乃問清道:「當時你未謀人,為何招承獄?」
清道:「小人再三訴告並無此事,因本店客人皆說二月到的,鄰里都怕累身,各自推說不知,故此張爺生疑,苦刑拷究,昏暈幾絕。
自思:不招亦死,不若暫招,或有見天之日。
今日幸遇青天,訪出正犯。
一則老爺明察沉冤,次則皇天不昧。」
包公令打開楊清枷鎖。
又問日新道:「你當時不察,何故妄告?」
新道:「小人一路遍問,豈知這賊彌縫如此縝密。
小人告清,亦不得已。」
包公道:「馬泰當時帶銀多少?」
新道:「二百兩。」
又問吳玉道:「你謀馬泰得銀多少?」
玉道:「只用去三十兩,余銀猶在。」
包公即差數人往取原贓。
其母以為來捉己身受刑,乃赴水而死。
龔氏見姑赴水,亦同跳下,公差救起。
搜檢原銀,封鎖家財,令鄰里掌住,公差帶龔氏到官。
龔氏稟道:「丈夫兇惡,母諫成仇,何況於妾?婆婆今死,妾亦願隨。」
包公道:「你既苦諫不從,與你無干,今發官嫁;日新,本該問你誣告的罪,但要你搬一屍一回葬,罪從免擬。」
日新磕頭叩謝,吳玉市曹斬首。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