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卷57 列傳第17 蔡廓、子興宗
蔡廓,字子度,濟一陽一考城人也。
曾祖謨,晉司徒。
祖系,撫軍長史。
父綝,司徒左西屬。
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
起家著作佐郎,時桓玄輔晉,議復肉刑,廓上議曰:「夫建封立法,弘治稽化,必隨時置制,德刑兼施。
貞一以閒其邪,教禁以檢其慢,灑湛露以膏潤,厲嚴霜以肅威,晞風者陶和而安恬,畏戾者聞憲而警慮。
雖復質文迭用,而斯道莫革。
肉刑之設,肇自哲王。
蓋由曩世風淳,民多惇謹,圖像既陳,則機心冥戢,刑人在塗,則不逞改一操一,故能勝殘去殺,化隆無為。
季末澆偽,法網彌密,利巧之懷日滋,恥畏之情轉寡,終身劇役,不足止其一奸一,況乎黥劓,豈能反其善!徒有酸慘之一聲,而無濟治之益。
至於棄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考律同歸,輕重均科,減降路塞,鍾、陳以之抗言,元皇所為留愍。
今英輔翼贊,道邈伊、周,雖閉否之運甫開,而遐遺之難未已。
誠宜明慎用刑,一愛一民弘育,申哀矜以革濫,移大辟於支體,全一性一命之至重,恢繁息於將來。
使將斷之骨,荷更榮於三一陽一,干時之華,監商飆而知懼。
威惠俱宣,感畏偕設,全生拯暴,於是乎在。」
遷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
以方鯁閒素,為高祖所知。
及高祖領兗州,廓為別駕從事史,委以州任。
尋除中軍咨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
未拜,遭母憂。
一性一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
服闋,相國府復板為從事中郎,領記室。
宋台建,為侍中,建議以為:「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虧教傷情,莫此為大。
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
朝議鹹以為允,從之。
世子左衛率謝靈運輒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坐不糾免官,高祖以廓剛直,不容邪枉,補御史中丞。
多所糾奏,百僚震肅。
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每咨廓然後施行。
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為屈。
時疑揚州刺史廬陵王義真朝堂班次,亮與廓書曰:「揚州自應著刺史服耳。
然謂坐起班次,應在朝堂諸官上,不應依官次坐下。
足下試更尋之。
《詩序》云『王姬下嫁於諸侯,衣服禮秩,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
』推王姬下王后一等,則皇子居然在王公之上。
陸士衡《起居注》,式乾殿集,諸皇子悉在三司上。
今抄疏如別。
又海西即位赦文,太宰武陵王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
大司馬位既最高,又都督中外,而次在二王之下,豈非下皇子邪?此文今具在也。
永和中,蔡公為司徒,司馬簡文為撫軍開府,對錄朝政。
蔡為正司,不應反在儀同之下,而於時位次,相王在前,蔡公次之耳。
諸例甚多,不能復具疏。
揚州反乃居卿君之下,恐此失禮,宜改之邪?」
廓答曰:「揚州位居卿君之下,常亦惟疑。
然朝廷以位相次,不以本封,復無明文雲皇子加殊禮。
齊獻王為驃騎,孫秀來降,武帝欲優異之,以秀為驃騎,轉齊王為鎮軍,在驃騎上。
若如足下言,皇子便在公右,則齊王本次自尊,何改鎮軍,令在驃騎上,明知故依見位為次也。
又齊王為司空,賈充為太尉,俱錄尚書署事,常在充後。
潘正叔奏《公羊》事,於時三錄,梁王肜為衛將軍,署在太尉隴西王泰、司徒王玄衝下。
近太元初,駕新宮成,司馬太傅為中軍,而以齊王柔之為賀首。
立安帝為太子,上禮,徐邈為郎,位次亦以太傅在諸王下;又謁李太后,宗正尚書符令以高密王為首,時王東亭為僕射。
王、徐皆是近世識古今者。
足下引式乾公王,吾謂未可為據。
其雲上出式乾,召侍中彭城王植、荀組、潘岳、嵇紹、杜斌,然後道足下所疏四王,在三司之上,反在黃門郎下,有何義?且四王之下則雲大將軍梁王肜、車騎趙王倫,然後雲司徒王戎耳。
梁、趙二王亦是皇子,屬尊位齊,在豫章王常侍之下,又復不通。
蓋書家指疏時事,不必存其班次;式乾亦是私宴,異於朝堂。
如今含章西堂,足下在僕射下,侍中在尚書下耳。
來示又雲曾祖與簡文對錄,位在簡文下。
吾家故事則不然,今寫如別。
王姬身無爵位,故可得不從夫而以王女為尊。
皇子出任則有位,有位則依朝,復示之班序。
唯引泰和赦文,差可為言。
然赦文前後,亦參差不同。
太宰上公,自應在大司馬前耳。
簡文雖撫軍,時已授丞相殊禮,又中外都督,故以本任為班,不以督中外便在公右也。
今護軍總方伯,而位次故在持節都督下,足下復思之。」
遷司徒左長史,出為豫章太守,征為吏部尚書。
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
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復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
廓曰:「我不能為徐干木署紙尾也。」
遂不拜。
干木,羨之小字也。
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云:「署紙尾」也。
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
徙為祠部尚書。
太祖入奉大統,尚書令傅亮率百僚奉迎,廓亦俱行。
至尋一陽一,遇疾,不堪前。
亮將進路,詣廓別,廓謂曰:「營一陽一在吳,宜厚加供奉。
營一陽一不幸,卿諸人有弒主之名,欲立於世,將可得邪!」亮已與羨之議害少帝,乃馳信止之,信至,已不及。
羨之大怒曰:「與人共計議,雲何裁轉背,便賣惡於人。」
及太祖即位,謝晦將之荊州,與廓別,屏人問曰:「吾其免乎?」
廓曰:「卿受先帝顧命,任以社稷,廢昏立明,義無不可。
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面,挾震主之威,據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為難也。」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到門。
奉兄軌如父,家事小大,皆咨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
從高祖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
時軌為給事中。
元嘉二年,廓卒,時年四十七。
高祖嘗云:「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
少子興宗。
興宗年十歲失父,哀毀有異凡童。
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
先成東宅,與軌;廓亡而館宇未立,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補宅直。
興宗年十歲,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價不宜受也。」
母悅而從焉。
軌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一事不及十歲小兒。」
尋喪母。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
初為彭城王義康司徒行參軍,太子舍人,南平穆王冠軍參軍,武昌太守。
又為太子洗馬,義一陽一王友,中書侍郎。
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興宗厚善。
元兇弒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
出為司空何尚之長史。
又遷太子中庶子。
世祖踐阼,還先職,遷臨海太守,征為黃門郎,太子中庶子,轉游擊將軍,俄遷尚書吏部郎。
時尚書何偃疾患,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便可開門當之,無所讓也。」
轉司徒左長史,復為中庶子,領前軍將軍,遷侍中。
每正言得失,無所顧憚,由是失旨。
竟陵王誕據廣陵城為逆,事平,興宗奉旨慰勞。
州別駕范義與興宗素善,在城內同誅。
興宗至廣陵,躬自收殯,致喪還豫章舊墓。
上聞之,甚不悅。
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寧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興宗在直,請急,詣朗別。
上知尤怒。
坐屬疾多日,白衣領職。
尋左遷司空沈慶之長史,行兗州事,還為廷尉卿。
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與丞相義宣同謀。
時坦已死,子令孫時作山一陽一郡。
自系廷尉。
興宗議曰:「若坦昔為戎首,身今尚存,累經肆眚,猶應蒙宥。
令孫天屬,理相為隱。
況人亡事遠,追相誣訐,斷以禮律,義不合關。
若士先審知逆謀,當時即應聞啟,苞藏積年,發因私怨,況稱風聲路傳,實無定主,而千黷欺罔,罪合極法。」
又有訟民嚴道恩等二十二人,事未洗正,敕以當訊,權系尚方。
興宗以訟民本在求理,故不加械,即若系尚方,於事為苦。
又司徒前劾送武康令謝沈及郡縣尉還職司十一人,坐仲良鑄錢不禽,久已判結。
又送郡主簿丘元敬等九人,或下疾假,或去職已久。
又加執啟,事悉見從。
出為東一陽一太守,遷安陸王子綏後軍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
征還,未拜,留為左民尚書。
頃之,轉掌吏部。
時上方盛一婬一宴,虐侮群臣,自江夏王義恭以下,鹹加穢辱,唯興宗以方直見憚,不被侵媟。
尚書僕射顏師伯謂議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暱戲,去人實遠。」
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每至官賭,常在勝朋。
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大明末,前廢帝即位,興宗告太宰江夏王義恭,應須策文。
義恭曰:「建立儲副,本為今日,復安用此。」
興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
近永初之末,營一陽一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書,可檢視也。」
不從。
興宗時親奉璽綬,嗣主容色自若,了無哀貌。
興宗出謂親故曰:「魯昭在戚而有嘉容,終之以釁結大臣,昭子請死。
國家之禍,其在此乎。」
時義恭錄尚書事,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越騎校尉戴法興、中書舍人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近遠。
興宗職管九流,銓衡所寄,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
義恭素一性一恇橈,阿順法興,常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徽役過苦。
至是發詔,悉皆削除,由此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
自孝建以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
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終。
三年無改,古典所貴。
今殯宮始徹,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
雖復禪代,亦不至爾。
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陳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
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
王景文、謝莊等遷授失序,興宗又欲為美選。
時薛安都為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太子左率,殷常為中庶子。
興宗先選安都為左衛將軍,常侍如故;殷常為黃門,領校。
太宰嫌安都為多,欲單為左衛,興宗曰:「率衛相去,唯阿之間。
且已失征虜,非乃超越,復奪常侍,頓為降貶。
若謂安都晚達微人,本宜裁抑,令名一器不輕,宜有貫序。
謹依選體,非私安都。」
義恭曰:「若宮官宜加超授者,殷常便應侍中,那得為黃門而已。」
興宗又曰:「中庶、侍中,相去實遠。
且安都作率十年,殷恆中庶百日,今又領校,不為少也。」
使選令史顏禕之、薛慶先等往復論執,義恭然後署案。
既中旨以安都為右衛,加給事中,由是大忤義恭及法興等,出興宗吳郡太守。
固辭郡,執政愈怒,又轉為新安王子鸞撫軍司馬、輔國將軍、南東海太守,行南徐州事。
又不拜,苦求益州。
義恭於是大怒,上表曰:「臣聞慎節言語,《大易》有規,銓序九流,無取裁囗。
若乃結一黨一連群,譏訴互起,街談巷議,罔顧聽聞,乃撤實憲制所宜禁經之巨蠹。
侍中秘書監臣彧自表父疾,必求侍養,聖旨矜體,特順所陳,改授臣府元僚,兼帶軍郡。
雖臣駑劣,府任非輕,准之前人,不為屈後。
京郡本以為祿,不計戶之少多,遇缺便用,無關高下。
撫軍長史莊滯府累朝,每陳危苦,內職外守,稱未堪依。
唯王球昔比,賜以優養,恩慈之厚,不近於薄。
前新除吳郡太守興宗,前居選曹,多不平允,鴻渥含宥,恕其不閒,改任大都,一寵一均阿輔,仍苦請益州,雅違成命。
伏尋揚州刺史子尚、吳興太守休若,並國之茂戚,魯、衛攸在,猶牧守東山,竭誠撫蒞,而辭擇適情,起自庶族,逮佐北籓,尤無欣荷。
御史中丞永,昔歲余愆,從恩今授,光祿勳臣淹,雖曰代臣,累經降黜,後效未申,以何取進。
司徒左長史孔覬,前除右衛,尋徙今職,回換之宜,不為乃少。
竊外談謂彧等鹹為失分,又聞興宗躬自怨懟,與尚書右僕射師伯疏,辭旨甚苦。
臣雖不見,所聞不虛。
臣以凡才,不應機務,謬自幸會,受任三朝,進無古人興賢之美,退無在下獻替之績,致茲紛紜,伏增慚悚。
然此源不塞,此風弗變,將虧正道,塵穢盛猷。
伏顧聖德,賜垂覽察。」
詔曰:「太宰表如此,省以憮然。
朕恭承洪緒,思弘盛烈,而在朝倰競,驅扇成風,將何以式揚先德,克隆至化。
公體國情深,保厘攸托,便可付外詳議。」
義恭因使尚書令柳元景奏曰:「臣義恭表、詔書如右。
攝曹辨核尚書袁愍孫牒:『此月十七日,詣僕射顏師伯,語次,因及尚書蔡興宗有書固辭今授,仍出疏見示,乃者數紙,不意悉何所道,緣此因及朝士。
當今聖世,不可使人以為少。
今牒。
』數之,朝廷處之實得所,臣等亦自謂得分,常多在門,袁愍孫無或措多,而愚意欲啟更量出內之宜,芻蕘管見,願在聞徹。
選令史宣傳密事,故因附上聞,亦外人言此。
今薛慶先列:『今月十八日,往尚書袁愍孫論選事。
愍孫雲,昨詣顏修射,出蔡尚書疏見示,言辭甚苦。
又雲所得亦少。
主上踐阼始爾,朝士有此人不多,物議謂應美用,乃更恨少,使咨事便啟錄公。
又謝莊囗時未老,其疾以轉差,今居此任,復為非宜,謂宜中書令才望為允。
又孔覬南士之美,所歷已多,近頻授即復回改,於理為屈,門下無人,此是名選。
又張永人地可論,其去歲愆戾,非為深罪,依其望復門下一人。
張淹昔忝南下,預同休戚,雖屢經愆黜,事亦已久,謂應秘書監。
』帶授興宗手跡數紙,文翰炳然,事證明白,不假核辨。
愍孫任居官人,職掌銓裁,若有未允,則宜顯言,而私加許與,自相選署,托雲物論,終成虛詭,隱末出端,還為矛楯。
臣聞九官成讓,虞風垂則,誹主怨時,漢罪夙斷。
況義為身發,言謗朝序,亂辟害政,混穢大猷,紛紜彰謬,上延詔旨,不有霜准,軌憲斯淪。
請解興宗新附官,須事御,收付廷尉法獄治罪,免愍孫所居官。」
詔曰:「興宗首亂朝典,允當明憲,以其昔經近侍,未忍盡法,可令思愆遠封。
愍孫竊評自己,委咎物議,可以子領職。」
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
朝廷莫不嗟駭。
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有名京師,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覺。
及興宗被徙,論者並雲由師伯,師伯甚病之。
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
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系,義恭、師伯誅,復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輔國將軍、南郡太守,行荊州事,不行。
時前廢帝凶暴,興宗外甥袁顗為雍州刺史,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夕難保。
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一事,顗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
若朝廷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豈與受制凶狂,禍難不測,同年而語乎。
今不去虎口,而守此危一逼一,後求復出,豈得哉!」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
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
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內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
時京城危懼,衣冠鹹欲遠徙,後皆流離外難,百不一存。
重除吏部尚書。
太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嘗遣左右范羨詣興宗屬事。
興宗謂羨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托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
還造慶之,慶之遣羨報命,要興宗令往。
興宗因說之曰:「先帝雖無功於天下,要能定平凶逆,在位十一年,以道晏駕。
主上紹臨,四海清謐,即位正是舉止違衷,小小得失耳,亦謂春秋尚富,進德可期。
而比者所行,人倫道盡。
今所忌憚,唯在於公;百姓喁喁,無復假息之望,所冀正在公一人而已。
若復坐視成敗者,非唯身禍不測,四海重責,將有所歸。
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舉朝遑遑,人人危怖,指麾之日,誰不景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
僕者昔佐貴府,蒙眷異常,故敢盡言,願公思為其計。」
慶之曰:「僕皆日前,慮不復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
加老罷私門,兵力頓闕,雖有其意,事亦無從。」
興宗曰:「當今懷謀思奮者,非要富貴,求功賞,各欲免死朝夕耳。
殿內將帥,正聽外間消息,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
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諸舊部曲,布在宮省,宋越、譚金之徒,出公宇下,並受生成;攸之、恩仁,公家口子弟耳,誰敢不從。
且公門徒義附,並三吳勇士,宅內奴僮,人有數百。
陸攸之今入東討賊,又大送鎧仗,在青溪未發。
攸之公之鄉人,驍勇有膽力,取其器仗,以配衣宇下,使攸之率以前驅,天下之事定矣。
僕在尚書中,自當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
昔太甲罪不加民,昌邑虐不及下,伊尹、霍光猶成大事,況今蒼生窘急,禍百往代乎。
又朝廷諸所行造,民間皆雲公悉豫之。
今若沈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從之禍。
車駕屢幸貴第,醉酣彌留,又聞屏左右獨入閣內,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僕荷眷深重,故吐去梯之言,宜詳其禍福。」
慶之曰:「深感君無已。
意此事大,非僕所能行,事至故當抱忠以沒耳。」
頃之,慶之果以見忌致禍。
時領軍王玄謨大將有威名,邑里訛言雲已見誅,市道喧擾。
玄謨典簽包法榮者,家在東一陽一,興宗故郡民也,為玄謨所信,見使至,興宗因胃曰:「領軍殊當憂懼。」
法榮曰:「領軍比日殆不復食,夜亦不眠,常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
興宗曰:「領軍憂懼,當為方略,那得坐待禍至。」
初,玄謨舊部曲猶有三千人,廢帝頗疑之,徹配監者。
玄謨太息深怨,啟留五百人巖山營墓,事猶未畢,少帝欲獵,又悉喚還城。
巖兵在中堂,興宗勸以此眾舉事,曰:「當今以領軍威名,率此為朝廷唱始,事便立克。
領軍雖復失腳,自可乘輿處分。
禍殆不測,勿失事機。
君還,可白領軍如此。」
玄謨遣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期當不一洩君言。」
太宗踐祚,玄謨責所親故吏郭季產、女婿韋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季產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爾,季產言亦何益。」
玄謨有慚色。
右衛將軍劉道隆為帝所一寵一信,專統禁兵,乘輿嘗夜幸著作佐郎江學宅,興宗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閒寫。」
道隆深達此旨,掐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帝每因朝宴,捶毆群臣,自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以下,侍中袁愍孫等,鹹見陵曳,唯興宗得免。
頃之,太宗定大事。
是夜,廢帝橫一屍一在大醫閣口,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景文曰:「此雖凶悖,要是天下之主,宜使喪禮粗足。
若直如此,四海必將乘人。」
時諸方並舉兵反,國家所保,唯丹一陽一、淮南數郡,其間諸縣,或已應賊。
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群臣以謀成敗。
興宗曰:「今普天圖逆,人有異志,宜鎮之以靜,以至信侍人。
比者逆徒親戚,布在宮省,若繩之以法,則土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義。
物情既定,人有戰心,六軍一精一勇,器甲犀利,以待不習之兵,其勢相萬耳。
願陛下勿憂。」
上從之。
加游擊將軍,未拜,遷尚書右僕射,尋領衛尉,又領兗州大中正。
太宗謂興宗曰:「諸處未定,殷琰已復同逆。
頃日人情雲何?事當濟不?」
興宗曰:「逆之與順,臣無以辨。
今商旅斷絕,而米甚豐賤,四方雲合,而人情更安,以此卜之,清蕩可必。
但臣之所憂,更在事後,猶羊公言既平之後,方當勞聖慮耳。」
尚書褚淵以手板築興宗,興宗言之不已,上曰:「如卿言。」
赭圻平,函送袁顗首,敕從登南掖門樓觀之,興宗漼然流涕,上不悅。
事平,封興宗始昌縣伯,食邑五百戶;固讓不許,封樂安縣伯,邑三百戶,國秩吏力,終以不受。
時殷琰據壽一陽一為逆,遣輔國將軍劉勉攻圍。
四方既平,琰嬰城固守,上使中書為詔譬琰,興宗曰:「天下既定,是琰思過之日,陛下宜賜手詔數行以相私慰。
今直中書為詔,彼必疑謂非真,未是所以速清方難也。」
不從。
琰得詔,謂劉勉詐造,果不敢降。
攻戰經時,久乃歸順。
先徐州刺史薛安都據彭城反,後遣使歸順。
泰始二年冬,遣張永率軍迎之。
興宗曰:「安都遣使歸順,此誠不虛。
今宜撫之以和,即安所蒞,不過須單使及咫尺書耳。
若以重兵迎之,勢必疑懼,或能招引北虜,為患不測。
叛臣釁重,必宜翦戮,則比者所宥,亦已弘矣。
況安都外據強地,密邇邊關,考之國計,憂宜馴養。
如其遂叛,將生旰食之憂。
彭城險固,兵強將勇,圍之既難,攻不可拔,疆塞之虞,二三宜慮,臣為朝廷憂之。」
時張永已行,不見從。
安都聞大軍過淮,嬰城自守,要取索虜。
永戰大敗,又值寒雪,死者十八九,遂失淮北四州。
其先見如此。
初,永敗問至,上在乾明殿,先召司徒建安王休仁,又召興宗,謂休仁曰:「吾慚蔡僕射。」
以敗書示興宗,曰:「我愧卿。」
三年春,出為使持節、都督郢州諸軍事、安西將軍、郢州刺史。
坐詣尚書切論以何始真為咨議參軍,初不被許,後又重陳,上怒,貶號平西將軍,尋又復號。
初,吳興丘珍孫言論常侵興宗。
珍孫子景先,人才甚美,興宗與之周旋。
及景先為鄱一陽一郡,值晉安王子勳為逆,轉在竟陵,為吳喜所殺。
母老女稚,流離夏口。
興宗至郢州,親自臨哭,致其喪柩家累,令得東還。
在任三年,遷鎮東將軍、會稽太守,加散騎常侍,尋領兵置佐,加都督會稽、東一陽一、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諸軍事,給鼓吹一部。
會稽多諸豪右,不遵王憲。
又幸臣近習,參半宮省,封略山湖,妨民害治。
興宗皆以法繩之。
會土全實,民物殷阜,王公妃主,邸捨相望,橈亂在所,大為民患,子息滋長,督責無窮。
興宗悉啟罷省。
又陳原諸逋負,解遣雜役,並見從。
三吳舊有鄉射禮,久不復修,興宗行之,禮儀甚整。
先是元嘉中,羊玄保為郡,亦行鄉射。
太宗崩,興宗與尚書令袁粲、右僕射褚淵、中領軍劉勉、鎮軍將軍沈攸之同被顧命。
以興宗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加班劍二十人,常侍如故。
被征還都。
時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內政,權重一時,躡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
元嘉初,中書舍人秋當詣太子詹事王曇首,不敢坐。
其後中書舍人王弘為太祖所一愛一遇,上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
殷、劉並雜,無所知也。
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
球舉扇曰:「若不得爾。」
弘還,依事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
五十年中,有此三事。
道隆等以興宗強正,不欲使擁兵上流,改為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常侍如故,固辭不拜。
興宗幼立風概,家行尤謹,奉宗姑,事寡嫂,養孤兄子,有聞於世。
太子左率王錫妻范,聰明婦人也,有才藻學見,與錫弟僧達書,詰讓之曰:「昔謝太傅奉嫂王夫人如慈母,今蔡興宗亦有恭和之稱。」
其為世所重如此。
妻劉氏早卒,一女甚幼,外甥袁顗始生彖而妻劉氏亦亡。
興宗姊,即顗母也,一孫一侄,躬自撫養,年齒相比,欲為婚姻,每見興宗,輒言此意。
大明初,詔興宗女與南平王敬猷婚,興宗以姊生平之懷,屢經陳啟,答曰:「卿諸人欲各行己意,則國家何由得婚?且姊言豈是不可違之處邪?」
舊意既乖,彖亦他娶。
其後彖家好不終,顗又禍敗,彖等淪廢當時,孤微理盡。
敬猷遇害,興宗女無子嫠居,名門高胄,多欲結姻,明帝亦敕適謝氏,興宗並不許,以女適彖。
北地傅隆與廓相善,興宗修父友敬。
泰豫元年,薨,時年五十八。
遺令薄葬,奏還封爵。
追贈後授,子景玄固辭不受,又奏還封,表疏十餘上,見許。
詔曰:「景玄表如此。
故散騎常侍、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樂安縣開國伯興宗,忠恪立朝,謀猷宣著,往屬時難,勳亮帷幄,錫珪分壤,實允通誥。
而懇誠慊訴,備彰存沒,廉概素情,有潔聲軌。
景玄固陳先志,良以惻然。
雖彝典宜全,而哀款難奪,可特申不瞑之請,永矜克讓之風。」
初,興宗為郢州府參軍,彭城顏敬以式卜曰:「亥年當作公,官有大字者,不可受也。」
及有開府之授,而太歲在亥,果薨於光祿大夫之號焉。
文集傳於世。
景玄雅有父風,為中書郎,晉陵太守,太尉從事中郎。
升明末卒。
史臣曰:世重清談,士推素論,蔡廓雖業力弘正,而年位未高,一世名臣,風格皆出其下。
及其固辭銓衡,恥為志屈,豈不知選錄同體,義無偏斷乎!良以主暗時難,不欲居通塞之任也。
遠矣哉!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