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卷63 列傳第23 王華、王曇首、殷景仁、沈演之
王華,字子陵,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從祖弟也。
祖薈,衛將軍,會稽內史。
父,廞,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長史。
居在吳,晉隆安初,王恭起兵討王國寶,時廞丁母憂在家,恭檄令起兵,廞即聚眾應之,以女為貞烈將軍,以女人為官屬。
國寶既死,恭檄廞罷兵。
廞起兵之際,多所誅戮,至是不復得已,因舉兵以討恭為名。
恭遣劉牢之擊廞,廞敗走,不知所在。
長子泰為恭所殺。
華時年十三,在軍中,與廞相失,隨沙門釋曇永逃竄。
時牢之搜檢覓華甚急,曇永使華提衣帕隨後,津邏鹹疑焉。
華行遲,永呵罵云:「奴子怠懈,行不及我!」以杖捶華數十,眾乃不疑,由此得免。
遇赦還吳。
少有志行,以父存亡不測,布衣蔬食不交遊,如此十餘年,為時人所稱美。
高祖欲收其才用,乃發廞喪問,使華制一服。
服闋,高祖北伐長安,領鎮西將軍、北徐州刺史,辟華為州主簿,仍轉鎮西主簿,治中從事史,歷職著稱。
太祖鎮江陵,以為西中郎主簿,遷咨議參軍,領錄事。
太祖進號鎮西,復隨府轉。
太祖未親政,政事悉委司馬張邵。
華一性一尚物,不欲人在己前;邵一性一豪,每行來常引夾轂,華出入乘牽車,從者不過二三以矯之。
嘗於城內相逢,華一陽一不知是邵,謂左右:「此鹵簿甚盛,必是殿下出行。」
乃下牽車,立於道側;及邵至,乃驚。
邵白服登城,為華所糾,坐被征;華代為司馬、南郡太守,行府州事。
太祖入奉大統,以少帝見害,疑不敢下。
華建議曰:「羨之等受寄崇重,未容便敢背德,廢主若存,慮其將來受禍,致此殺害。
蓋由每生情多,寧敢一朝頓懷逆志。
且三人勢均,莫相推伏,不過欲握權自固,以少主仰待耳。
今日就征,萬無所慮。」
太祖從之,留華總後任。
上即位,以華為侍中,領驍騎將軍,未拜,轉右衛將軍,侍中如故。
先是,會稽孔寧子為太祖鎮西咨議參軍,以文義見賞,至是為黃門侍郎,領步兵校尉。
寧子先為高祖太尉主簿,陳損益曰:「隆化之道,莫先於官得其才;枚卜之方,莫若人慎其舉。
雖復因革不同,損益有物,求賢審官,未之或改。
師錫僉曰,煥乎欽明之誥,拔茅征吉,著於幽《賁》之爻。
晉師有成,瓜衍作賞,楚乘無入,蔿賈不賀。
今舊命惟新,幽人引領,《韶》之盡美,已備於振綱;《武》之未盡,或存於理目。
雖九官之職,未可備舉,親民之選,尤宜在先。
愚欲使天朝四品官,外及守牧,各舉一人堪為二千石長吏者,以付選辟,隨缺敘用,得賢受賞,失舉任罰。
夫惟帝之難,豈庸識所易,然舉爾所知,非求多人,因百官之明,孰與一識之見,執咎在己,豈容徇物之私。
今非以選曹所銓,果於乖謬,眾職所舉,必也惟良,蓋宜使求賢辟其廣塗,考績取其少殿。
若才實拔群,進宜尚德,治阿之宰,不必計年,免徒之守,豈限資秩。
自此以還,故當才均以資,資均以地。
宰蒞之官,誠曰吏職,然監觀民瘼,翼化宣風,則隱厚之求,急於刀筆,能事之功,接於德心,以此論才,行之年歲,豈惟政無秕蠹,民庇手足而已,將使公路日清,私請漸塞。
士多心競,仁必由己,處士砥自求之節,仕子藏交馳之情。
寧子庸微,不識治體,冒昧陳愚,退懼違謬。」
寧子與華並有富貴之願,自羨之等秉權,日夜構之於太祖。
寧子嘗東歸,至金昌亭,左右欲泊船,寧子命去之,曰:「此弒君亭,不可泊也。」
華每閒居諷詠,常誦王粲《登樓賦》曰:「冀王道之一平,假高衢而騁力。」
出入逢羨之等,每切齒憤吒,歎曰:「當見太平時不?」
元嘉二年,寧子病卒。
三年,誅羨之等,華遷護軍,侍中如故。
宋世惟華與南一陽一劉湛不為飾讓,得官即拜,以此為常。
華以情事異人,未嘗預宴集,終身不飲酒,有燕不之詣。
若宜有論事者,乘車造門,主人出車就之。
及王弘輔政,而弟曇首為太祖所任,與華相埒,華嘗謂己力用不盡,每歎息曰:「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治!」四年,卒,時年四十三。
追贈散騎常侍、衛將軍。
九年,上思誅羨之之功,追封新建縣侯,食邑千戶,謚曰宣侯。
世祖即位,配饗太祖廟庭。
子定侯嗣,官至左衛將軍,卒。
子長嗣,太宗泰始二年,坐罵母奪爵,以長弟終紹封。
後廢帝元徽三年,終上表乞以封還長,許之。
齊受禪,國除。
華從父弟鴻,五兵尚書,會稽太守。
王曇首,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少弟也。
幼有業尚,除著作郎,不就。
兄弟分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
辟琅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復洛一陽一園陵。
與從弟球俱詣高祖,時謝晦在坐,高祖曰:「此君並膏粱盛德,乃能屈志戎旅。」
曇首答曰:「既從神武之師,自使懦夫有立志。」
晦曰:「仁者果有勇。」
高祖悅。
行至彭城,高祖大會戲馬台,豫坐者皆賦詩;曇首文先成,高祖覽讀,因問弘曰:「卿弟何如卿?」
弘答曰:「若但如民,門戶何寄。」
高祖大笑。
曇首有識局智度,喜慍不見於色,閨門之內,雍雍如也。
手不執金玉,婦女不得為飾玩,自非祿賜所及,一毫不受於人。
太祖為冠軍、徐州刺史,留鎮彭城,以曇首為府功曹。
太祖鎮江陵,自功曹為長史,隨府轉鎮西長史。
高祖甚知之,謂太祖曰:「王曇首,沈毅有器度,宰相才也。
汝每事咨之。」
景平中,有龍見西方,半天騰上,廕五彩雲,京都遠近聚觀,太史奏曰:「西方有天子氣。」
太祖入奉大統,上及議者皆疑不敢下,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固勸,上猶未許。
曇首又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
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硃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一帶者數旬。
既下在道,有黃龍出負上所乘舟,左右皆失色,上謂曇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堪之。」
及即位,又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
以曇首為侍中,尋領右衛將軍,領驍騎將軍。
以硃容子為右軍將軍。
誅徐羨之等,平謝晦,曇首及華之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嘗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台云:「應須白虎幡,銀字棨。
不肯開門。
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曇首繼啟曰:「既無墨敕,又闕幡棨,雖稱上旨,不異單刺。
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
今之守舊,未為非禮。
但既據舊史,應有疑卻本末,曾無此狀,猶宜反咎其不請白虎幡、銀字棨,致門不時開,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
上特無所問,更立科條。
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宴集,舉酒勸之,因拊御一床一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
時封詔已成,出以示曇首,曇首曰:「近日之事,釁難將成,賴陛下英明速斷,故罪人斯戮。
臣等雖得仰憑天光,效其毫露,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
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
上不能奪,故封事遂寢。
時兄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
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形於辭旨。
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
曇首固乞吳郡,太祖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樑者哉?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者,此處非卿而誰?亦何吳郡之有。」
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
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治。」
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
七年,卒。
太祖為之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
上曰:「直是我家衰耳。」
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詹事如故。
九年,以預誅羨之等謀,追封豫寧縣侯,邑千戶,謚曰文侯。
世祖即位,配饗太祖廟庭。
子僧綽嗣,別有傳。
少子僧虔,升明末,為尚書令。
殷景仁,陳郡長平人也。
曾祖融,晉太常。
祖茂,散騎常侍、特進、左光祿大夫。
父道裕,蚤亡。
景仁少有大成之量,司徒王謐見而以女妻之。
初為劉毅後軍參軍,高祖太尉行參軍。
建議宜令百官舉才,以所薦能否為黜陟。
遷宋台秘書郎,世子中軍參軍,轉主簿,又為驃騎將軍道憐主簿。
出補衡一陽一太守,入為宋世子洗馬,仍轉中書侍郎。
景仁學不為文,敏有思致,口不談義,深達理體;至於國典朝儀,舊章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也。
高祖甚知之,遷太子中庶子。
少帝即位,入補侍中,累表辭讓,又固陳曰:「臣志干短弱,歷著出處。
值皇塗隆泰,身荷恩榮,階牒推遷,日月頻積,失在饕餮,患不自量。
而奉聞今授,固守愚心者,竊惟殊次之一寵一,必歸器望;喉脣之任,非才莫居。
三省諸躬,無以克荷,豈可苟順甘榮,不知進退,上虧朝舉,下貽身咎,求之公私,未見其可。
顧涯審分,誠難庶幾,逾方越序,易以誡懼。
所以俯仰周偟,無地寧處。
若惠澤廣流,蘭艾同潤,回改前旨,賜以降階,雖實不敏,敢忘循命。
臣迕違之愆,既已屢積,寧當徒尚浮采,塵黷天聽。
丹情悾款,仰希照察。」
詔曰:「景仁退挹之懷,有不可改,除黃門侍郎,以申君子之請。」
尋領射聲。
頃之,轉左衛將軍。
太祖即位,委遇彌厚,俄遷侍中,左衛如故。
時與侍中右衛將軍王華、侍中驍騎將軍王曇首、侍中劉湛四人,並時為侍中,俱居門下,皆以風力局干,冠冕一時,同升之美,近代莫及。
元嘉三年,車駕征謝晦,司徒王弘入居中書下省,景仁長直,共掌留任。
晦平,代到彥之為中領軍,侍中如故。
太祖所生章太后早亡,上奉太后所生蘇氏甚謹。
六年,蘇氏卒,車駕親往臨哭,下詔曰:「朕夙罹偏罰,情事兼常,每思有以光隆懿戚,少申罔極之懷。
而禮文遺逸,取正無所,監之前代,用否又殊,故惟疑累年,在心未遂。
蘇夫人奄至傾殂,情禮莫寄,追思遠恨,與事而深,日月有期,將卜窀穸,便欲粗依《春秋》以貴之義,式遵二漢推恩之典。
但動藉史筆,傳之後昆,稱心而行,或容未允。
可時共詳論,以求其中。
執筆永懷,益增感塞。」
景仁議曰:「至德之感,靈啟厥祥,文母俔天,實熙皇祚。
主上聿遵先典,號極徽崇,以貴之義,禮盡於此。
蘇夫人階緣戚屬,情以事深,寒泉之思,實感聖懷,明詔爰發,詢求厥中。
謹尋漢氏推恩加爵,於時承秦之弊,儒術蔑如,自君作故,罔或前典,懼非盛明所宜軌蹈。
晉監二代,朝政之所因,君舉必書,哲王之所慎。
體至公者,懸爵賞於無私;奉天統者,每屈情以申制。
所以作孚萬國,貽則後昆。
臣豫蒙博逮,謹露庸短。」
上從之。
丁母憂,葬竟,起為領軍將軍,固辭。
上使綱紀代拜,遣中書舍人周赳輿載還府。
九年,服闋,遷尚書僕射。
太子詹事劉湛代為領軍,與景仁素善,皆被遇於高祖,俱以宰相許之。
湛尚居外任,會王弘、華、曇首相系亡,景仁引湛還朝,共參政事。
湛既入,以景仁位遇本不逾己,而一旦居前,意甚憤憤。
知太祖信仗景仁,不可移奪,乃深結司徒彭城王義康,欲倚宰相之重以傾之。
十二年,景仁復遷中書令,護軍、僕射如故。
尋復以僕射領吏部,護軍如故。
湛愈忿怒。
義康納湛言,毀景仁於太祖;太祖遇之益隆。
景仁對親舊歎曰:「引之令入,入便噬人。」
乃稱疾解職,表疏累上,不見許,使停家養病。
發詔遣黃門侍郎省疾。
湛議遣人若劫盜者於外殺之,以為太祖雖知,當有以,終不能傷至親之一愛一。
上微聞之,遷景仁於西掖門外晉鄱一陽一主第,以為護軍府,密邇宮禁,故其計不行。
景仁臥疾者五年,雖不見上,而密表去來,日中以十數;朝政大小,必以問焉,影跡周密,莫有窺其際者。
收湛之日,景仁使拂拭衣冠,寢疾既久,左右皆不曉其意。
其夜,上出華林園延賢堂召景仁,猶稱腳疾,小一床一輿以就坐,誅討處分,一皆委之。
代義康為揚州刺史,僕射領吏部如故。
遣使者授印綬,主簿代拜,拜畢,便覺其情理乖錯。
一性一本寬厚,而忽更苛暴,問左右曰:「今年男婚多?女嫁多?」
是冬大雪,景仁乘輿出聽事觀望,忽驚曰:「當閣何得有大樹?」
既而曰:「我誤邪?」
疾轉篤。
太祖謂不利在州司,使還住僕射下省,為州凡月餘卒。
或雲見劉湛為祟。
時年五十一,追贈侍中、司空,本官如故。
謚曰文成公。
上與荊州刺史衡一陽一王義季書曰:「殷僕射疾患少日,奄忽不救。
其識具經遠,奉國竭誠,周遊繾綣,情兼常痛。
民望國器,遇之為難,惋歎之深,不能已已。
汝亦同不?往矣如何!」世祖大明五年,行幸經景仁墓,詔曰:「司空文成公景仁德量淹正,風識明允,徽績忠謨,夙達先照,惠政茂譽,實留民屬。
近瞻丘墳,感往興悼,可遣使致祭。」
子道矜,幼而不慧,官至太中大夫。
道矜子恆,太宗世為侍中,度支尚書,屬父疾積久,為有司所奏。
詔曰:「道矜生便有病,無更橫疾。
恆因愚習惰,久妨清序,可降為散騎常侍。」
沈演之,字台真,吳興武康人也。
高祖充,晉車騎將軍,吳國內史。
曾祖勁,冠軍陳祐長史,戍金墉城,為鮮卑慕容恪所陷,不屈節,見殺,追贈東一陽一太守。
祖赤黔,廷尉卿。
父叔任,少有干質,初為揚州主簿,高祖太尉參軍,吳、山一陰一令,治皆有聲。
硃齡石伐蜀,為齡石建威府司馬,加建威將軍。
平蜀之功,亞於元帥,即本號為西夷校尉、巴西梓潼郡太守,戍涪城。
東軍既反,二郡強宗侯勱、羅奧聚眾作亂,四面雲合,遂至萬餘人,攻城急。
叔任東兵不滿五百,推布腹心,眾莫不為用,出擊大破之,逆一黨一皆平。
高祖討司馬休之,齡石遣叔任率軍來會。
時高祖領鎮西將軍,命為司馬。
及軍還,以為揚州別駕從事史。
以平蜀全涪之功,封寧新縣男,食邑四百四十戶。
出為建威將軍、益州刺史,以疾還都。
義熙十四年,卒,時年五十。
長子融之,蚤卒。
演之年十一,尚書僕射劉柳見而知之,曰:「此童終為令器。」
家世為將,而演之折節好學,讀《老子》日百遍,以義理業尚知名。
襲父別爵吉一陽一縣五等候。
郡命主簿,州辟從事史,西曹主簿,舉秀才,嘉興令,有能名。
入為司徒祭酒,南譙王義宣左軍主簿,錢唐令,復有政績。
復為司徒主簿。
丁母憂。
起為武康令,固辭不免,到縣百許日,稱疾去官。
服闋,除司徒左西掾,州治中從事史。
元嘉十二年,東諸郡大水,民人饑饉,吳義興及吳郡之錢唐,升米三百。
以演之及尚書祠部郎江邃並兼散騎常侍,巡行拯恤,許以便宜從事。
演之乃開倉廩以賑饑民,民有生子者,口賜米一斗,刑獄有疑枉,悉制遣之,百姓蒙賴。
轉別駕從事史,領本郡中正,深為義康所待,故在府州前後十餘年。
後劉湛、劉斌等結一黨一,欲排廢尚書僕射殷景仁,演之雅仗正義,與湛等不同,湛因此讒之於義康。
嘗因論事不合旨,義康變色曰:「自今而後,我不復相信!」演之與景仁素善,盡心於朝庭,太祖甚嘉之,以為尚書吏部郎。
十七年,義康出籓,誅湛等,以演之為右衛將軍。
景仁尋卒,乃以後軍長史范曄為左衛將軍,與演之對掌禁旅,同參機密。
二十年,遷侍中,右衛將軍如故。
太祖謂之曰:「侍中領衛,望實優顯,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上欲伐林邑,朝臣不同,唯廣州刺史陸徽與演之贊成上意。
及平,賜群臣黃金、生口、銅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
上謂之曰:「廟堂之謀,卿參其力,平此遠夷,未足多建茅土。
廓清京都,鳴鸞東岱,不憂河山不開也。」
二十一年,詔曰:「總司戎政,翼贊東朝,惟允之舉,匪賢莫授。
侍中領右衛將軍演之,清業貞審,器思沈濟。
右衛將軍曄,才應通敏,理懷清要。
並美彰出內,誠亮在公,能克懋厥猷,樹績所蒞。
演之可中領軍,曄可太子詹事。」
曄懷逆謀,演之覺其有異,言之太祖,曄尋事發伏誅。
遷領國子祭酒,本州大中正,轉吏部尚書,領太子右衛率。
雖未為宰相,任寄不異也。
素有心氣,疾病歷年,上使臥疾治事。
一性一好舉才,申濟屈滯,而謙約自持,上賜女伎,不受。
二十六年,車駕拜京陵,演之以疾不從。
上還宮,召見,自勉到坐,出至尚書下省,暴卒,時年五十三。
太祖痛惜之,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謚曰貞侯。
演之昔與同使江邃字玄遠,濟一陽一考城人。
頗有文義。
官至司徒記室參軍,撰《文釋》,傳於世。
演之子睦,至黃門郎,通直散騎常侍。
世祖大明初,坐要引上左右俞欣之訪評殿省內事,又與弟西一陽一王文學勃忿鬩不睦,坐徙始興郡,勃免官禁錮。
勃好為文章,善彈琴,能圍棋,而輕薄逐利。
歷尚書殿中郎。
太宗泰始中,為太子右衛率,加給事中。
時欲北討,使勃還鄉里募人,多受貨賄。
上怒,下詔曰:「沈勃琴書藝業,口有美稱,而輕躁耽酒,幼多罪愆。
比奢一婬一過度,一妓一女數十,聲酣放縱,無復劑限。
自恃吳興土豪,比門義故,脅說士庶,告索無已。
又輒聽募將,委役還私,托注病叛,遂有數百。
周旋門生,競受財貨,少者至萬,多者千金,考計髒物,二百餘萬,便宜明罰敕法,以正典刑。
故光祿大夫演之昔受深遇,忠績在朝,尋遠矜懷,能無弘律,可徙勃西垂,令一思愆悔。」
於是徙付梁州。
廢帝元徽初,以例得還。
結事阮佃夫、王道隆等,復為司徒左長史。
為廢帝所誅。
順帝即位,追贈本官。
勃弟統,大明中為著作佐郎。
先是,五省辟所給干僮,不得雜役,太祖世,坐以免官者,前後百人。
統輕役過差,有司奏免。
世祖詔曰:「自頃干僮,多不祗給,主可量聽行杖。」
得行干杖,自此始也。
演之兄融之子暢之,襲寧新縣男。
大明中,為海陵王休茂北中郎咨議參軍,為休茂所殺,追贈黃門郎。
子曄嗣,齊受禪,國除。
史臣曰:元嘉初,誅滅宰相,蓋王華、孔寧子之力也。
彼群公義雖往結,恩實今疏,而任即曩權,意非昔主,居上六之窮爻,當來一寵一之要轍,顛覆所基,非待他釁,況於廢殺之重,其隙易乘乎!夫殺人而取其璧,不知在己興累;傾物而移其一寵一,不忌自我難持。
若二子永年,亦未知來禍所止也。
有能戒彼而悟此,則所望於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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