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卷54 列傳第14 孔季恭、羊玄保、沈曇慶
孔靖,字季恭,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名與高祖祖諱同,故稱字。
祖愉,晉車騎將軍。
父,散騎常侍。
季恭始察郡孝廉,功曹史,著作佐郎,太子舍人,鎮軍司馬,司徒左西掾。
未拜,遭母憂。
隆安五年,於喪中被起建威將軍、山一陰一令,不就。
高祖東征孫恩,屢至會稽,季恭曲意禮接,贍給甚厚。
高祖後討孫恩,時桓玄篡形已著,欲於山一陰一建義討之。
季恭以為山一陰一去京邑路遠,且玄未居極位,不如待其篡逆事彰,釁成惡稔,徐於京口圖之,不憂不克。
高祖亦謂為然。
虞嘯父為征東將軍、會稽內史,季恭初求為府司馬,不得。
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為內史,使繼封板拜授,正與季恭相值,季恭便回舟夜還。
至即叩扉告嘯父,並令掃拂別齋,即便入郡。
嘯父本為桓玄所授,聞玄敗,震懼,開門請罪。
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旦乃移。
季恭到任,務存治實,敕止浮華,翦罰遊惰,由是寇盜衰止,境內肅清。
征為右衛將軍,加給事中,不拜。
尋除侍中,領本國中正,徙琅邪王大司馬司馬。
尋出為吳興太守,加冠軍。
先是,吳興頻喪太守,雲項羽神為卞山王,居郡聽事,二千石至,常避之;季恭居聽事,竟無害也。
遷尚書右僕射,固讓。
義熙八年,復督五郡諸軍、征虜、會稽內史。
修飾學校,督課誦習。
十年,復為尚書右僕射,加散騎常侍,又讓不拜。
頃之,除領軍將軍,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祿大夫,常侍如故。
是歲,高祖北伐,季恭求從,以為太尉軍咨祭酒、後將軍。
從平關、洛。
高祖為相國,又隨府遷。
宋台初建,令書以為尚書令,加散騎常侍,又讓不受,乃拜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
辭事東歸,高祖餞之戲馬台,百僚鹹賦詩以述其美。
及受命,加開府儀同三司,辭讓累年,終以不受。
永初三年,薨,時年七十六。
追贈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子山士,歷顯位,侍中,會稽太守,坐小弟駕部郎道穰一逼一略良家子女,白衣領郡。
元嘉二十七年,卒官。
弟靈符,元嘉末,為南譙王義宣司空長史、南郡太守,尚書吏部郎。
世祖大明初,自侍中為輔國將軍、郢州刺史,入為丹一陽一尹。
山一陰一縣土境褊狹,民多田少,靈符表徙無貲之家於余姚、鄞、鄮三縣界,墾起湖田。
上使公卿博議,太宰江夏王義恭議曰:「夫訓農修本,有國所同,土著之民,習玩日久,如京師無田,不聞徙居他縣。
尋山一陰一豪族富室,頃畝不少,貧者肆力,非為無處,耕起空荒,無救災歉。
又緣湖居民,魚鴨為業,及有居肆,理無樂徙。」
尚書令柳元景、右僕射劉秀之、尚書王瓚之、顧凱之、顏師伯、嗣湘東王彧議曰:「富戶溫房,無假遷業;窮身寒室,必應徙居。
葺宇疏皋,產粒無待,資公則公未易充,課私則私卒難具。
生計既完,畬功自息,宜募亡叛通恤及與樂田者,其往經創,須粗修立,然後徙居。」
侍中沈懷文、王景文、黃門侍郎劉敳、卻顒議曰:「百姓雖不親農,不無資生之路,若驅以就田,則坐相違奪。
且鄞等三縣,去治並遠,既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舊居已毀,去留兩困,無以自資。
謂宜適任民情,從其所樂,開宥逋亡,且令就業,若審成腴壤,然後議遷。」
太常王玄謨議曰:「小民貧匱,遠就荒疇,去舊即新,糧種俱闕,習之既難,勸之未易。
謂宜微加資給,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賞,申怠惰之罰。」
光祿勳王升之議曰:「遠廢之疇,方翦荊棘,率課窮乏,其事彌難,資徙粗立,徐行無晚。」
上違議,從其徙民,並成良業。
靈符自丹一陽一出為會稽太守,尋加豫章王子尚撫軍長史。
靈符家本豐,產業甚廣,又於永興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
為有司所糾,詔原之,而靈符答對不實,坐以免官。
後復舊官,又為尋一陽一王子房右軍長史,太守如故。
愨實有材干,不存華飾,每所蒞官,政績修理。
前廢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為所讒構,遣鞭殺之。
二子湛之、淵之,於都賜死。
太宗即位,追贈靈符金紫光祿大夫。
淵之,大明中為尚書比部郎。
時安陸應城縣民張江陵與妻吳共罵母黃令死,黃忿恨自經死,值赦。
律文,子賊殺傷毆父母,梟首;罵詈,棄市;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
值赦,免刑補冶。
江陵罵母,母以之自裁,重於傷毆。
若同殺科,則疑重;用毆傷及罵科,則疑輕。
制唯有打母,遇赦猶梟首,無罵母致死值赦之科。
淵之議曰:「夫題裡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惡之,況乃人事。
故毆傷咒詛,法所不原,詈之致盡,則理無可宥。
罰有從輕,蓋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謂。
江陵雖值赦恩,故合梟首,。
婦本以義,一愛一非天屬,黃之所恨,情不在吳,原死補冶,有允正法。」
詔如淵之議,吳免棄市。
羊玄保,太山南城人也。
祖楷,尚書都官郎。
父綏,中書侍郎。
玄保起家楚台太常博士,遭母憂,服闋,右將軍何無忌、前將軍諸葛長民俱板為參軍,並不就。
除臨安令。
劉穆之舉為高祖鎮軍參軍,庫部郎,永世令。
復為高祖太尉參軍,轉主簿,丹一陽一丞。
少帝景平二年,入為尚書右丞。
轉左丞,司徒右長史。
府公王弘甚知重之,謂左長史庾登之、吏部尚書王准之曰:「卿二賢明美朗識,會悟多通,然弘懿之望,故當共推羊也。」
頃之,入為黃門侍郎。
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與睹郡戲,勝,以補宣城太守。
先是,劉式之為宣城,立吏民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裡吏送州作部,若獲者賞位二階。
玄保以為非宜,陳之曰:「臣伏尋亡叛之由,皆出於窮一逼一,未有足以推存而樂為此者也。
今立殊制,於事為苦。
臣聞苦節不可貞,懼致流弊。
昔龔遂譬民於亂繩,緩之然後可理;黃霸以寬和為用,不以嚴刻為先。
臣愚以謂單身逃役,便為盡戶。
今一人不測,坐者甚多,既憚重負,各為身計,牽挽逃竄,必致繁滋。
又能禽獲叛身,類非謹惜,既無堪能,坐陵勞吏,名一器虛假,所妨實多,將階級不足供賞,服勤無以自勸。
又尋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則應與天下為一;若其非邪,亦不宜獨行一郡。
民離憂患,其弊將甚。
臣忝守所職,懼難遵用,致率管一穴一,冒以陳聞。」
由此此制得停。
玄保在郡一年,為廷尉。
數月,遷尚書吏部郎,御史中丞,衡一陽一王義季右軍長史、南東海太守,加輔國將軍。
入為都官尚書、左衛將軍,加給事中,丹一陽一尹,會稽太守。
又徙吳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太祖以玄保廉素寡慾,故頻授名郡。
為政雖無干績,而去後常見思。
不營財利,處家儉薄。
太祖嘗曰:「人仕宦非唯須才,然亦須運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嘗不先憶羊玄保。」
元兇弒立,為吏部尚書,領國子祭酒,尋加光祿大夫。
及世祖入討,朝野多南奔,劭集群僚,橫刀怒曰:「卿等便可去矣!」眾戰懼莫敢言,玄保容色不異,徐曰:「臣以死奉朝。」
劭乃解。
世祖即位,以為散騎常侍,領崇憲衛尉。
尋遷金紫光祿大夫。
又以謹敬見知,賜賚甚厚。
大明初,進位光祿大夫。
五年,遷散騎常侍,特進。
玄保自少至老,謹於祭奠,四時珍新,未得祠薦者,口不妄嘗。
八年,卒,時年九十四。
謚曰定子。
子戎,有才氣,而輕薄少行檢,玄保嘗云:「此兒必亡我家。」
官至通直郎。
與王僧達謗議時政,賜死。
死後世祖引見玄保,玄保謝曰:「臣無日磾之明,以此上負。」
上美其言,戎二弟,太祖並賜名,曰鹹,曰粲。
謂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餘風。」
玄保既善棋,而何尚之亦雅好棋。
吳郡褚胤,年七歲,入高品。
及長,冠絕當時。
胤父榮期與臧質同逆,胤應從誅,何尚之請曰:「胤弈棋之妙,超古冠今。
魏犨犯令,以才獲免。
父戮子宥,其例甚多。
特乞與其微命,使異術不絕。」
不許。
時人痛惜之。
玄保兄子希,字泰聞,少有才氣。
大明初,為尚書左丞。
時揚州刺史西一陽一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雖有舊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為家利。
自頃以來,頹弛日甚,富強者兼嶺而占,貧弱者薪蘇無托,至漁采之地,亦又如茲。
斯實害治之深弊,為政所宜去絕,損益舊條,更申恆制。」
有司檢壬辰詔書:「占山護澤,強盜律論,贓一丈以上,皆棄市。」
希以「壬辰之制,其禁嚴刻,事既難遵,理與時弛。
而占山封水,漸染復滋,更相因仍,便成先業,一朝頓去,易致嗟怨。
今更刊革,立制五條。
凡是山澤,先常熂爈種養竹木雜果為林,及陂湖江海魚梁鰍鮆場,常加功修作者,聽不追奪。
官品第一、第二,聽占山三頃;第三、第四品,二頃五十畝;第五、第六品,二頃;第七、第八品,一頃五十畝;第九品及百姓,一頃。
皆依定格,條上貲簿。
若先已佔山,不得更占;先占闕少,依限佔足。
若非前條舊業,一不得禁。
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並計贓,依常盜律論。
停除鹹康二年壬辰之科。」
從之。
益州刺史劉瑀,先為右衛將軍,與府司馬何季穆共事不平。
季穆為尚書令建平王宏所親待,屢毀瑀於宏。
會瑀出為益州,奪士人一妻為妾,宏使羊希彈之;瑀坐免官,瑀恨希切齒。
有門生謝元伯往來希間,瑀令訪訊被免之由。
希曰:「此奏非我意。」
瑀即日到宏門奉箋陳謝,雲聞之羊希。
希坐漏洩免官。
大明末,為始安王子真征虜司馬,黃門郎,御史中丞。
泰始三年,出為寧朔將軍、廣州刺史。
希初請女夫鎮北中兵參軍蕭惠徽為長史,帶南海太守,太宗不許。
又請為東莞太宙。
希既到鎮,長史、南海太守陸法真喪官,希又請惠徽補任。
詔曰:「希卑門寒士,累世無聞,輕薄多釁,備彰歷職。
徒以清刻一介,擢授嶺南,幹上逞欲,求訴不已,可降號橫野將軍。」
初,李萬周、劉嗣祖籍略廣州,事在《鄧琬傳》。
太宗以萬周為步兵校尉,加寧朔將軍,權行廣州事。
希既至,而萬周等並有異圖,希誅之。
希以沛郡劉思道行晉康太守,領軍伐俚。
思道違節度,失利,希遣收之。
思道不受命,率所領攻州,希遣平越長史鄒琰於朝亭拒戰,軍敗見殺。
思道進攻州城,司馬鄒嗣之拒之西門,戰敗又死。
希逾城走,思道獲而殺之。
府參軍鄒曼率數十人襲思道,已得入城,力不敵,又敗。
東莞太守蕭惠徽率郡文武千餘人攻思道,戰敗,又見殺。
時龍驤將軍陳伯紹率軍伐俚,還擊思道,定之。
贈希輔國將軍,惠徽中書郎,嗣之越騎校尉。
希子崇,字伯遠,尚書主客郎。
丁母憂,哀毀過禮。
及聞廣州亂,即日便徒跣出新亭,不能步涉,頓伏江渚。
門義以小船致之,於是進路。
父葬畢,不勝哀,卒。
沈曇慶,吳興武康人,侍中懷文從父兄也。
父發,員外散騎侍郎,早卒;吳興太守王韶之為之誄焉。
曇慶初辟主簿,州從事,西曹主簿,長沙王義欣後軍鎮軍主簿。
遭母憂,哀毀致稱,本縣令諸葛闡之公解言上。
服釋,復為主簿。
義欣又請為鎮軍記室參軍。
出為餘杭令,遷司徒主簿,江夏王義恭太尉錄事參軍,尚書右丞。
時歲有水旱,曇慶議立常平倉以救民急,太祖納其言,而事不行。
領本邑中正,少府,揚州治中從事史,始興王浚衛軍長史。
元兇弒立,世祖入討,劭遣曇慶還東募人,安東將軍隨王誕收付永興縣獄,久之,被原。
世祖踐阼,除東海王禕撫軍長史,入為尚書吏部郎,江夏王義恭大司馬長史,南東海太守,左衛將軍。
大明元年,督徐兗二州及梁郡諸軍事、輔國將軍、徐州刺史。
時殿中員外將軍裴景仁助戍彭城,本傖人,多悉戎荒事。
曇慶使撰《秦記》十卷,敘苻氏僭偽本末,其書傳於世。
明年,復征為左衛將軍,加給事中,領本州大中正。
三年,遷祠部尚書。
其年,卒,時年五十七。
追贈本官。
曇慶謹實清正,所蒞有稱績。
常謂子弟曰:「吾處世無才能,政圖作大老子耳。」
世以長者稱之。
史臣曰:江南之為國,盛矣。
雖南包象浦,西括邛山,至於外奉貢賦,內充府實,止於荊、揚二州。
自漢氏以來,民戶凋耗,荊楚四戰之地,五達之郊,井邑殘亡,萬不餘一也。
自元熙十一年司馬休之外奔,至於元嘉末,三十有九載,兵車勿用,民不外勞,役寬務簡,氓庶繁息,至餘糧棲畝,戶不夜扃,蓋東西之極盛也。
既揚部分析,境極江南,考之漢域,惟丹一陽一會稽而已。
自晉氏遷流,迄於太元之世,百許年中,無風塵之警,區域之內,晏如也。
及孫恩寇亂,殲亡事極,自此以至大明之季,年逾六紀,民戶繁育,將曩時一矣。
地廣野豐,民勤本業,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饑。
會土帶海傍湖,良疇亦數十萬頃,膏腴上地,畝直一金,鄠、杜之間,不能比也。
荊城跨南楚之富,揚部有全吳之沃,魚鹽杞梓之利,充仞八方;絲綿布帛之饒,覆衣天下。
而田家作苦,役難利薄,亙歲從務,無或一日非農,而經稅橫賦之資,養生送死之具,莫不鹹出於此。
穰歲糶賤,糶賤則稼苦;饑年糴貴,糴貴則商倍。
常平之議,行於漢世。
元嘉十三年,東土潦浸,民命棘矣。
太祖省費減用,開倉廩以振之,病而不凶,蓋此力也。
大明之末,積旱成災,雖敝同往困,而救非昔主,所以病未半古,死已倍之。
並命比室,口減過半。
若常平之計,興於中年,遂切扶患,或不至是。
若籠以平價,則官苦民優,議屈當時,蓋由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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