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卷39 志第29 百官上
太宰,一人。
周武王時,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為六卿之首。
秦、漢、魏不常置。
晉初依《周禮》,備置三公。
三公之職,太師居首,景帝名師,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蓋古之太師也。
殷紂之時,箕子為太師。
周武王時,太公為太師。
周成王時,周公為太師;周公薨,畢公代之。
漢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復置太師官,而孔光居焉。
漢東京又廢。
獻帝初,董卓為太師,卓誅又廢。
魏世不置。
晉既因太師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時,畢公為太傅。
漢高後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時,伊尹為太保。
周武王時,召公為太保。
漢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後漢至魏不置,晉初復置焉。
自太師至太保,是為三公。
論道經邦,燮理一陰一陽一,無其人則闕,所以訓護人主,導以德義者。
相國,一人。
漢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蕭何居之,罷丞相;何薨,曹參代之;參薨,罷。
魏齊王以晉景帝為相國。
晉惠帝時趙王倫,愍帝時南一陽一王保,安帝時宋高祖,順帝時齊王,並為相國。
自魏、晉以來,非復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裡疾為丞相,後又置左右丞相。
漢高帝初,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漢東京不復置。
至獻帝建安十三年,復置丞相。
魏世及晉初又廢。
惠帝世,趙王倫篡位,以梁王肜為丞相。
永興元年,以成都王穎為丞相。
愍帝建興元年,以琅邪王睿為左丞相,南一陽一王保為右丞相;三年,以保為相國,睿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為丞相,轉司徒荀組為太尉,以司徒官屬並丞相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導為丞相,罷司徒府以為丞相府,導薨,罷丞相,復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義宣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亞獻,大喪則告謚南郊。
堯時舜為太尉官,漢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罷大司馬,置太尉以代之。
靈帝末,以劉虞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視濯,大喪安梓宮。
少昊氏以鳥名官,而祝鳩氏為司徒。
堯時舜為司徒。
舜攝帝位,命契為司徒。
契玄孫之孫曰微,亦為夏司徒。
周時司徒為地官,掌邦教。
漢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壽二年,罷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掃除陳樂器,大喪掌將校復土。
舜攝帝位,以禹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為夏司空。
殷湯以咎單為司空。
周時司空為冬官,掌邦事。
漢西京初不置。
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
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郗慮免,不復補。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馬,一人。
掌武事。
司,主也;馬,武也。
堯時棄為後稷,兼掌司馬。
周時司馬為夏官,掌邦政。
項籍以曹無咎、周殷並為大司馬。
漢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
始直雲司馬,議者以漢有軍候千人司馬官,故加大。
及置司空,又以縣道官有獄司空,又加大。
王莽居攝,以漢無小司徒,而定司馬、司徒、司空之號並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以太尉代之。
魏文帝黃初二年,復置大司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將軍,一人。
凡將軍皆掌征伐。
周制,王立六軍。
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
將軍之名,起於此也。
楚懷王遣三將入關,宋義為上將。
漢高帝以韓信為大將軍。
漢西京以大司馬冠之。
漢東京大將軍自為官,位在三司上。
魏明帝青龍三年,晉宣帝自大將軍為太尉,然則大將軍在三司下矣。
其後又在三司上。
晉景帝為大將軍,而景帝叔父孚為太尉,奏改大將軍在太尉下,後還復舊。
晉武帝踐阼,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義一陽一王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唯無丞相焉。
有蒼頭字宜祿。
至漢,丞相府每有所關白,到閣輒傳呼「宜祿」,以此為常。
丞相置三長史。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問起居,及瘳,詔遣尚書令若光祿大夫賜養牛,上尊酒。
漢景帝三公病,遣中黃門問病。
魏、晉則黃門郎,尤重者或侍中也。
魏武為丞相以來,置左右二長史而已。
漢東京太傅府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
自太尉至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皆有長史一人,將軍又各置司馬一人,太傅不置長史也。
太尉府置掾、屬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事,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事,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谷事,黃閣主簿省錄眾事。
御屬一人,令史二十二人。
御屬主為公御,令史則有閣下、記室、門下令史,其餘史闕。
案掾、屬二十四人,自東西曹凡十二曹,然則曹各置掾、屬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屬三十一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五人。
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一人。
司空別有道橋掾。
其餘張減之號,史闕不可得知也。
漢東京大將軍、驃騎將軍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九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人。
騎、衛將軍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人,御屬一人,令史二十四人。
兵曹掾史主兵事,稟假掾史主稟假,又置外刺一奸一主罪法。
其領兵外討,則營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軍司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曲下有屯,屯有屯長一人。
若不置校尉,則部但有軍司馬一人。
又有軍假司馬、軍假候,其別營者則為別部司馬。
其餘將軍置以征伐者,府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焉。
案大將軍以下掾屬與三府張減,史闕不可得知。
置令史、御屬者,則是同三府也。
其雲掾史者,則是有掾而無屬,又無令史、御屬,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職僚,史不備書。
及晉景帝為大將軍,置掾十人,西曹、東曹、戶曹、倉曹、賊曹、金曹、水曹、兵曹、騎兵各一人,則無屬矣。
魏元帝鹹熙中,晉文帝為相國,相國府置中衛將軍、驍騎將軍、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主薄四人,舍人十九人,參軍二十二人,參戰十一人,掾、屬三十三人。
東曹掾、屬各一人;西曹屬一人,戶曹掾一人,屬二人;賊曹掾一人,屬二人;金曹掾、屬各一人;兵曹掾、屬各一人,騎兵掾二人,屬一人;車曹掾、屬各一人;鎧曹掾、屬各一人;水曹掾、屬各一人,集曹掾、屬各一人,法曹掾、屬各一人,奏曹掾、屬各一人,倉曹屬二人,戎曹屬一人,馬曹屬一人,媒曹屬一人,合為三十三人。
散屬九人,凡四十二人。
晉初,凡位從公以上,置長史、西閣、東閣祭酒、西曹、東曹掾、戶曹、倉曹、賊曹屬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為持節都督者,置參軍六人。
安平獻王孚為太宰,增掾、屬為十人,兵、鎧、士、營軍、刺一奸一五曹皆置屬,並前為十人也。
楊駿為太傅,增祭酒為四人,掾、屬為二十人,兵曹分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車、馬十曹,皆置屬,則為二十人。
趙王倫為相國,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參軍二十人,主簿、記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屬四十人,東西曹又置屬,其餘十八曹皆置掾,則四十人矣。
凡諸曹皆置御屬、令史、學干,御屬職錄事也。
江左以來,諸公置長史、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屬二人,令史無定員。
領兵者置司馬一人,從事中郎二人,參軍無定員;加崇者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掾、屬四人,則倉曹增置屬,戶曹置掾,江左加崇,極於此也。
長史、司馬、舍人,秦官。
從事中郎、掾、屬、主簿、令史,前漢官,陳湯為大將軍王鳳從事中郎是也。
御屬、參軍,後漢官,孫堅為車騎參軍事是也。
本於府主無敬,晉世太原孫楚為大司馬石苞參軍,輕慢苞,始制施敬。
祭酒,晉官也,漢吳王濞為劉氏祭酒。
夫祭祀以酒為本,長者主之,故以祭酒為稱。
漢之侍中、魏之散騎常侍高功者,並為祭酒焉。
公府祭酒,蓋因其名也。
長史、從事中郎主吏,司馬主將,主簿、祭酒、舍人主閣內事,參軍、掾、屬、令史主諸曹事。
司徒若無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職僚異於余府。
有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各一人,余則同矣。
余府有公則置,無則省。
晉元帝為鎮東大將軍及丞相,置從事中郎,無定員,分掌諸曹,有錄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
其參軍則有諮議參軍二人,主諷議事,晉江左初置,因軍諮祭酒也。
宋高祖為相,止置諮議參軍,無定員。
今諸曹則有錄事、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刑獄賊曹、城局賊曹、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車曹、士曹、集、右戶、墨曹,凡十八曹參軍。
參軍不署曹者,無定員。
江左初,晉元帝鎮東丞相府有錄事、記室、東曹、西曹、度支、戶曹、法曹、金曹、倉曹、理曹、中兵、外兵、騎兵、典兵、兵曹、賊曹、運曹、禁防、典賓、鎧曹、田曹、士曹、騎士、車曹參軍。
其東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賊曹、運曹、禁防、典賓、騎士、車曹凡十三曹,今闕所餘十二曹也。
其後又有直兵、長流、刑獄、城局、水曹、右戶、墨曹七曹。
高祖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參軍,曹則猶二也。
今小一愛一不置長流參軍者,置禁防參軍。
蜀丞相諸葛亮府有行參軍,晉太傅司馬越府又有行參軍、兼行參軍,後漸加長兼字。
除拜則為參軍事,府板則為行參軍。
晉末以來,參軍事、行參軍又各有除板。
板行參軍下則長兼行參軍。
參軍督護,江左置。
本皆領營,有部曲,今則無矣。
公府長史、司馬,秩千石;從事中郎,六百石;東西曹掾,四百石;他掾三百石;屬二百石。
特進,前漢世所置,前後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
晉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諸公下,驃騎將軍上。
驃騎將軍,一人。
漢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為驃騎將軍。
漢西京制,大將軍、驃騎將軍位次丞相。
車騎將軍,一人。
漢文帝元年,始用薄昭為車騎將軍。
魚豢曰:「魏世車騎為都督,儀與四征同。
若不為都督,雖持節屬四征者,與前後左右雜號將軍同。
其或散還從文官之例,則位次三司。」
晉、宋車騎、衛不復為四征所督也。
衛將軍,一人。
漢文帝元年,始用宋昌為衛將軍。
三號位亞三司。
漢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車騎將軍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漢末奮威將軍,晉江右伏波、輔國將軍,並加大而儀同三司。
江左以來,將軍則中、鎮、撫、四鎮以上或加大,余官則左右光祿大夫以上並得儀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節都督,無定員。
前漢遣使,始有持節。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督軍御史,事竟罷。
建安中,魏武帝為相,始遣大將軍督軍。
二十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
魏文帝黃初二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
三年,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則總統外內諸軍矣。
明帝太和四年,晉宣帝征蜀,加號大都督。
高貴公正元二年,晉文帝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
晉世則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
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
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
晉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導居之。
宋氏人臣則無也。
江夏王義恭假黃鉞。
假黃鉞,則專戮節將,非人臣常器矣。
征東將軍,一人。
漢獻帝初平三年,馬騰居之。
征南將軍,一人。
漢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
征西將軍,一人。
漢光武建武中,馮異居之。
征北將軍,一人。
魚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
黃初中,位次三公。
漢舊諸征與偏裨雜號同。」
鎮東將軍,一人。
後漢末,魏武帝居之。
鎮南將軍,一人。
後漢末,劉表居之。
鎮西將軍,一人。
後漢初平三年,韓遂居之。
鎮北將軍,一人。
中軍將軍,一人。
漢武帝以公孫敖為之,時為雜號。
鎮軍將軍,一人。
魏以陳群為之。
撫軍將軍,一人。
魏以司馬宣王為之。
中、鎮、撫三號比四鎮。
安東將軍,一人。
後漢末,陶謙為之。
安南將軍,一人。
安西將軍,一人。
後漢末,段煨為之。
安北將軍,一人。
魚豢曰:「鎮北、四安,魏黃初、太和中置。」
平東將軍,一人。
平南將軍,一人。
平西將軍,一人。
平北將軍,一人。
四平,魏世置。
左將軍、右將軍、前將軍、後將軍。
左將軍以下,週末官,秦、漢並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來復置。
征虜將軍,漢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
冠軍將軍,楚懷王以宋義為卿子冠軍。
冠軍之名,自此始也。
魏正始中,以文欽為冠軍將軍、揚州刺史。
輔國將軍,漢獻帝以伏完居之。
宋太宗泰始四年,改為輔師;後廢帝元徽二年,復故。
龍驤將軍,晉武帝始以王浚居之。
東中郎將,漢靈帝以董卓居之。
南中郎將,漢獻帝建安中,以臨淄侯曹植居之。
西中郎將。
北中郎將,漢建安中,以焉陵侯曹彰居之。
凡四中郎將,何承天雲,並後漢置。
建威將軍,漢光武建武中,以耿弇為建威大將軍。
振威將軍,後漢初,宋登為之。
奮威將軍,前漢世,任千秋為之。
揚威將軍,魏置。
廣威將軍,魏置。
建武將軍,魏置。
振武將軍,前漢末,王況為之。
奮武將軍,後漢末,呂布為之。
揚武將軍,光武建武中,以馬成為之。
廣武將軍,晉江左置。
鷹揚將軍,漢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
折衝將軍,漢建安中,魏武以樂進居之。
輕車將軍,漢武帝以公孫賀為之。
揚烈將軍,建安中,以假公孫淵。
寧遠將軍,晉江左置。
材官將軍,漢武帝以李息為之。
伏波將軍,漢武帝征南越,始置此號,以路博德為之。
凌江將軍,魏置。
自凌江以下,則有宣威、明威、驤威、厲威、威厲、威寇、威虜、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奮、綏遠、綏邊、綏戎、討寇、討虜、討難、討夷、蕩寇、蕩虜、蕩難、蕩逆、殄寇、殄虜、殄難、掃夷、掃寇、掃虜、掃難、掃逆、厲武、厲鋒、虎威、虎牙、廣野、橫野、偏將軍、裨將軍,凡四十號。
其威虜,漢光武以馮俊居之。
虎牙,以蓋延居之,為虎牙大將軍。
橫野,以耿純居之。
蕩寇,漢建安中,滿一寵一居之。
虎威,於禁居之。
其餘或是後漢及魏所置,今則或置或不。
自左右前後將軍以下至此四十號,唯四中郎將各一人,余皆無定員。
自車騎以下為刺史又都督及儀同三司者,置官如領兵;但雲都督不儀同三司者,不置從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漢末官也。
漢東京司隸有功曹從事史,如諸州治中,因其名也。
功曹參軍一人,主佐囗囗記室下,戶曹上。
監以下不置諮議、記室,余則同矣。
宋太宗已來,皇子、皇弟雖非都督,亦置記室參軍。
小號將軍為大郡邊守置佐吏者,又置長史,余則同也。
太常,一人。
舜攝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禮,即其任也。
周時曰宗伯,是為春官,掌邦禮。
秦改曰奉常,漢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
應劭曰:「欲令國家盛大常存,故稱太常。」
前漢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後漢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雲,秦官。
史臣案,六國時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漢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
宣、成之世,《五經》家法稍增,經置博士一人。
至東京凡十四人。
《易》,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一陽一、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各一博士。
而聰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
魏及晉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減為九人,皆不知掌何經。
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為十一人。
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太學博士也。
秩六百石。
國子祭酒一人,國子博士一人,國子助教十人。
《周易》、《尚書》、《一毛一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左氏傳》、《公羊》、《谷梁》各為一經,《論語》、《孝經》為一經,合十經,助教分掌。
國子,周舊名,周有師氏之職,即今國子祭酒也。
晉初復置國子學,以教生徒,而隸屬太學焉。
晉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來,損其員。
自宋世若不置學,則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廟令,一人。
丞一人。
並前漢置。
西京曰長,東京曰令。
領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
丞一人。
丞,漢東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
丞一人。
掌祭祀讀祝迎送神。
太祝,周舊官也。
漢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廟祀。
漢東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掌三辰時日祥瑞妖災,歲終則奏新歷。
太史,三代舊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頒朔於邦國。
又有馮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
今之太史,則並周之太史、馮相、保章三職也。
漢西京曰太史令。
漢東京有二丞,其一在靈台。
太樂令,一人。
丞一人。
掌凡諸樂事。
周時為大司樂。
漢西京曰太樂令。
漢東京曰大予樂令。
魏復為太樂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漢舊官也。
乘黃令,一人。
掌乘輿車及安車諸馬。
魏世置。
自博士至乘黃令,並屬太常。
光祿勳,一人。
丞一人。
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
秦曰郎中令,漢因之。
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
掌三署郎,郎執戟衛宮展門戶。
光祿勳居禁中如御史,有獄在殿門外,謂之光祿外部。
光祿勳郊祀掌三獻。
魏、晉以來,光祿勳不復居禁中,又無復三署郎,唯外宮朝會,則以名到焉。
二台奏劾,則符光祿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祿主殿門故也。
宮殿門戶,至今猶屬。
晉哀帝興寧二年,省扁祿勳,並司徒。
孝武寧康元年,復置。
漢東京三署郎有行應四科者,歲舉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罷省,光祿勳猶依舊舉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
郡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多至萬人。
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二大夫,晉初置。
光祿大夫,秦時為中大夫,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晉初又置左右光祿大夫,而光祿大夫如故。
光祿大夫銀章青綬,其重者加金章紫綬,則謂之金紫光祿大夫。
舊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
前漢大夫皆無員,掌論議。
後漢光祿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
魏以來復無員。
自左光祿大夫以下,養老疾,無職事。
中散,六百石。
衛尉,一人。
丞二人。
掌宮門屯兵,秦官也。
漢景初,改為中大夫令。
後元年,復為衛尉。
晉江右掌冶鑄,領冶令三十九,戶五千三百五十。
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屬揚州,不屬衛尉。
衛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復置。
舊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
丞一人。
掌刑辟。
凡獄必質之朝廷,與眾共之之義。
兵獄同制,故曰廷尉。
舜攝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
周時大司寇為秋官,掌邦刑。
秦為廷尉。
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建元四年,復為廷尉。
哀帝元壽二年,復為大理。
漢東京初,復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監,一人。
正、監並秦官。
本有左右監,漢光武省右,猶雲左監;魏、晉以來,直雲監。
廷尉評,一人。
漢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評。
漢光武省右,猶雲左評。
魏、晉以來,直雲評。
正、監、評並以下官禮敬廷尉卿。
正、監秩千石,評六百石。
廷尉律博士,一人。
魏武初建魏國置。
大司農,一人。
丞一人。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
舜攝帝位,命棄為後稷,即其任也。
周則為太府,秦治粟內史;漢景帝后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農。
晉哀帝末,省並都水,孝武世復置。
漢世丞二人,魏以來一人。
太倉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晉江左以來,又有東倉、石頭倉丞各一人。
導官令,一人。
丞一人。
掌舂御米。
漢東亦置。
導,擇也。
擇米令一精一也。
司馬相如《封禪書》雲,導一一莖一六穗於庖。
籍田令,一人。
丞一人。
掌耕宗廟社稷之田,於周為甸師。
漢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
漢東京及魏並不置。
晉武泰始十年復置。
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
自太倉至籍田令,並屬司農。
少府,一人。
丞一人。
掌中服御之物。
秦官也,漢因之。
掌禁錢以給私養,故曰少府。
晉哀帝末,省並丹一陽一尹。
孝武世復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
並掌造軍器。
秦官也,漢因之。
於周則為玉府。
晉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來,唯一尚方。
宋高祖踐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謂之左尚方,而本署謂之右尚方焉。
又以相府細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隸門下。
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漢世典官婢作褻一衣服補浣之事,魏、晉猶置其職,江左乃省焉。
後廢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隸右尚方。
漢東京太僕屬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一弩一刀鎧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綬諸雜工。
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綬劍諸玩好器物而已。
然則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東冶令,一人。
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
丞一人。
漢有鐵官,晉署令,掌工徒鼓鑄,隸衛尉。
江左以來,省衛尉,度隸少府。
宋世雖置衛尉,冶隸少府如故。
江南諸郡縣有鐵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吳所置。
平准令,一人。
丞一人。
掌染,秦官也,漢因之。
漢隸司農,不知何世隸少府。
宋順帝即位,避帝諱,改曰染署。
將作大匠,一人。
丞一人。
掌土木之役。
秦世置將作少府,漢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
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謁者領之。
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晉氏以來,有事則置,無則省。
大鴻臚,掌贊導拜授諸王。
秦世為典客,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
鴻,大也;臚,陳也。
晉江左初省。
有事則權置,事畢即省。
太僕,掌輿馬。
周穆王所置,秦因之。
《周官》則校人掌馬,巾車掌車,及置太僕,兼其任也。
晉江左或署或省,宋以來不置。
郊祀則權置太僕執轡,事畢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
應氏《漢官》曰:「衛尉、少府,秦官;太僕,漢成帝置。
皆隨太后宮為號,在正卿上,無太后乃闕。」
魏改漢制,在九卿下。
晉復舊,在同號卿上。
大長秋,皇后卿也。
有後則置,無則省。
秦時為將行,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
韋曜曰:「長秋者,以皇后一陰一官,秋者一陰一之始,取其終而長,欲其久也。」
自太常至長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
漢東京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
漢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書,古官也。
舜攝帝位,命龍作納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會,鄭玄雲,若今尚書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謂之尚書。
尚猶主也。
漢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書,謂之六尚。
戰國時已有尚冠、尚衣之屬矣。
秦時有尚書令、尚書僕射、尚書丞。
至漢初並隸少府,漢東亦猶文屬焉。
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僕射。
僕射者,僕役於射事也。
秦世有左右曹諸吏,官無職事,將軍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
漢武帝世,使左右曹諸吏分平尚書奏事。
昭帝即位,霍光領尚書事;成帝初,王鳳錄尚書事。
漢東京每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
晉康帝世,何充讓錄表曰:「鹹康中,分置三錄,王導錄其一,荀崧、陸曄各錄六條事。」
然則似有二十四條,若止有二十條,則荀、陸各錄六條,導又何所司乎?若導總錄,荀、陸分掌,則不得復雲導錄其一也。
其後每置二錄,輒雲各掌六條事,又是止有十二條也。
十二條者,不知悉何條。
晉江右有四錄,則四人參錄也。
江右張華、江左庾亮並經關尚書七條,則亦不知皆何事也。
後何充解錄,又參關尚書。
錄尚書職無不總。
王肅注《尚書》「納於大麓」曰:「堯納舜於尊顯之官,大錄萬機之政也。」
凡重號將軍一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節。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權外假,省錄。
大明末復置。
此後或置或省。
漢獻帝建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郃為尚書左僕射,衛臻為右僕射。
二僕射分置,自此始也。
漢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書,員四人,增丞亦為四人。
曹尚書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書事;其四曰客曹,主外國夷狄事。
光武分二千石曹為二,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為吏曹,凡六尚書。
減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
應劭《漢官》云:「尚書令、左丞,總領綱紀,無所不統。
僕射、右丞,掌稟假一錢谷。
三公尚書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吏曹掌選舉、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盜賊、詞訟、罪法;客曹掌羌、胡朝會,法駕出,護駕;民曹掌繕治、功作、鹽池、苑囿。
吏曹任要,多得超遷。」
則漢末曹名及職司又與光武時異也。
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書。
晉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尚書。
武帝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四年又置。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書。
惠帝世,又有右民尚書。
尚書止於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
江左則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不五曹尚書。
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書。
若有右僕射,則不置祠部尚書。
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而省五兵尚書,後還置一吏部尚書。
順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書。
尚書令,任總機衡;僕射、尚書,分領諸曹。
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領左民、駕部二曹;都官尚書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五兵尚書領中兵、外兵二曹。
昔有騎兵、別兵、都兵,故謂之五兵也。
五尚書、二僕射、一令,謂之八坐。
若營宗廟宮室,則置起部尚書,事畢省。
漢成帝之置四尚書也,無置郎之文。
《漢儀》,尚書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財帛委輸。
匈奴單于,宣帝之世,保塞內附;成帝世,單于還北庭矣。
一郎主匈奴單于營部,則置郎疑是光武時,所主匈奴,是南單于也。
《漢官》雲,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員。
然則一尚書則領六郎也。
主作文書,起立事草。
初為郎中,滿歲則為侍郎。
尚書寺居建禮門內。
尚書郎入直,官供青縑白綾被,或以綿紲為之。
給帷帳、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湯官供餅餌及五孰果實之屬,給尚書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選端正妖麗,執香爐,護衣服,奏事明光殿。
殿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
以丹硃色地,謂之丹墀。
尚書郎口一含雞舌香,以其奏事答對,欲使氣息芬芳也。
奏事則與黃門侍郎對揖。
黃門侍郎稱已聞,乃出。
天子所服五時衣以賜尚書令僕,而丞、郎月賜赤管大筆一雙,隃麋墨一丸。
魏世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別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
青龍二年有軍事,尚書令陳矯奏置都官、騎兵二曹郎,合為二十五曹。
晉西朝則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
晉江左初,無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運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餘十七曹也。
康、穆以來,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猶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
宋高祖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為十九曹。
太祖元嘉十年,又省儀曹、主客、比部、騎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並置。
十八年,增刪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蓋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論郎,次都官之下,在刪定之上。
太宗世,省騎兵。
今凡二十曹郎。
以三公、比部主法制。
度支主算。
支,派也;度,景也。
都官主軍事刑獄。
其餘曹所掌,各如其名。
漢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書令、僕、丞、郎,皆辟車豫相迴避,台官過,乃得去。
今尚書官上朝及下,禁斷行人,猶其制也。
漢又制,丞、郎見尚書,呼曰明時。
郎見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則有都令史、令史、書令史、書吏干。
漢東京尚書令史十八人,晉初正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人。
自晉至今,或減或益,難以定言。
《漢儀》有丞相令史。
令史,蓋前漢官也。
晉西朝有尚書都令史硃誕,則都令史其來久矣。
分曹所掌如尚書也。
晉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
八坐丞郎初拜,並集都坐,交禮。
遷,又解交。
漢舊制也。
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復解交也。
尚書令千石,僕射尚書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庫令,一人。
掌軍器,秦官。
至二漢,屬執金吾。
晉初罷執金吾,至今隸尚書庫部。
車府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二漢、魏、晉並隸太僕。
太僕既省,隸尚書駕部。
上林令,一人。
丞一人。
漢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監。
丞、尉屬水衡都尉。
池監隸少府。
漢東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隸少府。
晉江左闕。
宋世祖大明三年復置,隸尚書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將軍,一人。
司馬一人。
主工匠土木之事。
漢左右校令,其任也。
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晉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將軍,又罷左校令。
今材官隸尚書起部及領軍。
侍中,四人。
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
法駕出,則正直一人負璽陪乘。
殿內門下眾事皆掌之。
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
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來殿內東廂奏事,故謂之侍中。
漢西京無員,多至數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
武帝世,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唾壺,朝廷榮之。
久次者為僕射。
漢東京又屬少府,猶無員。
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答。
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負傳國璽,一操一斬白蛇劍,參乘;余皆騎,在乘輿車後。
光武世,改僕射為祭酒焉。
漢世,與中官俱止禁中。
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畢即出。
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
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御,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
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不主數。
秩比二千石。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