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94 列傳第54 恩幸: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屠釣,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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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卷94 列傳第54 恩幸

宋書

卷94 列傳第54 恩幸

夫君子小人,類物之稱。

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

屠釣,卑事也;版築,賤役也,太公起為周師,傅說去為殷相。

非論公侯之世,鼎食之資,明揚幽仄,唯才是與。

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伯始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叔度名重京師。

且任子居朝,鹹有職業,雖七葉珥貂,見崇西漢,而侍中身奉奏事,又分掌御服。

東方朔為黃門侍郎,執戟殿下。

郡縣掾史,並出豪家,負戈宿衛,皆由勢族,非若晚代,分為二途者也。

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

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

自魏至晉,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

徒以馮藉世資,用相陵駕,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

歲月遷訛,斯風漸篤,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還,遂成卑庶。

周、漢之道,以智役愚,台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

夫人君南面,九重奧絕,陪奉朝夕,義隔卿士,階闥之任,宜有司存。

既而恩以幸生,信由恩固,無可憚之姿,有易親之色。

孝建、泰始,主威獨運,官置百司,權不外假,而刑政糾雜,理難遍通,耳目所寄,事歸近習。

賞罰之要,是謂國權,出內王命,由其掌握,於是方途結軌,輻湊同奔。

人主謂其身卑位薄,以為權不得重。

曾不知鼠憑社貴,狐藉虎威,外無一逼一主之嫌,內有專用之功,勢傾天下,未之或悟。

挾朋樹一黨一,政以賄成,鈇鉞創磐,構於筵笫之曲,服冕乘軒,出乎言笑之下。

南金北毳,來悉方艚,素縑丹魄,至皆兼兩,西京許、史,蓋不足雲,晉朝王、庾,未或能比。

及太宗晚運,慮經盛衰,權幸之徒,懾憚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竊國權,構造同異,興樹禍隙,帝弟宗王,相繼屠劋。

民忘宋德,雖非一途,寶祚夙傾,實由於此。

嗚呼!《漢書》有《恩澤侯表》,又有《佞幸傳》。

今采其名,列以為《恩幸篇》雲。

戴法興,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家貧,父碩子,販珝為業。

法興二兄延壽、延興並修立,延壽善書,法興好學。

山一陰一有陳載者,家富,有錢三千萬,鄉人鹹云:「戴碩子三兒,敵陳載三千萬錢。」

法興少賣葛於山一陰一市,後為吏傳署,入為尚書倉部令史。

大將軍彭城王義康於尚書中覓了了令史,得法興等五人,以法興為記室令史。

義康敗,仍為世祖征虜、撫軍記室掾。

上為江州,仍補南中郎典簽。

上於巴口建義,法興與典簽戴明寶、蔡閒俱轉參軍督護。

上即位,並為南台侍御史,同兼中書通事舍人。

法興等專管內務,權重當時。

孝建元年,加建武將軍、南魯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於東宮。

大明二年,三典簽並以南下預密謀,封法興吳昌縣男,明寶湘鄉縣男,閒高昌縣男,食邑各三百戶。

閒時已卒,追加爵封。

法興轉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太子旅賁中郎將,太守如故。

世祖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

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雖出侍東宮,而意任隆密。

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興王浚讀書,亦涉獵文史,為上所知。

孝建初,補東海國侍郎,仍兼中書通事舍人。

凡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諸雜事,多委明寶。

上一性一嚴暴,睚眥之間,動至罪戮,尚之每臨事解釋,多得全免,殿省甚賴之。

而法興、明寶大通人事,多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明寶驕縱尤甚,長子敬為揚州從事,與上爭買御物。

六宮嘗出行,敬盛服騎馬於車左右,馳驟去來。

上大怒,賜敬死,系明寶尚方,尋被原釋,委任如初。

世祖崩,前廢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

時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尚之執權日久,威行內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

廢帝未親萬機,凡詔敕施為,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

顏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

廢帝年已漸長,凶志轉成,欲有所為,法興每相禁制,每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一陽一耶?」

帝意稍不能平。

所一愛一幸Yan人華願兒有盛一寵一,賜與金帛無算,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

帝常使願兒出入市裡,察聽風謠,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雲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

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法興與太宰、顏、柳一體,吸習往來,門客恆有數百,內外士庶,莫不畏服之。

法興是孝武左右,復久在宮闈,今將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復官許。」

帝遂發怒,免法興官,遣還田里,仍復徙付遠郡,尋又於家賜死,時年五十二。

法興臨死,封閉庫藏,使家人謹錄鑰牡。

死一宿,又殺其二子,截法興棺,焚之,籍沒財物。

法興能為文章,頗行於世。

死後,帝敕巢尚之曰:「吾纂承洪基,君臨萬國,推心勳舊,著於遐邇。

不謂戴法興恃遇負恩,專作威福,冒憲黷貨,號令自一由,積釁累愆,遂至於此。

卿等忠勤在事,吾乃具悉,但道路之言,異同紛糾,非唯人情駭愕,亦玄象違度,委付之旨,良失本懷。

吾今日親覽萬機,留心庶事,卿等宜竭誠盡力,以副所期。」

尚之時為新安王子鸞撫軍中兵參軍、淮陵太守。

乃解舍人,轉為撫軍諮議參軍,太守如故。

太宗泰始二年,詔曰:「故越騎校尉吳昌縣開國男戴法興,昔從孝武,誠勤左右,入定社稷,預誓河山。

及出侍東儲,竭盡心力,嬰害凶悖,朕甚愍之。

可追復削注,還其封爵。」

有司奏以法興孫靈珍襲封。

又詔曰:「法興小人,專權豪姿,雖虐主所害,義由國討,不宜復貪人之封,封爵可停。」

太宗初,復以尚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

二年,遷中書侍郎,太守如故。

未拜,改除前軍將軍,太守如故,侍太子於東宮。

晉安王子勳平後,以軍守管內,封邵陵縣男,食邑四百戶,固辭不受。

轉黃門侍郎,出為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寶,南東海丹徒人也。

亦歷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

世祖世,帶南清河太守。

前廢帝即阼,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以為宣威將軍、南東莞太守。

景和末,增邑百戶。

太宗初,天下反叛,軍務煩擾,以明寶舊人,屢經戎事,復委任之,以為前軍將軍。

事平,遷宣威將軍、晉陵太守,進爵為侯,增邑四百戶。

泰始三年,坐參掌戎事,多納賄貨,削增封官爵,系尚方,尋被宥。

復為安陸太守,加寧朔將軍,游擊、驍騎將軍,武陵內史,宣城太守,順帝驃騎司馬。

升明初,年老,拜太中大夫,病卒。

武陵國典書令董元嗣,與法興、明寶等俱為世祖南中郎典簽。

元嘉三十年,奉使還都,值元兇弒立,遣元嗣南還,報上以徐湛之等反。

上時在巴口,元嗣具言弒狀。

上遣元嗣下都,奉表於劭。

既而上舉義兵,劭責元嗣,元嗣答曰:「始下,未有反謀。」

劭不信,備加考掠,不服,遂死。

世祖事克,追贈員外散騎侍郎,使文士蘇寶生為之誄焉。

大明中,又有奚顯度者,南東海郯人也。

官至員外散騎侍郎。

世祖常使主領人功,而苛虐無道,動加捶撲,署雨寒雪,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或有自經死者。

人役聞配顯度,如就刑戮。

時建康縣考囚,或用方材壓額及踝脛,民間謠曰:「寧得建康壓額,不能受奚度拍。」

又相戲曰:「勿反顧,付奚度。」

其酷暴如此。

前廢帝嘗戲云:「顯度刻虐,為百姓所疾,比當除之。」

左右因倡「諾」。

即日宣旨殺焉。

時人比之孫皓殺岑昏。

徐爰,字長玉,南琅邪開一陽一人也。

本名瑗,後以與傅亮父同名,改為爰。

初為晉琅邪王大司馬府中典軍,從北征。

微密有意理,為高祖所知。

少帝在東宮,入侍左右。

太祖初,又見親任,歷治吏勞,遂至殿中侍御史。

元嘉十二年,轉南台侍御史,始興王浚後軍。

復侍太子於東宮,遷員外散騎侍郎。

太祖每出軍行師,常懸授兵略。

二十九年,重遣王玄謨等北伐,配爰五百人,隨軍向確磝,銜中旨,臨時宣示。

世祖至新亭,大將軍江夏王義恭南奔,爰時在殿內,誑劭追義恭,因得南走。

時世祖將即大位,軍府造次,不曉朝章。

爰素諳其事,既至,莫不喜說,以兼太常丞,撰立儀注。

孝建初,補尚書水部郎,轉為殿中郎,兼右丞。

孝建三年,索虜寇邊,詔問群臣防禦之策,爰議曰:

詔旨「虜犯邊塞,水陸遼遠,孤城危棘,復不可置」。

臣以戎虜猖狂,狡焉滋廣,列卒擬候,伺覘間隙,不勞大舉,終莫永寧。

然連於千里,費固巨萬,而中興造創,資儲未積,是以齊斧徘徊,朔氣稽掃。

今皇運洪休,靈威遐懾,蠢爾遺燼,懼在誅剪,思肆蜂蠆,以表有餘,雖不敢深入濟、沛,或能草竊邊塞。

羽林鞭長,太倉遙阻,救援之日,勢不相及。

且當使緣邊諸戍,練卒嚴城,凡諸督統,聚糧蓄田,籌計資力,足相抗擬。

小鎮告警,大督電赴,塢壁邀斷,州郡犄角,儻有自送,可使匹馬不反。

詔旨「胡騎倏忽,抄暴無漸,出耕見虜,野粒資寇,比及少年,軍實無擬,江東根本,不可俱竭,宜立何方,可以相贍?」

臣以為方鎮所資,實宜且田且守,若使堅壁而春墾輟胞,清野而秋登莫擬,私無生業,公成虛罄,遠引根本,二三非宜。

救之之術,唯在盡力防衛,來必拒戰,去則邀躡,據險保隘,易為首尾。

胡馬既退,則民豐稟實,比及三載,可以長驅。

詔旨「賊之所向,本無前謀,兵之所進,亦無定所。

比歲戎戍,倉庫多虛,先事聚眾,則消費糧粟,敵至倉卒,又無以相應。」

臣以為推鋒前討,大須資力,據本應末,不俟多眾。

今寇無傾國豕突,列城勢足脣齒,養卒得勇,所任得才,臨事而懼,應機無失,豈煩空聚兵眾,以待未然。

詔旨「戎狄貪婪,唯利是規,不挫凶圖,一奸一志歲結。」

臣以為不擊則必侵掠,侵掠不已,則民失農桑;農桑不收,則王戍不立,為立之方,擊之為要。

詔旨「若令邊地歲驚,公私失業,經費困於遙輸,遠圖決無遂事,寢弊贊略,逆應有方」。

臣以為威虜之方,在於積粟塞下。

若使邊民失業,列鎮寡儲,非唯無以遠圖,亦不能制其侵抄。

今當使小戍制其始寇,大鎮赴其入境,一被毒手,便自吹齏鳥逝矣。

尋即真,遷左丞。

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創國史。

世祖初,又使奉朝請山謙之、南台御史蘇寶生踵成之。

六年,又以爰領著作郎,使終其業。

爰雖因前作,而專為一家之書。

上表曰:

臣聞虞史炳圖,原光被之美,夏載昭策,先隨山之勤。

天飛雖王德所至,終陟固有資田躍,神宗始於俾乂,上日兆於納揆。

其在《殷頌》,《長髮》玄王,受命作周,實唯雍伯,考行之盛則,振古之弘軌。

降逮二漢,亦同茲義,基帝創乎豐郊,紹祚本於昆邑。

魏以武命《國志》,晉以宣啟《一陽一秋》,明黃初非更姓之本,泰始為造物之末,又近代之令准,式遠之鴻規。

典謨緬邈,紀傳成准,善惡具書,成敗畢記。

然余分紫色,滔天泯夏,親所芟夷,而不序於始傳,涉、聖、卓、紹,煙起雲騰,非所誅滅,而顯冠乎首述,豈不以事先歸之前錄,功偕著之後撰。

伏惟皇宋承金行之澆季,鍾經綸之屯極,擁玄光以鳳翔,秉神符而龍舉,喿定鯨鯢,天人佇屬。

晉祿數終,上帝臨宋,便應奄膺珣宇,對越神工,而恭服勤於三分,讓德邁於不嗣,其為巍巍蕩蕩,赫赫明明,歷觀逖聞,莫或斯等。

宜依銜書改文,登舟變號,起元義熙,為王業之始,載序宣力,為功臣之斷。

其偽玄纂竊,同於新莽,雖靈武克殄,自詳之晉錄。

及犯命干紀,受戮霸朝,雖揖禪之前,皆著之宋策。

國典體大,方垂不朽,請外詳議,伏須遵承。

於是內外博議,太宰江夏王義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議,宜以義熙元年為斷。

散騎常侍巴陵王休若、尚書金部郎檀道鸞二人謂宜以元興三年為始。

太學博士虞和謂宜以開國為宋公元年。

詔曰:「項籍、聖公,編錄二漢,前史已有成例。

桓玄傳宜在宋典,余如爰議。」

七年,爰遷游擊將軍。

其年,世祖南巡,權以本官兼尚書左丞,車駕還宮,罷。

明年,又兼左丞,著作兼如故。

世祖崩,營景寧陵,爰以本官兼將作大匠。

爰便僻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頗涉書傳,尤悉朝儀。

元嘉初便入侍左右,預參顧問,既長於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太祖所任遇。

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體儀注,非爰議不行。

雖復當時碩學所解過人者,既不敢立異議,所言亦不見從。

世祖崩,公除後,晉安王子勳侍讀博士咨爰宜習業與不?爰答:「居喪讀喪禮,習業何嫌。」

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又咨爰,爰曰:「小寶廢業,三年喪何容讀書。」

其專斷乖謬皆如此。

前廢帝凶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唯爰巧於將迎,始終無迕。

誅群公後,以爰為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著作如故。

封吳平縣子,食邑五百戶。

一寵一待隆密,群臣莫二。

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一陰一公主同輦,爰亦預焉。

太宗即位,例削封,以黃門侍郎改領長水校尉,兼尚書左丞。

明年,除太中大夫,著作並如故。

爰秉權日久,上昔在籓,素所不說。

及景和世,屈辱卑約,爰禮敬甚簡,益銜之。

泰始三年,詔曰:

夫事君無禮,教道弗容;訕上炫己,人倫所棄。

太中大夫徐爰拔跡廝猥,推斥饕逢,遂官參時望,門伍豪族,遷位轉榮,莫非超荷。

而諂側輕險,與一性一自俱,利口讒妄,自少及長,奉公在事,釐毫蔑聞,初無愧滿,常有窺進。

先朝嘗以芻輩之中,粗有學解,故得漸蒙驅策,出入兩宮。

太初偽立,盡心佞事,義師已震,方得南奔。

及孝武居統,唯極諂諛,附會承旨,專恣厥一性一,致使治政苛縱,興造乖法,損德害民,皆由此豎。

景和悖險,深相贊協,苟取偷存,罔顧節義,任算設數,取合人主,崎嶇一奸一矯,所志必從,故歷事七朝,白首全貴。

自以體含德厚,識鑒機先,迷塗遂深,罔知革悟。

朕撥亂反正,勳濟天下,靈祗助順,群逆必夷,況爰恩養,而無輸效,遂內挾異心,著於形跡,一陽一愚杜口,罔所陳聞,惰事緩文,庶申詭略。

當今朝列賢彥,國無佞邪,而秉心弗純,累蠹時政。

以其自告之辰,用賜歸老之職,榮禮優崇,寧非號饕過。

不謂潛怨斥外,進競不已,勤言托意,觸遇斯發。

小人之情,雖所先照,猶許其當改,未忍加法。

遂恃朕仁弘,必永容貸。

昨因觴宴,肆意譏毀,謂制詔所為,皆資傍說。

又宰輔無斷,朝要非才,恃老與舊,慢戾斯甚。

比邊難未靜,安眾以惠,戎略是務,政網從簡,故得使此小物,乘寬自縱。

乃合投畀豺虎,以清王猷,但朽悴將盡,不足窮法,可特原罪,徙付交州。

爰既行,又詔曰:「八議緩罪,舊在一條;五刑所抵,耆必加貸。

徐爰前後釁跡,理無可申,廢棄海埵,實允國憲。

但蚤蒙朕識,曲矜愚朽,既經大宥,思沾殊渥。

可特除廣州統內郡。」

有司奏以為宋隆太守。

除命既下,爰已至交州,值刺史張牧病卒,土人李長仁為亂,悉誅北來流寓,無或免者。

長仁素聞爰名,以智計誑誘,故得無患。

久之聽還,仍除南康郡丞。

太宗崩,還京都,以爰為南濟一陰一太守,復除中散大夫。

元徽三年,卒,時年八十二。

阮佃夫,會稽諸暨人也。

元嘉中,出身為台小史。

太宗初出閣,選為主衣。

世祖召還左右,補內監。

永光中,太宗又請為世子師,甚見信待。

景和末,太宗被拘於殿內,住在秘書省,為帝所疑,大禍將至,惶懼計無所出。

佃夫與王道隆、李道兒及帝左右琅邪淳於文祖謀共廢立。

時直閣將軍柳光世亦與帝左右蘭陵繆方盛、丹一陽一周登之有密謀,未知所奉。

登之與太宗有舊,方盛等乃使登之結佃夫,佃夫大說。

先是,帝立皇后,普暫徹諸王奄人,太宗左右錢藍生亦在其例。

事畢,未被遣,密使藍生候帝,慮事洩,藍生不欲自出,帝動止輒以告淳於文祖,令文祖報佃夫。

景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時,帝出幸華林園,建安王休仁、山一陽一王休祐、山一陰一公主並侍側。

太宗猶在秘書省,不被召,益憂懼。

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東一陽一硃幼,又告主衣吳興壽寂之、細鎧主南彭城姜產之,產之又語所領細鎧將臨淮王敬則,幼又告中書舍人戴明寶,並響應。

明寶、幼欲取其日向曉,佃夫等勸取開鼓後。

幼豫約勒內外,使錢藍生密報建安王休仁等。

時帝欲南巡,腹心直閣將軍宋越等其夕並聽出外裝束,唯有隊主樊僧整防華林閣,是柳光世鄉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

姜產之又要隊副一陽一平聶慶及所領壯士會稽富靈符、吳郡俞道龍、丹一陽一宋逵之、一陽一平田嗣,並聚於慶省。

佃夫慮力少不濟,更欲招合,壽寂之曰:「謀廣或洩,不煩多人。」

時巫覡云:「後堂有鬼。」

其夕,帝於竹林堂前,與巫共射之。

建安王休仁等山一陰一主並從。

帝素不說寂之,見輒切齒。

寂之既與佃夫成謀,又慮禍至,一抽一刀前入;姜產之隨其後,淳於文祖、繆方盛、周登之、富靈符、聶慶、田嗣、王敬則、俞道龍、宋逵之又繼進。

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

相隨奔景一陽一山。

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寂之追而殞之。

事定,宣令宿衛曰:「湘東王受太后令,除狂主。

今已平定。」

太宗即位,論功行賞,壽寂之封應城縣侯,食邑千戶;姜產之汝南縣侯,佃夫建城縣侯,食邑八百戶。

王道隆吳平縣侯,淳於文祖一陽一城縣侯,食邑各五百戶。

李道兒新塗縣侯,繆方盛劉一陽一縣侯,周登之曲陵縣侯,食邑各四百戶。

富靈符惠懷縣子,聶慶建一陽一縣子,田嗣將樂縣子,王敬則重安縣子,俞道龍茶陵縣子,宋逵之零陵縣子,食邑各三百戶。

佃夫遷南台侍御史。

薛索兒渡淮為寇,山一陽一太守程天祚又反,佃夫與諸軍討之,破索兒,降天祚。

遷龍驤將軍、司徒參軍,率所領南助赭圻,轉太子步兵校尉、南魯郡太守,侍太子於東宮。

太始四年,以破薛索兒功,增封二百戶,並前千戶;以本官兼游擊將軍,假寧朔將軍,與輔國將軍兼驍騎將軍孟次一陽一與二衛參員直。

次一陽一字崇基,平昌安丘人也。

泰始初,為山一陽一王休祐驃騎參軍。

薛安都子道標攻合肥,次一陽一擊破之,以功封攸縣子,食邑三百戶。

歷右軍、驃騎參軍;六年,出為輔師將軍、兗州刺史,戍淮一陰一。

立北兗州,自此始也。

進號冠軍將軍。

元徽四年,卒。

時佃夫、王道隆、楊運長並執權一柄一,亞於人主。

巢、戴大明之世方之蔑如也。

嘗值正旦應合朔,尚書奏遷元會,佃夫曰:「元正慶會,國之大禮,何不遷合朔日邪?」

其不稽古如此。

大通貨賄,凡事非重賂不行。

人有餉絹二百匹,嫌少,不答書。

宅舍園池,諸王邸第莫及。

一妓一女數十,藝貌冠絕當時,金玉錦繡之飾,宮掖不逮也。

每制一衣,造一物,京邑莫不法效焉。

於宅內開瀆,東出十許裡,塘岸整潔,泛輕舟,奏女樂。

中書舍人劉休嘗詣之,值佃夫出行,中路相逢,要休同反;就席,便命施設,一時珍羞,莫不畢備。

凡諸火劑,並皆始熟,如此者數十種。

佃夫嘗作數十人饌,以待賓客,故造次便辦,類皆如此,雖晉世王、石,不能過也。

泰始初,軍功既多,爵秩無序,佃夫僕從附隸,皆受不次之位。

捉車人虎賁中郎,傍馬者員外郎。

朝士貴賤,莫不自結,而矜傲無所降意,入其室者,唯吳興沈勃、吳郡張澹數人而已。

泰豫元年,除寧朔將軍、淮南太守,遷驍騎將軍,尋加淮陵太守。

太宗晏駕,後廢帝即位,佃夫權任轉重,兼中書通事舍人,加給事中、輔國將軍,余如故。

欲用張澹為武陵郡,衛將軍袁粲以下皆不同,而佃夫稱敕施行,粲等不敢執。

元徽三年,遷黃門侍郎,領右衛將軍,太守如故。

明年,改領驍騎將軍。

其年,遷使持節、督南豫州諸軍事、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歷一陽一太守,猶管內任。

以平建平王景素功,增邑五百戶。

時廢帝猖狂,好出遊走,始出宮,猶整羽儀,引隊仗;俄而棄部伍,單騎與數人相隨,或出郊野,或入市廛,內外莫不懼憂。

佃夫密與直閣將軍申伯宗、步兵校尉硃幼、於天寶謀共廢帝,立安成王。

五年春,帝欲往江乘射雉。

帝每北出,常留隊仗在樂游苑前,棄之而去。

佃夫欲稱太后令喚隊仗還,閉城門,分人守石頭、東府,遣人執帝廢之,自為揚州刺史輔政。

與幼等已成謀,會帝不成向江乘,故其事不行。

於天寶因以其謀告帝,帝乃收佃夫、幼、伯宗於光祿外部,賜死。

佃夫、幼罪止身,其餘無所問。

佃夫時年五十一。

幼,泰始初為外監,配張永諸軍征討,有濟辦之能,遂官涉三品,為奉朝請、南高平太守,封安浦縣侯,食邑二百戶。

於天寶,其先胡人,預竹林堂功。

元徽中,自陳功勞,求加封爵,乃封為鄂縣子,食邑二百戶。

發佃夫之謀,以為清河太守,右軍將軍。

升明元年,出為山一陽一太守。

齊王以其反覆,賜死。

壽寂之,泰始初,以軍功增邑二百戶。

為羽林監,遷太子屯騎校尉,尋加寧朔將軍、南泰山太守。

多納貨賄,請謁無窮,有一不從,切齒罵詈,常云:「利刀在手,何憂不辦。」

鞭尉吏,斫邏將。

七年,為有司所奏,徙送越州,行至豫章,謀欲逃叛,乃殺之。

姜產之,泰始初,以軍功增邑二百戶。

為晉平王休祐驃騎中兵參軍,龍驤將軍、南濟一陰一太守。

三年北伐,與虜戰,軍敗見殺。

追贈左軍將軍,太守如故。

李道兒,臨淮人。

本為湘東王師,稍至湘東國學官令。

太宗即位,稍進至員外散騎侍郎,淮陵太守。

泰始二年,兼中書通事舍人,轉給事中。

四年,病卒。

王道隆,吳興烏程人。

兄道迄,涉學善書,形貌又美,吳興太守王韶之謂人曰:「有子弟如王道迄,無所少。」

始興王浚以為世子師。

以書補中書令史。

道隆亦知書,為主書書吏,漸至主書。

世祖使傳命,失旨,遣出,不聽復入六門。

太宗鎮彭城,以補典簽,署內監。

及即位,為南台侍御史,稍至員外散騎侍郎,南蘭陵太守。

泰始二年,兼中書通事舍人。

以破晉陵功,增邑百戶,並前六百戶。

五年,出侍東宮,復兼中書通事舍人。

後廢帝即位,自太子翊軍校尉遷右軍將軍,太守、兼舍人如故。

道隆為太宗所委,過於佃夫,和謹自保,不妄毀傷人。

執權既久,家產豐積,豪麗雖不及佃夫,而一精一整過之。

元徽二年,太尉桂一陽一王休范奄至新亭,佃夫留守殿內,而道隆領羽林一精一兵向硃雀門。

時賊已至航南,道隆忽召鎮軍將軍劉勉於石頭,勉至,命開航,道隆怒曰:「賊至但當急擊,寧可開航自弱邪!」勉不敢復言。

催勉進戰,勉度航便敗,賊乘勝徑進,道隆棄眾走向台,所乘馬連聳跼不肯前,遂為賊兵及,見殺。

事平,車駕臨哭,贈輔國將軍、益州刺史。

子法貞嗣。

齊受禪,國除。

楊運長,宣城懷安人。

初為宣城郡吏,太守范曄解吏名。

素善射,太宗初為皇子,出運長為射師。

一性一謹愨,為太宗所委信。

及即位,親遇甚厚,與佃夫、道隆、李道兒等並執權要,稍至員外散騎侍郎,南平昌太守。

泰始七年,出侍東宮。

後廢帝即位,與佃夫俱兼通事舍人,加龍驤將軍,轉給事中。

以平桂一陽一王休范功,封南城縣子,食邑八百戶。

元徽三年,自安成王車騎中兵參軍,遷後軍將軍,兼舍人如故。

運長質木廉正,治身甚清,不事園宅,不受餉遺,而凡鄙無識知,唯與寒人潘智、徐文盛厚善,動止施為,必與二人量議。

文盛為奉朝請,預平桂一陽一王休范,封廣晉縣男,食邑四百戶。

順帝即位,出運長為寧朔將軍、宣城太守,尋去郡還家。

沈攸之反,運長有異志,齊王遣驃騎司馬崔文仲討誅之。

史臣曰:竭忠盡節,仕子恆圖;隨方致用,明君盛典。

舊非本舊,因新以成舊者也;狎非先狎,因疏以成狎者也。

而任隔疏情,殊塗一致,權歸近狎,異世同規。

雖復漢高之簡易,光武之謹厚,猶豐、沛多顯,白水先華,況世祖之泥滯鄙近,太宗之拘攣一愛一習,欲不紛惑一床一笫,豈可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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