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55 列傳第15 臧燾、徐廣、傅隆:少好學,善《三禮》,貧約自立,一操一行為鄉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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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卷55 列傳第15 臧燾、徐廣、傅隆

宋書

卷55 列傳第15 臧燾、徐廣、傅隆

臧燾,字德仁,東莞莒人,武敬皇后兄也。

少好學,善《三禮》,貧約自立,一操一行為鄉里所稱。

晉孝武帝太元中,衛將軍謝安始立國學,徐、兗二州刺史謝玄舉燾為助教。

孝武帝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議者或謂宜配食中宗。

燾議曰:「《一陽一秋》,之義,母以子貴,故仲子、成風,咸稱夫人。

《經》云『考仲子之宮』。

若配食惠廟,則宮無緣別築。

前漢孝文、孝昭太后,並系子為號,祭於寢園,不配於高祖、孝武之廟。

後漢和帝之母曰恭懷皇所,安帝祖母曰敬隱皇后,順帝之母曰恭愍皇后,雖不系子為號,亦祭於陵寢。

不配章、安二帝。

此則二漢雖有太后、皇后之異,至於並不配食,義同《一陽一秋》。

唯光武追廢呂後,故以薄後配高祖廟。

又衛後既廢,霍光追尊李夫人為皇后,配孝武廟,此非母以子貴之例,直以高、武二廟無配故耳。

夫漢立寢於陵,自是晉制所異。

謂宜遠准《一陽一秋》考宮之義,近摹二漢不配之典。

尊號既正,則罔極之情申,別建寢廟,則嚴禰之義顯,系子為稱,兼明母貴之所由,一舉而允三義,固哲王之高致也。」

議者從之。

頃之,去官。

以母老家貧,與弟熹俱棄人事,躬耕自業,約己養親者十餘載。

父母喪亡,居喪六年,以毀瘠著稱。

服闋,除臨沂令。

義旗建,為太學博士,參右將軍何無忌軍事,隨府轉鎮南參軍。

高祖鎮京口,與燾書曰:「頃學尚廢弛,後進頹業,衡門之內,清風輟響。

良由戎車屢警,禮樂中息,浮夫恣志,情與事染,豈可不敷崇墳籍,敦厲風尚。

此境人士,子侄如林,明發搜訪,想聞令軌。

然荊玉含寶,要俟開瑩,幽蘭懷馨,事資扇發,獨習寡悟,義著周典。

今經師不遠,而赴業無聞,非唯志學者鮮,或是勸誘未至邪。

想復弘之。」

參高祖中軍軍事,入補尚書度支郎,改掌祠部。

襲封高陵亭侯。

時太廟鴟尾災,燾謂著作郎徐廣曰:「昔孔子在齊,聞魯廟災,曰必桓、僖也。

今征西、京兆四府君,宜在毀落,而猶列廟饗,此其征乎?」

乃上議曰:「臣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將營宮室,宗廟為首。

古先哲王,莫不致肅恭之誠心,盡崇嚴乎祖考,然後能流淳化於四海,通幽感於神明。

固宜詳廢興於古典,循情禮以求中者也。

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

自考廟以至祖考五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然後祭之。

此宗廟之次,親疏之序也。

鄭玄以為祧者文王、武王之廟,王肅以為五世六世之祖。

尋去祧之言,則祧非文、武之廟矣。

文、武周之祖宗,何雲去祧為壇乎?明遠廟為祧者,無服之祖也。

又遠廟則有享嘗之禮,去祧則有壇墠之殊,明世遠者,其義彌疏也。

若祧是文、武之廟,宜同月祭於太祖,雖推後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義每有差降也。

又禮有以多貴者,故傳稱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又雲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

此則尊卑等級之典,上下殊異之文。

而雲天子諸侯俱祭五廟,何哉?又王祭嫡殤,下及來孫,而上祀之禮,不過高祖。

推隆恩於下流,替誠敬於尊屬,亦非聖人制禮之意也。

是以泰始建廟,從王氏議,以禮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一屍一服以士服。

故上及征西,以備六世之數,宣皇雖為太祖,尚在子孫之位,至於殷祭之日,未申東向之禮,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者矣。

今京兆以上既遷,太祖始得居正,議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於卑坐,臣以為非禮典之旨。

所與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在六世之外,非為須滿七廟,乃得居太祖也。

議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於殷祫,臣又以為不然。

傳所謂毀廟之主,陳乎太祖,謂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

故《白虎通》云『禘祫祭遷廟者,以其繼君之體,持其統而不絕也。」

豈如四府君在太祖之前乎。

非繼統之主,無靈命之瑞,非王業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則情禮已遠,而當長饗殷祫,永虛太祖之位,求之禮籍,未見其可。

昔永和之初,大議斯禮,於時虞喜、范宣並以淵儒碩學,鹹謂四府君神主,無緣永存於百世。

或欲瘞之兩階,或欲藏之石室,或欲為之改築,雖所秉小異,而大歸是同。

若宣皇既居群廟之上,而四主禘祫不已,則大晉殷祭,長無太祖之位矣。

夫理貴有中,不必過厚;禮與世遷,豈可順而不斷!筆臣子之情雖篤,而靈厲之謚彌彰;追遠之懷雖切,而遷毀之禮為用。

豈不有心於加厚,顧禮制不可逾爾。

石室則藏於廟北,改築則未知所處,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則有瘞埋之禮。

四主若饗祀宜廢,亦神之所不依也,准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瘞埋。

然經典難詳,群言紛錯,非臣卑淺所能折中。」

時學者多從燾議,竟未施行。

遷通直郎,高祖鎮軍、車騎、中軍、太尉咨議參軍。

高祖北伐關、洛,大司馬琅邪王同行,除大司馬從事中郎,總留府事。

義熙十四年,除侍中。

元熙元年,以腳疾去職。

高祖受命,征拜太常,雖外戚貴顯,而彌自沖約,茅屋蔬餐,不改其舊。

所得奉祿,與親戚共之。

永初三年,致仕,拜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其年卒,時年七十。

少帝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長子邃,護軍司馬,宜都太守。

少子綽,太子中舍人,新安太守。

邃長子諶之,尚書都官郎,烏程令。

諶之弟凝之,學涉有當世才具,與司空徐湛之為異常之交。

年少時與北地傅僧祐俱以通家子始為太祖所引見,時上與何尚之論鑄錢事,凝之便干其語,上因回與論之。

僧祐引凝之衣令止,凝之大言謂僧祐曰:「明主難再遇,便應正盡所懷。」

上與往復十餘反,凝之詞韻銓序,兼有理證,上甚賞焉。

歷隨王誕後軍記室錄事,欲以為青州,其事不果。

遷尚書右丞,以徐湛之一黨一,為元兇所殺。

子夤,尚書主客郎,沈攸之征西功曹,為攸之盡節,事在《攸之傳》。

凝之弟潭之,亦有美譽。

太宗世,歷尚書吏部郎,御史中丞。

後廢帝元徽中,為左民尚書,卒官。

潭之弟澄之,太子左積一弩一將軍。

元嘉二十七年,領軍於盱眙,為索虜所破,見殺,追贈通直郎。

綽子煥,順帝升明中,為武昌太守。

沈攸之攻郢城,煥棄郡赴之;攸之敗,伏誅。

傅僧祐,祖父弘仁,高祖外弟也。

以中表歷顯官,征虜將軍、南譙太守,太常卿。

子邵,員外散騎侍郎,妻燾女也,生僧祐,有吏才,再為山一陰一令,甚有能名,末世令長莫及。

亦以徐湛之一黨一,為元兇所殺。

徐廣,字野民,東莞姑幕人也。

父藻,都水使者。

兄邈,太子前衛率。

家世好學,至廣尤一精一,百家數術,無不研覽。

謝玄為州,辟廣從事西曹。

又譙王司馬恬鎮北參軍。

晉孝武帝以廣博學,除為秘書郎,校書秘閣,增置職僚。

轉員外散騎侍郎,領校書如故。

隆安中,尚書令王珣舉為祠部郎。

李太后薨,廣議服曰:「太皇太后名位允正,體同皇極,理制備盡,情禮彌申。

《一陽一秋》之義,母以子貴。

既稱夫人,禮服從正,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文公服三年之喪。

子於父之所生,體尊義重。

且禮祖不厭孫,固宜遂服無屈。

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

謂應同於為祖母后,齊衰三年。」

服從其議。

時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致敬,台內使廣立議,由是內外並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焉。

元顯引為中軍參軍,遷領軍長史。

桓玄輔政,以為大將軍文學祭酒。

義熙初,高祖使撰車服儀注,乃除鎮軍咨議參軍,領記室。

封樂成縣五等候。

轉員外散騎常侍,領著作郎。

二年,尚書奏曰:「臣聞左史述言,右官書事,《乘》、《志》顯於晉、鄭,《一陽一秋》著乎魯史。

自皇代有造,中興晉祀,道風帝典,煥乎史策。

而太和以降,世歷三朝,玄風聖跡,倏為疇古。

臣等參詳,宜敕著作郎徐廣撰成國史。」

詔曰:「先朝至德光被,未著方策,宜流風緬代,永貽將來者也。

便敕撰集。」

六年,遷散騎常侍,又領徐州大中正,轉正員常侍。

時有風雹為災,廣獻書高祖曰:「風雹變未必為災,古之聖賢輒懼而修己,所以興政化而隆德教也。

嘗忝服事,宿眷未忘,思竭塵露,率誠於習。

明公初建義旗,匡復宗社,神武應運,信宿平夷。

且恭儉謙約,虛心匪懈,來蘇之化,功用若神。

頃事故既多,刑德並用,戰功殷積,報敘難盡,萬機繁湊,固應難速,且小細煩密,群下多懼。

又谷帛豐賤,而民情不勸;禁司互設,而劫盜多有,誠由俗弊未易整,而望深未易炳。

追思義熙之始,如有不同,何者?好安願逸,萬物之大趣,習舊駭新,凡識所不免。

要當俯順群情,抑揚隨俗,則朝野歡泰,具瞻允康矣。

言無可采,願矜其愚款之志。」

又轉大司農,領著作郎皆如故。

十二年,《晉紀》成,凡四十六卷,表上之。

遷秘書監。

初,桓玄篡位,安帝出宮,廣陪列悲慟,哀動左右。

及高祖受禪,恭帝遜位,廣又哀感,涕泗交流。

謝晦見之,謂之曰:「徐公將無小餅?」

廣收淚答曰:「身與君不同。

君佐命興王,逢千載嘉運;身世荷晉德,實眷戀故主。」

因更歔欷。

永初元年,詔曰:「秘書監徐廣,學優行謹,歷位恭肅,可中散大夫。」

廣上表曰:「臣年時衰耄,朝敬永闕,端居都邑,徒增替怠。

臣墳墓在晉陵,臣又生長京口,戀舊懷遠,每感暮心。

息道玄謬荷朝恩,忝宰此邑,乞相隨之官,歸終桑梓。

微志獲申,殞沒無恨。」

許之,贈賜甚厚。

一性一好讀書,老猶不倦。

元嘉二年,卒,時年七十四。

《答禮問》百餘條,用於今世。

廣兄子豁,在《良吏傳》。

傅隆,字伯祚,北地靈州人也。

高祖鹹,晉司隸校尉。

曾祖晞,司徒屬。

父祖早亡。

隆少孤,又無近屬,單貧有學行,不好交遊。

義熙初,年四十,始為孟昶建威將軍,員外散騎侍郎。

坐辭兼,免。

復為會稽徵虜參軍。

家在上虞,及東歸,便有終焉之志。

歷佐三軍,首尾八年。

除給事中。

尚書僕射、丹一陽一尹徐羨之置建威府,以為錄事參軍,尋轉尚書祠部郎、丹一陽一丞,入為尚書左丞。

以族弟亮為僕射,緦服不得相臨,徙太子率更令,廬陵王義真車騎咨議參軍,出補山一陰一令。

太祖元嘉初,除司徒右長史,遷御史中丞。

當官而行,甚得司直之體。

轉司徒左長史。

時會稽剡縣民黃初妻趙打息載妻王死亡,遇赦,王有父母及息男稱、息女葉,依法徙趙二千里外。

隆議之曰:「原夫禮律之興,蓋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從天墮,非從地出也。

父子至親,分形同氣,稱之於載,即載之於趙,雖雲三世,為體猶一,未有能分之者也。

稱雖創巨痛深,固無仇祖之義。

若稱可以殺趙,趙當何以處載?將父子孫祖,互相殘戮,懼非先王明罰,咎繇立法之本旨也。

向使石厚之子、日磾之孫,砥鋒挺鍔,不與二祖同戴天日,則石碏、秺侯何得流名百代,以為美談者哉!舊令雲,『殺人父母,徙之二千里外』。

不施父子孫祖明矣。

趙當避王期功千里外耳。

令亦云,『凡流徙者,同籍親近欲相隨者,聽之』。

此又大通情體,因親以教一愛一者也。

趙既流移,載為人子,何得不從;載從而稱不行,豈名教所許?如此,稱、趙竟不可分。

趙雖內愧終身,稱當沈痛沒齒,孫祖之義,自不得永絕,事理固然也。」

從之。

又出為義興太守,在郡有能名。

征拜左民尚書,坐正直受節假,對人未至,委出,白衣領職。

尋轉太常。

十四年,太祖以新撰《禮論》付隆使下意,隆上表曰:「臣以下愚,不涉師訓,孤陋閭閻,面牆一靡一識,謬蒙詢逮,愧懼流汗。

原夫禮者,三千之本,人倫之至道。

故用之家國,君臣以之尊,父子以之親;用之婚冠,少長以之仁一愛一,夫妻以之義順;用之鄉人,友朋以之三益,賓主以之敬讓。

所謂極乎天,播乎地,窮高遠,測深厚,莫尚於禮也。

其樂之五聲,《易》之八象,《詩》之《風雅》,《書》之《典誥》,《春秋》之微婉勸懲,無不本乎禮而後立也。

其源遠,其流廣,其體大,其義一精一,非夫睿哲大賢,孰能明乎此哉。

況遭暴秦焚亡,百不存一。

漢興,始徵召故老,搜集殘文,其體例紕繆,首尾脫落,難可詳論。

幸高堂生頗識舊義,諸儒各為章句之說,既明不獨達,所見不同,或師資相傳,共枝別幹。

故聞人、二戴,俱事後蒼,俄已分異;盧植、鄭玄,偕學馬融,人各名象。

又後之學者,未逮曩時,而問難星繁,充斥兼兩,摛文列錦,煥爛可觀。

然而五服之本或差,哀敬之制舛雜,國典未一於四海,家法參駁於縉紳,誠宜考詳遠慮,以定皇代之盛禮者也。

伏惟陛下欽明玄聖,同規唐、虞,疇咨四岳,興言《三禮》,而伯夷未登,微臣竊位,所以大懼負乘,形神交惡者,無忘夙夜矣。

而復猥充搏采之數,與聞爰發之求,實無以仰酬聖旨萬分之一。

不敢廢默,謹率管一穴一所見五十二事上呈。

蚩鄙茫一浪一,伏用竦赧。」

明年,致仕,拜光祿大夫。

歸老在家,手不釋卷,博學多通,特一精一《三禮》。

謹於奉公,常手抄書籍。

二十八年,卒,時年八十三。

史臣曰:選賢於野,則治身業弘;求士子朝,則飾智風起。

《六經》奧遠,方軌之正路;百家淺末,捷至之偏道。

漢世登士,閭一黨一為先,崇本務學,不尚浮鱉,然後可以俯拾青組,顧蔑籯金。

於是人厲從師之志,家競專門之術,藝重當時,所居一旦成市,黌舍暫啟,著錄或至萬人。

是故仕以學成,身由義立。

自魏氏膺命,主一愛一彫蟲,家棄章句,人重異術。

又選賢進士,不本鄉閭,銓衡之寄,任歸台閣。

以一人之耳目,究山川之險情,賢否臆斷,萬不值一。

由是仕憑借譽,學非為己,崇詭遇之巧速,鄙稅駕之遲難,士自此委笥植《經》,各從所務,早往晏退,以取世資。

庠序黌校之士,傳經聚徒之業,自黃初至於晉末,百餘年中,儒教盡矣。

高祖受命,議創國學,宮車早晏,道未及行。

迄於元嘉,甫獲克就,雅風盛烈,未及曩時,而濟濟焉,頗有前王之遺典。

天子鸞旗警蹕,清道而臨學館,儲後冕旒黼黻,北面而禮先師,後生所不嘗聞,黃發未之前睹,亦一代之盛也。

臧燾、徐廣、傅隆、裴松之、何承天、雷次宗,並服膺聖哲,不為雅俗推移,立名於世,宜矣。

穎川庾蔚之、雁門周野王、汝南周王子、河內向琰、會稽賀道養,皆托志經書,見稱於後學。

蔚之略解《禮記》,並注賀循《喪服》,行於世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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