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白話文》武悼楊皇后傳:父親楊駿,另有傳。咸寧二年(276)立為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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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白話文》武悼楊皇后傳

晉書白話文

武悼楊皇后傳

武悼楊皇后名芷,字季蘭,小字男胤,是楊元後的叔伯妹妹。

父親楊駿,另有傳。

咸寧二年(276)立為皇后。

溫順有婦德,美名播於後宮,很得武帝一寵一愛一。

生渤海殤王,早死,後無子。

太康九年(288),皇后率領內外夫人及受封命婦,親自到西郊採桑養蠶,並賞賜給夫人們不同數量的絹帛。

太子妃賈氏一性一忌妒,武帝準備廢她。

皇后對武帝說:「賈充有功於社稷,即使數世之後,有過猶當寬恕,何況賈妃是其親女,又是婦女之間的忌妒小餅,不應當因為一點小一毛一病掩蓋她的大德。」

皇后又多次訓誡賈妃,賈妃不知道皇后幫助了自己,因而對皇后產生憤怨,認為皇后挑一撥了武帝與自己的關係,怨恨越來越深。

武帝死,尊皇后為皇太后。

賈後凶悍蠻橫,忌妒太后父親楊駿掌大權,即誣陷楊駿謀反,使楚王司馬瑋與東安王司馬繇依照皇帝詔命殺死楊駿。

封閉內外消息,並在帛上寫「救太傅楊駿者有賞」的字樣,用箭射一出城外,賈後因而宣揚說太后參與楊駿謀反。

楊駿死後,皇帝下詔使後軍將軍荀悝將太后送往永寧宮,特赦免太后母親高都君龐氏不死,准許與太后住在一起。

賈後唆使大臣有司向皇帝上奏說:「皇太后暗地施展一奸一謀,企圖顛覆社稷,箭射帛書,邀集將士,同惡相濟,自絕於天,魯莊公與母親文姜斷絕親族關係,是《春秋》所讚許的,意在人君應順承祖宗大業,向天下人表示至公無私。

陛下雖有難以遏止的情感,但臣下不能從命,可召集王公們在朝堂議論。」

皇帝下詔說:「這是大事,查清楚再說。」

有司又上奏說:「楊駿憑借外戚資歷,居塚宰重任,陛下居喪期間,委以大權,以致圖謀篡逆,安插一黨一羽。

皇太后與楊駿唇齒相依,協同叛逆,陰謀暴露以後,又抗拒詔命,擁兵恃眾,使宮中血刃,而太后又射帛書邀集將士,獎勵凶一黨一,上有負於祖宗之靈,下使億萬百姓絕望。

昔日文姜參與謀亂,《春秋》加以貶斥;呂雉宗族叛亂,呂後宗廟降位,應該廢皇太后為峻陽庶人。」

中書監張華等認為「太后並沒有得罪先帝,今日與所親結一黨一,在聖世不能作人母榜樣。

應按漢成帝趙皇后的例子,稱為武帝皇后,安置在離宮,使親眷之恩保持始終」。

尚書令、下邳王司馬晃等議論說:「皇太后與楊駿陰謀危害社稷,不能奉承宗廟,與先帝相配。

應貶皇太后尊號,廢黜居金墉城。」

於是有司上奏說:「請聽從司馬晃等人的議論,將太后廢為平民。

派遣使者以太牢祭禮祭告於宗廟,以承奉祖宗的命令,也符合萬民的願望。

至於太后被廢後的供養,可根據聖上報恩之願,務必豐厚些。」

皇帝下詔不許可,有司們再三請求,皇帝才同意了。

有司們又奏請:「楊駿作亂,家屬應處死,陛下原下詔赦免楊駿妻龐氏不死,以安慰太后。

今太后廢為平民,請將龐氏交付廷尉行刑。」

皇帝下詔說:「聽憑龐氏與被廢太后相隨。」

有司們巴結賈後,按賈後的意旨再三請求,皇帝只得聽從了。

龐氏臨刑前,太后抱住她大哭號叫,到賈後那裡,截斷頭髮,叩頭前額觸地,上表稱妾,請求保全母命,賈後不予理睬。

此前,太后尚有侍衛十餘人,賈後將這些人調走,太后不能飲食而餓死,享年三十四歲,做皇后皇太后十五年。

賈後又信妖巫迷信,認為太后在陰間必然向先帝訴冤,便讓太后面朝下埋葬,並使用些鎮邪的符書藥物。

懷帝永嘉元年(307),恢復皇太后尊號,單獨立廟,神位不與武帝同列。

至成帝鹹康七年(341),下詔讓內外大臣詳議。

衛將軍虞潭議論說:「世宗武皇帝為四海之主,元皇后應命作配。

元後死後,悼後繼續。

到楊駿謀反,災禍連累皇后。

孝懷皇帝恢復皇太后稱號,豈不是像鯀被殺而禹稱聖一樣的不可更改嗎?明帝太寧二年(324),臣愧居宗正之位,當時帝王譜系毀壞泯滅,無所依循。

廣泛詢問了一些老人,以定宗廟次序,臣與故驃騎將軍華恆、尚書荀崧、侍中荀邃,根據舊譜,相互參照論定次序,各種尊號,皆無更改。

今聖上有孝心,欲嚴肅祭祀之禮,詢問群臣,將以完備宗廟大禮,臣每每仔細思量此事。

臣曾看過惠帝起居注及當時群臣奏議,論到楊駿謀反,危害社稷,引魯國文姜、漢朝呂後作例子。

臣私自認為文姜雖是魯莊公母親,實際又是殺死父親的仇人;呂後重用兄弟,培植私一黨一,幾乎顛覆了劉氏政權,這兩件事和楊駿、太后的事還不相同。

以前漢章帝的竇後殺了和帝之母,和帝即位後盡殺竇氏親族。

當時議論此事的人,認為應該貶謫竇後,竇後死,打算不用太后之禮安葬。

而和帝以為竇後侍奉先帝十年,親情大義,不可違背為臣為子之道,侍上侍親務求豐厚,所以和帝有仁明之稱,高於往代。

臣又見已故的尚書僕射裴危頁議論悼後的事,他稱讚繼母雖已被罷黜,而喪服不改。

所以孝懷皇帝給悼後謚號,改葬在峻陵。

這就保全了母子之道,而廢黜的事也就算昭雪了。

當時悼後神位在弘訓宮受祭,未入太廟。

這是此事未處理完的遺留問題,並非合乎典章,合情合理。

若認為悼後復位是應當的,那就應該入太廟配世祖;如認為復位不恰當,那麼譜系謚號就不應加,沒有位號居正而另入別廟的例子;如認為孝懷皇帝以私恩推崇母子之道,特立別廟,這就是崇尚私情而損害國家典制,國家譜系謚號都可以廢除,不只是不能入太廟的問題了。」

會稽王司馬昱、中書監庾冰、中書令何充、尚書令諸葛恢、尚書謝廣、光祿勳留擢、丹楊尹殷融、護軍將軍馮懷、散騎常侍鄧逸等,都贊成虞潭的意見,從此太后入太廟配武帝享受祭祀。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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